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次尝到了眼泪的味道,咸咸的,不好吃。
之后过了几年,踏龙山下越来越不太平,经常有好多好多人在这打架。人是种凶猛的动物,连打架都和一般的动物不同,是要往死里打的,所以踏龙山下的河水总会被人类的鲜血染红。妖精们渐渐知道了一个词——“国家”,它们所处的国家叫作“秦”,这里的皇帝也以“秦”为姓。所谓国家大约就等同于动物的地盘,但又不是撒泡尿留下气味那么简单,好像是个挺麻烦的问题,否则人类也不会整天打仗。为了不让战火烧到山上,年纪大法术强的几只妖怪合力施展障眼法,把人类挡在了山下。
就这样又几年过去了,郎懿记住了一个人。他身披铁甲,手提长枪,胯下骑着一匹白马,两军对战时无不身先士卒,是个勇敢的将军。郎懿喜欢看他策马扬鞭,喜欢看他在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喜欢看他乘胜而归,却从未发现自己的眼神中除了戏谑、冷酷、欣赏外还多了别的感情。
没转到第二年,那个威风的将军又来了,只是军队再不像往日精良。那一天的仗打得很惨,连妖精们都不忍心多看。几天后郎懿从山下背来了一个血人,虽然妖精们没见过这个人的脸,但对他的铠甲都再熟悉不过。郎懿是狼,一匹孤独的狼是不愿意承认别人优秀的,而对这个人他一直赞誉有加,于是众妖精一致同意破例将这个勇敢的人留下。
在郎懿的精心照料下,这个人保住了性命,昏迷时一直喃喃自语“辛月,我对不起你”。等他醒过来,郎懿问的第一句话是,“辛月是谁?”这个人回答,“我娘子。”郎懿若有所失地点点头,又温和地说道,“等你们有了孩子,让他认我做干爹好了。”这个人笑着应了,并告诉郎懿,“我叫夏清和。”
夏清和并不知道每天与自己相处的都是些妖怪,只以为是不堪战火摧残才躲进山里的普通百姓,所以总会力所能及地帮着做些轻活。看到夏清和与大家相处融洽,郎懿不由地想要把他留下,可转念记起他对妻子的愧疚之词,终没有硬下心肠。他一定很爱自己的妻子吧,否则也不会在濒死之际还惦念着她。不久,夏清和伤愈离开,临别时郎懿要他答应自己,要一生幸福。却不想从此生死相隔。
以前郎懿很希望做人,如果现在就是做人,那真是太痛苦了。
“我曾想过用哄的、用骗的、用逼的……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把他留下来,可我舍不得。”郎懿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是我害了他,如果我不把他带上山,或是不放他走,兴许他就不会死。”
咸池心头一软,自己何尝没想过用哄的、用骗的、用逼的……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得到那个人,但又狠不下心。“哭吧,哭出来就好了。”咸池垂下头,也偷偷掉了几滴眼泪,他是不是应该再对天姚狠一些呢?真是舍不得啊。
这一夜除了城外的守卫,谁也没有睡好。
第二天清早,整个京城炸了锅,夏将军夫妇的尸首不见了,再加上前一天的异象,大家都说是天上的神仙看不下去,显灵了。皇帝似乎也怕了,非但没追究此事,还请了高僧到宫里超度亡魂。
“哼,他以为这样死人就能原谅他吗?”郎懿不屑地哼了一声,“他要真觉得自己对不起清和夫妻,怎么不亲自下去道歉?”
“急什么,到时候他自己不去,也会有人主动帮忙送他下去。不是吗?”
郎懿揉揉红肿未消的双眼,问道,“你说的那个‘紫微破军’到底是谁?”
