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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们笑着问为什么,他又不答了。
为什么。
因为他渐渐听懂了两个人冷战的内容。
无非就是一个字,钱。
一个暴躁的母亲和一个懦弱的父亲。
他曾经也窝在被子里偷偷掉眼泪,一直重复着“要是我没有出生就好了”,他不明白,为什么善良的人总是会受欺负。
所以在又一次的饭局争吵中,他像一个视死如归的英雄一样站起来,声音很轻,面向老爸那边的所有亲戚。
他不知道谁给自己的勇气。
他不知道原来自己也可以用那样惹人厌的语气说话。
“下回来吃饭之前记得先把良心带好,不然下地狱的时候可能会遭报应。”
父亲的那一巴掌甩过来之前,他心里想的是:妈,你不敢直接说出来的事情,我说出来了。反正我是小孩子,童言无忌,对吗?
他无时不刻不想着让父母离婚,在他们两个吵得翻天覆地的时候,他是希望他们两个可以打起来的。
打起来,最好往死里打,最好把我也一起打死,这样不就都解脱了吗?
放寒暑假的时候他们才回来住一两天,然后急匆匆地离开。
三年级之后,就连过年,他都是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家里,望着电视里的春晚发呆。
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不争吵的,林敛一无所知。
晚上母亲过来看他有没有踢被子的时候,他也听到过她叹气,“要不是为了你,我们早就离婚了。”
林敛执拗地认为,母亲是爱他的,父亲也是爱他的,只是这两个人彼此并不相爱。
他无所谓父母需要去外地打工挣钱,如同千万个挣扎在温饱线上的、最普通的人一样为了活下去而大力挣扎,他也不介意收回带着歉意的,每个月大把大把的零花钱。
从来都没有人懂过林敛,他只是想像最普通的孩子那样,牵着父母的手,一起逛超市。
别无他求。
“说完了,不心疼一下你的林帅哥吗?”
江存认真地看着假装轻松的他:“以后你要是想逛超市,我就陪着你。我也许会跟你吵架,但不会跟你冷战。我会比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你,除非你要把我抛下一个人走掉。前提是,等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你身边的那个人,还是我。”
“真煽情,快来敛哥亲一下,”林敛红了眼圈,笑起来,标准地露出八颗牙齿,“到时候清华美院的高材生可要等着我啊!”
“你怎么知道我要考清华美院的?”
“这是秘密。”
林敛无赖,江存就只能无奈地顺着他:“行吧,不说就算了,吃西瓜吗?还剩两块了。”
“吃不下,太撑了,你以为谁都和你这个猪一样。”
“您就消停下吧……要不要只吃最甜的那点?”
很久以后林敛回忆起这件事情,突然就忍不住红了眼眶。
“我爸妈都没这么跟我说过,我就心里闷闷的。我问我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脑海里浮现出来的就是那个夏天,或者说秋天,吃西瓜,江存问我要不要吃最甜的部分。”
“当时就觉得,我这辈子,可能就栽在他心里了。”
“你喂我呀。”
江存什么时候受得了这种撩拨了?即便看惯了林敛的没脸没皮却依然红了脸,啃下一下口西瓜,像小鸟一样轻轻在林敛嘴上啄了一口,然后脸颊爆红地扭过头去,小声嘀咕:“敛哥,我做不到。”
林敛看着江存的模样就越看越喜欢,那句似是无意的小声抱怨更是戳中自己的心口,江存被西瓜汁染红了嘴唇和白体恤,他突然又动了歪脑筋,偏过身子在西瓜上咬了一大口,飞快地嚼了咽下去,又马上拧开汽水瓶盖,喝了一大口,然后双手捧着江存的脸,嘴角上扬。
“你敛哥有必要教导你一下,什么叫做接吻。”
十七岁,名义上的秋天,温度依然很高。
他们在这里接吻。
天空是干净的青色,万里无云,身旁的小草叶不知怎么沾上的水珠,折射出一道细细的彩虹。
风是干燥的,带着江边独有的凉爽,吹得两人的发丝轻轻颤动。
初吻,是西瓜混着草莓汽水的味道。
甜的,清凉的,气泡裂开的感觉。
“我亲了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林敛舔舔嘴唇,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脸也开始发烧。
晕晕乎乎的,是恋爱中的人的温度。
“你真是个流氓。”
“那又怎样?”林敛挑眉,又喝了一口汽水,“我也只对你耍流氓啊。”
江存只休息了一个周末,然后又回画室集训去了。
他找的新画室在主城,林敛问他为什么不留在这里的时候,他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轻笑了一下。
“敛哥,要是待在本地,我就画不下去画了。他们人都很好,很热情,老师的教学质量很高,也不摆架子,”他抬头,“我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专专心心训练。而且……你在这儿,我怕我忍不住就要去找你……”
其实现在这个老师也劝他该去主城找个好画室,说他留在这儿有些暴殄天物,联系了自己的老同学跟人打了招呼,江存这才有机会去那个几乎能让所有美术生向往的画室学画画。
“男朋友厉害啊!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林敛心里颇为畅快,只是不满又要等很久才能见到江存了。
网上聊天的感觉,跟现实中的牵手怎么可能一样。
“敛哥,我想考清美。”
他知道江存的意思,扬了扬手中的卷子和资料书:“不趁着年轻的时候不知天高地厚,以后上哪儿狂去?等着吧,你敛哥天下第一!”
