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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试2-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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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统又问“那如果她爱丹儿,那皇上又算是什么呢?”
  秦夜爵接到“我想她对皇上更多的是一种对父亲,对权威的依赖。当然依赖也算是一种爱,而合欢也同样恨皇上,于是她选择了,对于皇上来说最痛苦的惩罚。就是让他同时失去女儿和爱人,她们两个人。”
  三人看着面前的这幅刺绣,继续陷入了沉默。
  第二天清晨,范炎轩的手机响个不停。她揉了揉的眼睛,拿起了手机发现是老黑连忙接通了电话,紧接着把其他几人都叫醒了,大家都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结果。
  黑白无常二人,带着合欢与丹儿二人,快要走到孟婆店的时候。那只头上有白毛就是叫阿白的狐狸,不知从哪儿跑了出来,兴高采烈的围在两人身旁。
  没办法,只能两人一狐,一起来到了阎王殿。
  阎王施法让两人苏醒了过来。可是令所有人吃惊的是,丹儿竟然没有忘记生前的记忆,禁魂咒竟然没有把她的记忆消除,一旁的合欢则完全忘记了一切。连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儿?都忘得一干二净,看着丹儿也是满眼陌生。
  原本以为记得一切的丹儿,看见合欢会很生气,很愤怒。甚至地府的人都准备把两人隔离开了,可这时,丹儿望着合欢竟然哭了,她接着紧紧的抱住合欢放声大哭起来。
  突然被抱住的合欢不知所措,小心翼翼的抱着丹儿,用手轻抚她的背,安慰着这个熟悉的陌生人。
  连阎王也没有打断她们,好奇的看着她们。
  合欢懵懂的看着哭成泪人的丹儿“你很伤心吗?”
  丹儿笑着摇了摇头“不,我很高兴,我还能这样抱你。”
  合欢听不懂“你知道我是谁?”
  丹儿紧紧拉着合欢的手,像是一松开,就再也见不到了。
  “你是我的爱人,合欢。”
  “我叫…合欢?”合欢像是个小孩子在询问,她睁着大眼睛望着丹儿,等待她的答复。
  丹儿笑了,一滴泪落了下来,她点了点头。
  “我是你的爱人,可你又是谁?”合欢单纯的眼神,让丹儿觉得又回到了从前。
  “我是丹儿。”
  “你真的是我的爱人吗?可我为什么不记得你了。”
  丹儿想了一下“因为你生病了,一场大病,把我忘了。不过,想不起来也没事,今天就当做我们重新认识了。我叫丹儿,你呢?”
  “我叫…合欢。”两人相视而笑。
  “那这个小家伙呢?”阿白在一旁仰头望着合欢。
  “它是阿白,以前我们一起养的小家伙,可粘人了。”
  丹儿走到阎王面前,小声说“阎王大人,请您将合欢能不能先带下去,有些事情我想要问清楚。”
  阎王看了看丹儿,又看了看合欢,随后挥挥手让手下把合欢带了下去。
  “你想说什么?”阎王问丹儿。
  “我想问,您会怎么处置合欢。”
  “下地狱。”阎王的回答很干脆。
  “为什么!”
  “因为她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了你,也杀了那只狐狸。”
  “我是自愿的,是自杀。”说道这里,阿白像是听懂了一般,也对着阎王叫个不停,好像再替合欢说话。
  “如果合欢要下地狱,那我是自杀,也要一并。”丹儿说的干脆。
  阎王看着坚定的丹儿“那好吧,你们两个都下地狱。”随后两人便被送进了不同楼层的地狱之中。
  听到这里,范统生气的喊“什么!两个人都下地狱啦!”
  老黑赶紧把手机远离耳朵。
  “你准备把我吼聋啊!阎王还是通情达理的。她们不会在地狱待太久,不久便会重新投胎了。可怜那只狐狸,还在等待着她们两人。”说完老黑叹了口气。    电话挂断后,几人瘫在沙发上都松了口气。
  “希望她们两人能早日投胎,忘掉这一切不愉快的事情。”梁爽说。
  “是啊,没想到丹儿竟然还记得以前的事情。不过丹儿没有憎恨合欢,还算是比较完美了。”范炎轩接到。
  咕噜噜不合时宜的响声,把几人的视线都聚集在了范统的肚子上。
  范统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们今天还吃火锅吧?”
