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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A穿成O-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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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子莘耐心解释,“刚才我出去跟学校提出申请了,被标记的欧米茄要跟标记的阿尔法住在一起,我室友不走你就没地方住了,而且……”他欲言又止的看了陆至遥一眼,“我也不喜欢你和其他人一起住。”
  不喜欢我跟其他人住?我也不喜欢和你住!
  陆至遥差点惊掉下巴,小样的真是出息了啊,刚才自己说吃完药就回家,他笑着答应了,感情那个笑是这么回事啊,买个药的功夫都就能把申请办下来,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八百米都是哭着爬完的姜子莘了是吧!
  看陆至遥那副表情就知道他肯定不愿意,姜子莘打算要三分,不给他机会。
  “这是学校的规定,如果你不同意就只能回家住了,我知道你家刚搬新蓝市来,房子肯定还没准备好,这附近的房租都很贵,离得远上学又不方便,如果你不喜欢就将就一段时间,之后再回家也可以的。”
  话说到这份上,陆至遥还能说什么,姜子莘说话滴水不漏这点倒是一成没变。哪次争辩不是被他说的哑口无言,俩人还曾经为以后生的孩子更像谁吵了一夜,最后陆至遥直接被他吵睡着的。
  “呵,你这么能耐你室友知道吗?”
  姜子莘过滤掉话里的讽刺,一本正经回答:“学校已经对他下达了转寝室通知,就算现在不知道,马上也会知道的。”
  对上明媚的笑容,陆至遥无力的靠在床头上,……你这么腹黑我竟然不知道。
  没关系,妥协只是暂时的。
  下午陆至遥就当着姜子莘的面给家里打了一通电话,要家里尽快准备好房子,最好一个星期内能搬出去住,当然,关于被标记的事情他暂时隐瞒了,老妈就算了,想起老姐当年带着一帮高中生去围堵欺负自己的小学生那件事,他有点不敢想象,事情败露后姜子莘的下场。
  这倒不是说他多心疼姜子莘,只是暴力并不是折磨人最痛快的方法,哀大莫过心死,这才是他想要的效果。
  晚饭是陆至遥自己去食堂吃的,姜子莘陪同的要求被他强硬的拒绝了,之后的相处中陆至遥没有对他表现的太抵触,但也没有丝毫的接受,就像把对方当成了空气,大有一个星期之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之意。可谁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姜子莘就算了,以后还可以再标记其他的欧米茄,而陆至遥离开姜子莘的话,等待他的有两条路,第一这辈子陷入发情期痛苦中无法解脱,第二挖掉肩上被标记的腺体。
  据传闻,挖掉腺体的痛苦不亚于割掉身上的任何一个器官,而且失去腺体后虽然没有发情期也不会受信息素的困扰,寿命却会缩短到三十几年甚至几年,最关键的是切除手术风险极高,死亡率高达85%。这两条路无论哪条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下下策,却是陆至遥必走的一步。
  报仇还是保命?这问题对一般人来说还挺纠结的,可陆至遥已经死过一次了,临死之时他对比过死亡与仇恨的味道,无非一个死,一个生不如死。
  晚上陆至遥把姜子莘买的洗漱用品一件件摆在镜子下的玻璃台上,姜子莘在旁边拖地板,陆至遥感觉自己摆一件姜子莘就会往这边偷看一眼。你说偷看就偷看吧,反应还那么迟钝,陆至遥在镜子里盯了他半天也没发觉,眼睛还黏在对方手上。
  “有话就说。”
  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的姜子莘同学被吓了一跳,手里的拖布杆啪一声掉在地上,他尴尬的捡起来,看着陆至遥摆弄东西的手。
  “你拿东西拇指一直不回弯吗?”
