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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有道理,可是还是觉得貌似哪里不对。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连默不等蛊雕反应过来,接着说道:“其实,倒是也有一种方法,能让你现在就报仇,只是……有点小损伤。”这个家伙又啰嗦又麻烦,还是早点摆脱吧。
蛊雕一听,立刻点头答应:“只是一点损失的话,不要紧!不碎成沫儿我就能活下来!说说看,要怎么做?”
患病乱投医的蛊雕完全没有想过,被它那么恶劣对待的人怎么会不计报酬地帮助它呢?
连默神秘一笑,从乾坤袋里掏出什么东西开始了一系列的准备。
几息之后,崆峒派门口出现了一个临时打造的巨型弹弓,蛊雕牌炮弹被放在带子上蓄势待发,此刻,它正靠着自己的神识指挥着身后的连默进行方向调试:“往左点,再往左点!对,就是这里!我看到它了!就在那里趴着,赶紧开始啊!别让它跑了!距离七千六百三十四米,角度二十九,预备,发射!”
只听咻地一声响,笨重的蛊雕被巨大的弹力甩了出去,像流星一样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狠狠地砸在了穷奇的身上。穷奇完全不知道会有人偷袭,连防御都没开,直接被重击命中,都没来得及吠上一声,就疼得鼓着眼睛昏了过去。
蛊雕趴在它的身上,虽然动弹不得,却不遗余力地幸灾乐祸:“啊哈哈……叫你捉弄我!活该!”
连默十分利落地把弹弓收起来,同时消灭了两人的在场痕迹,抱起颜朵换路去找父母了:忘记提醒蛊雕,等穷奇醒来之后,它还是不能动弹,所以下场可能比埋在土里还要糟糕一些。
不管怎么说,它现在还是很高兴不是吗?要怪就怪自己的心胸太宽阔了,看到它凶朵儿都没当场怪罪,反而竭尽全力地“帮助”它,不是吗?
且不提等穷奇醒来之后,蛊雕过上的是怎样水深火热的日子。当颜朵被连默抱着,按着传音的指示一路找来的时候,看到的是一番鸡飞狗跳的情形。
连默手里拿着一件红色女式长袍,看起来很像喜服,正追在墨璃后面死缠烂打。而墨璃似乎对连白手里的那件衣服十分抗拒,拍着翅膀逃得飞快。
贝儿此时刚巧从灵兽袋里出来,一眼就认出了墨璃。夺宠之仇不共戴天,果断飞扑开打!
“璃儿,璃……臭贝儿你给我放手!”虽然已经知道贝儿的性别,可是看到这种情形,连白还是忍不住生气。只是,他现在跑得气喘吁吁地,连举手的力气都没了,完全没有余力去教训这个“登徒子”。
“你在……逼婚?”颜朵脑补得出了这个结论,抽了抽嘴角,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墨璃满五岁了吗?连童养媳也没有这么小的吧?
连白喘了好久才恢复了一点力气,刚要抽打贝儿,又不得不省下力气回答嫂子的问题,因为刻意忽略的话,老哥就要跟他谈一下人生了:“才不是!我是让墨璃穿上衣服!赤果果的样子实在有伤风化!”
“……墨璃又没化形。”不穿衣服的兽很奇怪吗?在化形之前,哪个兽不是这样坦荡荡地一身皮毛走天下?这年头除了宠物,有穿着衣服的兽吗?想当年自己也……咳咳,穿衣服是为了挡住被摸秃了的毛,不算。
连白咬牙切齿地回答:“就算没有化形,也要穿衣服!至少跟人肉搏的时候身体要有衣服隔着!”
远处,正走过来的连母听见了这番话,微笑着对连父说道:“瞧瞧,小儿子也开始向大儿子靠拢了呢!”
“……”与其说像他哥,倒不如说这兄弟俩都像他娘,想当年他身边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一只母兽都没有,如今……唉,自己的条件多好,怎么两个孩子都没有遗传到呢?
☆、第 130 章
“这样有什么不好吗?”一旁跟着的一个金发女子捂着嘴巴笑道:“我也是啊!”说着,她轻轻抚摸着手心里的耳鼠。
连父瞅了一眼耳鼠,又看了看笑得十分危险的金发女子金乌,完全不敢说实话:记得当初,耳鼠是因为被金乌从金鹏爪下救出来,才对金乌以身相许的,可是,他依稀记得,金乌有一个远方表哥,就是一只金翅大鹏来着……
“嗯?”两双美目轻轻扫过来,美得叫人心头狂跳,可偏偏笑里藏刀,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让连父瞬间危机感爆棚。
“……是,这样很……好……”连父艰难地说完,顿时感觉心好累,再也不敢说实话了。
这一切,小耳鼠都看得莫名其妙,在金乌的指尖上轻轻地蹭了蹭之后,成功地获得了一个摸摸头,立时高兴地眯起了眼睛:当初认识金鹏大哥真好,这么快就有饲主了!