咸池摇摇头,“我只是个杂曜邪星,这种国家兴亡的大事本轮不到我管,更何况这个人现在恐怕还没出生呢。”
*************
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世袭镇国侯也是当今驸马爷那皱了一天的眉毛终于舒展开了。“是个少爷!”报喜的丫头在门外喊道。
驸马爷精通紫微斗数,他兴冲冲地掐指一算,脸色立刻阴沉下来。一旁伺候的丫鬟小厮忙问缘故,驸马爷叹了口气,“红鸾天喜,只怕呈不了我这镇国侯的位子。”
家人纷纷说老爷过于严厉,小少爷能有个好姻缘也是福气。驸马爷苦笑着点点头,至于真正的理由,恐怕只有他自己清楚。
第十二章
如果人的心胸能像碧海蓝天一样广阔该多好,当然有个前提,这广阔二字是不加引号的。
咸池衣衫半敞地躺在山顶看月亮,心里琢磨着要不要回去来个霸王硬上弓。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与天姚打个平手是不成问题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争夺“桃花之王”的虚名时就已经验证过了。如今的麻烦是,天姚身边的狐狸。
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任何一点外力都可能影响到结局,如果自己输了恐怕死相会很难看。而赢了似乎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他不开心,什么都没意思。咸池把左臂枕在脑后,又用右手敛敛衣襟,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完人,噢不对,完仙了。
“刚早春,露这么多也不怕着凉?”郎懿讪笑着帮咸池把衣服系好,“我们这可没有好你这口的。”
咸池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郎懿。也不知怎么回事,他觉得他们之间有些地方很像,但又说不出哪里像,总之感到很亲切就对了。
“你干嘛一直盯着我看,我和天姚长得又不像。”
咸池不自然地转开了脸,暗自后悔为什么要把秘密告诉他,他对自己倾诉心声那是他乐意,自己并没有义务也对他坦白。想那晚郎懿嚎啕不止,咸池没办法,只好舍命陪君子,与郎懿在客栈的房顶上喝了一夜。难怪有人把酒称为狂药,要不是喝多了咸池才不会把这种事到处乱说,以致落人把柄成了被取笑的对象。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慢慢来吧,欲速则不达。不管他接不接受你,至少他还活着,只要你想就能每天看到他,这就够了。”郎懿挨着咸池躺了下来,“你看,今晚的月亮多圆啊,说不定他也在看呢。”
郎懿被咸池炙热的目光盯怕了,不得已爬起身子弓起背,做防御状,“你想对我做什么?!”
“我冷……”
“哦,那我把衣服脱给你穿。”
“治标不治本。”
郎懿的脸一下红到了耳朵根,“你……你不会想让我抱你吧?”神仙貌似应该比妖精讲贞操,这家伙怎么能主动对自己提出这种要求呢?怎么着也得反过来才合理嘛。
咸池的好风度终于再装不下去,一骨碌滚了起来,“别做梦了,就凭你也想亵渎我的美色?只要你别说那种酸不留丢的话,我就不冷了。”
郎懿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这话不好吗?人类的书上都这么写的。”
“拜托,你是一头狼,一头雄狼,做人也要做个堂堂正正的男人!那种娘娘腔写的闺阁爱情小说完全不适合你的风格。”咸池一本正经地说道,“以本人咸池星君的虚衔保证,强烈推荐《龙阳七十二式》。”
“那是什么东西?”郎懿对咸池的保证挺感兴趣,两只眼睛蹭蹭地冒起绿光。咸池正襟危坐,对他讲了一大通双修秘法、天人合一、灵肉结合……直说的连自己都佩服自己了。
“咸池,如果我把这种法术练好了,就能成仙吗?”
“当然不能,”咸池暧昧地笑道,“不过会让你比神仙还快活。”
“做神仙有什么好的,为什么大家都想做神仙呢?”
问题有点棘手,咸池生出来就是神仙,从没考虑过这些,一时语塞。“这个我也不大清楚,其实天上也不好玩,冷冷清清的。”咸池环视四周,怎么看怎么顺眼,反正踏龙山就是比他咸池府好,真想赖在这不走了。“如果给我一个选择的机会,我就留在这,哪都不去。”
“我听说神仙都无忧无虑……”
“切~~什么无忧无虑,不如说没心没肺。”咸池不屑地瞥了撇嘴,“心殁情殁自然无欲无求,无欲无求当然无忧无虑,可那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咸池说着说着,发现郎懿看自己的眼神有点诡谲,不禁问道,“你……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别做梦了,就凭你也想亵渎我的美色?我们妖精也是有品位的!”郎懿长长地吐出口气,终于等到机会把那个自恋狂的话原样奉还,并加赠利息了。“我只是想打听一下,为什么你还没被打下天庭?”
……
天姚兄不余欺也,咸池瞪着对面那头狡诈的大灰狼磨了会牙。很快,眼中一泓秋水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又故作风流地捋过额前两缕秀发,无比骚包地将郎懿的肩膀揽住,“因为如果没了我,天上就连最后一点色彩都没有了。”
郎懿活了几千年,大风大雨的也见过不少,蛋腚地扫开咸池的爪,“算你赢了。”
“什么叫算,本来就是我赢。”咸池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哈欠,“我要去睡觉了,你想劫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