  陆至遥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确实,他手上的每个动作拇指都是不回弯的,双手的拇指像两根多余的木棍一样直不楞登支在两侧。陆至遥嘿嘿闷笑,都忘了,他的拇指已经失而复得。
  适应变成了习惯,真可怕。
  “姜子莘,我给你讲个故事啊,是个特别特别逗的故事。”
  听着陆至遥一遍遍强调这故事有多逗,姜子莘却觉得,他的表情好像要哭了。
  “从前有个男的喜欢上了他的好朋友,追啊追啊追了好多年,对方终于答应跟他结婚了,可是就在婚礼的前一天,他喜欢的人突然出了车祸,现场只有两辆破车和死亡的司机,他喜欢的人却失踪了。
  他像疯了一样天南海北的找,后来听他喜欢的人家里说,那个人没失踪,是被一个黑社会团伙给抓走了,他就想办法混进那个团伙,天天被逼着偷鸡摸狗,还被打的鼻青脸肿,有一次他实在饿的不行了,偷偷吃了那个团伙老大养的狗的狗食,被一个小喽啰看见了。
  他本来能跑的,可是为了潜伏找到他喜欢的人,他没跑,被那个老大用菜刀把两个手的拇指剁掉喂给狗吃,呵呵,其实他喜欢的人根本就没在那里,那家人是骗他的,他喜欢的人已经嫁给别人了……哈哈哈!你说这个男的是不是特别逗?太好笑了是不是?哈哈……”
  说完,陆至遥笑得前仰后合,要是这时候有人进来,肯定会认为刚刚发生了十分好笑的事,但是姜子莘知道,这一点都不好笑。
  “遥遥,遥遥,遥遥……”姜子莘一遍遍叫他的名字,对方却毫无反应,他感觉自己的眼睛已经红了。
  “陆至遥你笑够了没有!”
  “没有!”陆至遥啧啧两声,“这么好笑你怎么不笑啊,来来,给哥点面子。”说着伸出手扯着姜子莘的嘴角往上拉,拉着拉着,两行眼泪打在了指尖上。陆至遥扫兴的松了手,“切,真没劲。你出去吧,我要洗澡了。”
  听着浴室里刷刷的流水声,姜子莘靠在门外哭的稀里哗啦。陆至遥不知道,其实姜子莘并不是爱哭的人,甚至他从出生开始就没怎么哭过,自从遇到陆至遥,那个对他施加了会哭魔法的人,一切都不一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的求个收藏,么么哒(>_<)


第4章 Four 重色轻友呢
  讲植物生理学的宋教授是系里出了名的话痨,上课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唠他那欧米茄老婆和儿子,说什么这年头找个普通人好,要不一家俩欧米茄,发情期赶到一块都不知道该顾哪个。下面一片白眼,尊敬的宋教授,这话你敢当教导主任师母的面说吗?
  老师扯淡也没几个人听,反正是个开卷考试的,陆至遥趴在桌子上睡得脖子疼,睁开眼打算换个姿势,就看到前座腰板溜直的姜子莘,肩膀耸动,在奋笔疾书。
  上这种课还一板一眼的抄笔记,除了他也没谁了。上辈子还觉得他这人有种遗世独立的孤寂感,让人既佩服又心疼,可现在,只剩下俩字:无聊。
  当年陆至遥本来是学生命科学的,后来家里的工厂搬迁,他就跟着全家来了新蓝市,想着反正将来都要接手工厂,随便找个便宜专业读几年得了,没想到竟然把他塞到了植物生产专业。说白了就是学种地。
  知道以后那个高中没毕业的老姐还取笑他,说让他好好学,将来去农村包地,弄好了跟家里的工厂一合并,正好工农联盟了,听着多共产主义。
  陆至遥还笑着打诨,说这主意不错,要是以后赶上个末世,他种的植物说不定还能大战丧尸呢。
  可是那番话出口还没到三年,父亲病故工厂就破产了,而且八成以上都是因为他。抛家舍业,只为了找回姜子莘。他永远忘不了父亲临终前看他的眼神,是深深的失望。
  铃声一响,谁还管老师说没说下课,一个个都拾掇书包开始往外走,姜子莘知道陆至遥肯定不会跟他一起走,第一时间回头把自己的饭卡交到他手上。
  “你的饭卡还没办下来,先用我的吧。我跟同学一起去。”怕他不愿意还赶快补上一句,“我们去别的食堂,不会让你看到的。”
  陆至遥书包肩上一扛,看都没看他一眼,转身就往外走,走了不到三步又倒回来把饭卡抢走了。
  不刷白不刷!我重生回来是找你报仇的,又不是折磨我自己的,待会儿老子什么贵吃什么,吃不死你丫的!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陆至遥站在刷卡器前面,看着上面显示的余额张大了嘴巴。
  个、十、百、千、万、十万……
  我擦!陆至遥顿时抓紧了手中的饭卡,姜子莘不会脑残到把自己每年的学费也打饭卡里了吧,这他妈得吃多少饭才能吃完啊!
  怪不得上辈子姜子莘家里人一直反对他跟自己在一起,现在想想好像也能理解了。要是他女儿每天能吃一个养鸡场的烧鸡,嫁给别人却要全家人吃一只,那他肯定也不好受。
  可是这些都不是他们欺骗自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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