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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在异世走上人生巅峰-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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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了欧洲几年后,妈妈闯出了自己的风格,将中西方的艺术氛围合并,直到现在,她所设计出的服装样式,让整个时尚界都为之瞩目。
  马小瑞一直很庆幸,他有一个这样的妈妈,或多或少影响着他。让他披荆斩棘地往前走,不逃避,不回头。决定做一件事情后,无论多难都会把它做好。
作者有话要说:  点击涨,收藏不涨……喝水君不开心,跪求评论嘤。

  ☆、第19章

  “后来你为什么没有跟你她一起去欧洲?”霍钦问道。
  “是我自己死活不去的。”马小瑞回:“我高中毕业那会儿,她还没像现在这么牛逼,我怕我过去拖她后腿。”
  “她很忙的,又没时间照顾我,”马小瑞摊了摊手:“况且我当时的高考成绩是省内前一百,完全可以凭我自己考上国内一流的大学。”
  只是后来有些堕落了嘛,这种事情就不要再拆穿了好伐?
  不过好像除了万年不起早之外,也没堕落到哪里去……然而这一点已经因为游戏而更正过来了……嗯……
  “我妈每个月都会给我打一笔生活费过来,吃喝不愁,有的时候嫌烦了,会直接打上个半年一年的……”他补充到。
  霍钦:“……”
  后来他本科毕业了,他家母后也在欧洲站稳了,他其实是完全可以过去的。然而他这人一点都没有遗传母后的艺术细胞,幼儿园的时候画出来的画是狗爬,现在画出来的依旧是狗爬。
  然而欧洲这个地方又偏偏以艺术而闻名,自己本科的专业属于农学,跟艺术八竿子打不着关系。于是他也没换,考研的时候只是换了一个比自己本科还要牛逼的高校。
  之后不出意外的话,他会继续读下去,博士毕业后顺理成章地成为高校教师,做个无关风月的研究者。
  其实有的时候想想,他在某种程度上和大龙哥差不多。同样不愿意接受家里太多的帮助。他甚至都没有跟别人说过自己家太后拉风的身份和名头。霍钦是头一个。
  然而,上面所有的想法都是建立在“不出意外”上。可现在,意外出来了,就站在自己面前。
  人生是有很多条路可以走的。他当初孤注一掷放弃保送本校而选择考研后,就曾经想过不止一条路。
  假如他考研失败……完全有可能并且有很大的可能……他可能真的会去欧洲,或者是在国内找个工作,凭着他自己,也照样可以混地风生水起……
  “我妈不管我这些的。”他看着霍钦的表情,解释道:“只要我决定了的事情她都会支持,反正她知道我不会乱来。”
  虽然在一些人眼中看来,他确实很乱来……比如他当初放弃保本校而去考研,再比如他明明有宿舍却还租房子住。
  其实他只是不适应跟别人睡在一个房间里而已,然而现在却适应地不得了……
  他可能是个比较清奇的物种……
  他甚至还会乱来地在大三一年都没有迈入过教学楼一步,只是因为不想上课。然后在考试的前一个晚上才开始翻书。之后在同学们嫉妒恨的眼神里拿到85+的成绩……
  没有人会考虑到他前一天晚上熬一整个通宵来预习+复习,并且是精力高度集中效率极高。他们只是看中了结果。
  于是他被别人跳着脚敲桌子眼红,最后没有办法了被称作是“神人”,更有甚者会污蔑他考试作弊,他跳进黄河都觉得自己是窦娥……
  他乱来地在项目中期答辩前的一个下午打开了《迷失玛雅》,然后被成功地吸进了游戏。后来他回去了,却一点都没有考虑第二天上午九点有答辩的事情,一晚上没怎么好好睡觉,天亮了他再次进入游戏……
  嗯,有什么嘛?人不自在枉少年。
  他干的一切都是自己想干的,其实他刚刚所说的“乱来”,应该换一个词叫“出格”。他确实不会干不符合他三观的事情。这一点是肯定的。
  “看来你和我岳母大人都是一样的。”霍钦揉了揉他的头发。
  从来都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是什么。
  马小瑞用头蹭了一下霍钦的肩膀,把自己的头发理顺。
  “不,还是不太一样的。”他说道。
  他妈妈比他更有胆识、有魄力。
  “我倒宁愿是我妈有丝分裂出来的,那样就能继承她的全部优点。”他喝了口玉米汤,呐呐地说道。
  “哎,”撞了一下霍钦的肩膀,坏笑道:“我再跟你说个事儿——我妈不管我的。”
  “嗯?”霍钦愣了一下:“你刚才不是说了吗?”