江存这下才是真正放心了,他一直知道林敛成绩好,在这里读书其实挺委屈他,即便本人是在努力,却也没有全力以赴——比如提前交卷出考场,考前还和他出去玩。他能稳在年级前三十,985、211肯定是随便选。
但是,能触碰到太阳的人,为什么不尝试飞得更远?
没有人希望天才堕落。
“作为天下第一的男朋友,我还挺惶恐。”
江存笑了起来。
那一刻好像周围的东西都失去了颜色,林敛能看见的,只有他的笑容。
“不送你了,我回去刷题。”
他拿着资料,一步一步朝着远处走去,不回头。
刷题的日子其实挺难熬,做不出题是其次,更让人难受的是每天宛若机器一样坐在桌子前,一动不动地、麻木地写卷子。
林敛以前没有目标,除了能拿到奖学金以外,对自己的要求也不高,作业一定会在行课期间完成,不带回寝室,睡眠充足,偶尔的熬夜只是为了打游戏和看闲书。
他也许就是别人眼里的“不用怎么学就能考高分”的人,但他自己很清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学习的压力,除非真的地狱般地连轴转,否则自己的成绩根本不可能进步太多,还不如得过且过,反正重本肯定上得了。
每个人都在努力。
他也想成为那种人,可他不是。
“考进年级前十”的字条贴在桌子上,温明彻知道的时候还挺诧异:“敛哥,换风格了啊,怎么开始努力了?这字儿……不像您的真迹啊?”
江存的字方方正正,写出来很整齐,写的英语作文可以直接当字帖临摹,林敛的字则比较大气,没练过书法却自成一家,笔锋很有味道,曾经还有人出钱买过他的钢笔字——代写情书,结果那女孩是林敛的小迷妹,告白没成功,信倒是被珍藏起来了。
“少废话了,这是我男朋友给我写的,好看吧?”
“少嘚瑟了,我回头让我女朋友也给我写一个。”
两个人相视,笑了起来。
“想考哪儿?”
——同时问出来。
“北大。”
“复旦。”
——同时回答。
林敛回答的时候,脑海里浮现出江存的脸,笑得潋滟极了:“我男朋友,想考清美,牛逼吧?“
第11章 一不小心
学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五中晚上十点下课,林敛先在教室关灯之前蹭半小时的亮,然后回寝室飞速洗漱,床头固定个小灯,背点单词,复习知识点。熬到凌晨一两点是常有的事,眼睛里的血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
在一个没有秋天的城市,冬天显得格外漫长。
他以前总是等早铃响了还要眯几分钟,现在五点半就起床,边晨跑边听英语材料。
一开始是很难熬,他甚至第二天就想放弃,继续回到以前那种随意的生活方式。
但是男朋友是要考清美的人啊。
温明彻偶尔回寝室,看到他的学习态度,着实被震惊了。他没有想到林敛会真的这么努力。
“敛哥,您这是把高二当高三整啊……”
“我应该没有高三的辛苦吧?我觉得还行,”语气里都带着疲倦,很累,很多次想要放弃,但是困到极致的时候,心里就会出现江存两个字——这是在湿冷冬季的唯一慰藉,“你以为,北大那么好考的吗?”
“敛哥加油啊,到时候记得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