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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之子-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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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莫还注意到,似乎只要是跟宫素心对着干的,或者挡了她道的人,最终都没有好下场,乍一看,宫素心的运气简直好到爆棚,像极了小说里开了挂的人生赢家。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别的暂且不说,李菲菲跳楼一事,就根本不是外界所传的自杀。她是被一个怪物追得走投无路之后,失足从楼顶掉了下去。而追逐李菲菲的那个怪物,如果他没有认错的话,是一个小鬼。
  李菲菲前脚被小鬼害死,后脚宫素心就顶了她的角色,如果说这个小鬼跟宫素心没关系,谁信?倘若,那小鬼真的是宫素心所养,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养小鬼盛行于东南亚一带,以不满两岁夭折的小孩又或者干脆就是腹中死婴为原料,用邪法拘役它们的魂魄,再用符咒驱使它们为自己所用。养小鬼提升气运其实是骗人的鬼话,实际上是利用小鬼为自己做事,达成原本不能达成的目的。怨气越重的鬼魂,炼成小鬼后,能力越强,能做的事情越多,但同样,能力越强的小鬼越容易噬主。
  对有些修为的玄门中人来说,他们或许还有办法一直压制住小鬼。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养小鬼绝对是一件风险极高且有损阴德的事情,往往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而这也恰恰是夏莫想不通的地方。
  假设害死李菲菲的小鬼是宫素心所养,距离李菲菲死,到现在已经有十一二的年时间,照宫素心的发展来看,李菲菲死后,宫素心估计也没少让小鬼帮她暗中办事。
  宫素心养的小鬼,害死李菲菲后,第一时间就吃掉了李菲菲大半的魂魄,不可谓不凶残。小鬼通常以供养者的血液为食,但是吞噬过魂魄以后,简单的血液供奉必将无法满足它,可是这么多年过去,宫素心不仅没有被反噬,反而嫁入背景深厚的千亿豪门,过上无数圈中女星艳羡不已的生活。
  宫素心童星出道,在圈子里混了十几年都不温不火,直到李菲菲死后,她才真正的大红大紫起来。也就是说,宫素心是在养了小鬼以后才红的,那么,反过来,宫素心在养小鬼之前,她应该就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一个普通人,养的小鬼在害死了人,吞噬了受害者的魂魄后,身为主人,她竟然没有遭到一点反噬。
  为什么?
  除非,有玄门中人出手帮她。
  力量到了程度的小鬼,无论是压制还是彻底解决,都得有比较高的修为才行。现如今,稍微有点修为的玄门中人,要么加入了天师协会,要么就进了特调处,两边的都不沾也有,但是不多。
  那么帮宫素心的人会是谁呢?冥冥中,夏莫有种直觉,帮宫素心的人怕是跟天师协会脱不了干系。
  沈诺死生不明,记忆尽丧,不断的穿梭于死者的梦境之中,他变成今天这样,宫素心到底在其中充当了一个怎样的角色呢?
  他想查沈诺的过往和下落,这个宫素心就是最好的切入点。只是,这事儿疑点太多,他得从长计议才行,不能贸然行事打草惊蛇。
  特调处那边人鬼难辨,他前脚接了安慧那个案子,后脚姓闵的就跑了,如果这次,他借助特调处的资源去查这事儿,保不齐什么都查不到。他得重新找个切入点才行。
  夏莫看着手机屏幕上,一个跟沈诺有两分像的男人,嘴角弯起了一丝冷笑。
  宫素心一时半会儿怕是接触不到,但她这个小了她十八九岁的弟弟,宫烈倒是可以试着接触一下。
  宫烈今年凭借一部歌唱类选秀节目出道,要颜值有颜值,要唱功有唱功,综艺感也不错,更有息影多年的影后姐姐为其站台,不火都难。而事实上,宫烈今夏确实大火了一把,如今距他参加选秀节目才短短三四个月,微博粉丝就已经突破七百万,上升势头迅猛,频上热搜。
  最关键的是,早在出道之前,宫烈就已经通过了艺考,而后又通过文化考试,最后以艺考第一名的成绩被D大录取。既然都是D大的学生,想要来个偶遇应该也不难。再找个机会种颗梦种到他身上,总有办法弄到他想知道的东西。
