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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对象揣了我的崽[娱乐圈]-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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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很漂亮。跟夏楚比起来,夏楚是典型的东方柔弱之美,他却明显带着混血的特征,美得东西兼备。
  他似乎是专程来找乐维的,而且不会说中文,只说英文。夏楚听到他小声抱怨外面不好停车,最多只敢停十分钟,否则怕交警贴罚单。乐维仰着头,很宠溺地安慰他,勾着他的脖子,在他白皙的脸颊给了个安慰性质的吻。
  而后乐维转过头,笑着向夏楚介绍:“这是Anthony,方小茂女朋友的弟弟。”又用英文向Anthony介绍,“这是夏楚。”
  Anthony明显听说过夏楚,眼中露出惊讶的表情,立刻用不标准的中文跟夏楚问了声好。
  夏楚勉强一笑,望向乐维。
  乐维耸肩:“虽说心急了点……不过咱们已经开始办离婚了,我这时候交男朋友应该不算出轨吧?”
  “你爱他吗?”夏楚问。
  乐维被逗笑了:“当然爱啊,谁会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啊?”
  说完他一秒反应过来,连忙道歉:“对不住,我这话不是针对你啊。我是说,我肯定要爱他才跟他在一块,否则不成了玩弄感情了吗,你说对不对?”
  没想到越描越黑,越听越像讽刺。
  乐维已经不敢再去看夏楚的表情,夏总发起火来太吓人了,他跟他的新男友加起来只怕都不是对手。
  “不好意思,我们的车停在外头呢,先走一步了。”乐维起身,很自然地拉住Anthony的手,“不过我刚刚跟你说的,你好好考虑一下。我真的什么条件都能接受,只要能尽快离婚。”
  说完他转身离开,他的混血小男友紧随其右,一边走一边靠在他肩膀,手掌暧昧地在他腰间流连。
  夏楚难受地别过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个新坑推荐。
  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改名,跪求大家收藏一下。爱你们!
  《听说我能毁灭世界?》
  地址:点进作者专栏就能看到~
  文案:
  二十年前,人类大举围攻曦族领地,曦族王催动王之力,一夜之间,地球几乎毁灭,人类总数减少一半。
  二十年后,唯一可能再次催动王之力的曦族王子——凌霄,被正邪双方找到。
  ……………
  凌霄:全世界都想抓我。
  青梅竹马的旧情人,曾经救过的小天降都想抓我,还有一大堆怪兽天天惦记着吃我的肉!
  每天躲来躲去,我好累,还怕死。
  什么?他们竟然说我可以毁灭世界????
  好吧,那我试试。
  ………
  主受视角。
  主角金手指非常多,我打算让他成为整个地球上最闪亮的挂逼!
  前期有短暂悬疑探案内容,后期打怪升级刷地图。
  剧情文,但感情线大概还是个狗血故事。
  收藏好吗!收藏好吗!收藏好吗!
  救救冷到南极的作者吧!


第67章 
  夏楚回到家; 单元门口站着个人,个子很高; 很壮,穿一身运动服,看到他的车,离得老远就打招呼。
  夏楚有一瞬间恍神,觉得那是乐维; 靠近了才看清,是韩松。
  他降下车窗:“你怎么来了?”
  “晚上没事干,来看看你。”韩松指指脚边几个袋子; 里头装满了刚从超市买回来的食材。
  夏楚道:“来做饭?我家没油。”
  “知道,我买了。”韩松踢了一脚,袋子里响起油桶晃动声。
  再想别的理由拒绝就稍显刻意了,夏楚叫韩松去电梯那里等自己; 把车开进车库。
  韩松来过夏楚家很多次; 鞋柜最里面还放着他的拖鞋。进了门; 他轻车熟路去找鞋; 而后把外套脱下来挂在衣架上。
  “想吃什么?”韩松问。
  夏楚也在旁边脱外套; 头也不抬:“随便吧。我不饿。”
  他的态度总是冷冷淡淡的,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生气。韩松一开始不太适应; 他印象里的夏楚虽淡然,却不冰冷,如今却觉得夏楚似乎在刻意与自己保持距离。
  这也难怪; 他刚从一段亲密关系中走出,必然无法立即全身心投入到下一段关系中。凡事总有个过渡期,过了这段时间就会好的。
  韩松愿意给他时间。两人已经蹉跎了十五年,韩松不介意再多等几个月。
  乐维来找他那天,韩松几乎不能相信,自己深爱着的人竟也暗恋了自己十几年。他第一反应是骂自己蠢,第二反应是觉得夏楚苦。
  他是以什么心情陪伴在自己身边,看着自己换了若干女友,却从没有意识到他的心意呢?
