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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英明!”
“两国历来交好,本就该联姻的,如此正好!”
“那还等什么?”
“你傻啊?既然是两国联姻,自然要先国书往来,定了佳期,才好成婚呢。”
众妖叽叽喳喳,完全没有看到龙哥目瞪口呆的样子,当然了,看到了也假装看不到,这臭小子,小小年纪就比他们这些前辈爵位还高,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只可惜这小子深受陛下偏爱,打又打不得,这下好了,终于可以给他添点儿堵了。
唐玉珩捂着自己的老心脏,也觉得对事态的进展有些接受不能。
他原本的打算,只是想趁着还没死,能在小龙身边呆多久就多久,多一天都是赚来的,根本没有,或者说是不敢奢望俩人能成亲。
可是,不得不说,这帮妖的脑洞,确实挺让他心动的。
而且,鱼哥说的没错,只要他成了小龙的伴侣,那么,那些人就再也不能以他为借口挑起两国纷争了。
“那就这么定了!”余春来拍板道。原本以他们如今的实力,完全不怕别人来挑衅,真当妖族是好惹得吗?更何况隔着一个大海呢,没有我们的远洋海船,有本事你飞过来啊!
他之所以费尽心力在大海这一边寻找到这么一大片还没有被开拓出来的天地,就是为了让族人们能够恣意生活,如果连成个亲都要瞻前顾后的话,他还拼个毛?
再说了,他又没瞎!这么些年,小龙怎么都不肯成亲,还经常蹭远洋商船回故国去,美其名曰是舍不得老家的美食,谁知道是不是舍不得那个人族皇帝?
就看他现在“赐婚”,龙哥那份儿欲拒还迎的羞涩劲儿,就知道这家伙心里到底是个什么想法了。
一场盛大的联姻,让所有等着看好戏的人大跌眼镜,有那心思阴暗的,更是琢磨着,鱼哥竟敢把人家太上皇弄来给自家将军当夫郎,肯定会得罪新皇,到时候两家打起来就有的好看了!
然鹅,十几年过去了,一直等到太上皇已经白发苍苍、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两国依然相处和睦。
“起风了,你在那儿站着做什么?快点进屋!”下朝回来就看到唐玉珩披着一件竹青色披风站在院子里,龙哥顿时没好气地将人拖到房间里。
唐玉珩的身体越来越差了,眼见着就快走到生命尽头了,龙哥担忧之余,一直在想办法寻找什么灵丹妙药,只可惜,唐玉珩本就是不能修炼的体质,早年又受过伤,损了根基,即便求了鱼哥,从玄天宗弄了些补身子的丹药回来,也终究于事无补。
他现在唯一庆幸的是,他当年没有扭捏着拒绝成亲,这才有了俩人这十几年的恩爱时光。
只可惜,他明白的太晚了!
“阿龙,我听说,人若是死了,心怀执念的话,灵魂便不会消散,等我去了,你能将我埋在咱们院子里的梨花林里吗?”
“说不定,来生我能托生成梨树精,你不是说龙族寿命漫长吗?你等等我,好不好?”
“我舍不得你,所以,就算我死了,你也不许再娶!我一定会回来的,我发誓!”
唐玉珩说着说着,声音慢慢低了下来,巨齿龙抱着怀中孱弱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的身子,藏在唐玉珩背后的一张脸,早已泪流满面。
他怎么可能会娶别的什么人呢?
“好!我等你!不管是一百年、一千年还是一万年!我会努力吃饭,活的长长的,你,你可一定要记得回来!”
梨花开了又落,一年又一年,将军府的梨园,已经从最初的一小片,变成了如今整个府邸都变成了一片梨花白的海洋,每到初春时节,都成为皇城的一大奇景。
“你是谁?为什么要躺在我们家树上面?”梨花烂漫的树枝上,一个肉嘟嘟的小娃娃,一脸好奇地看着躺在枝丫上喝酒的巨齿龙。
“麻蛋!老子等了你一千零八十六年,你特么的竟然给老子失忆了?”巨齿龙呆愣半晌,顿时勃然大怒。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貌似很多人好奇龙哥和陛下的攻受问题啊,嘿嘿~这不是很明显的吗?傲娇炸毛受&黏人霸道攻,陛下表示:我年下我骄傲,我爬龙床我自豪!
