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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这个词在庙宇周围出现的频率较高,他也就经常在庙宇回眸一笑,然后发现自己完全是自作多情,立刻化作捂脸化作轻烟飘走,完全不想解释什么。
因着这样的经历太多,他一度被人当成艳鬼。好多不正经的香客都借故夜宿寺庙,期待跟艳鬼来一段风流韵事,共赴巫山。因着狼多肉少,色心不足的家伙就开始竞价,一个只有土炕的破厢房居然能抬价到五两一晚!
再清净的庙宇也需要香火支撑,对此,主持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在香客的活动范围加以限制,不许他们在禅房和佛堂里走动,以免扰了佛祖的清净。
这些家伙醉翁之意不在酒,乐得不去,一个个守在房间里敞开被窝,窗户开得大大的,瞪大了眼睛,生怕错过美人飘过的衣角。
沈季恨得牙根痒痒,又觉得气不过,干脆借着鬼修身份的便利,找来了几个真正的艳鬼,让她们吸取这些家伙的阳气,吸收的量不多,后果也不过是大病一场而已。看着那些要美人不要命的家伙,他着实又气又无奈。沈季针对的对象,不过是那些心术不正的人,至于真心向佛的人,沈季会多少看顾一下,不让艳鬼伤到他们。
每一次把艳鬼招来,都能收到一些鬼修修炼的资源做报酬。不然,以他的散修身份,哪能突破得如此之快?
“若你记性好点,再改个名字,也不至于此。”连默拉起颜朵的小手捏来捏去,眼睛已经绿到不行了:这坑人的结界,为了限制有人夹带人口观战,连随身空间都被限制无法打开,这半年多干看不能吃的日子,都快把他憋疯了。
沈季撇撇嘴:“我才不跟永远都吃不饱的狼说话!”记性不好怎么了?记性不好也已经是元婴老祖了,很厉害的……好吧,起一次名忘一次的确伤不起,不要揭人伤疤了谢谢!
连默挑了挑眉,没有说什么,只是缓缓地从腰间解下了一个灵兽袋,就吓得沈季花容失色,连连大叫:“住手!我错了!”鬼跟鬼之间基本上没有老乡见老乡的感触,尤其是唠叨的女鬼。
艾玛上次那个女鬼从灵兽袋里被放出来的时候,他甚至产生了自己还会再死一次的错觉。作为一个鬼,他见过各种各样的鬼,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唠叨的鬼,如果鬼也会死,一定是被她给念死的!
“哦?”嘴角勾起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连默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轻轻地瞥了他一眼,挑了挑眉。
“我错了,我什么都没有说……”沈季觉得,自己真是世界上最苦逼的鬼修了,连实话都不能说。虽说自己修炼之后炼成的皮相,只要摆出一副愁容就能迅速博取同情顺便影响舆论,但这一招在连默面前完全不管用。
见连默只是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却完全没有把灵兽袋收回去的意思,沈季哆嗦了两下,试图减少自己的存在感,可惜收效甚微。盯着连默锐利的眼神,他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之前虽然只跟连默见过一次面,却足以让他了解到这个家伙是多么腹黑记仇,可自己偏偏不长记性,忍不住招惹了他。现在他是彻底进退维谷了,若现在立刻掉头走人,一定会被他报复,而且是不记名的报复;若是等一会儿才走,妨碍到他跟他娘子亲热,则会招惹到更猛烈的报复,不过这一次是实名报复。
报复还是更猛烈的报复,这真是个糟糕的选择题。
眼神左瞄右瞄,沈季最后抱起了贝儿,恶狠狠地揉搓了两下,干巴巴地笑着说道:“我说的是它啊,额呵呵呵……”这只一看就像宠物的小白狗应该不会怎么样吧?记得上次它被连默用女鬼修理过一次,死道友不死贫道,就让它就委屈一下吧,等会儿给它买个大肉骨头补偿一下好了。
不管沈季信不信,反正连默是不信的。其实,他只希望这个碍事的家伙自觉地离开,不要打扰到自己跟娘子的二人时光,因为每次被打扰的时候,就会有一大摊子麻烦事蜂拥而至,推都推不出去。
无奈沈季因为恐惧过度导致信号不好,完全接收不到连默的想法。连默叹了口气,准备直接说出自己的目的,却让沈季陷入了更大的恐慌中,连信号都没有了。
连默:“……”
就在两人彼此僵持的时候,一个人御剑而来,劈手夺过贝儿,狠狠地用眼刀剐了沈季一下。
贝儿正待挣扎,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根美味的金条。于是,饥饿过度的贝儿果断抛弃了节操,乖顺地趴在了来人的怀里啃金条,任由来人给自己顺毛。
“这个没节操的。”颜朵看着在湘洺怀里乖顺得跟家猫一样的贝儿,暗自摇头:这么容易就被勾搭走了,只怕在化形之前都会被湘洺吃得死死的。这怎么行呢?
