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Chapter13
我紧紧的跟在李瑾泽身后。我们都是S市人,但是我从初中开始就离开那跟着父母来到同省的B市读书,所以对这样的大城市就很陌生。
这再也不是那个几趟车就可以把市内走遍的地方。
他好像还很能适应这里,一路路线规划有方。
“我们去哪?”
“找房子。”
一路转车再转车,我们又走了好一会才来到一个很破的公寓前。
“咱们就住这?”我咋舌。
“没办法,这种地方都很难找。”他看着我叹了口气,道:“我们暂时住在这,你将就点,等着我再物色物色新住处。”
重的行李都是他拎着,一个行李箱和一个公文包,我只要背着我没几斤几两的书包就成。我和他进了门,里面一股闷骚的味道,仿佛好久都没透过气一般。一趟墙有好几个房门,时不时有人穿着睡衣拿着脸盆或者牙缸出来,拖鞋踩在地板上吱吱呀呀的响。
我皱皱眉,问:“你从哪找的这个地方?”
“那个学长以前就住在这里,可是他要回老家了,所以让我没物色好房子的话就先住在这。”
“他为什么要走?”
“压力太大。”
我眨眨眼睛,问:“既然北京不好,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来北京啊……”
他笑笑,没说话。
这种公寓和《蜗居》郭海藻莫小贝住的的是差不多的,地方窄,仅有张床、桌椅和大衣柜,剩下的东西就放不下了。每个房间不到十平米,显然是大房间用挡板分离开的,不隔音,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隔壁做Ⅰ爱的声音我们都听得一清二楚。
他学长的房间应该是最便宜的,因为没有窗也没有暖气,而且还差几天就到期了。房租大概一个月三四百,就是这样这栋公寓还没有空位置了。我觉得人真是很厉害的动物,在什么生存环境都能正常的吃喝拉撒睡,顽强的活下去。
李瑾泽爱干净,刚打开房间门一股霉味就冒了出来,他把行李交给我让我去门口等着,自己把房间从上到下收拾了一遍,然后又换上了干净的床单。
我回来之后一把倒在床上准备好好睡一觉,结果床“吱呀”一响,我愣是没怎么敢睡了,我问他:“床会塌吗?”
“不会。”他说:“你先好好睡一觉,剩下的我们再从长计议。”
我说:“你过来,抱着我睡。”
“为什么?”
“你身上的味道比这好闻。”
他躺到我身边,我枕在他胳膊上。我说:“哥,你明天就上班了对吗?”
“嗯,早点上班,赚钱给诚诚买好吃的。”
“嘿嘿……”我傻笑了两声:“你还挺浪漫的……”
他揉揉我的头发,说:“乖,睡吧,我在这……”
“嗯……”
现在北京比B市气温高些。不过可能是累到了,惊到了,下午我就开始感冒发烧。
浑身上下除了手脚凉,其余的地方都发烫。
扁桃体发炎,嗓子又疼又肿,头昏脑热,大脑一片空白。眼珠一转牵扯眼部肌肉都疼,嘴唇像蒙了一层薄皮,干巴巴的,毫无弹性可言。
他说:“你等我,我去买药。”
我迷迷糊糊拉住他:“不要……”声音沙哑的像病入膏肓的老头。
“乖。”他把我手拿下去。
过了会我听到开门的声音,他把温度计放到我腋下,然后烧水喂我吃药。
三十八度三。
“脸热……”我说。
他用凉水浸了手,然后用捧住我的脸,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眼睛。
“舒服……”
这里没有暖气,我又冷的要命,身子打颤。我说:“哥哥……身子冷……”
被子掀起来一个角,一个人进来了。光滑温热的身子贴着我,我知道是他。
我侧蜷着,他在我身后,和我一个姿势,与我身子贴合。他的双臂搂住我,一只手手背还轻轻摸着我的脸。
过了好久,我开始出汗,他吻了吻我的额头,说:“不热了。”
我翻了个身,看到他的胸膛。他退了全身的衣服,用身体暖我。我轻轻啾了下,说:“哥哥,有你在真好。”
他问:“累不累?”
