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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听她这么一说,心中的不郁和担忧像是豁然开朗一般,他与整个思微界的人或许都在局中,而乐小透却在这个局外,所以她没有任何牵绊,将一切倒看得很清楚。
“小透,你可知道铸魂术?”易痕突然发问。
“铸魂术!这个我知道,五十年前,有一个思莲谷的叛徒利用铸魂术将五百名师兄弟的魂魄纳入剑中,以增加自己的修为,真是残忍啊!我还记得,那个家伙叫……叫什么呢?”小平叼着半截红薯,凑了过来。
“你不是去吃东西了吗?”乐小透郁闷道。
“吃完了啊,这里阴凉点,来蹭蹭。”小平嘿嘿一笑。
铸魂术这个说法乐小透在苏华那里听过,当年之事发生之后,易痕的修为确实突飞猛进,但那是因为他屡屡遭遇险境,时时刻刻都不敢松懈,再加上他天资聪颖,才会有了那么大的突破,并不是因为什么铸魂术,而且易痕的剑上一直都是淡淡的蓝光,很沉静很安祥,若是真用了那么阴狠的法术,剑上应该会有显现吧。
但是易痕自己都记得那个场景,这又怎么解释呢……乐小透晃晃脑袋,想不通就别想了,先去吃点东西吧。
几人的干粮依旧是红薯,因为除了这个,易痕弄不到其他东西了,看来那人的红薯园被他们挖了不少,作为补偿,易痕将自己和其他人身上的水晶石都留到了地里。
翼屏区的水晶石非常少,但许多翼人修者仍需要借此修炼,因此在这里水晶石也算比较珍稀的东西,只是市面上的普通人对水晶石不太看重,相比较来,他们更喜欢金子。
烤红薯的味道可真香啊,乐小透啃了半个,然后将剩下半个剥好皮递给身边虚弱的女人。
女人名叫陆秋,大家都叫她秋姨,因为身体虚弱无比,平时饮食起居都要靠人照顾,她平日也不怎么说话,偶尔开口,都是让他们将她留下,不要再管她,任她自生自灭。
易痕帮她看过,说是因为转换后身体耗损太多,除非有修为高深的翼人帮她将七脉调理好,否则境况堪忧,恐怕活不过个把月。
可是翼修都是什么样的人,大家也算见识过,这一路走来,时不时会有一些修为低浅的翼人觊觎易痕身上的灵气,明面上打不过,就暗地里搞偷袭,好在易痕警惕性非常高,他们那些下作的手段,没一次得逞的。
因此,要找到好的翼修帮她治病,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但乐小透却知道,有个人一定可以,那就是明亦天。
但这翼屏区地方虽不及思微那般广阔,但也有半个思微那么大,要在这里找到那位悠闲的公子哥,还真是不容易,于是大家只能每经过个大的地方,都要找找有没有大夫,帮她看看。
一行人走了七天多,发现周围的环境越来越好,开始住的地方,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天气也是灰蒙蒙的一片,雨雪风雷,严寒酷热,交替发生,实在不是人住的地方,可是越往南走,情况越好了许多,虽然比起思微界还是差上一大截,但到底能看清远处的景物,偶尔也能见到绿树红花,天气也没有那么反常,同时,沿路乞讨的人也少了很多。
小平一路上暗自庆幸,幸亏跟着易痕往南走了,否则在那个鬼地方,就算不被那些翼修杀掉,也会被那恶劣的天气活活折磨死的。
第九十三章 钱!
前边来往的行人越来越多,众人这才发现,到了一个大的镇子,名叫燕乔镇。
镇上的街道虽然繁华及不上泗县,但是花样却很多,像思微没有的饭庄,这里却有好多家,此外还被乐小透发现了一个当铺。
思微界人的生活幸福,除了翼人来犯外,基本无苦无忧,任何所需都是自己自足,或者用灵气购买,而且他们平日里无需进食,衣食二字上便可以不为食字发愁,作为货币的灵气,也是极容易弄到的,就算不是修者,只要平日里多打些坐,便会有多余的灵气输出。而且思人平日里相互帮助的多,因此很少遇到苦难,所以在思微界,根本不会有当铺的出现。
她一路上在使用吸引力法则召唤金钱,金钱没招来,却招来了一个当铺,唉,早知道就让易痕留点水晶石,不要将那些水晶石一骨脑儿地全给了未曾见面的红薯地主。
小水滴窜到了她的头顶,在她的破布帽子上又蹦又跳,“我要吃那个!还有那个!”
