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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会,在下白无常-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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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只会摇尾巴,崔府君倒是很愿意可惜没人愿意被他摸,辛巳胆敢这么做那就真是纯粹在找死……
  阴差阳错之下,除了今日心血来潮的荀某某,竟在也没有人对她做过这么亲密的动作。
  此时柳厌离的内心就如被一大群长相似羊又似骆驼的神奇生物奔腾而过,那一排排的蹄印完美的组成了一句话:
  姓荀的!我们很熟吗?!把你的猪蹄子拿开了啊啊啊啊啊!!
  如果没有过往的俸禄之恨和逗弄之仇,柳厌离大概很愿意承认她曾经对荀慕寒一见钟情来炫耀她高超的品味和过人的眼力。
  作为僵尸中的王者,荀慕寒的长相自然是没得挑,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长相这玩意完全靠爹娘,跟实力完全没什么关系。
  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作者觉得手痒想过过经典言情用语的瘾,鉴于离故事结尾还有十万八千里,让我们暂且放这货一马。
  比起某些只看脸就被迷的七晕八素,掏心掏肺到最后只换来神形俱毁或是始乱终弃的同胞们,柳厌离完全有理由挺直腰板宣称自己是有理智有见得有品位的一见钟情。
  本来嘛,男女之间第一面就完全没有好感,那也就完全没有了解对方的动力,所以大部分的感情都始于刚开始或多或少的一见钟情。
  柳厌离初见荀慕寒的时候正是她被瓢把子叫去训斥削俸禄的时候,此后出于报复的目地和某些不可向外人道的小心思,她对荀掌柜进行了变态式的尾随。
  结果就是她发现从长相到身材,从举止到言行,无论是懒洋洋的窝在棺材里还是精神奕奕的在菜市场跟卖菜大妈讨价还价,无论是睁眼说瞎话糊弄主顾还是心狠手辣的清理在地盘上放肆的杂鱼,怎么找,怎么找,都找不到不顺眼的地方。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真真正正的一见钟情。
  不,这真的只是臭味相投而已啊,柳小姐,从侧面证明了你俩都是良心乎黑的家里蹲啊。
  但一见钟情不意味着情根深种或是痴心不改,跟一个地位实力差距极大且很可能只把自个儿当孙女逗的小商贩抛媚眼只会郁闷到内伤吐血而已,还是老老实实的等着嫁给未曾谋面的小师弟更加实际。
  起码婚后有靠山。
  于是荀慕寒就变成了记不住姓名的荀某某。
  顺带一提,俸禄之仇真的不共戴天。
  很有自知之明的柳厌离回过神来,做了一件自进门起就在脑海里演练了无数遍保准惊掉无数人大牙的事。
  她猛得把荀某某按灰棺材,一脚踢起地上的棺材盖合上,整个人跃上棺材顶使劲蹦。
  “尼玛,眼看邢凌珍就要把镇子填满了!老娘急的恨不得上火!你丫的竟然还有闲情逸致晒月亮!老娘蹦不死你!!”
  荀掌柜在晃晃悠悠的棺材里掐指一算。
  不好!是每月最危险的那几天!
  自觉大祸临头的荀掌柜顶着棺材脸认真思考要不要告诉正试图蹦死他的柳小姐在他屋子里的柜子的第二个抽屉里有满满的棉花条。
  且慢!女鬼真的还有那个日子吗?!
  再且慢!谁能告诉我这章标题跟内容的联系到底在何处?!

