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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籍-第3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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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即使那抹红消失在了甄远志的视野里,可是刚才给他内心带来的冲击波却还在,他根本没心思开车了,就在刚才还差点撞到一个过马路的男人。
  下午下班后,甄远志没有直接回家,而徒步走到火车站附近,他假装在找地方吃饭,然后就来到了刚才看到红衣女人出来的旅馆前。
  甄远志在一个报摊前看了一会报纸,可是他的眼睛却一直时不时的看向那家旅馆的门口,果然没一会红衣女人就出了旅馆,她来到旁边的一家小吃部里吃晚饭。
  甄远志也走去在小吃部里要了一碗面条,安静的吃了起来,不多时,红衣女人吃完就给钱走了,甄远志也不慌不忙的起身结帐,然后很自然的跟在红衣女人的身后。
  女人一看就是外地人,因为本地的女人早就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穿红衣服了,除非她觉得自己命太长了!
  甄远志跟着红衣女人上了旅馆的四楼,等她拿钥匙打开门时,甄远志一把从后面捂住了女人的口鼻,将她拖进了房间里。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红衣女人非常的惊慌,她用尽了全力在反抗,可是毕竟女人的力量有限,于是没几下就被甄远志一个耳光给扇晕了。
  而甄远志的脖子也被女人狠狠的挠了一把,这让他很恼火,心里竟然有了先/杀/后/奸的想法,可是转念一想,那岂不是太便宜这个女人了。
  于是甄远志先把她的手脚都捆好,用毛巾堵住了她的嘴巴,然后在房间里翻找,那年月出门住旅馆都要单位开具介绍信,甄远志发现原这个女人是一个人来这里出差的,原计划明天上午回去,看来自己有一晚的时间好好跟她玩玩……
  女人因为惊恐不停的摇着头,而这反倒是更加激起了甄远志心里的欲望来,只见他慢慢的脱掉了自己的上衣,每次做案他都要把自己的衣服脱了放在一边,以免溅上血不好洗。
  当甄远志一丝不挂的站在女人面前时,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想干什么了,可是这个时候不论她怎么挣扎也于事无补了,甄远志用匕首慢慢的将她身上的红衣服往上推,露出了女人丰/满的胸/部……
  甄远志笑着对女人说,“你听说过本地有个很出名的连环杀人案嘛?那就是我干的,怎么样,害怕嘛?”
  女人听了身子更是抖个不停,她的内心肯定是崩溃的,早知道会有今天,打死她也不会穿红色衣服了。
  甄远志用匕首慢慢的在女人的左/乳上划开了一条血口子,血瞬间就流了出来,女人痛苦的呻吟着,可是这声音传到门外就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
  女人越痛苦,挣扎的就越强烈,这反到大大的刺激了甄远志,他俯身压在了女人的身上,一瞬间,从没有的满足感让他已经到了一种忘我的境界了。
  女人痛苦的承受着他的蹂/躏,现在的一切反抗都是危险的,她只希望这个男人最后能不要杀了自己。
  可是她太天真的,当甄远志满足的从她的身上爬起来时,转身就拿起了那把还带着血的匕首,又在女人大腿内侧最嫩的皮肉上划了几刀。
  他还边划边笑说,“你刚才挠伤了我,让我很生气,现在该轮到我划伤你了!”说完竟把女人大腿内侧的一块皮肉片了下来。
  强烈的痛苦让女人全身抽搐着,可是甄远志却还没有停手的意思,而是继续用匕首片下了女人左胸的一片皮肉,女人因为极度痛苦而昏死了过去。
  这时甄远志看了一眼时间,自己也差不多该回家了,不然就不好和妻子解释了,于是甄远志就朝女人的胸口狠狠的插了几刀,血流的满床都是。
  在确认女人肯定死了之后,甄远志才慢慢的擦干净身上的血,然后穿好衣服,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的走出了宾馆。
  回到家里,甄远志发现柳红的脸色有些难看,于是他忙和柳红解释说,“自己是去和王海一起喝酒去了。”
  柳红半信半疑的看了丈夫一眼,却发现他的后脖子有竟然有一道醒目的抓痕……
  第二天甄远志去单位上班,他也知道自己脖子上的抓痕一定很明显,不过还好,平时他开车时就有把毛巾垫在领子上的习惯,这样别人就发现不了自己脖子上的伤痕了。
  没过几天,这个案子就传的街头巷尾人尽皆知了,这次警察局颁布了2万元的悬赏通告,如果有人能提供重要的线索帮助成功抓获罪犯,公安局就奖励谁2万块!