就知道吃!现在他们可是穷鬼,哪有东西吃,有红薯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她向小水滴的指向看去,竟然看到旁边饭庄靠门口的桌子上,摆了一盘烧鸡!
那烧鸡表皮酥黄,光亮好看,桌子旁的一个大汉正伸手撕下一个鸡腿,大嚼特嚼起来。
乐小透眼都看直了,和小水滴一大一小,眼巴巴地看着那个大汉津津有味地吃着鸡腿,两个同时咽了下口水。
易痕看到乐小透定定地站在原地,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一个方向,不由纳闷,但看到眼前的情景时,不由背过身去。
“唉呀!真是恶心啊。”小平扁扁嘴,用手扇了扇,好像那味道已经传到他这边了。
“我看人家吃得很香啊。”大牛看了一眼,说道。
“香!你说香?别忘了只有翼人才吃……”小平说到一半,才意识他也是翼人了。
“我们已经是翼人,翼人会吃那个,要不咱们试试?”大牛试探地提了一声。
乐小透反应过来,推着众人往前走,“我说你们要不要有点原则啊,就算身体沦为翼人,心里也要坚持是思人才对!”
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唉叹,要是易痕也吃肉多好,这一路走来,各种飞禽猛兽,易痕还不是手到擒来,只是他守着思人的准则,不袭击人的动物不可杀害,所以别提吃了,让他杀也是不可能的。
这辈子是与肉无缘了,毕竟易痕是个食素的,这么多年已经根深蒂固了,在他看来,吃尸体是种很恶心的行为,她怎么能做让他恶心的行径呢。
“乐姑娘刚才差点流口水。”一直沉默的瘦子突然冒出一句。
这家伙要么不说话,一旦说话就要震惊四座,他一说完,大家都盯着她,看能否在她嘴角找到口水的踪迹。
“我没有……”乐小透极其苍白地辩解了一句,加快了脚步。
没走几步,她的胃便开始激烈地反抗起来,吃了多少天红薯了,现在就算吃不上肉,也得吃点什么菜之类的,尤其是这街边,各种小摊贩,平时看起来很普通的大饼、馄饨都看起来分外诱人。
兜里没钱,还是赶紧走吧。
“这边有个医馆,我进去看看。你们照顾好秋姨。”易痕吩咐了一句,迈入前方的医馆之中。
他们之所以走进这个小镇,就是为了找能给秋姨看病的大夫。
趁着这机会,乐小透闭眼睛想像了下,自己手中都是金子,然后带着小水滴席卷各大饭庄,各色吃食都被她吃了个遍。
等到她睁开眼时,手中没有出现金子,却出现一个注满灵气的水晶石。
“主人,这个不是能换吃的吗?赶紧我要吃那个!”小水滴伸着圆润的胳膊,指着一个做馅饼的摊位。
这家伙,竟然有水晶石!
“你这东西从哪弄的?”乐小透问道。
“以前我存起来的。”小水滴担心乐小透知道它偷偷藏了她的水晶石,为了掩饰心虚,理直气壮地说道。
吸引力法则果然有用,哈哈,金子马上要到手了!
乐小透再次回顾了一圈街上吃的东西,朝当铺跑了过去。
“姑娘,你要害我还是怎么滴!”掌柜的见她手心的东西,大骇之下怒声道。
乐小透低头看了手心的水晶石,没问题啊,这哪害他了,她茫然地摇摇头,“店家,我是当东西,怎么就是害你了?”
“这里面的是灵气!还装!”掌柜的很生气,摆了摆手,示意让她赶紧走。
乐小透灰溜溜地跑了回来,一脸沮丧。
“你有东西可以当吗?跑那么快!”刚才听乐小透讲了当铺的用处,小平搜刮了全身,除了一个破碗,没有找到有用的东西,见乐小透兴冲冲地跑进当铺,还以为有戏,连忙问道。
大牛和瘦子也一脸期盼地看着她。
在翼屏区呆了这么久,他们是越发明白金钱的作用了,只要能有一点金子,他们就不用睡到野外,还能吃点除了红薯之外的吃食。
“我还以为水晶石可以当呢,结果店家见了水晶石,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