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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契神(苏怡哀)-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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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这边还想着,若是对方分给自己烤肉的时候,要不要拒绝。谁曾想,人家根本就没那意思,从头至尾,瞟都没瞟他一眼。他只得讷讷地掏出了自己的晚饭,一个干硬的面饼。这面饼使得面虽然精细,但事实上除了咸味,也只有面味。外头的佣兵常常用这面饼来做干粮,桑提亚斯平日里倒也吃过,不曾嫌弃什么。只是这会儿,看着人家热腾腾的烤肉正香,自己手里这饼就有些咽不下去。
    洛缇斯只当没看见对方苦着脸吞咽的表情,吃完了东西,便随口打了个招呼,钻进了帐篷。桑提亚斯怔怔得应了她,待到自己终于把那个饼啃完时,忽然反应过来,他们好像还没安排守夜的事情吧?他再没有经验,也知道在野外,不守夜是不成的。可是,洛缇斯都进帐篷这么久,想来也睡下了。再揪着人家说守夜的事情,怕是不好吧。
    罢了罢了,还是自己守吧。虽然自己身上的伤口甚多,但深的还真没有几条,血流得不算少,但也不是致命的。再加上,洛缇斯给他敷的药确实好,自己现在都不觉得那么痛了。想了想,年轻人觉得不去计较这个看着就比自己小一截的孩子做出的种种举动——退一万步说,人家刚刚还救了自己,他又有什么资格和脸面去计较呢?
    洛缇斯当然没有睡着,她只是懒得和一个不熟的人相对无言罢了。而对方迟迟不进帐篷,她也猜到了对方的担心和打算。当然,她才不会特意去提醒对方,自己的精神力强大,感官敏锐,身边的一堆宠物也本事,根本用不着他一个伤员去守夜。要守就去守吧,反正以他这没出过门,又受了伤的人,怕是也守不了多久。
    果不其然,桑提亚斯才守了一个小时,身子就乏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坐在旷野里,伤口又隐隐作痛,让他想打起精神,也不成了。
    然而,到了半夜,忽然听见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桑提亚斯从睡梦中醒来,发现是洛缇斯走出了帐篷。他还没清醒,只迷迷糊糊道:“怎么了?”
    洛缇斯原想回一句,你睡你的,没你事儿。但临了,又说出了真相:“前面有打斗的声音,怕是其他的试炼者发生什么事情了。”
    桑提亚斯被这消息一惊,满脑子的瞌睡顿时无影无踪。他是第二个到达石室的人,说起来,他之所以会被传送到这里,完全是因为心太细,眼太尖,总觉得有一处地方灰尘特别浅,有一处符号也比别处略干净,所以忍不住就猜想是洛缇斯的缘故。他低了头,细细去看那符号,谁曾想,就这么弯腰一看,就被传送到这阴森森的地方来了。
    他之前还在后悔,但见洛缇斯出现,下意识里心就安稳了许多,只想着果然如此。然而,他会这么做,别人若是也这么做了,自然不是不可能的。只是一天下来,没见到其他人,这才没多想。现在看来,其他人怕是也早到了,就是不知道来了多少。

   吾命契神…第一百五十一章神人&凡人
    洛缇斯似笑非笑:“没什么,许是它运气不好。”
    这么明显的敷衍之词,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信。何况桑提亚斯的脑子不但不笨,还很聪明,看着对方的表情,以及几只动物的异常,顿时反应过来,自己方才是问了蠢话。在场就洛缇斯一个人,若不是他出手,发狂的乌牛又怎么会好端端地在腹部豁开了一个那么大的口子?只是,那伤口明显不是剑气造成的,眼前这个清秀的小小少年又是怎么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将局面逆转的呢?