  三人一想到桌子上还摆着一副巨大的人皮刺绣,就不想吃肉。
  可是范统好像完全不介意,毕竟对于这个肉食动物,什么也阻挡不了肉对他的诱惑力。
  范统兴奋的等待着三人的答复。
  “我去洗澡。”
  “我敷面膜。”
  “我去睡觉。”
  三人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在了范统面前。
  “老姐,小爽,秦夜爵!我真的饿了,我们去吃吧。”范统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冰箱里我买的什么都有,你随便吃。”说完范炎轩就嗖的一下流进了卫生间。
  不死心的范统去找小爽,没想到小爽已经敷上了面膜,坐在那里看电视完全无视他。
  紧接着他又去房间里找秦夜爵,可是无论范统怎么喊叫,都叫不醒秦夜爵这个鼾声如雷的家伙。
  范统本想着把秦夜爵的被子掀开,冻死他!谁成想,一掀开一个惊天臭屁,就夺肛而出。熏得范统连忙把被子盖上,冲了出来。
  想要去找范炎轩,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见了她在唱着洗澡金曲“噜啦啦噜啦啦噜啦那,我爱洗澡,皮肤好好……”
  下午,决定要去看一看当地的红霞。在这个地方呆了一段日子,还没看认真的欣赏过。
  在最佳的观赏地点,四人看着天边的红霞一点点的漫了出来,接着弥漫了整个天空。
  夕阳一点一点的沉了下去,满天红霞,令人心醉。霞光照耀着红夏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大地也变成了一片红色,天上的红晕逐渐变成了血色,就像是浸在血水里的棉花云。不知道,这时下雨,雨水会是什么颜色?
  再等一会儿,大街的各种五光十色的灯光,就会随着太阳的消失而亮起,代替它,继续照亮这座城市。
  欣赏过美景之后,接下来自然是没事。四人找了间素食馆,拗不过三人的范统只能跟着他们一起吃草。
  不过,范统吃下去觉得偶尔吃一吃草还是蛮不错的,毕竟草也是一种美食。
  吃过饭散步到了那间商场,几人又逛到了那个地下商铺。
  逛了几条街,范统不知不觉的又走到了买刺绣的那家店。这条街上,没什么人走到附近,发现老板坐在门口正在看一本书,另一只手拿着三个文玩核桃在手中转个不停。
  范统没有走近,只是在附近静静看着。老板也没有看见范统,依旧专注的看着书。
  这时,老板手中的核桃,不小心滚落在了地上。两个掉在了附近,一个滚落的较远。老板放下书捡起了身边的两个,接着弯下身子,伸出胳膊,去捡远处的那个。
  就在这时,范统看到了。
  老板的胳膊上有一块三角形的伤疤,这块伤疤明显与旁边的肉颜色不一样,像是…像是…没有了皮。
  范统猛地想起了那个装在玻璃框内的淡黄色的三角形。
  猛然范统发现,弯下腰的老板看见了自己,冲自己咧嘴一笑,吓得他拔腿就跑。
  那个诡异的笑容,还有玻璃框里的东西。范统只觉得浑身冒出了冷汗,老板胳膊上的三角形伤疤,让范统觉得不寒而栗。
  


第45章 甜甜苹果圈
  离开了红夏,也离开那里了红霞。那里的风景虽然很美,但还是觉得应该不会再去那里了。因为这个城市红霞一般血腥,不管是在光明和黑暗之中。你看得见的,或者看不到的地方,都会有如红霞一般的血液渗透出来,蔓延开来。甚至正在一点一点的渗透在人们的心里。
  坐在飞机上,渐渐远离了这座城市,似乎都松了一口气。这次的目的地名叫百族村。是个民风淳朴的村落,至于为什么叫百族村。
  可不是因为那里居住了几百个民族的人,而是另有原因。
  相传,在祖先们到达那里的时候,从山上往下看村子的形状像是一条蛇,后来随着迁来的村民越来越多,家族越来越旺盛,人丁繁盛。所以后来再从山上往下看,它的形状就变得更像是一条长长的百足虫。
  两边有数不清的足,也正因如此。百足村就由此传来,后来不知怎么的。传到后代,就变成了百族村。所以经常有人以为这是个许多民族汇聚在一起的村落。
  也巧了,这里的环境非常适合蜈蚣的生存。所以当地不少人开始养殖蜈蚣这种同样长了很多脚的动物,百族村也成了小有名气的蜈蚣村。
  下了飞机,坐上大巴看着沿途的风景,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的四人变得十分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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