“嗯。”
他起身,把衣服穿好,说:“你再睡会。”
“那你呢?”
他额外又在网上做网络翻译的兼职,说这样可以多赚点,自此之后他下班后总是要再熬到半夜去赶私活。我从不知道他居然这么厉害,特别是在工作方面他很能吃苦。他这人有种气质,总是让我觉得他不论出现在哪里,身处何境都不会被人说成落魄。尽管那个时候我们真不落魄,他有些积蓄,再加上他工作干脆就是拼命,想过得太差都困难。目前在这只是将就。
“工资不够我们用的吗?”
他还是笑了一下,然后很温柔的说:“睡吧。”
半夜我又开始发烧,烧的比下午更厉害,达到了三十九度五。
再吃什么药烧都退不下来。这时隔壁响起了做Ⅰ爱的声音,我迷迷糊糊的跟李瑾泽说:“我们也做吧……感觉可能会很棒……”
李瑾泽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我没那么禽兽。”
“我想要……”可能那个时候我烧糊涂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你是不是精虫上脑了?”他给我穿好衣服,然后背着我去拦车,带我去医院。
他跟大夫说情况的时候我就歪在一边。后来我试到手背有点凉,睁眼一看是护士在涂抹碘酒,然后我眼睁睁的看着一根针刺穿皮肉,我本能的叫:“李瑾泽……”
他看着我,说:“没事。”
护士说:“不舒服就叫我。”
“好,麻烦了。”李瑾泽对她点点头。
过了会,他问我:“感觉怎么样?”
“嗯……胳膊凉。”
他轻轻握着我的手背,说:“这样呢?”
“嗯……好些了。”我睡着了,再后来打完针是他给我背回去的。
“我自己走。”
“睡会吧,我背得动。”
深夜的北京灯火通明,霓虹闪烁。车流应接不暇,这座城市运转的速度永远这么快,我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歇一歇。
他拦了辆车,在车上我伏在他腿上睡觉,下车的时候我也任由他背着。他身形修长,后背不是很宽,但是肌肉紧实,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在他背上……很舒服。
“李瑾泽……”
“嗯?”
“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感觉最有男友力的话,其中之一便是:我背得动。→_→
请准备好音乐,张崇基And张崇德的《我愿意》,看Chapter14的时候听。
☆、Chapter14
第二天醒来头还是有点疼,那时候已经是七点了,李瑾泽早就去上班了。我们现在住的地方离他公司很远,他要早早的去挤地铁上班。这让我再一次觉得李瑾泽是以高中班主任的作息方式活下去的。
他在桌子上放了些钱,留了张便条让我自己出去买点吃的,不过不要走太远。
因为路程太远,所以他中午在公司和同事一起订餐,不跟我一起吃了。他回家的时候是晚上八点,他给我了一个小盒子,我接过来一看是部手机。
“今天做了些什么?”他打开电脑,准备做兼职。
“也没做什么……出去转了转。你不用歇一歇?吃饭了吗?”
“吃过了。”他说:“你把我电话号码存上。”
“哦……”我和他聊天:“今天在公司怎么样?”
“一切顺利。”
这点我是信的,毕竟李瑾泽长得好看,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好。
我也知道帮不上他什么忙,所以就老老实实的躺在床上。他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从包里拿出几本书给我:“别闲着,有时间读一读。”
以后他隔三差五都会抽空去趟书店,给我买书看。
也多亏这些书垫肚子,让我后来有了装逼的资本……呵呵。我学会了说:“我更喜欢日本人写的书,因为细腻严谨,深扣人心。”我学会了说:“比起东野圭吾来说我更喜欢村上春树,我比较喜欢森林般的细腻。”我学会了说:“其实我更喜欢伦敦的雨。”我学会了说:“我比较喜欢喝咖啡,因为触感丝滑……不过我更喜欢与你饮酒,因为……”
……
我突然想起了我的手指曾探入一个个肥大松软的体内……房间灯光糜乱、男男女女的嬉戏声音……身下的脸一副享受的表情。我闭上眼睛,那里的我笑的勾人,我身下传来一阵阵高Ⅰ潮的声音……!!!
我忙扔掉电脑,跑去卫生间伏在水池边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