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被袜子塞住了嘴巴,惹来他一阵的干呕,太臭了,臭到他根本就没发现自己被扎出了血,直到感受手指被人挤压的疼痛,他才意识到自己在流血。
曲风为了解恨,足足挤出小半碗的血,何小二差点要头晕目眩了,此时已经不怀疑这些人会不会杀人灭口了?
闵御尘途中接了一通电话,本想陪着她把这里的事情处理好,没有想到乔挚亚派出去的人已经调查出眉目了,甚至还追踪到劫匪投奔的后台。
“念念,我有点事情先走了。”
“嗯,你去忙吧!”
闵御尘颔首,“我没回来之前,不要做没把握的事情。”
“好,我知道了。”
哪怕明知道她敷衍多一点,闵御尘叹了一口气,有一个不省心的媳妇儿该怎么办?
看了一眼花彼岸,“看住她,别让她受伤了。”
花彼岸连忙解释,“不能,不能,交给我,你就放心吧!”
交给他……好像更不放心了。
闵御尘大步离开了,拨通小乔的电话,“暂时监视,千万别打草惊蛇,召集人手,立刻成立追踪小组,我马上就回去。”
“老大,这事儿隋瀛也知道了,非要跟着我们一起去。”
“我回去再说。”
花彼岸上楼,拿着红布包裹的小包袱走了出来,一脸谨慎的表情,“老大,已死簿。”
第五念伸手接过,正准备要拆开。
曲风已经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生怕窜出许多的鬼。
花彼岸不安的咽了咽口水,“老大,你小心一点。”
这两个男人还真是胆小鬼!
掀开红布,露出了泛黄的纸张,眼眸瞥向了一直晕晕乎乎的何小二,“把人带过来。”
何小二有气无力的摇摇头,“别再取血了,我好几天没吃饭了,现在已经是头晕目眩了。”
没人在乎他的祈求,一路将他拖到了第五念的面前。
“要不然,你们给我一口饭吃也成。”
第五念从一旁准备好的托盘里拿出一个秤砣,然后在上面刻画着旁人看不懂的字符,随后挂在何小二的手腕上。
花彼岸不解,“挂这个秤砣做什么?”
“秤砣称出了人世间千百万种的重量,沾染了不同的人,每个人身上的阳气也大有不同,等一下寻找那些女鬼的时候,生怕他的生魂被冲击掉了,所以我拿秤砣也是为了稳固他的灵魂。”之前她就给晨晨挂过,对于大人孩子来说,都好用。
何小二虽然听不懂第五念都说了什么话,什么阳气,女鬼,生魂的就够吓死他了。
嘴巴里含着臭袜子,朝着曲风苦苦哀求,“风哥,我求你放过我吧,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大不了我还你五百元,东西我也不要了,求求你放我走吧!”
东西还不要了?
偶尔被臭气熏到频频干呕的地步。
曲风气到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一巴掌就拍向了何小二的脑袋瓜上,“滚,你连你自己家祖宗都卖,还有什么事儿是你干不出来的?”
沾着碗里何小二的血迹,在纸张上画起了符咒,她挥笔有力,落下的最后一笔灌注了她大半的灵力,红光闪烁,落在纸张上的血迹就慢慢的挥发在了半空中,直至最后变成了一阵血红的烟雾,然后上面形成了一副画面。
有几个比较面熟的女鬼,化作一团烟雾没入了泥人内,四周黑漆漆的,就像是一个炼化炉,隐隐还能够听见几个女鬼在说着什么,紧接着下一秒,火光大盛。
耳边只剩下女人凄厉的喊叫声,声音十分尖锐,仿佛就要刺破众人的耳膜,花彼岸几人几乎是下意识的捂着自己的耳朵。
“好疼,救命啊,快来救救我们……”
………………………………
323 荒郊野外偶遇
最快更新报告长官:夫人在捉鬼最新章节!
