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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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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家当时正值多事之秋,精湛的铸造技术让有心人红了眼,北刀赶到之时就只剩下一个少年坐在火炉边,地上是他父母的尸身。
  少年冷静得不像一个正常人,他拿着记载着铸造术的羊皮纸,转手就扔进了熊熊烈火之中。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北刀知道,如果不速之客仍不退却,下一步,扔进火炉里的,就不是一张羊皮纸了。
  于是他走了进去,背对着少年,雁北刀刹那惊鸿:“以多欺少啊?可巧,爷爷我最喜欢以一敌众。”

  北刀把少年带回了北刀门。

  当时剑道已兴,南方的剑客大多看不得北方刀客,少年又是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别看北刀看着顶天立地,心里其实在打鼓。

  人家要是不喜欢怎么办?
  哎呀,他皱眉了,是不是觉得我们很粗鲁?

  偏偏这个时候,北刀不到三岁的小儿子泥猴一般地从外头跑了进来,拿着一把木刀虎虎生威地喊道:“爹,听说你拐了个南人给我当二娘,是他吗?”

  北刀糟心地捂了捂脸,那一天没敢去看少年。

  少年从此在北刀门住了下来。
  春去秋来,少年给北刀门铸了无数把刀,并在日复一日地打铁中悟出了一套刀法。

  北刀道:“你这个不像刀。”

  已经长成青年的人没有答话,两年后,北刀看见他坐在高炉边,正在擦拭一把剑。
  刚出炉的剑。
  也是他的第一把剑。

  北刀靠在门口,抬头看了看天,转身走了。

  他知道,青年想家了。

  那一年中秋,青年辞行,北刀一路送至长流水畔。

  “过了河,就是江南了。”
  “嗯。”
  “我们还没有认真打过一次,能让我给你的剑开刃吗?”

  雁北刀和打铁剑的第一次相遇,便在那时。
  刀剑之战引来了无数江湖浪客,北刀南剑霸占了长流水畔,江河不渡,山水不转。

  打铁剑在雁北刀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剑痕。

  两道身影分立两畔,江河长流。

  雁北刀送尔扬名。

  青年有一个女儿,北刀有一个儿子。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儿子说:“等我长大了就娶你。”
  女儿一听就跑,却笑开了沿途春红。

  儿子提着刀,站在原地冲她喊:“你要不愿意,我入赘也可以的。”

  可最后女儿跟着青年过了河,一辈子没再出过江南,结婚生子,终此一生。
  都源于青年的一句话:“配不上。”

  南剑配不上北刀。

  儿子背着刀离家出走要南下入赘,被北刀拖了三十里地,说的也是“配不上”三个字。

  北刀也配不上南剑。

  冯家成为了南剑宗,与北刀分庭抗礼。
  然而,北刀总担心南剑性子软容易受欺负,从小就要求自家崽子好好练刀。

  刀剑刀剑,刀为剑先。

  后来江湖上有了刀剑大会,南剑北刀受邀入席。那时正值前朝末年,民不聊生,唯有江湖荡千秋,一刀一剑皆成美谈。
  刀剑双侠的名声,从此传开。

  及至南剑行差踏错,北刀灭门。
  南剑宗的少宗主握着密信怒斥生父,断发还恩,自此不见踪迹。

  少宗主换了人,南剑也抵不过大浪淘沙。

  曾经的少宗主站在覆灭的北刀门口,听着一片叹惋之声,走进了火海里。

  北刀之子一身血污,从断梁之下拖出雁北刀。
  他把刀插在地上,磕了两个头,算是祭奠了尸骨无存的父母宗亲,然后就提着刀往外走,要去报仇。

  这时候,就看见了走进来的少宗主。

  他们曾经在刀剑大会上见过。
  北刀之子——不,北刀,他笑了一下,头上的血流进眼睛里,朝他伸出了手。

  “别害怕,北刀还没有亡。”







第13章 第十二章 皓月
  临近冬至,大罗天里张灯结彩,准备着祭天大典。
  春分祭日,夏至祭地,秋分祭月,冬至祭天。此四祭被合称为奉天四祭。

  奉天祭分为大祭和小祭,小祭每年都有,由当朝宰相萧常,领文武百官进行祭祀,而大祭则专指三年一次,由天子亲自主持的祭天大典。
  今年的冬至,恰逢奉天大祭。

  林歧直接就进了大罗天都,然后就不见了踪影。
  萧途牵着马在城门口晃悠,心里还在掰算着距离春会还剩下多少日子,能不能按时赶回去。

  “要么我自己走了吧?”
  “鬼知道那色胚又上哪家入赘去了,一时半会儿怕是回不来。”

