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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与鬼相守-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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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再放点盐,我爸喜欢吃咸的。”秦墨看着晨晨的动作建议道。
  “不行,盐多了,会掉毛。”胡逸晨将盘子放到锅的旁边,点火。
  “小心点油崩身上。要不你带点手套吧。”秦墨皱着眉头。
  “没事,小点火。”胡逸晨刚说完,小黄鱼进入油中,滋拉一声崩了出来。
  “得了,还是我来,你靠边。”秦墨一看那油往外溅,一滴都崩到晨晨手上了,赶紧把他拉一边,自己上前“我皮厚不怕烫。”
  “也没怎么样。都没红。”
  秦墨不管怎么说都没答应,拿着长筷子认真地放着小鱼,虽然不熟练,可是小火煎鱼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样就好了吧。”秦墨看鱼两面都金黄了问。
  “弄出一个来我尝尝。”
  “怎么样?”秦墨问。
  “熟了,味道不错,要不咱们晚上也吃鱼吧。挺好的。”胡逸晨点点头很有成就感,蒋夜和费城出去买东西了,就他们俩在家,早上彭叔在早市买了一兜小黄花鱼,他给收拾好了送来的,每个也就巴掌大,挺新鲜的,胡逸晨想着给black煎几条,就和秦墨研究菜谱腌制好了,别说味道还不错。
  “行啊,我看这也挺简单的。”秦墨觉着自己有做大厨的潜质。
  a闻到香味了,小跑着来到胡逸晨腿边,贴着腿蹭,嘴上还喵喵的叫着。
  “等会凉一凉的烫嘴。”
  一共就炸了十条,留下三条,秦墨把剩下的七条送到客厅里,a瞪大着眼睛看着秦墨拿走的盘子,又看了看留下的盘子,满眼疑惑,‘怎么我的这么少。’
  看它那小模样,胡逸晨一乐,把盘子放到小几上,用筷子把鱼肉挑出来,a看到放在小碟子上的鱼肉,转移了注意力,吃了起来。
  “不着急,我把刺挑出来。”a吃的很快,有点不耐想要够盘子里的。
  “你还给它挑肉,直接吃不就行了。”秦墨有些嫌弃的看了看a,这小家伙越来越黏糊晨晨,他看着都不顺眼了。
  “不行,刺太硬了,它吃不了会被卡住的。”
  一会a吃完了自己的三条小鱼,添了一下嘴跳到地上颠颠的跑了出去,来到客厅发现那只大黑猫已经把七只小黄鱼全都吃掉了,连骨头都没留,只有空气中飘散的鱼味还保留着。
  “喵呜——”我的呢——
  快到晚上了蒋夜和费城才回来,从车里拎出大包小包的,“蒋叔怎么买这么多东西。”
  蒋夜累的快说不出话来了,“听叔一句话,以后不要跟女人逛街。”
  这话刚说完,高情从外面走进来,依然光鲜亮丽,穿着波西米亚碎花长裙,头上戴着草帽,大大的宝蓝色耳环,墨镜,脸上浓妆艳抹,如同电影明星,胡逸晨都能想到,高姨就好像走T台似的走在商场里吸引人们的目光,而蒋叔和费叔就是俩跟班双手拎着大的小的包裹。想想都挺乐呵。
  “晨晨,给我弄杯柠檬水,渴死我了。”高情从来不知客气为何物。不过她这种熟稔的态度,让胡逸晨根本没时间筑起心房。
  “哎呦,你们还真养一只黑猫。我听李姐说我还不信呢。”高情看着趴在格子门前面晒夕阳的黑猫惊讶的叫了一声。
  “这猫看起来不小了吧。能养熟么,我听说猫最能跑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不见了。”高情摘下帽子,坐在沙发上,a颠颠的跑了过来,它记得这个总给它送东西玩具的女人。
  “a,还是你可爱。”高情抱起a。
  “墨墨,看没看新屋子,今天我给你们俩买了衣服什么的,等会去试试,马上就上初中了,怎么也穿的利索点,不能像以前那么糊弄了。”
  “看了高姨,收拾的挺好的,让您和叔叔费心了。”
  “看你说什么呢,你跟晨晨那是青梅竹马,这点小事算什么,要不是市局不允许,我和你叔都想…—。哎,算了你也不小了,说这个做什么。”高情话里有未尽的意思,原本胡来想着跟秦征相熟的情分,胡逸晨跟秦墨又是那么要好,他想直接把孩子监护权要过来。只是秦墨的父母都是因公殉职,市局怎么也不会答应。