  不知不觉,外面已经天光大亮。
  王军早早去外面锻炼了一圈,顺道在外面买了点早餐回来。现在租了房子,房子里水电气厨房一应用具都是齐的,完全可以自己开火。因此,王军回来的时候,还顺道在外面买了些米面蔬菜肉类等等,一并带回。
  吃过早餐,夏莫让王军去特调处给他开请假条,待王军走后,他对大黑、孔苏以及鼠宝说:“从现在开始,你们要用最快的速度,收服D大至我们小区这一片,所有的动物,让它们为我所用。”猫狗老鼠,飞鸟游鱼等等等等,利用得当,它们将成为他最忠诚的眼睛和耳朵。
  这,只是一个开始。
  “是,老大!(汪汪汪!)”三只小的齐声应道,三张毛茸茸的脸上都露出跃跃欲试的兴奋,一张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情报网,即将缓缓铺开。
  待孔苏它们离开,夏莫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走回房间里,往床上一倒,不消片刻,便睡得昏天黑地。
  可怜被他忘在客厅里的手机,响了一遍又一遍。


第七十二章 请假
  电话正是王军打来的。
  他吃过早饭以后就匆忙赶到特调处给夏莫开请假条; 他以为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没想到这假条竟要龙处亲自签字才有效; 他只好拿着假条去找龙处。好不容易等龙处开完会,不想,龙处见到假条以后,竟似识破了夏莫的‘阴谋’一般,说:“你跟夏莫说一声; 字我可以给他签; 但他得答应我; 这个月他最少要给我完成十个任务。”
  王军都吓到了:“十个?”
  龙处冷硬道:“我相信他的能力。”
  夏莫的能力确实没话说; 但懒也是真的懒,王军只好道:“那我打个电话问问他。”
  可惜,电话被夏莫忘在了客厅里; 响了半天就是没人接。
  龙处看着急出一身汗的王军; 说:“如果你能帮他做决定就做。不行,我马上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会议。从昨天开始; 特调处就已经在全力运转; 眼下,一切以紧急任务为重。”
  言下之意,要签就签,不签就麻溜的滚蛋,别跟老子在这儿磨蹭个没完。
  王军竭力争取:“龙处; 我再给夏莫打个电话。”
  然而,电话依然没人接。
  “签吧。”王军硬着头皮道。
  龙处在假条最下方签上情况属实四个字; 并附上自己的大名,最后还盖上了特调处的公章。
  待王军拿着假条离开,两尾狐溜进处长办公室,愤愤道:“龙处,你可真不地道,你分明就是在坑小莫哥哥。”
  龙处头也不抬的处理着办工作上的文件,说:“我是在给他锻炼的机会。”
  那天夏莫离开以后,他特地调了夏莫的档案。档案上,夏莫在加入特调处以前,从未显露过天赋,仿佛就是个最普通不过的学生,他甚至比普通学生的身体还要弱,从小到大的病假条摞起来大概比他此刻桌子上的文件还要厚。可夏莫身上根本没有半分病弱,相反,他的血气比特调处内部那些精心调养出来的门派弟子还要浑厚,所以,那些假条必然都是假的。
  那夏莫请了那么多假干什么?
  结合夏莫展露出来的非凡能力,龙处想当然的认为夏莫是利用请假的时间去修行了。既然夏莫已经修得一身本领,他自然得给他施展的余地,玉不琢不成器,年轻人,就得多磨炼磨炼。
  真是个美(可)丽(怕)的误会。
  王军回到家,把事情给夏莫讲了,区区十个任务而已,夏莫根本没在怕的。反正,他也想趁这个机会再赚点钱。
  “先吃饭,吃了饭看看有什么合适的任务,先接两个做做。”夏莫说道。
  满桌的菜,大半都是他今早在外面买的,还有几样是莫大娘给夏莫准备的,老家那边的腊肉香肠腊排骨,王军夹了一筷子醋溜里脊丢进嘴里,又酸又甜,细嫩爽滑,比外面饭店里大厨做的还好吃,他不由佩服的看着夏莫:“没想到你手艺居然这么好。”
  夏莫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肥而不腻,咸香适口,比他老妈做的也不差多少了。吃着红烧肉,夏莫慢条斯理道:“不是我做的。”
  王军好奇道:“那谁做的?”
  夏莫用筷子指了指头顶。
  “紫藤萝?它还会做饭?”王军觉得自从跟着夏莫,他真的是见了大世面了。从前大黑鼠宝开口说话,他就觉得特神奇了,现在居然又来了一个会做家务会做饭的紫藤萝,以后指不定还能见到更神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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