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人偶,人偶,娘,这里有好大一只人偶。”一个站在旁边的小孩指着“永华”笑了起来。
他的笑声像一把刀子在割瞿万秋的心,他丢掉手里烧焦的半截被子,疯了一般的朝门外冲去。
转七个弯,过五道桥,他在心里数着,步子越迈越快,瞿重和一些好心的邻居跟在他身后,却发现自己真是白长一副了年轻力壮的身子,竟然连一个老头儿都跑不过。终于到了闫可望的茅草屋,等待他们的却是人去楼空,闫可望早已不知去向,他走的干脆利落,只留下了几张破烂的家具散落在屋子里。
“叔父,你放心,我就是找遍大宋全境,也要把这老猪狗找出来,定不让他白白的跑了。”瞿重跟在后面恨恨的说道。
瞿万秋却像没听到他说什么似的,突然走出屋子,在周围来来回回的翻着、找着,终于,他发现了屋后面一处松软的泥地,那里的泥土是湿的,好像是被新翻出来的。他抄起旁边的一根铁锹,朝着那块地砸下去,动作又急又快。
“噗。”铁锹砸到了什么东西上,瞿万秋跪下来,双手在泥土里抓来抓去,似乎是摸到了什么,他整个人突然定住了,慢慢的从下面掏出了一样东西。
是一根手臂,确切的说,是一根被剥了皮的手臂,它上面虽然沾满了泥土,却仍能看见一块块凸起的肌肉和嵌在里面的青筋。
瞿万秋仰头嚎啕:“他剥了我儿子的皮,他剥了永华的皮呀。”
***
这天,晨雾还未散尽,两个人就穿过城门来到了云州城,其中一个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上瘦瘦的,手长腿长,脸上更是没有几两肉,下巴尖的像个猴子。另外一个坐在少年牵着的毛驴上,从头到脚被一件白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即便如此,他似乎还不满意,将一只巨大的斗笠戴在头上,把两只眼珠子也彻底的遮住了。
两人在长街上走着,来到一家早点铺前,停住了,少年买了两个包子,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呼呼的吹着上面的热气。他咬了一口包子,用力的砸吧了下嘴巴,“真香,掌柜的,这包子什么馅儿的,油水汪汪,香而不腻,入口难忘”
毛驴上的人咳了一声,少年挠挠耳朵,转到正题上,“掌柜的,请问闫可望是住在这条街上吗,就是那个失妻丧女的闫老头儿。”
掌柜朝前一指,“走过三个岔路,再往左边一转就是,”他嘟囔着,“奇怪了,最近怎么总有人找他,还都是外乡人。”
少年和驴背上的白衣人对视了一眼,牵着缰绳慢慢朝前走去,两人依那掌柜所说,走过了三个岔路,来到一条小巷的入口。少年将毛驴拴在旁边,伸手扶着白衣人下来,两人走进巷子,来到最里面一扇破旧的木门前站定了。
“是这里?”少年问道。
那白衣人点点头,少年便伸手在门上敲了敲,“喂,天都亮了,生意也来了,怎么还不开门?”
过了好久,门内才传出一声长长的哈欠声,随后,门栓一响,木门开了,闫可望的脸从里面探出来,他又打了个哈欠,口气熏得少年差点背过气去,然后,他轻轻的揉了揉眼睛,漫不经心的冲两人问道:“说吧,要什么皮?”
“我们不要皮。”
“不要皮?二位千里迢迢的从外地赶来,想是早就打听过我闫可望是做哪门子生意的,不要皮,来这里做什么?”
少年嘻嘻一笑,“我们来这里,是想卖给你一样东西。”
………………………………
第四章 绣魂
听他如此说,闫可望揉了揉眼睛,第一次认真打量起门前的两人来,那少年虽然嬉皮笑脸的,但是看起来倒没什么异常,倒是坐在毛驴上那位,在五月暖阳中,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分不出男女。
闫可望嘴角微微抽动,“卖我东西?你们可打听明白了,我闫可望是缺衣少食的人吗?”