  那80年代,2万元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那简直就是笔巨款了!可虽即便如此,还是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
  因为第三起案子是发生在火车站附近,这就很容易让李队长他们把注意力放在了本地的流动人口身上,而错过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就在甄远志志得意满,认为自己干的那点事永远都没人知道的时候,柳红告诉了他一个天大的喜讯,她怀孕了。

☆、第80个故事 隔世追凶 (六)

  当甄远志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当爹的时候,简直高兴的想哭,自己有一个混蛋老子,所以自己坚决不能再重复他的路。
  甄远志决定为了孩子,从现在开始他要收手做一个好人,一个好爸爸!不知道还算不算晚……
  终于,柳红在第二年的春天给甄远志生了个大胖小子,当他抱着自己的儿子时,心里有了一种责任感,自己要养儿子,自己不能出事,自己要做个正常人!
  于是时间一晃,就到了99年,正是在这一年,市公安局引进了DNA检测,也正是因为有了这项技术,侦查人员就可以从当年保存下来的凶手精/液中提取到凶手的DNA,以用于比对。
  于是当年和案件有关的所有男性人员都要进行DNA的采集,这其中光一个光明年毛纺厂当年的全体男职工就有400多人,而且因为这个厂子早就三年前就倒闭了,这些职工有的下海,有的去外地打工,这就给本就工作量巨大的采集工作带一了定的难度。
  当面对这成千上万的送检材料时,不禁让技术人员有些头大了,可是活儿还要一点一点的干,只要在这些检材中找到相匹配的,就算再苦再累也值得了!
  当甄远志被通知明天公安局的技术人员会来厂里采集血样的时候,他当时就有点懵了,难不成这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还能查出谁是真凶?虽然他的表面很平静,可是心里早就翻江倒海了,自己该怎么?如果血样交上去就肯定会被发现的!
  就在他心里着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单位突然接到了一个运输任务,要让他们出三台解放汽车帮部队临时拉点物资去西藏。
  这个活又苦又累,车队里根本人乐意去,可是甄远志却主动提出自己要去,他说自己做为队里的小组长一定要以身作责,在他的带动下,又有两个和他一样的小组长主动请缨去最苦最累的西藏送物资。
  因为部队那边的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当天就要出发,甄远志都没有来的及回家和柳红说一声,只是临走时给她单位打了个电话。
  因为路徒远,甄远志一走就是两个月,而这次大规模的DNA血样采集工作也在半个月前结束了,他又一次侥幸的躲过了一劫。
  可他心里知道这不是办法,只怕早晚都会躲不过去的,那个时候他的心里萌生了想离开这里,去外地工作的想法,可是当他把这个想法和柳红提了以后,她却不同意,因为现在两个人都有稳定的工作,如果去了外地,他们能做什么?
  面对妻子的质疑,甄远志也无言以对,再说他们儿子建军今年都14岁了,眼看就要考高中了,这个时候转学,肯定会耽误儿子的学习的。
  甄远志想想也是,自己突然想离开总得要个理由吧?还有儿子,现在他也大了,不能不考虑到他的感受了,于这个想法就被甄远志放弃了。
  时间很快就到了2010年,那个时候我国在刑侦技术领域上的成就已经今时不同与往日了,有好多当年检测不出来的东西,在现在的高科技手段下就无处可逃了。
  终于,甄远志即将面临他人生的又一次重大考验,因为在当年的案件卷宗里提到,甄远志曾经在第一起凶杀案的案发当天去过光明毛纺厂,所以警察又一次找到他,要他配合调查小组来采集血样。
  无奈之下,甄远志只好硬着头皮去了,结果在当时采完血后,负责采血的警察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于是他就转头去讲电话,甄远志一看正是个好时机,于是就把自己的血样上的贴名字和别人的换了一下,然后还偷偷的拿走了贴着别人名字的他自己的血样。
  这些动作都是在十几秒内发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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