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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幸福人生-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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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庭生一向不说脏话,也回了张悦洋一句“玩你自己的蛋去!”。
  这年新年顾庭生还是要回家过,等他回来是初三,林淑珍和夏朝北带着绾绾出门旅游,我和顾庭生双双拒绝留家,我有时候面对着养父母会觉得愧疚,我不敢和顾庭生在他们面前太多逗留,总觉得父母会发现。
  我想再等等,等上了大学,等工作了,等夏绾绾有了男朋友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我再告诉林淑珍和夏朝北关于我和顾庭生的事情。
  我知道我亏欠了养父母良多,可是不要说喜欢女孩子,换了顾庭生让我喜欢男孩子我都喜欢不上。我这个人可能天生有缺陷,喜欢一个人就是一辈子都改不掉的事,我甚至想如果我从未遇到顾庭生,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有喜欢的人。他是我的量身定做,是上天给了我一个也能喜欢人的能力。
  我甚至会想,究竟是有了顾庭生这个人专门来让杨露喜欢,还是这世上有了一个杨露,专门来喜欢顾庭生。
  发现顾庭生和林艺还有来往是很偶然的一件事,那是林淑珍、夏朝北还有姐姐离开家的第三天,顾庭生被找上门的张悦洋和李勋硬是拉出了门打篮球,张明晨和李老大也约我去图书馆一起自习。
  顾庭生去打篮球的日子我就跑图书馆和老大他们自习,有时候会碰上向琳琳和陈缤纷,张悦洋和李勋也隔一天来一次图书馆,他和向琳琳两个人现在见面连话都不说了,全靠陈缤纷充当调节氛围的人。
  张明晨问张悦洋:“洋哥,不是吧,这么绝情,好歹也是您以前喜欢过的姑娘。”
  张悦洋一脸委屈的告诉我们:“不是我不理向琳琳,你们别这样看我,是向琳琳现在对我爱答不理的,洋哥我也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习惯。”
  李老大说:“那只是你还不够喜欢她,老四,我总觉得迟早有你栽的一天。”
  李老大说:“不信抬头看,苍天放过谁。”
  发现顾庭生说谎那天,就是我和张悦洋还有老大从图书馆出来,碰到了李勋和女朋友正好进图书馆。
  我很随意的问了他一句:“顾庭生已经回家了吗?”
  我还在想他怎么不一块来图书馆,他又不是不知道我在这里。
  李勋却告诉我:“我怎么知道老三去哪了,我今天都在陪我媳妇啊,小六。”
  我当时就一愣,今天下午三点多顾庭生就出门了,他告诉我李勋约他打篮球,我现在知道他撒谎了,我一路走回家,我想我应该给他打个电话,但是我又想不要这么大惊小怪,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顾庭生有,我也有,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重生的这件事,但是我们两个肯定谁都不愿意挑破。我无法面对他的死亡,我也忘不了我死的时候他是那么悲恸。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下章估计能写到两个人坦诚了_(:зゝ∠)_


第115章 撒谎



  因为我一直抱着这个想法,所以我从来没想过去质问顾庭生为什么对我撒谎; 他明明没有和李勋去打篮球; 他究竟去哪里了又为什么要瞒着我。
  这时候这样的事情只发生了一次; 我没有想太多; 我想我们两个是男人; 像男女谈恋爱一样时时刻刻的查岗,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这时我还没意识到,一个人撒谎成功了第一次; 就会发生第二次。
  顾庭生在这次之后; 周五下午; 他又告诉我他要去和李勋打篮球; 我就抱着书和笔记本电脑去图书馆。
  一进图书馆到了固定自习的地方; 就见张明晨和李莫寻身边,坐着李勋和还有他女朋友。
  李勋的女朋友是个身高看起来不到一米六; 十分娇小的女孩,长相勉强可以称得上可爱; 是和乔恩、向琳琳这种素颜看过去就很漂亮的女孩、比起来; 相对很普通。
  以前寝室中,因为只有李勋有女朋友; 张明晨问他女朋友长得漂不漂亮; 李勋信誓旦旦的说他老婆长得天下第一可爱。
  后来我们见了真人; 不是说女孩子丑,但是李勋把他女朋友夸得天下无双,除了脾气外表没得挑; 我们是真以为是外表超级可爱的那种女孩。但见了之后,未免有点普通。
  张明晨这缺心眼孩子有话向来直说,等李勋女朋友一走就直接道:“二哥,嫂子长得是可爱,但和超级——可爱,这明显还是差一截啊,我觉得陈缤纷才是超级可爱那型的。”
  李勋:“陈缤纷?咦?你什么眼光啊小五,你去看眼科吧,明显你嫂子比较可爱漂亮,你这什么眼神?”