    想到这里,桑提亚斯觉得,虽然自己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剑圣大人收的徒弟必不是泛泛之辈。可看现在这情景,自己之前还是小瞧了这个孩子。而自己既然问出了口,对方却明摆着不打算如实告知,他虽有些气闷,但也无可奈何。毕竟现在还是在试炼当中,自己算是对方获胜最大的障碍,不想自曝底牌,委实是情有可原。
    虽然弄死乌牛的事情,自己是得不到答案了,不过经过了这么一番,自己也算看出来了,这几头野兽也是少年的宠物。
    桑提亚斯自五岁开始练剑以来,一直呆在族中的剑堂。长到二十岁,却是从未出谷一步。虽然他从前并没有见过洛斯塔荒原狼,但胜在族里的书多,他看得也多,关于大陆的一些常识与非常识性的东西,也并不显得太无知。因此,早在悬崖之下,他就已经看出来纳塔的种类。
    彼时,洛缇斯翻身骑上巨狼。心思敏锐的人都已经可以肯定,这荒原狼必定是少年的宠物,当下又是羡慕,又是嫉妒。他们是剑士,自小学的就是练剑。并不像术者一般,还要操心从何处寻得好的宠物以增加自身的实力。但不需要是一回事儿,正儿八经看着一个和他们一样的剑士招摇地骑着一匹荒原王者四处走动。眼红在所难免。
    彼时,他们只当是剑圣大人宠爱自己的徒弟,特意送他这么一匹狼来护着他——他们可都知道。自己家族里的这位新族长另一个身份可是洛斯特城的城主呢。而且以他的实力。区区一匹荒原狼,自然是手到擒来,洛缇斯还不是沾了自己师父的光么?一时之间,羡慕嫉妒恨这几个词已经完全不能形容他们的心情了。看着那长相平凡的少年,心里又是一阵厌恶,“眼中钉”的标签更是牢牢钉在那张脸上,扯都扯不掉。
    当然,桑提亚斯倒不至于那么没品。但是他也不认为那匹狼会是洛缇斯自己亲手捕捉与驯服的。可是现在一看,好家伙,原来这厮拥有的还不只是一匹荒原狼。除了那两头巨狼以外。这两只小狐狸看着也不一般,而且看过了荒原狼之后。年轻人下意识地认为洛缇斯的宠物必然是不凡的,所以他苦思冥想,终于灵光一现——虽然这两只幼狐一个通体漆黑,一个浑身雪白,但这还是很像图鉴中的墨狐。而墨狐也是洛斯塔荒原上的物种,洛缇斯又跟着剑圣在洛斯特城住过,那么看来看去,还是墨狐最靠谱。
    推断出这个,年轻人顿时也压抑不住内心的酸意,他自然知道墨狐的毛色与实力之间的关联,更直到眼前的两只小狐狸的价值足可以换一座小型城池——物以稀为贵,变异中的变异不是那么容易碰见的,所以即便小黑和小白的种族等级不及纳塔,可是纳塔再强壮,也只是正常的荒原狼,和小狐狸这种优异的变种,还是不好相提并论的。
    而洛缇斯一下子拥有了两只优异变种,外加两只荒原狼,怎能不让人眼珠子充血?他觉得自己都快像刚才毙命的那头乌牛了!最最要命的是,这几只连驯兽师都要颇费周折的变异物种,居然齐齐伏在一个十来岁少年的脚边,时不时还讨好地在他腿边蹭来蹭去。洛缇斯随便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让它们毫不犹豫地服从,显然是打从心眼里奉他为主,也许还是签订了灵魂契约的。
    看到这里,桑提亚斯再也不会认为这一切都是剑圣大人的馈赠。因为,即使是剑圣大人,他也未必能够驯服这些高傲的变异物种——是的,以他的实力,捕捉或是灭杀它们都不在话下,但驯服,确实需要另外一门技艺,而这门技艺恰恰跟他们武者是不相干的。
    桑提亚斯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等他忽然意识到洛缇斯不但能捕捉这些实力强悍的变异物种,而且还能驯服它们,与它们订立契约时,顿时脸都白了——眼前这个少年不但是剑士,居然还是驯兽师,乃至术者?这可能么?尤利尔大陆千万年来从未听说过有这种身兼数种职业的人存在。身兼数职,这可是神魔时代才会有的情景,而这个少年居然也做到了,这意味着什么?
    年轻人又想起了刚才乌牛倒地之时,那骇人的伤口。现在想想,该是某种术造成的结果。那么,洛缇斯果然是精通数种职业的天才了?他自嘲地笑了笑,自己从小到大都被视为天才,可是又常有人暗示,他的天赋不及剑圣大人那位根本无法练剑的儿子。
    可现在呢,那位大人随便收的一个徒弟都这样了得,精通数种职业这种事情,就算是闻名已久的撒西尔也做不到吧?由此可见,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话真是至理名言。和这位比起来,这世间的一切天才,大抵都成了凡人,自己又如何能例外?
    桑提亚斯的心里一时之间百感交集,各种情绪纷至沓来,像是巨浪,一泼又一波地冲刷着他的内心,他无力地抵抗着,但还是觉得自己二十年来所构建的常识体系,被那层层巨浪的连击弄得摇摇欲坠。若说此前,他还萌生过与洛缇斯一较高下的念头,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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