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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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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觉自己被摆了一道,又暗自庆幸当时没把庄生的信息全透露给向俨。

庄秋白很认真,也很安静。不像其他观众那样鼓掌,只是专注地抱着花。

向俨上台了,医学院的院长用手把流苏挑到左侧,然后把学位证书交到向俨手里,向俨向他鞠躬,院长把他扶了起来。

过程很快,但意义非凡。

观众席里爆发出掌声,向兴学勾起嘴角。对于桐大医学院、对于向俨的直系学弟和学妹来说,一段七年的传奇结束了,但是向兴学又看到一颗新星冉冉地升起。

最值得高兴的是,这颗星属于他。

“我宣誓:我志愿献身医学事业,恪守医德,救死扶伤,奉行人道主义精神。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以病人为中心,练就精湛技能,让更多的生命得到康健,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宣誓人:向俨。”

向俨一句一句慢慢地念着,其他的毕业生跟着他的声音,庄严的誓词在礼堂里回响。

他念完了,朝向兴学的方向偏了一下头,没有笑,眼睛却在闪光。

那双眼为同同流过泪,曾被痛苦浸润。

但那双眼里,也有圣洁的希望。

向兴学朝向俨笑了,他们隔得很远,但向兴学笃定向俨能看见他。

仪式结束的时候,庄秋白喊了一声“向老师”。

向兴学装作不解,冲他点点头,“要送花啊?女朋友毕业了?”

“给向俨学长。”

“那就不是女朋友了,”向兴学挤出一个和善的笑,“没想到小俨还有这么年轻的学弟。”

“我……我其实不算您的学生,但我给您交过作业。”

“你还挺刻苦的,很不错。”向兴学拍了拍庄秋白的后背。

庄秋白脸红了,“那个,有一篇欲念之火,是我写的,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他声音越来越小。

“哦——”向兴学拖长了调子,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那文章写得很好啊!就是结尾不太好,有点儿生硬。我还找不到你的名字,以为是交错了老师。我很喜欢那篇文章,你很有前途。”

庄秋白很紧张,捧着花的手都在抖,花瓣儿上的水顺着花枝流到包装纸里,“我写的是向俨学长。”

向兴学有点于心不忍,但一想到眼前站的是自己的情敌,便狠下心来,他压低了声音,表演出惊奇的表情,“你喜欢小俨啊?”

男孩儿点头,点完头就抬不起来了,耳根子红得像被火烧。

“诶。”向兴学叹了口气,“我挺欣赏你的,但是向俨他有男朋友,谈得挺认真的,见过家长了。”

“别难过啊,我也觉得可惜。”他啧了一声。

庄秋白的脸色由红转青,最后白成一片,“对不起。”

“你跟我对不起什么,这花,要不我帮你给他吧?”向兴学把手搭在庄秋白肩膀上,“还是你自己给?”

庄秋白把花送到了向兴学手里,“麻烦向老师了。”

他无声地叹了口气,肩膀卸了力,“希望他永远幸福。”

“你应该勇敢一点。” 向兴学说,“早一点儿鼓起勇气就好了。”

向兴学这话没有骗人,向俨说过的,爱他就应该一步一步地走到他身边去,庄秋白犹豫了太久,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第三十三章 表 
  
等到向俨的时候,向兴学手里多了一捧花。

“给你。”他把花塞到向俨怀里。

“鸢尾花?”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花,庄生送的。”

向兴学刚刚还像一只圈占领地的狮子,雄赳赳气昂昂地说着胡话,一遇到向俨就怂成了小猫崽儿,不敢继续圆谎,“他想从我这儿接近你,大方向都搞错了。”

向俨笑道:“你把他怎么了?”

“没怎么,就告诉他你有主了。”

向俨似乎心情不错,一路上都跟着音响小声地哼歌,有时候会拨弄花瓣。

“这花,你就收着啊?”向兴学不喜欢那捧花,他很明白花是心意,要礼貌地对待,可是瞧着向俨把它抱在怀里,他就不高兴。

“挺好看的,回去以后插花瓶里。”

“哪里好看,艳俗。”

向俨没理他,继续哼歌。

向兴学把车开回车库,跟向俨说:“你先上去吧,我去给你买礼物。”

“不急着这一会儿吧?”

