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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空气,水,树,这些好像都有情绪。
在密林间,高速公路上,我的爱情开始地毫无预兆,就这么发生了。
不……或许我一开始就对他抱有好感。或许他是我的命中注定?
我不确定,但我想,也希望是。
总之,我好像在风里,爱上了一个人类。
我拥抱着风,而风带着他的灵魂,吹进了我的怀里和心里。
我在风中抱着他的味道,他的心跳,他的一切……这一切比梦还美,太不真实。
他把薄荷味的烟吹到我脸上,里面有他的气息,全是他的味道。
我与他在一个平凡的山脚下,喝了29年以来的第一口啤酒。酒的味道也像我想起他时的感受,有些苦,带着涩,更多是微醺的迷醉。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让我有错觉——他喜欢我,但是他就是不说。或许是因为我是个血族,又或许是别的,无论因为什么,都足够让我踌躇不决。
他对我说:我似乎一直把自己包了起来,但在他面前在试着打开。这是我希望的,我想让他看看我到底是怎样的……想告诉他我对自己的厌恶,对我生活的厌恶,告诉他我怕黑。我想打开我自己,把我的好和坏都让他看。
沈明光,我再次写下这三个字,这漂亮的三个字。
我知道我坠入爱河。
02:03AM
Vidar。”
*
**
***
*****
“星期四,阴。
我确定,维达尔喜欢我。
反正我觉得那是真的,一定是。
他看我的眼神,他的目光,他的身体传来的每一个讯息都在告诉我:他喜欢我。
他怕黑,他居然怕黑。
但我没有理由去抱他,告诉他我可以照亮你,我愿意以后一直照亮你,你跟我在一起吧。
我不能,拉斐尔的信又寄过来了,他在提醒我遵守约定。
我不能。
我忍不住想照顾他,但又必须隔着暧昧的距离,怕吓到他……
进退两难是我,踌躇不定是我,举步维艰也是我。
其实这一切的开始都是错误吧。
我不该跟他的生活再有任何一点点的关联,我应该按照所有人都希望的那样子,离他远一点,永远不相见。
可是我做不到。
想念他的每一天,想念维达尔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每时每刻……都在凌迟我的身体和思想。
我受不了。
当我知道他活着,跟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我们还生活在同一个次元,面对的是同一片天空……我又怎么忍得住不去靠近我的所爱?
我坚定又懦弱。
可靠近后又能怎么样呢?靠近后他总有一天会知道真相,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一只狼,是他们最讨厌的种族,然后恨我,永远恨我,然后再也不见我。
不靠近也是受刑,靠近了也是受刑。
不能再继续了,再继续我真的忍不住了。
我会疯,别折磨我了……维达尔。离我远点吧。
别靠近了。
03:02AM
Fenrir。”
第十六章
午夜,陈臻合上手上的那本《泰戈尔诗集》。
《唯一的光明》那一页夹着的那朵栀子花已经干枯了,变成了黄色。
陈臻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那个雨夜。
那天以后他给沈明光发过三次短信。
一条是:“要一起去健身房吗?”
没回。
另一条是:“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血族太奇怪了,很难相处,不想理我了?”
没回。
最后一条隔了三天发的,是:“下次见面我让你忘了我吧。”
还是没回。
陈臻也没有给自己机会让他和沈明光再有‘下次见面’的机会。为什么呢?
别问,问就是不知道。
他看了看安安静静的手机,叹了口气,给莉莉丝拨了个电话。
接起来的时候那边是交响乐的声音。
莉莉的声音很小,“干什么?我在听演奏,维达尔……”
陈臻噎了下,十分不平,“谁带你出去的?!你又跑出去玩了!”
莉莉也没说跟谁跑出去的,陈臻听到她不停地说着‘抱歉’。等过了半分钟莉莉中气十足的声音才传过来:“你干什么啊!这个点你不是应该在睡觉吗!现在中国是午夜吧?”