  韩松内疚极了,只想好好补偿夏楚。
  因此,当乐维提出要成全他们的时候,韩松犹豫片刻,答应了。
  夏楚换了衣服,坐在沙发上用iPad看小唐发来的计划书。韩松坐过去,脸上堆起笑容:“我买了青菜和豆腐,可以做个汤。还买了肉片,可以做个小炒肉。我看超市有新鲜大虾仁,也弄了点回来,待会儿剁成泥,放在香菇里一蒸,肯定好吃。对了,我还买了点韭菜鸡蛋,你喜欢吃饺子对吧?改天我学学,包给你吃。”
  “我喜欢吃饺子,”夏楚从iPad里抬起头,“谁告诉你的?”
  十五年了,韩松一直不知道,夏楚不信他无师自通。
  韩松笑容一顿,不答,起身往厨房走去:“我很快就好,你先坐着等我。”
  厨房很快响起一阵锅碗瓢盆声。
  夏楚看完计划书,把修改意见整理好发了回去,走进书房,从书架上挑了本书看。那是本科幻小说,设定有点复杂,作者擅长在细微处埋梗,所以要细心看,留心读。夏楚倒是想细心看,可是厨房太吵了,他根本看不进去。而且油烟一起,饭香味在房间扩散,夏楚不觉享受,反而阵阵反胃。
  他捂着胸口,吞了好几口口水才把那阵恶心压下去,皱着眉头走去厨房,关上了厨房的门,而后将科幻小说放回书架上,换了本《朝花夕拾》。
  书房离厨房有点近,他又躲进卧室。
  卧室床边仍旧摆着那张躺椅,原本旁边该再摆一个,乐维把另一张处理掉了。夏楚坐在躺椅上,满心都是昔日两人一边吃着水果,一边晃着躺椅聊天的情景。甚至以前,他也从不觉得乐维做饭的声音吵。就算吵得他看不进去,大不了把书搁在一旁,走进厨房,陪乐维一起忙碌。
  那时候有多开心,如今想起来就有多痛苦。
  夏楚又开始头疼,他强迫自己不要再想,把精力集中在文字上。
  随手翻开一页,里头却掉出张书签。
  书签呈一种淡淡的黄色,是特地做出来的旧书页风格。上头模糊印着黄昏中的科隆大教堂,下面用工整的文字书写着德国诗人海涅的诗歌。
  这是两人还在柏林时,某次一起逛集市,乐维买的。
  只是旅行中随手买来的纪念品,不算贵重,也称不上珍贵。大概某次乐维看书时一时兴起,才会把它塞进书本里,塞进去之后就忘了。
  夏楚捏着这枚书签,意识到自己已经摩挲了它太久,然后烦躁地将它丢在一旁的废纸篓里,低头阅读。
  过了一会儿,韩松做好饭,扬声喊夏楚来吃。
  夏楚应了一声,起身,将那枚书签又捡了出来。
  怎么舍得真的扔掉?
  在乐维收拾掉自己存在的一切痕迹后,这已经成了仅存的曾属于他的东西。
  夏楚擦拭干净,将这枚书签塞到自己枕下。
  夏楚一直知道韩松厨艺还不错,不过他不爱下厨,觉得好端端一个大男人,天天围着灶台转悠算什么本事。如今这个大男子主义的男人精心为夏楚张罗了一桌好菜,还碰巧全是夏楚平时喜欢吃的,他不可能不领情,于是坐在桌前,用筷子夹了一口。韩松仔细打量他的表情,等他把这口完全咽下去了,忐忑地问:“怎么样?”
  夏楚道:“挺好的。”
  韩松这才放心。
  两人对坐,吃饭。
  对面是乐维平时会坐的位置,如今却坐着韩松。夏楚努力忽略这一点,将精力集中在面前的饭菜上。可是他食欲不佳,再好吃的美味也味同嚼蜡。韩松心粗,与夏楚对坐着吃东西叫他很高兴,他没发现夏楚的异样,问道:“听说你想把这房子卖了?”
  夏楚道:“嗯。”
  “好端端的,卖房子干什么?”韩松道,“当初买这个房子的时候,看楼盘看了半年,我还陪你去过好几回。后来装修也花了很多心思。突然卖掉,你舍得?”
  “舍得。”夏楚道。
  韩松看着他低垂的眉眼,忍不住问:“是不是因为……”
  夏楚的睫毛抖了一下。
  果然如此。
  韩松道:“要是你心里有疙瘩,不如就去我那儿住吧。”
  韩松也有个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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