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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子指了指他身后,敲鼓人轻轻把锣鼓放下,慢慢地扭头,干笑道:“咦!这不是墨平之师弟吗?你的伤势如何了?”欲亲切地挽他的手,被墨平之一把推开。
“你答应过我的。”墨平之额头青筋暴露:“岂可出尔反尔?”
墨洛抬脚踢了踢伏在他脚步的一头死狼,笑道:“看见了没有,这就是咬他小爷屁股的下场。”摇摇晃晃走了几步路,回眸一笑:“不过是区区几头畜生罢了,何必伤了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
“滚,我没有你这样的兄弟。”
“墨平之。”墨洛眸光黑沉,怒道:“你可不要忘记是谁把你这条命救回来的。”又踹了几脚不成狼样的死狼:“这就是你对救命恩人的态度。”
“那你又是如何对待救命恩人的?她也救过我们。”
墨洛仍是吊儿郎当的模样:“你说的那个‘她’,指的是畜生的那个‘它’,还是月兽的那个‘她’?”
墨平之握紧的拳头狠狠地砸到墨洛脸上,咆哮:“你滚!”
头一回被兄弟打,墨洛倒没有生气或者恼羞成怒,反而有几分错愕:“墨平之,你。。。。。。不是吧!你真的看上那头畜。。。。。。那、那只月兽?”
墨平之不想再见到他,拔腿就跑。冲天的火光包围着村庄,连附近几个山头也不能幸免,四处一片狼藉。巨狼的尸体从高空掉落,“砰”的一声巨响,砸平了数间房舍,它的四肢已被火烤焦了。
有人笑道:“可惜有人的血统,不然咱们可以饱餐一顿啦!”
有人附和:“是啊,杀了半天的狼,饿死了。”
墨平之冲入大火,绕着巨狼的身体四处寻人,逮到一个人便问:“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姑娘,她能变成狼!”
那人翻了个白眼:“凡是狼都死光了!”
“不可能。”墨平之跌跌撞撞地去逮下一个人。
村子不大,被火烧了大半,剩下那些没被烧的也不能藏人了。墨平之御剑冲入一座火山。
“老二,老二,老二。。。。。。”
没人答应他,四周是火烧树木的孜孜声,以及烧断的树木的堪踏声。
“老二,老二,老二。。。。。。”
他横冲直撞,竟让他真闯入一个新的山头。碧绿的山让他布满血丝的瞳孔骤然收缩,一头黑狼猛地冲向他,锋利的狼爪插向他的心脏。
旁边闪过一道白影比黑狼更快,贴在自己胸口上。
墨平之浑身的血液瞬间停止了流动。他愣愣地看向贴在胸口的白衣少女,鲜艳的红色从她的心脏流了出来。
她没有看自己一眼,而是看向那匹黑狼。
她说:“哥哥,我想姓墨。”
“墨平之的墨。”
第48章 孤风安乐1
漆黑的夜色,对于看不见东西的瞎子狼来说,有星与否是一样的,可它还记得自己的妹妹喜欢。当她抬头看向满头星辰的时候,连星辰也会黯然失色。
长着狼耳朵的小孩,月兽与人族的混血终究不适合生存在他们这里。
“孤风安乐城,去那里找墨洛吧!”瞎子狼仰着头,它能感受到妹妹的血脉离它越来越远。
对这个孩子,它没什么喜欢或不喜欢的,毕竟他身体流着一半人类的血脉。
人族总是那么虚伪,肮脏,卑鄙,无耻,做作。
如果没有那个叫墨平之的人族就好了!