最后,感谢打赏&灌溉的宝宝们↓↓↓
第151章 番外之念念不忘1
“这骨头上没肉了; 给你吧!”
余念觉得; 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在自己快要饿死的时候; 那个被大荒山小妖们惧怕的代表不祥的白毛小狼妖; 状似无意的丢给自己的那根骨头。
靠着那根附着着少量腐肉和肉筋的大骨头,他撑到了再次抓到猎物的时候,活了下来。
余念还不叫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只是大荒山无数流浪小妖中的一个; 作为一个山鼠小妖; 他体型娇小; 也不太会打架,如果按照食物链来划分的话,他应该属于垃圾山上的食物链最底层; 只有其他小妖吃剩下的、不要的; 才能轮到他; 而通常; 像他这样的小妖; 是没有运气吃到什么新鲜肉的,能有一口腐肉; 或者一块腐烂的兽皮充饥; 就算是一天中难得的好运了。
说起来; 余念最羡慕的,就是靠着锋利的爪牙,占据了整个垃圾山的狼妖小白。
虽然大家都说; 这个白色的狼妖,是因为浑身白毛,代表了不详的征兆,所以才被族人遗弃的,可是,余念觉得,那些狼族的族人真是一点都没有眼光,小白虽然毛色和其他狼妖不一样,但是,打架却非常厉害啊,而且,垃圾山实在找不到食物的时候,他还会组织大家一起狩猎,即便抓的只是一些不起眼的兔子什么的,那也很厉害啊。
反正,比只会打洞的自己可强多了。
余念这个山鼠小妖,就这样成为了垃圾山扛把子的铁杆脑残粉。
后来,让山鼠小妖怎么都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能够和他的偶像一起,被善良(?)而又慈祥(?)的余老板收留。
余老板真的对他们很好,给他们吃好吃的粮食和炖肉,穿的也是暖和的新衣服新鞋子,还能睡在冬天也热乎乎的火炕屋子里,而这些,并不需要他们拿命去拼,余老板让他们做的,只是帮忙做点家务活,顺便养鸡或者照看养蜂的蜂桶之类的。
更让他们觉得激动的是,余老板竟然还答应给他们取名字!
要知道,许多大荒山的流浪小妖,如果实力不足的话,别说活到成年了,只怕短暂的一生都不会拥有自己的名字,所有小妖都十分开心地决定要给自己取名叫做“余某某”,因为这样就可以和他们喜欢的余老板一个姓啦,据说凡人这样就算是一家人了呢。
余念也不例外,而且,他心里还有一个不可言说的小窃喜,那就是,如果他也姓余的话,那就和他的偶像一个姓啦!要知道,这个时候的狼妖小白,已经有了自己的大名,叫做“余白”呢。
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每天吃饱穿暖,这样的生活,简直比飞升更让他们惊喜并珍惜。
然而,最让山鼠小妖激动到快晕厥的是,就在他成年后的第十八年,当他终于混到了自家偶像的身边做了贴身侍从的时候,突然某一天,余白将他拉到了陛下,也就是余老板面前,告诉陛下——
“大哥,这就是我选定的伴侣!”
什么情况?!
余念觉得自己的手心在冒汗,脑子里嗡嗡的,浑身一会儿像是泡在温泉里,一会儿又像是被烈日灼烧,整个妖就像飞升前渡劫一般,那滋味,怎一个酸爽了得!
“阿念确实是个好孩子,既然你选定了他,今后,你们两个就要一辈子相互尊重爱护,阿念,你愿意与我家小白结为夫夫吗?”余老板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和。
可是,他说出来的每一个字,却像是被凿子刻在余念的心脏上面一样,那般的深刻,决不可忘记,可恰恰因为刻在心脏上,反而看不清、听不清。
余念至今也回忆不起来,自己当时到底有没有答应陛下,或者他到底都说了些什么,只知道,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接到了赐婚的圣旨,被人带到了一处豪华的宅子里待嫁了。
余念可以对天发誓,他从来就没有奢望自己有一天能嫁给自己这辈子最崇拜的男神,哪怕男神在大婚当晚,明确地告诉他,自己选定他,只是因为不想再被自家大哥催婚,而根本不是因为喜欢他,余念也觉得自己好像是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