  秦墨笑了笑没说什么,其实关于监护权这事,开始他因为伤心,没顾上,有了结果他也没多想,现在父亲都回来了,怎么都无所谓了。
  高情坐了一会就走了,临走前倒是想起来了,“对了晨晨墨墨,后个你们陪我去一趟宠物商店,我听人说,家里养个宠物,小孩子不容易生病,我想买只小狗,等玲玲稍大一点,跟小狗玩,也能锻炼身体。”
  “行啊,到时候高姨给我们打电话就好了。”
  “恩,正好帮我想想买什么样的小狗。”
  高情走了,留下一大堆东西还要收拾,从秦征去世到现在已经一个月过去了,胡来虽然没有争夺到监护权,却也将秦墨留下了,秦墨以后就要在胡家生活,这跟以前偶尔住一下不同,胡来找了公司下边的装修公司,将二楼的两间客房打通了,这两间客房本来是给他和李婉准备的,现在两人都有自己的家了,以后也用不上了。
  这期间秦墨一直跟胡逸晨一起睡,说起给他准备房间,他还不怎么乐意,他更愿意跟晨晨一起睡。不过看到自己的新房间,两间客房打通,里面不光是卧室,还带着书房起居室,整体成蓝色,地毯沙发,还有他喜欢的条纹窗帘。
  他喜欢蓝色,那是天空的颜色,是大海的颜色,小时候爸爸总说男孩子就要像天空,像大海冷静,理智,安详,广阔,至此以后他就很喜欢蓝色,不过这个爱好他只跟胡逸晨说过。
  两个孩子分享自己的喜好,胡逸晨喜欢代表生命的颜色,他总是能用色彩去表达情绪,每一种颜色在他的笔下都是那么不同。
  看到那个重新装扮过的房间,秦墨心里很感动,这里让他再次找到家的感觉。
  由秦征去世引发出的一系列慌乱,直道学校开学才过去,胡逸晨和秦墨那天陪着高情去买狗,可惜没有合适的,最后还是胡来找朋友弄来两只金毛犬,其中一只被送给了彭乐。许是有胡逸晨在中间,两家走的挺近的,加上高情那次帮着李婉出头,两人现在是很好的闺蜜。
  开学前一个星期,市局的几个领导来到胡家,关怀了一下秦墨,虽然整个过程作秀的意味有些浓,可总比起连秀都不做的强。最让人温暖的还是秦征以前的同事领导,他们不想打扰孩子宁静的生活,却通过蒋夜和费城来关注他,这种默默关怀更让人感动。
  秦征身体好了许多,至少不需要每天都睡觉。在他精神好的时候,四人一鬼围着他,听他讲他死去的事情。
  按照秦征当刑警快二十年的经验,他就那么被歹徒给杀了,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其实那天秦征在追捕一个嫌疑犯,原本很顺利,他跟进一个胡同,那里地形有些复杂,当时夜晚还没什么人,他本身很小心,不过两个人的出现转移了他的目光。
  “怎么回事?爸你怎么会这么大意。”秦墨很是不满,一直以来爸爸就是他的偶像,怎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秦征叹了口气,恩,说实话一只猫跟人似的叹气,实在很有喜感,就连本来很激动的秦墨,嘴角都忍不住抽了抽。
  “我看到的是警局的一个领导,还有一个男人。”秦征说话慢悠悠的,似乎在回忆什么。
  “那个男人怎么了?”秦墨有些沉不住气。
  “那个男人手上有一个锚的刺青。”
  秦墨一听倒吸了口气。眼睛瞪着大大的看着秦征。似乎想让他证实什么。
  “没错,按照那个人的年纪,他很可疑,最主要的是那个人竟然跟警局里的人在一起,那个警察也在当年处理你母亲案子中。”
  “到底怎么回事?我怎么听不明白?”胡逸晨拉了拉秦墨的胳膊。
  秦墨张了张嘴看向他爸。
  秦征点了点头说出了当年的案子。
  说起来秦墨的母亲,是燕京警察大学的高材生,被分到D市市局刑警队,她长得漂亮还是专业人员,很受局里年轻小伙子欢迎,秦征却是专业过来的,虽然后来进修拿了学位,当时确实不如秦墨的妈妈。两人的结合可是跌破一大堆人的眼镜。
  秦墨的妈妈生下秦墨不久就归队,那时局里有一个案子,是关于黑社会团伙的案子,因为正赶上打黑,这个案子还得到了省厅的重视,可惜不知道因为什么当警察开始收网的时候,那个犯罪团伙的几个头目全都消失了,那时候没什么网络,人逃走了,抓捕起来很费劲。
  秦墨妈妈去的那天是十二月份,秦征记得那天很冷,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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