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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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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先生,有男女一起上学的学校吗?”穆琼问道。
  魏亭惊讶地看了穆琼一眼,随后道:“没想到你竟然愿意让你的妹妹去读这样的学校。”
  “我觉得按照性别来给予不同的教育,是不对的。”穆琼道。
  “我也这么觉得。”魏亭道:“我一直想把我的女儿接到上海来读书,但我的父母不愿意,她自己也不愿意,她甚至对我很排斥……”
  魏亭叹了口气,又道:“符合你的要求的学校,我知道一所。”
  “是什么学校?”穆琼问。
  “那所学校叫崇新学校,是一所公立学校,这所学校是招收女子读书的,不过女子有单独的班级。”魏亭道:“如果你有兴趣,过几天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谢谢校长!”穆琼道。
  “不用谢,我是希望能多一些女子去读书的,这也是我在创办崇新的时候,增加了女子班的初衷,可惜几年来,女学生连一个班都招不满。”魏亭道。
  “魏先生,崇新是你创办的?”穆琼有些惊讶。
  “是的,不过我只是协助政府创办学校,后来就离开了。”魏亭道。
  穆琼突然觉得自己做的,还有点不够。
  崇新学校的年假放的比平安中学久,他们正月十五才开学,魏亭最近刚得了霍二少的钱又比较忙,因而他们干脆就约了正月十五去看学校。
  接下来几天,穆琼的生活过得跟往常一样。
  但有一些人的生活,却跟以往不太一样了。
  在租界,是见不到流浪儿童的,但在租界外面有不少。
  阿毛就是一个流浪儿童。
  他已经流浪了好几年了,总觉得自己随时会死。要不是还有妹妹要养,他其实很想跳到河里一了百了,
  毕竟只要死了,就不用挨饿受冻了。
  但那样的话,妹妹怎么办?
  他只能活着。
  眼瞅着气温越来越暖,阿毛的心情好了很多——天热起来之后,他就不用受冻了,只要挨饿就行。
  这天,阿毛跟往常一样,在一家饭店的后门处等着。
  饭店的伙计会把不要的汤汤水水倒在后门的泔水桶里,他总能在这里找到吃的。
  可惜,他今天运气不好,泔水桶被一个成年乞丐霸占了。
  他是打不过这个成年乞丐的,只能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这条巷子。
  他从巷子里出去,沿着墙角走,正打算去别处找找吃的,不想一个女学生竟然喊住了他:“喂,小孩子。”
  阿毛抬头看向那个女学生,身子克制不住地抖了抖——别人叫住他们,总归没有好事。
  甚至有人就喜欢逮着他们打一顿。
  他有个同伴,就是被一个喝醉酒的男人给活活打死的。
  阿毛有点想跑,但又不敢跑……身子越抖越厉害。
  但那个女学生并没有打他,反而拿出一个包子递给他:“给你。”
  阿毛根本就不敢去接。
  他的手那么脏,怎么能拿这么白的包子?
  可是,包子那么香……他的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包子,再也移不开,还开始不停地咽口水。
  “吃吧。”女学生又道。
  就算这女学生其实是在戏耍自己,阿毛也不管了。他飞快地抢过包子,然后一口咬了下去。
  包子热乎乎的,他还咬到了肉!这是个肉包子!
  阿毛的眼睛瞪大了,他曾经在泔水桶里找到过一条肉丝,但从没吃过这么香的肉包子。
  他又咬了一口,眼睛突然就酸了。
  跟狗抢食的时候他没哭,冬天快冻死的时候他没哭,但现在,他想哭了。
  阿毛在地上跪下,给女学生磕了一个头,爬起来就跑。
  他要让妹妹尝尝肉包子的味道。


第73章 《流浪记》
  李珍瑶看着阿毛跑远; 心情格外复杂。
  这些年,她在上海生活着; 不止一次见到在街边流浪的孩童; 而那个时候,她从未将这些孩童看在眼里。
  她早就习惯了。
  可最近,她看了楼玉宇先生的新书。
  书里的豆豆每天都在努力寻找食物填饱自己的肚子; 是那么可怜,却又那么开朗,看着豆豆乐观地面对格外糟糕的流浪生活,她突然觉得自己总是因为一些小事不开心抱怨,实在矫情的很。
  今天; 她是和同学一起出来玩的,中间饿了; 就买了两个包子吃。
  包子的个头还比她想象的要大; 还不好吃,她吃了一个就吃不下了,瞧见有个瘦骨嶙峋衣不蔽体的孩子站在旁边,突然想起豆豆; 就把这个包子给了他。
  结果,这个孩子朝着她跪下,给她磕了一个头。
  她只是给了这个孩子一个她不要的包子而已……
  “珍瑶……”李珍瑶的一个同学带点迟疑地叫了她一声。
  李珍瑶回过神,看向自己的同学:“珊珊; 我想起楼玉宇先生写的《流浪记》了。”
  “我知道。看到那个孩子,我也想起来了。”那个叫做珊珊的同学道:“我刚才有点反应不过来……我该去买几个包子给他的; 一个包子哪里够吃?”