三个人走到连默他们身边,连父顺手拎走了还在吵闹不休的连白,连母则哄着墨璃穿上轻便的毛马甲:那个傻小子,就算让墨璃穿衣服,也该弄个舒服点的,比着喜服做出来的衣服,简直是司马昭之心,太不懂得掩饰了!到底还是大儿子继承了自己的衣钵,刚化完形就找到媳妇了。
不过,颜朵的性格倒也给儿子的感情之路降低了难度,至于小儿子嘛,不知道墨璃等到几岁才能懂得成亲和爱情是什么。
“你就是那个需要我的血的小幼崽?”金乌走过去,在连默的瞪视中摸了摸颜朵的小脸,嫣然一笑,一身金黄色大摆长裙显得她分外明艳绚丽。
萌萌的小耳鼠趴在她的手心里,歪着脑袋无辜地看着两人。
颜朵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明媚张扬的美人,却是第一次遇见耳鼠。据说耳鼠会飞,还能御百毒?
看着金乌姐姐手里的小耳鼠,一声柔软的白色短毛,乌溜溜的大眼睛,长长的耳朵,若不是屁股后面有一条用来维持平衡的又细又长的尾巴,很容易被看成是一只短毛兔子。
这样的小家伙,若是放到人界里,比自己更适合当宠物,而且绝对是被宠上天的节奏。
大抵是她盯着耳鼠的时间太长,引起某人的心理危机感,连默和金乌同时动作,一个把颜朵往后一拽,抱得更紧了一些,另一个不顾耳鼠的脸红挣扎,愣是把耳鼠塞进了自己敞开的领口里。
颜朵目瞪口呆地看着两人的一系列动作,心里诧异极了:不过是看两眼而已,这么如临大敌做什么?
连默见颜朵完全没有觉察到问题的所在,只好趴在她的耳边小声说道:“崆峒派里只有妖修,没有妖兽。”
“哦!”颜朵秒懂:也就是说,这里无论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还是被人抱着的,都是妖修同类,换言之,不能当宠物看,要当成同类看。
搞明白了这个问题,颜朵也就不再忽略金乌那几乎黑了一半的脸。当连默做出宣誓所有权的动作的时候,金乌的敌意稍微减弱了一些,但是她的表情依然十分戒备。看样子,这个小小的耳鼠搞不好会是她的夫君?
虽然觉得一只鸟和一只鼠的结合也算旷世奇恋,不过想想连父连母,又想想自己跟连默……好像只要能化形,不仅物种不成问题,就连食物链都不成问题了?
“这是我的夫君。”金乌摸了摸耳鼠拼命露出来透气的脑袋,制止了它往外爬的行为,言简意赅地介绍了耳鼠的身份。
话里话外的酸味让颜朵回过神来,一把搂住了连默的脖子,十分自然地秀了一下恩爱,笑嘻嘻地回答:“这是我的夫君。”我也有夫君,所以不会抢你的。
见金乌的表情尚未完全舒展开来,有求于人的颜朵只好再补充一句:“我之前是在人界长大的,住在人类的家里,也被人这么捧着过来的。所以对你的夫君,有那么点好奇,只是回忆往事而已。”
看着金乌的眼神瞬间由敌意变成了怜悯,颜朵低咳一声,明白她是误会了什么,不过,此时她还不方便戳破这个误会:以前除去女主在的日子,过得简直就是正经大小姐的日子,但是这种事情如果现在解释了,又要重新解释为什么会盯着耳鼠看的问题了。万一不小心脱口而出“觉得耳鼠像宠物”之类的话,把金乌惹恼了,别说要血了,把自己的血送给人家都不见得会完全消火的。
“血不是不能给你们。”金乌戳了戳耳鼠的小脑袋,再次把它戳进了衣领里:“不过我需要你们先帮我一个忙。当然,你们也是有好处的。说起来,你们之前去过一些秘境,有了经验了吧?”
“……”同样的话好像湘洺也说过,但是……
“去过湛流秘境!还有炎川秘境!”修仙履历终于不是一片空白了!颜朵小小地骄傲了一下。
“然后呢?”金乌不走心地点点头,接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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