沈季因为没有心理准备,双手还维持着揉搓毛的动作,傻愣愣地站在原地。等他回过神来,又被湘洺的眼刀戳了好几下,直到他反应过来放下手为止。
多了一个人之后,气氛越发诡异。沈季看着一心想剁掉自己摸过贝儿的爪子的湘洺,整个鬼都不好了:虽然咱没有宗教信仰,但是来个人拯救我吧!只要让我脱离这个火坑,我什么都愿意做!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听到了他的祈祷,白泽的声音适时传来,打破了僵局:“连默,颜朵,两位有空的话,请过来帮一下忙吧。”
白泽是出窍期的妖修,有什么事情是他解决不了,化神修士却能帮得上忙的?颜朵和连默对视了一下,带着满心疑惑调转飞剑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飞去。
沈季见状长出了一口气,提着衣摆准备逃跑。至于发誓什么的,不好意思,人家记性不好,不记得刚才有谁在这里发过誓了。
推开九霄飞车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白泽负手而立的背影。神识察觉到两人的到来,白泽挥挥手示意了一下,眼睛则盯着躺在地上的几具身体,一言不发,眉头紧皱。
“这是……”连默用神识扫了一下,顿时也跟着皱起了眉头:眼前这几具妖修的身体,生机尚存,元婴尚在,元神却不知去向,这种情况实在太奇怪了。
要知道,元神对修士来说,相当于凡人的魂魄,非死不会离身。可眼前这几个妖修,身体并无太大创伤,呼吸尚在,胸膛略有起伏,连元婴也完好无损,识海也没有任何损伤……除了元神,一切正常。
偏偏就是这一点,正常也变成了不正常。
颜朵蹲下身子,小心地察看了一番:“是离魂不成?可修士也会离魂吗?”但凡修仙之人,魂魄自打变成元神之后,被道法磨砺得何其坚强,若非夺舍,哪会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情况下轻易离体呢?可若是夺舍,这夺舍的元神也应该在才是。
要说这是魔人捣鬼,似乎又不太合理。相比元神,元婴对魔人来说才是真正有用的东西,因为那是修士的修为,是他们需要的营养。而元神,大多是被魔人抓来炼制千鬼幡等魂体类法器用的,价值远远不如元婴。魔人若是下手,可没有绕过元婴只掠走元神的道理。
☆、第 168 章
离魂?连默突然想到了什么,反手一招,还没溜出多远的沈季就像被扯住了线的风筝一样被扯了进来:“说起魂魄,鬼修应该了解得更多一些吧?”
沈季在连默的手里挣扎了一番,最终垂头丧气地老实了下来:誓言果然不能随便发,这现世报太快了,以后再也不敢随便发誓了。
白泽转头一看,顿时眼前一亮:没错,鬼修,尤其是不在大宗门里修炼,而是土生土长的鬼修,对魂魄的了解远超常人。
无论是修真者还是凡人,死后只要不出意外,魂魄都会去一个地方,那就是冥界,就是人界俗称的阎王殿。这个鬼修,身上有一股很稀薄的冥河水的味道,应该是冥界里生活过很长时间的鬼修,这种情况问他最为合适。
沈季被连默拎着晃荡了两下,踉跄了两下站稳了身子。扯了扯被风吹皱的衣领,沈季幽怨地扫了连默一眼,那眉眼之间流转的风情,楚楚动人的粉颊,足以让世上任何一个男人为之心动,为之疯狂……嗯,连默除外。
对连默来说,除了颜朵之外,一切的美色都是红粉骷髅。另外,男人的事情?不好意思,他是莲花,雄性莲花,男人的事情跟他一个妖修半块灵石的关系都没有。
见连默眉头一挑,一只修长优美的手又开始向腰间的灵兽袋摸去,沈季立时打了个哆嗦,不敢再嘴硬:想当初,他第一次见到这对道侣的时候,抱着“突破了说不定就能再塑一个比较像男人的身体”的心态,追在他们的身后各种请求得到一点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