  “他已经走了,我们以后再说吧。”李珍瑶道,心情莫名地低落。
  她的同学点了点头,突然道:“珍瑶,你说我们要不要在学校里筹集一些捐款,然后设法帮助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李珍瑶一愣,随即道:“好主意!”
  李珍瑶和自己的同学讨论起来,两人越说越起劲,最后竟是很快讨论出一个章程来。
  她们这些能读书的女子,都是家里相对开明还很有钱的,而出生于这样的家庭,她们从小就学了很多东西,筹集捐款帮助流浪儿童这事,对她们来说做着一点不难,就是有点麻烦。
  但她们不怕麻烦。
  像李珍瑶一样,在看了《流浪记》之后,对流浪儿童心生同情的人有不少。
  陈老板是穆琼的忠实书迷,《流浪记》这本新书,他自然也看了。
  这书,是穆琼迄今为止写的三本书里他最喜欢的。
  说来也怪,这豆豆每天做的事情,也不过就是找食物填饱肚子,都没干什么事儿,但他不知为何,就是看得很起劲很喜欢。
  他甚至同情起那些流浪的孩子来。
  他的西餐馆现在生意很好,时常有客人把食物剩下,以前这些他都是给员工吃的,吃不完就扔掉,可这几天,他将客人吃剩的食物收集起来,全都送去了租界附近的一个破庙里——在那个破庙里,住着好几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帮助流浪儿童的,还有郑维新。
  看过《流浪记》之后,郑维新就带着自己的同学,收集了一些大家不要的旧衣服,拿去分给租界外的流浪汉。
  很多人都开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可以帮助他人的事情,就连平安中学的学生,瞧见那些在外面流浪的孩子,也会给他们一些食物。
  于是,阿毛在吃了那个女学生给的包子之后,竟然每天都能得到一点吃的。
  他觉得最近的生活,美好地好像在做梦一样。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正月十五。
  这天平安中学是放假的,让学生们回家过元宵节,但穆琼还是一大早就去了学校——他和魏亭说好了,今天要去崇新学校看看。
  崇新学校离平安中学并不远,两人也就没有叫车,而是一路走过去的。
  路边的柳树垂下许多柳枝,上面已经长出了嫩芽,四季常青的香樟树则开始落叶,方便新叶长出。
  很多人家的门口,过年时贴的对联还红通通的,又挂上了大红的灯笼。
  “今天晚上,新世界游乐场会办个灯会,你到时候可以带着你的妹妹和母亲去看看。”魏亭对穆琼道:“她们应该没见过。”
  “好。”穆琼道,又问:“校长,崇新学校是怎么样的?”
  魏亭听穆琼问起,就说了一些崇新学校的事情。
  崇新学校分成崇新小学和崇新中学两个部分,其中小学还分成初小和高小,中学也分成初中和高中。
  这所学校跟平安中学相比,要大一些,而收的学费,是平安中学的两倍。
  当然了,就算这样,他收的学费其实也不算贵,不过就是初小每学期六元,高小每学期十元,初高中每学期二十元而已。
  但这个钱,并不像平安中学那样,包含书本费和饭钱——在崇新学校,买书都要自己买,吃饭也要另外花钱。
  这也就算了,这所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就跟平安中学差不多。
  “你妹妹是读小学,所以要在这边读,等她小学毕业,可以来我们平安中学读。”魏亭道。
  “平安中学也收女学生?”穆琼有些惊讶。
  魏亭道:“当然收,不过以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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