还记得妹妹跟那个人族在一起后,因人族血肉的香甜,每到夜晚便会遭受同族的袭击,就算妹妹血脉高贵,也抵挡不住群狼的夜夜骚动。逼于无奈下,她和墨平之离开了月兽一族。但在人类的世界,夜晚会成为黑狼的异物,也总是备受排斥。
她过得并不好,那个愚蠢无用的男人并没有保护好她。
那日,天空下着细雨,白日里他强行化为狼,偷偷把爪子伸向墨平之。人类的身体很脆弱,它的爪子只要插入了他的心脏,他必死无疑。
届时,一切都可以恢复正常了。
没有了人族的累赘,他的妹妹就能回归月兽一族,过上安定的日子。
它的狼爪子很锋利,想要杀死人类的心很坚决,可墨平之总是如此好命。刚生下孩子的妹妹身体很虚弱,猛地推开了他,替他挡下了这致命的一击。
“哥哥,放过他吧!”这是妹妹跟它说的最后一句话。而她倒下了就再也没有过睁开眼睛了。
月兽一族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但凡有族人离去,便要立即把尸体焚毁。火架上,梳着发髻的女人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白衣染上了鲜红的血,像被火烧而绽放的妖冶曼陀罗。他看着最爱的人慢慢地消失,抱着稚子,留下悔恨的泪水。
身旁两道黑影掠过,一道冲向火海,一道袭向他的脑袋。
他躲避了袭向他的人影,却来不及拉住冲入火海的墨平之。
“回来!”他此生跟墨平之说过唯一的一句话,便是这句。
墨平之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回头。他在火海中抱起妹妹的尸体,让大火席卷两人。
“老二!”傻大个扭头看见已经着了火的人,眼眶通红,见一拳打不中墨老大,便来了两拳。为了护住怀里的孩子,墨老大没有还手,生生地承受着这一拳比一拳重的力道。
傻大个从小怕他,尤其是那双锋利的黑眸瞪他,但他为了替喜欢的女人报仇,为了不胆怯,他专往墨老大的眼睛里砸。
***
属于小墨韵的气味消失了,墨老大知道他已经离开了,离开了这个本来就不属于他的地方。半晌后,瞎子狼仰天一声嚎叫,群狼惶动了起来,也跟着嚎叫。
“嗷呜。”
“嗷呜。”
“嗷呜。”
上百头狼的嚎叫在群山中回荡了起来。
瞎子狼看不见,由另一头狼带路,狼群连夜迁徙而去。
上百头狼在黑夜中奔跑,很快就剩下瘸腿狼和瞎子狼。一头是跑不快,另一头是警惕地盯着小墨韵离开的方向,它怕云长天忽然带人而至,它们一族危矣。
回想起墨洛带人灭狼的那日,血染村庄,到处都是火光。母亲拼死才把它和妹妹送走,村庄的同伴如蝼蚁般让人践踏残杀,那是它一生的噩耗。
瘸腿狼虽瘸了腿,可好歹是一头威猛的狼,适应了只用前肢奔跑,便能一蹦一蹦地朝大部队追赶。
身后跟着靠嗅觉奔跑的瞎子狼,它早已适应黑暗,在众狼身后尽一个村长的责任保护它们。其实不止一次它在想,如果它能够拥有像母亲和妹妹那样的先祖血脉能力,也许就无须像现在这样带着族人过耗子般东躲西藏的日子了。
瞎子狼本是蹦得好好的,一直跟在大部队身后,忽然它鼻子闻到了甜丝丝的肉香味,趁着瞎子狼不注意咽了咽口中的唾液,往另一个方向拐了过去。
脚下生起一阵风,瞎子狼一个漂移便拐到了瘸腿狼面前,龇牙低吼了声。瘸腿狼吓得栽倒在地,不敢再打那个死老太婆的主意,心里虽然十分可惜,可也只能蹦着前肢继续跟上大部队。
瞎子狼扭头,虽然看不见,可它能感觉到前面这个院落是他生活了几年的地方,里头有一个被他啃掉四肢的老太婆。心中生不起任何的波澜,瞎子狼朝前奔去。
几年前它就告诫过老太婆,好好照顾墨韵,若是胆敢跑,它会把她的四肢活生生的啃下来。。。。。。
吃到肚子里去。
***
孤风安乐城又名为“孤独终老城”,乃是一座义城。此义并非是英雄好汉义薄云天的义,而是义庄的义。修仙界但凡是个有身份地位的仙者过世,必会来孤风安乐城寻一两个得到高人来超超诵,念念经。
哪个修仙的没有砍过人,哪个修仙的人真能无欲无求一心打坐修炼。功力越高,心就越大。除非正能成仙,不然留着这尘世上,个个都是俗人。
功名利禄谁不爱?
富贵辉煌谁不要?
不爱不要的都是傻子。
在孤风安乐城讨生活的说好听了,是各行入各眼;难听的就是讨死人钱的生活。是以天空阴雨蒙蒙落个不停,地上卖油伞的也卖个不断。
据说,那是因为赚多了死人钱,老天爷不高兴,所以日日下小雨。
这雨一年到头就中元节那日停那么一小会儿。
如此邪门诡异之地,除了家中死了人的,不然极少人愿意踏入孤风安乐城半步。
宛萤萤几人因夜空下着小雨,不好御剑飞行,便徒步入了城,一人撑了一把油纸伞。她觉得这天真是够阴郁的,还时不时吹几阵阴风来,实在让人心里不舒服。
袖子让一只小手被抓住,宛萤萤低头。小墨韵扔开了油纸伞,钻入她的伞下,发红的眼眶噙着泪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