“急啊,你花儿都收了。”

“那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哪有这样买礼物的。”

向俨下了车,“一个直男,规矩还挺多。”

向兴学笑了笑,在心里回了一句,早弯了。

他决定给向俨再买一块表,向兴学想送一个向俨时时刻刻都能看见的礼物,这样他看到礼物就能想起自己。

向兴学对手表没什么研究。上高中的时候他想给小向俨送礼物,班上出手阔绰的男生都喜欢卡西欧,向兴学看着卡西欧的运动手表也觉得不错,去商店一问才知道要上千块,他只有几百块钱,为了攒钱他去餐厅里端了好几天盘子。向兴邦不常着家,嫂嫂许曦明偷偷地问向兴学是不是缺钱,向兴学说他想自己花钱买礼物,许曦明一度以为他是谈恋爱了,变着花样往他包里塞钞票。最后向兴学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许曦明的接济,给向俨买了一块表。

当时向俨很喜欢向兴学送的手表,睡觉的时候都要戴着。

在向兴学对奢侈品手表的认知里,劳力士是唯一的牌子。他走进皇冠标志下的专柜,立刻被钻石反射的灯光灼了眼。

“先生是自己戴还是送人?”

“送人,二十几岁的小男孩儿。”

柜姐给向兴学挑了一块蓝黑表盘、金属表带的机械表,“这一款适合年轻人,颜色比较活泼。”

他看着金属价格盘上的数字,迟疑了一会儿,“我的预算只有五万左右。”

向兴学觉得自己真的很穷。

五万块的劳力士终究是不如三十万的劳力士精致,他看了半天,还是喜欢最开始那一款。

“您可以去旁边万国表看看,”一直给向兴学推荐手表的女孩儿年龄看着也不大,笑起来甜甜的,“二十几岁的男生可能不会喜欢金属表带,iwc的价格正好合适。”

“谢谢你谢谢你。”向兴学松了口气,“麻烦你了。”

“不麻烦,送礼物送的是一份心意嘛。”

向兴学有这句话壮胆,走进IWC也不露怯,他很快就挑中了一款蓝色鳄鱼皮表带的机械表。那表原价五万三千多,向兴学想刷信用卡,结算的时候柜姐又告诉他商场有活动,打完折四万七千五,于是向兴学用储蓄卡结了账。

刚刷完卡,银行的短信就进来了,他卡里还剩四百多块。

他又去花店里买了一束蓝色妖姬——没什么别的原因,庄秋白送的是蓝色的鸢尾花,向俨说好看。

短信又进来了,向兴学懒得看,三十三朵蓝玫瑰花了他三百九十八,他口算也能算出来自己卡里只剩八十四块一毛三。

“毕业快乐。”向兴学把花交到向俨手里,“你猜还有什么。”

“没大袋子,是手表?”

……

向兴学认输地把盒子拿了出来,向俨笑了笑:“还真是。”

向俨皮肤白,人瘦,手腕儿也细,被蓝色的表带一环,更显乖顺。

“戴着,别拿下来了。”向兴学眯了眯眼,心里欢喜得不得了,“好看吧?”

向俨撩眼眈了一把向兴学,又抬手冲着阳台透进来的日光看,“还行。”

“喜欢吗?”

“一般。”

向兴学拉过了那只戴着新表的手,叠在自己的掌心,仔仔细细地端详,“我觉得挺好看的。”

“你买的表你能说难看吗?”向俨把手抽了回去,又被向兴学捉回来。

向兴学抓着向俨的左手说:“这表戴在你手上才好看,戴我手上就不好看了。”

他拍了拍向俨的手背,补充道:“戴在别人手上也不好看。”

向俨笑了,“看不出来啊,你还挺会,我小看你了,向兴学。”

“心动了吗?”

向俨摇摇头,“一块四万多的表而已。”

向俨从房间了拿出了一个丝绒盒子,向兴学对劳力士的皇冠记忆犹新,盒子里盛着一块银色的表,表盘比向兴学送的那块万国大了一圈,镶着十二颗钻石。向俨拿着表随手摇了摇,指针踢踏踢踏地走了起来,他把时间调准了才系到向兴学手腕上:“回礼。”

向兴学知道这块表,他今天才看到过——它被展示在玻璃展柜里,硕大一个展示柜,独独放着唯一的一块表,没有价格盘,但展柜下方有锁孔。

向俨用布擦了擦本就干净的表盘,问向兴学:“心动了吗?”

向兴学目瞪口呆,过了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你这是拜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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