少年又是一笑,“闫先生过谦了,西晋石崇富可敌国,想必先生也不比他差到哪里。”
闫可望的眸子闪着冷光,“既然知我根底,为何还觉得这世上会有我买不到的东西。”
“因为这件事情世上仅我一人能做。”那白衣人第一次说话了,声音像包着一层膜,闷闷的,必须仔细听才能听得清楚。
闫可望哈哈大笑了两声,“独一门的手艺当然能生财,就像我这般,只是,”他竖起一根指头冲那白衣人摇了摇,“我不信你有那个本事,若想骗财,你们是找错人了。”话毕,他便转身关门。
“没有魂魄,单单一具皮囊,和一只人偶有什么区别。”
淡淡的一句话,却戳到了闫可望的心里,他放在门栓上的手不动了,眼神也一点点的黯淡下来。
“你每日陪她聊天,给她做饭,买来天下最贵的珠宝首饰帮她装扮,可是,她却半句话也不能回应你,这样自欺欺人的日子,你要过多久呢。”白衣人缓缓说着,“难道你从未想过,有一天她魂归来兮,和你再续一世父女情缘吗?”
“魂归来兮?”闫可望慢慢回过头,眼里的愤怒取代了感伤,“就算归来了又能去哪里?肉身都没有了,只剩下一张人皮,它已经没有归处了。”
白衣人轻笑了一声,“所以我才来找你,闫可望,现在我们可以到屋里谈谈价钱了吗?”
屋内和屋外完全是两幅光景,整个房间陈设得异常华丽,墙壁上,地板上,都铺钉着富丽堂皇的兽皮。屋内摆满了从各地搜罗来的新奇玩意儿,有顾恺之的书画、花梨木雕刻的挂屏,极尽珍奇,长桌上面,摆放着文玩、器皿、盆景、陶瓷、灯烛等等,精巧绝伦,竟全不像是闫可望这样的粗人喜欢的东西。
闫可望淡淡的朝一张长椅上一指,示意两人坐下,“方才你说自己能绣魂,此话当真?”
“不信我?”
“你要我万两黄金,就这么红口白牙的一说,叫我怎么信你。”
白衣人站起身,在屋里缓缓走了一圈,突然嘿嘿笑了两声,“我现在就能证明给你看。”说完,他走到桌子后面一扇不起眼的小门旁,手轻轻一用力,将门推开。
“你干什么?”闫可望从椅子上站起来,急急的朝他走过去,还未来到门边,白衣人已经从里面提溜了样东西出来,“啪”的扔在地上。
“这是人皮?”那少年蹲在一旁,将那张像一件旧衣服似的东西掂起来,上下仔细的打量,鼻尖在上面嗅了几下,“血腥味儿还没散尽,你昨晚刚剥的皮?看样子,应该就是他的皮吧。”他瘦骨嶙峋的手指向闫可望身后,“这男人魂儿还没散呢,两眼红得像灯笼,想是恨透你了。”
闫可望被他说得猛地回过身,却发现身后什么都没有,他从面皮上扯出一个狞笑,“唬我?”
白衣人也盯着他身后,“他说他叫瞿重,你把他的堂弟剥了皮,还骗了他叔父所有家当,不仅如此,他叔父由于受不了如此变故,在几月前跳河死了,所以他和你之间有血海深仇。可他费劲千辛万苦找得到你,却在昨晚被你杀害,你由他的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的皮分成两半,然后慢慢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将两者撕开,将他也做成了一张人皮。”
闫可望的脸色由白转青:“你们真的看得到他?”
白衣人从斗笠下面望他,“何止是他,青哥的魂也在这屋子里,从未离开过。”
闫可望腿一软,朝后退了两步,手扶住桌子,才勉强站直,“你说我女儿的魂魄还没散?还在这里?”
“她喝下了父亲亲手准备的毒酒,当然怨气难散,怎会心甘情愿步入轮回。”白衣人冷笑了一声,他的声音模模糊糊的,听起来多了几分嘲笑的味道。
闫可望这下彻底信服了,若说昨晚的事情他们有可能偷看到,但是这几十年前的事情他们又怎么可能会知道,就连他自己,近来回想起它都有些费力,常常需要在脑子里过一遍,才能将细枝末节重新搜罗出来,他们,是断断不可能打探出这件事的。
“现在信了吗?”白衣人在长椅上坐下,两手悠闲的搭在椅背上,“愿意做这笔买卖了吗?”
“你真的能绣魂?”闫可望问得战战兢兢。
白衣人低叹一声,“看来,只能证明给你看了。”
说完,她蹲下身,捡起瞿重的人皮,毫不顾忌的将它放在自己膝头,右手朝半空一抬,手里已经多了一根细长的银针,针尖一闪,他嘴里默念道:“三魂七魄,聚于此针,三魂永久,魄无丧倾。”
针尖上凝聚了一抹银光,他对准瞿重的喉咙,深深的把针扎下去,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