看到眼前这一幕,元隆大师突然激动的指着幻象,“是,这里我去过,之前曲风走了以后,我就晕倒了,然后感觉自己晕晕乎乎的飘进了一个泥人里,时不时的能够感受到漫天大火快要将我吞没了。”
他到现在还记得那个生不如死的滋味儿,疼的他几度以为自己就会这样死掉的。
这个片段重复了几次之后,那些死命挣扎的灵魂就像是被镶嵌在泥人里似的,再也逃不掉。
第五念还是第一次见过这样的情况,和烧制陶瓷没有什么区别。
总之在场的人看过之后,已经是吓得一身冷汗了,后怕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窜出了阵阵的凉气,“老,老大,这到底死什么邪术?”
第五念拧着眉头,伸出素白的纤纤细手,挥动弥漫在空中的血雾,只见血雾朝着某一处飘散去,第五念看了一眼散去的方向,回眸看向花彼岸,“带上东西,跟上我。”
花彼岸错愕,“去哪儿啊?”
“废话真多。”说罢,第五念掉头就追了出去,干练的马尾甩出了一个弧度,看在花彼岸的眼里,第五念整个人神采飞扬,充满了希望的光彩,好似这件事情并没有多难解决。
他若是现在就知道危险重重,甚至差点就搭上了自己一条小命,肯定不会这么主动的冲上前去。一定会三思而后行,保住自己的小命才是当务之急的事情。
元隆也跟着站起了身子,“花家小子,你们一定要多加小心。”
花彼岸此时正感慨老大做什么事儿都想着自己,屁颠屁颠的跑去拿工具箱,一路小跑的追了出去,“放心吧,有我在,我们老大肯定什么事儿也没有。”
回到部队,闵御尘就立刻召集了其他人手,亲自带队前往,决定此次将抢劫团伙一举攻破。
此次出任务的人员有宋阳,乔挚亚,付桓,还有三个人是来到西南军区后才认识的,作为闵御尘的重点培养对象,隋瀛在乔挚亚调配人手的时候,得到了风声,所以强行插进来一脚,此项任务,他必须要参加。
所以,闵御尘还没有回来的时候,就与乔挚亚斗智斗勇。
他知道上级指派了闵御尘而来,是为了一个神秘的任务,虽然他并不知道是什么,但是这样的任务怎么只能让闵御尘参加,却把他落下。
自从闵御尘来了之后,他因为自家老爷子,闵御尘因为他的老师,很自然的形成了对立的局面,尤其是自己心仪已久的郭珍雅也对他抱有一定的好感,这令隋瀛总是在无形之中与闵御尘暗自较量。
犹如当初的韩之寒,闵御尘做什么,他也要做什么,闵御尘有什么,他也要有什么?
“闵御尘,我要和你一起去。”
闵御尘从乔挚亚的手中抽出之前就调查好的资料,一边看一边问道,“告诉我,你想去的理由。”
“告诉我,你不想带我去的理由。”
“做事冲动,往往行动快过你的思考能力,你认为我为什么要带你去?”
“我爸说,哪怕你是陆上将的徒弟,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跟在你身边,总能学习到我不足之处,更何况你的队伍缺少一个好的突击手。”
以前,闵御尘的队伍里还真有一个突击手,那就是洛河,可是自从调到M市,他所能带走的人手实在是太少了,来到这边时间短暂,又不能马上培养一个突击手。
突击手通常都是死亡风险最高的一个,毕竟他们是战斗的先锋。
有人曾说过,一个团队里可以没有狙击手,但是绝度不能没有突击手,可见突击手相当一个队伍的灵魂任务。
来到西南军区,令他十分震惊的是,隋首长竟然会让自己的儿子选择这么危险的职业。
“准许你再带两个人,去了之后,一切命令听指挥,若是你们其中一人有不服从,任务马上取消,我们从此以后,永不合作。”
隋瀛的目光闪了闪,他没有想到闵御尘会这么痛快的答应了自己。
关键是他用了合作一词,听到这话,产生了说不出的舒适感。
“好。”
所有人加在一起,就是一个十人的小分队,各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每个人的军功章都快要挂满自己的军装了,任何一个拿出来,夸张一点说,以一敌百都不成问题。
全副武装,在乔挚亚的指引下,他们朝着目的地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道路越走越艰辛,地上隐隐能够看见几个脚印,脚步并不算是很统一,来来回回的仿佛在告知着众人,有人来过,也有人可能走了。
进入冬天的大森林显得更加空旷了,他们穿着与枯木颜色的迷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