  第五章朱砂痣就该被点掉

  古人云,男人要能信,母猪会上树。
  在历史的岁月长河里,一条简单易懂的铁律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默默的扎着小人:“春天里,嫁了人,种上一院子黄瓜,秋天里,妾进门,黄瓜长势真喜人。”
  啊,错了!下面这条才是铁律。
  男人与黄瓜,果断后者才是好吃又实用的真爱!
  咳咳,保持自重啊喂!
  等悔不当初的邢凌珍顿悟这条真理时,真爱已经成了昨日盘中餐,往昔的模样已化为泡影,再也无挽回的余地。
  扼腕啊扼腕!
  形象的打个比方的话,这就犹如晚上浑身发热头痛欲呕,本想下床吃药,却贪恋温暖的被窝不愿移动,第二天早上只好上火红肿的腮帮子提泪涟涟。
  岂止是肠子连牙床子都悔青了。
  这也是大多数厉鬼的心态,当初没有坚持下床吃药,如今就要任由牙根在眼皮子底下装大爷,偏偏他们还忍不了这种锥心之痛和窝囊之气,非要把这颗闹腾的欢的后槽牙拔了不可。
  对于邢凌珍而言,那颗不拔不快乐的后槽牙真是连着心的疼。
  不知道哪个缺心眼的家伙事不关己的信口胡说过,每个人在心口都有颗碰不得的朱砂痣。
  不巧,邢凌珍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在她死后就迅速的化为了脓疮,还时不时流流脓以示存在。毕竟对于恨不得生吞活剥的仇人还一往情深这种无比傻帽的事情她还做不出来,拜托,她丢的是姓名又不是脑子。
  邢凌珍是厉鬼,还是厉鬼中的厉鬼,在厉鬼这个行当真是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了,于是她想转行,重新变成鬼中的良民,以期实实在在的再世为人而不是自己偷渡。于是她借着摆脱封印的机会,把数百人的怨恨平分到了数个自己身上,希望能在无数次的轮回之中让其淡化甚至于消散。
  没有人必须为了别人的罪孽而永不超生,无论是她还是为她殉葬的下属们。
  虽说决定不成为仇恨的牺牲品,可并不说明她已经放下了恨意,就像数九寒冬里打水洗衣,转身去拿个皂荚回来就能发现木盆里的水华丽丽的转型为了半月形冰块,而里面正封印着刚换下的内衣裤,其中,一件艳红的肚兜格外抢眼……
  肚兜被封在了冰里,并不意味着肚兜不存在和它昨天没有跟你肌肤相贴。
  能够解救被困的美丽的肚兜公主的,只有英勇无畏的冰镐王子。
  邢凌珍成鬼千余年,在狠心封印肚兜公主并决心淡忘仇恨重新做人的时候,不经意间在忌日里遇上了肚兜公主心心念念的冰镐王子,在冰镐王子爱的一击之下,已经修炼成肚兜女暴君的公主重见天日,邢巫婆功亏一篑。
  放弃吧,这就是人生。
  巧遇冰镐王子的时候,邢凌珍正在冲着诱人的冰糖葫芦吞口水,顺便盘算着一会见了还停留在啃食元宝蜡烛香阶段的柳厌离要不要请她看着自己吃一支以示体贴。
  然后,幸灾乐祸的邢某人就悲剧了。
  看见了吧,无论是做人还是做鬼尾巴都要随时夹紧了才安全。
  在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地下的日子里,邢凌珍曾经无数次设想过再次遇上陆涅的情形。
  是一巴掌拍成肉泥呢还是当街上演血溅三尺?
  这是个很难取舍的问题。
  穷极无聊的她想象过各种各样的可能,甚至包括了她冷笑三声淡漠的擦肩而过这种玄幻的可能,而然这些可能在事实面前终究也只是可能。
  陆涅,我原以为我能强迫自己淡忘,实际上,我恨不得生啖汝肉,饮尽汝血,夜寝汝皮,方可慰吾等千年之恨!
  往昔的一幕幕在眼前走马灯似的闪现,初见时的腼腆,相恋时的甜蜜,背叛时的震惊,临死时的怨恨……压抑了千年的爱恨破茧而出。
  刺鼻的铁锈味在街上飘散,眼前的一切都被染上了浓重的血色,粘稠的液体从身上不断溢出,身后的黑影变幻出一张又一张因痛苦和仇恨而扭曲的面孔。
  “……找到了……”
  “……嘻嘻……”
  “终于……终于……”
  “好可恨啊……”
  “……杀……杀了那个叛徒……”
  “……大人……”
  破碎的细碎耳语最后汇聚成了震耳发聩的怒吼。
  “杀!”
  “杀!杀!杀!”
  “杀了他!”
  “杀了那个无耻的小人!”
  “大人!杀了他!”
  暗红色的血液弥漫了半条街,毫不知情的人们踩着液体肆意欢笑。
  “陆涅,你看到了吗?”邢凌珍抚摸着沾满血的脸庞,竟裂开嘴笑了起来,“我开始反血了,真的好疼啊。”
  反血过后才是真正穷凶极恶的厉鬼。
  “杀了他!!!!”
  在冤魂直冲天际的愤怒呐喊里,书生打扮的青年小心翼翼的将一支冰糖葫芦递给身畔带着面纱的少女,少女接过礼物,面纱下嘴角轻轻勾起的弧度跟已成为血人的女子一模一样。
  “哈哈哈!”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邢凌珍突然放声大笑,几个被冲天血气吸引来的恶鬼直接被震得魂飞魄散。
  “死?”她停下狂笑,轻抚红唇,“不,陆涅,我要你活着生不如死,死后不得安宁。”
  “只有你的痛苦,才是我的幸福。”

  第一章 林夫子与两碗豆花

  林苑博清晰的记得,事情是从那时候开始不对劲的。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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