  他这么想着,于是牵着马走出了城门,可是没走两步又退了回来。

  “我就等一会儿。”

  正值奉天大祭前后,大罗天守备森严,城门口的守卫眼见着他进进出出不知几许次,当即把他列为了重点关照对象。
  在被数次盘查之后,萧途终于牵着马,进了城。

  就在他准备随便逛一逛打发时间的时候,就听说天街上有个小姑娘和谁打起来了,听描述,倒像是他的小师弟。
萧途背后陡然生出一层冷汗,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他好像弄丢了一个谁。

  天街是达官贵人才能走的道,普通老百姓都是往两旁走。可那两个打架的偏偏就选在天街的正中央,这会儿正是下朝时分,把一干栋梁股肱都堵在了回治所的路上。

  可偏偏没人敢吱声。
  连官兵都只是远远地看着,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架已经停了。
  两个人中间隔了数十尺,谁都没再动手。

  其中一个正是苏仪。

  苏仪手中的剑裂开了一条缝,红色的发绳也被剑气划开,不知所踪。

  长发披肩,反倒让她现出了些许本相。

  周围人吸了口气,另一个当事人却皱了皱眉:“女孩子?”

  苏仪一向穿得灰扑扑的,又习惯了短打装扮,扎着英气的高马尾,佩刀执剑,再加上还没完全长开,第一眼很难看出来是一个女孩子。
  她抱着臂,冲对方抬了抬下巴:“怎么,看不起女孩子?小爷我今天是好久没打过架,手生,你等着。”

  对方是个少年,和萧途差不多大。
  不过苏仪能看见,他的身上泛着浓郁的金光,是个实打实地金丹大能。

  少年穿着浅黄色的衣衫,衣襟和袖口为月光白,绣着月见草枝叶,点缀着月见花瓣,衣襟处还有几片爬出了襟缘,作欲拒还迎之态,袖口两株月见草簇拥着一颗金丹,金丹作太极之象。

  月见草,外丹道盛仙门的标志。

  苏仪虽未去过太常山,但盛仙门弟子的服饰倒是认得一二,甚至还知道普通弟子是没有资格在衣纹上绣月见草的。

  正在这时,一个家丁模样的人走了上来:“世子,国公爷回来了。”

  少年点了点头,旁若无人地转身离开。

  苏仪下山第一败,还败给了外丹道。
  奇耻大辱。

  她垂头丧气地往旁边走去,堵着的天街才又开始畅通起来。股肱们朝官兵们摆了摆手,当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地过去了。

  天街恢复了宁静,苏仪在看见萧途的那刻,撇了撇嘴:“师兄,我丢脸了。”

  林歧靠在窗边,正好能看见底下的人。
  他在这儿坐了好些时候了,笑眯眯地看完了起因经过结果,也不晓得去拉个架。

  起因是定国公家的世子,骂了一句“天衍君”。

  屋外笛声毕,一个人走了进来。
  那人打扮得花枝招展,浓妆艳抹,分外妖娆,身上还散发着奇怪的香水味,但出乎意料的,并不难闻。

  林歧所在的地方,是整个三十六天里最大的花楼——酔春楼。
  而这个人,是酔春楼里的头牌,当红花旦。

  然后,就见花旦大马金刀地往林歧面前一坐,发出了臭男人的声音:“师兄。”

  这个花旦,还是九君之一的天衔君。
  花旦的花名名扬四海,然而花旦的本名却无人能知,他的身份更是全天下臭男人都想知道的一个谜。

  他姓萧名知意,是安国公萧常,萧相家的大公子。

  林歧在北刀城,就是给他传的信。
  只是萧相早有预见,信还没到便已做好了对策。

  萧知意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吹了一早晨的笛子,嘴都吹麻了,他决定一会儿出去就身体抱恙。

  林歧从乾坤袖里拿出一颗金丹,推到他面前:“看得出来出自谁手吗?”

  萧知意拿起来看了看。
  然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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