  “不,我说的不是这个,”马小瑞道:“我说的是,我妈很开明,你知道的,欧洲嘛……”
  她不会管我跟谁好的,她还曾经哭着喊着让我给她找个儿媳妇,或者是个女婿来着……
  霍钦眨眨眼:“哦!”
  哦!原来是这个意思!
  霍钦再次眨了眨眼,心里却浮上来了一丝酸楚。丈母娘很开明,但是并不是所有跟丈母娘同龄的人都开明……
  无疑,他家里的父上和母上两位大人如同两个老古董,别说是喜欢男人了,他们觉得到了一定的岁数后不结婚的,都是异类……
  他们如果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男人的话,大概会哭天抢地地逼自己离开他,如果不行的话,就一哭二闹三上吊……
  当初他们就是这样逼着自己相亲的,而他又不能去祸害人家姑娘,搞得他恨不得人间蒸发。现在想想,自己已经蒸发两年了,也不知道父母怎么样了……
  他突然有点心烦。
  ……算了,不想它了,自己肯定会回到现实的。回去之后,没有人可以阻止他和马小瑞在一起!
  傍晚。
  承轩酒馆里热热闹闹。
  其实晚上的生意比中午还要好。承轩酒馆地处平民区与农田之间,是往来的农民们每天的必经之路。
  而此时正是玉米收获的时候,农民们大多会在地里待上一整天,中午就吃一些从家里带来的干粮解决温饱问题,到了晚上才是正餐。
  于是酒馆里中午的客人多是手工业者和商人,到了晚上会再加上农民。
  马小瑞无比感谢玛雅人的老祖宗所传下来的跟现代一样的“一日三餐”的作息习惯。如果是一日两餐的话,上午那顿饭,基本上是不会有人来吃自助餐的……
  那他还怎么挣钱?
  他在厨房里哼哼着歌,真的煮了两碗他想了好几天的玉米粉,等吃饭的顾客走得差不多了,他直接把玉米粉端到了一张饭桌上,跟霍钦一起吃。
  “老哥啊,你家今年的收成怎么样啊?”人数已经不多的饭馆里,一个农民愁眉苦脸,一边吃饭一边问另一个。
  另一个一听到“收成”二字,也立刻痛心疾首:“哎哟!可别提了!今年收的这些跟前几年相比,可是差了老远了!”
  “哎呀谁说不是呢?我家也是啊!”旁边有一桌的也摇着头:“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今年这雨也不少啊!”
  “哎,你们有没有在家里供奉个农神像啊?”一个探着头问。
  “供了!”另一个道:“我和我老婆孩子每天都拜呢!可是不管用啊……”
  马小瑞转了转眼珠。
  玛雅人的绝大部分知识都掌握在祭司和贵族的手中。普通平民都是文盲,并且极其迷信。遇到自己无法解释的事情时,都会说成是神灵的原因。
  而祭司和贵族为了更好地掌握平民,也就就坡下驴地这样了。甚至,“祭司”这个职业都是因此而生,管理层玩得一手好愚民。
  这也就是为什么玛雅社会同时拥有了“科学”和“迷信”两种形态,还彼此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
  对此,他当初在帕伦克的时候,曾经非常疑惑。后来全都是霍钦告诉他的。
  又有一个农民接道:“是啊是啊,我也每天都拜呢,可最后还是没用啊……”
  “今年我家地里的玉米个头又小,数量还少。唉,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呢!要不是前几年还有点积蓄,恐怕今年冬天就得去喝西北风了!”
  农民们都在叹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你说这地咱们都种了这么多年了,农神不应该高兴吗?哪知道这收成是一年不如一年……”
  马小瑞大概知道症结出现在哪里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霍钦,霍钦正对着他挤眉弄眼,无声地问他:“一直等的机会来了,你知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笑话……这是中学生物课本里面的知识啊……他答不上来就可以去切腹自尽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家伙不知道吗?你真的不知道吗?
  副本任务这么小白,这关过得有点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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