陈臻叹了口气,“待会儿有约,今天睡不了。女士,我有心事,想要倾诉。”
“跟上次那个男人有关对吧。”莉莉丝语气奚落,“我可是好好地帮你瞒着呢,等回中国你要给我带礼物,我要旗袍。”
“知道啦。”陈臻撇嘴,“说了我要倾诉,莉莉。”
“你倾诉前我倒是好奇你之前说的……那个男人,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样?”莉莉丝笑着,“他帅吗?多高?多大年纪?身材怎样?哈哈,维达尔,以前我就觉得你会是弯的,现在想想真的一点都不意外了。”
陈臻:“……”
“很帅,帅得不像正经人……”陈臻嘟囔了句中文,又换到英文说,“反正比你喜欢的那位英俊。就……比我高一个头,身材还行吧……我也没见过。”
他突然就想起了那一晚的梦境,沈明光和他在飞机上……
陈臻莫名觉得冰凉的身体浮起一阵燥热。
“比你高一个头吗?那样很适合接吻维达尔!”莉莉丝瞬间兴奋起来,“你们做过了吗?舒服吗维达尔?感觉怎么样?中国男人那里怎么样?”
陈臻:“……”
扯到后面陈臻没有倾诉成功,反而被莉莉丝反将一军科普灌输了一堆黄色废料。
“没有任何进展?”莉莉丝嗤笑,“需要我替你问问安德烈怎么挑逗别人吗?”
“我想正式和别人开始,不是只想和他睡觉。”陈臻叹气,“但我觉得对方似乎……对我不是很感兴趣,我说不好。反正一会儿对我冷淡,一会儿对我热情。”
“那就是把你当成备选,计划B。”莉莉丝语气笃定,“那你觉得自己的表现呢?”
陈臻想了下,“期待之下?好像很差,毕竟我经验不足。”
“别理他了。”莉莉丝叹了口气,“你这么好看,他都没有看上你,或许是个要求很高的人,不然就是真的不喜欢男人。小维达,我们放弃吧,我让安德烈给你推荐几个猛男你看看……”
陈臻听到那个猛男的时候直接挂了电话。
等他挂了电话,才对着自己面前《泰戈尔诗集》旁边那本《血族生存指南》叹了口气。
翻开的那一页写着:‘不要轻易爱上人类,风险很高,结果会很痛苦。’
好像有点道理。
陈臻合上那本《指南》,只能甩甩头把沈明光暂时忘了。
先这样吧,再让他想想。
陈臻抬头看了一眼时间,叹了口气,准备去赴约。
到了车库,他犹豫了一下,有点不想开车。于是便回去换了一身黑衣服,披上斗篷,打算直接跑过去。
披斗篷的时候他看了下自己的头发,染过的发根又有银白色出现。陈臻皱眉想了半天,总觉得这么三天两头地染头发也不是办法。
不过要迟到了,至少今天不能弄了。
陈臻重新戴上斗篷的帽子,打开窗,融入了夜色中。
到了血市外面,他叩开门,门里皮肤干裂的血奴看见是他连忙低下头,递上了羊皮卷。
陈臻瞅了一眼,上边的指印还挺多,他一边咬破手指一边笑,“今天来的还不少,是有什么节日之类的吗?”
血奴回话的时候依旧低着头,“回大人话,不是节日。今天人多是因为从这周开始到下个月,血市出售的所有血都打八折,如果消费满一万的话还有满减活动。”
陈臻皱着眉把手印按上去,暗红带金的眼睛看着血奴的后脑勺,“你们刘家资金短缺了?”
血奴不敢答这话,只能说,“老奴不知,大人恕罪。”
陈臻也没在意。他掀开了斗篷,慢悠悠地走入了血市中。
自从他到了四川后,每周都会定期来参加血市。不过,今天的人流估计是之前的两倍。
有一些是陈臻见过的面孔,闻过的味道,更多的是来自外面的气味,是别的城市陌生的气息。
血族之间都有一种呼应,能感受到彼此身上的味道。比起相貌身材身高,‘气味’才是他们辨认别人的标签。
而这种气味,也是每个血族身份的一张名片。
普通血族,纯血种血族,始祖血裔,‘气味’中的力量是不一样的。更强的血统,对于别的血族而言天生就带有攻击性,无法避免。
这种‘气味’,是血族的‘血灵’。
陈臻前几次来都会收起自己的血灵,但这次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