  李勋:“老大,老三,小露,小羊,你们说是不是我老婆比较漂亮?”
  我们:“是是是,嫂子更漂亮。”
  张悦洋:“你小羊喊谁呢!”
  李勋还说:“乔恩、向琳琳是漂亮,我瞅着我媳妇也就差她们两个一点。”
  张悦洋事后给我们吐槽,这不是差一点这才是差一截,说李勋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因为感情中多了一个“爱情”,所以看他女朋友最美。
  李老大也说,就像你养了一只小土猫,养了很久了养出感情了,你看它就觉得比品种猫还漂亮。
  哲学家老大最后总结,人就是这样,万事不能沾染感情,沾染了感情就没办法公平,就像有时候你明知道这个人是错的,可是你和他有感情,你又怎么舍得责备他呢。
  就像李勋觉得自己女朋友只比乔恩、向琳琳的美貌值差一点,我们和他是哥们,我们中间夹杂着兄弟情和友情,所以我们也得昧着良心说,勋哥说得对,勋哥说得妙,勋哥说的呱呱叫!
  我抱着书走过去,张明晨正两眼发直的在转笔,身前放着的卷子一个字没动,李勋更是挂羊头卖狗肉,正和女朋友两只头凑在一处很小声的说话,还能听到他女朋友偶尔发出一声轻笑。
  李莫寻也说不上专心,他偷渡进图书馆一包话梅糖,李莫寻吃糖用牙齿嚼的,他一边吃着糖一边低头写卷子,还不时抬起头看一圈,我抱着卷子过来,几个人中就他看到了我。
  李莫寻说:“小六,就你一个人,顾哥呢?”
  “去——”我看了眼李勋,顿了下,“大哥有事出门了。”
  张明晨“啪嗒”一下,笔滚到了地上,他弯腰去捡笔,嘴上说:“要是洋哥和顾哥在,203寝室就聚齐了。”
  李勋和他女朋友也抬头看了我眼,李勋女朋友笑着喊我了句:“杨露。”
  李勋也咧出一口大白牙,他常年在户外打篮球,李勋皮肤就比我们黑了一个色号,一口牙露出来白的像是会发光,张明晨就说“二哥是混血,混的非洲人”。
  李勋咧着一口大白牙对我也笑:“小六,你也来自习了,我就喜欢咱们这种浓厚的学习氛围。”
  我想李勋这个“也”字说的不良心痛吗,他怎么看都像是来谈恋爱的,不像是来学习的。
  等我坐下把电脑插上电,又连了图书馆无线,我写了半个小时大纲,捋了下小说思路,这篇小说因为不长,全文只有十八万字,我每个月交稿一万,一周只需要抽出两天就能完成,所以我想想,我可以趁着现在高一课程还不紧张再写一本。
  虽然我也想过,现在不缺钱了,家里条件越来越好,而且会更好,但是顾庭生那天问我,你喜欢写小说吗,我回答的是只是为了钱。
  但是那之后谈话停止了,我又不禁抿心自问,如果只是为了钱为什么不写更商业的小说,事实上我的小说商业性都不重。
  市场上言情这块最好卖也好写的,是那种古言背景的小白萌文,初中时家境窘困,陈兰利知道我家中情况,也问过我,要不是写两本赚点快钱。
  我后来想了很多,我是没有抱负,也从未想过以文授道,更从未想过在写文一路上长长久久的走下去,可是至少这些年,在写着的这些年我必须承认,我还是喜欢的。
  每一字每一句刚落笔,可能青涩甚至无用,但写下的文字、语言、人物,也是过往岁月的一部分,我的时间有为它们付出,它们承载了我人生中的一段一段的岁月,它们就也是我的一部分了。
  我回头看看已经写了那么多了,不管好坏,我为什么要否定它们的意义,那也是我走过的路,是我付出过的岁月与努力。
  我如果否定了我曾经为之付出努力的一部分,那和否定自己有什么两样。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清楚这点的,总之我想下次再有人问我,你是喜欢写小说才写的吗。我应该可以堂堂正正的告诉他,是的,我是因为喜欢才一直坚持下去的。
  捋完大纲改了下错字,我准备合上电脑开始做卷子,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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