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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天王-第5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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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呜~”
  “喵呜~”
  它感觉自己只是刚刚闭上眼睛,就被星海吵得无法入睡,只得吐槽道:“星海,人家叫唤是为了生孩子,你瞎凑什么热闹?”
  “飞兄,你在做梦话么?该起来了,天色不早,咱们要尽快启程。”
  飞玛斯晃晃耳朵,带着疑惑睁开眼睛,它纳闷大半夜的老茶要带它去哪?莫非是要去隔壁助产?但它是一条狗,干嘛要去给猫助产?没听说过“猫狗授受不亲”么?
  幽静的山谷里,此时正是清晨。朝阳从东方升起,由于山峰的阻挡,阳光尚未射入谷底,晶莹露水依然盘桓在草叶上。
  昨夜似乎下了细雨,祠堂门口的青条石湿湿的,空气闻起来很是沁凉。
  老茶坐在另一个蒲团上,笑吟吟地看着它。
  飞玛斯抖抖毛发站起来,打了个呵欠,感觉现在很难正常地睡一次觉,总是在现实世界与心象世界之间徘徊。
  “飞兄,那边还剩下一些酱肉和烤土豆,你将就着垫垫肚子,吃完咱们便要启程。上次老朽听伍家的下人们谈论,说伍家小姐的送亲队伍似乎是定于今天出发,咱们若是去得迟了,未免多生波折。”老茶指着一旁的供桌香案,上面摆着用油纸包裹的酱肉,以及犹带余温的烤土豆。
  “老茶,你吃过了?”飞玛斯问道。
  “老朽已然吃过。”老茶答道。
  飞玛斯对于食物是来者不拒,三口两口把肉和土豆吃完,舔舔嘴唇打了个饱嗝——心象世界里填饱肚子就行,不用考虑细嚼慢咽的问题吧。
  祠堂外传来星海喵呜喵呜的声音,飞玛斯循声望去,看到星海从草丛里倏然跃起,扑向空中的一只黄色蝴蝶。蝴蝶可能是翅膀上沾着露水,飞得很缓慢而沉重,被它扑在爪心里。星海依然没有伤害这只蝴蝶,仔细看了看就放飞了它。
  “飞兄,仔细察看一下祠堂里是否有遗漏之物,咱们此去滨海镇,恐怕一年半载很难回转,若是有什么应用之物,不妨一并带上。”老茶委婉地提醒道。
  其实老茶已经往少里说了,目前这个时代的交通基本靠走,此去滨海镇万水千山,去了之后再回来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即使回来,至少也要三年五载之后。
  飞玛斯能有什么东西需要带呢?老茶无非是在提醒它,要与这座侠猫义犬祠告别了,也许是暂时,也许是永久。
  它步出门外,抬起头,望向这座为它们遮风挡雨大半年的祠堂。
  “侠猫义犬祠”这几个大字经过数个月的风吹雨淋稍稍有些变暗,太阳越升越高,照得祠堂顶上的琉璃瓦一片通明。瓦片的缝隙间不知被风从哪里吹来几粒草籽,此时已顽强地钻出几缕新芽。
  平时在祠堂里住得心安理得,此时要离开了,心中多少有几分不舍。
  离开之后,这座祠堂还会有人照料吗?还会有路过的行人进到里面焚香祷告吗?最重要的是,还会有人记得祠堂里曾经住过一条狗和一只猫吗?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飞玛斯希望自己被人记住,哪怕仅仅是在心象世界中。
  半响之后,它移开目光说道:“好了,咱们走吧,我没什么要带走的了,该带的东西都已经带上了。”
  是的,这是它的心象世界,一切东西都从老茶的记忆中被复制到了它的记忆中,只要记忆不会丢失,这座侠猫义犬祠就会永远停留在它的记忆里。
  老茶微微一笑,看了看天色,“那好,咱们就启程吧。”
  “星海!别玩了,该出发了。”飞玛斯叫道。
  “喵呜~喵呜~”
  星海正在草丛里扑捉另一只蝴蝶。这只蝴蝶很灵活很狡猾,它没有一味地躲避,而是绕着星海转来转去,屡次躲过星海的扑捉。听到飞玛斯的叫声,星海扭头看了一眼,蝴蝶趁这个机会轻轻落到星海的侧额上,远远看去像是戴了个蝴蝶结。
  飞玛斯抬起一只前爪向星海招了招,然后与老茶向谷外率先而行。
  “喵呜~”
  星海犹豫了一下,想找那只蝴蝶,左看右看却找不到了,只得遗憾地向飞玛斯和老茶它们追过去。
  自从山里野兽和劫匪绝迹之后,旅客已经踏出了一条进山出山的小路,只要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就能到达佛山。
  一路上,两猫一狗的队伍吸引了不少旅客的目光,有人认出这是山中的侠猫义犬,待它们行近时便侧立一旁让开道路,恭敬有加;有人不认识它们,试图把它们逮了炖成一锅龙虎斗……生出这种念头的人就要吃苦头了。
  越靠近佛山,行人越密集,摊贩大声吆喝着招揽生意,干苦力的黄包车夫蓬头垢面地拉着空车,坑坑洼洼的泥路上甚至偶尔会有小汽车驶过。
  噼里啪啦!
  咚!
  前方突然爆出密集的鞭炮声,声音之响几乎震耳欲聋,久久尚未停歇,红色的爆竹衣铺了满地,浓烈的硝烟味道顺风飘来,令飞玛斯差点以为自己回到了现实世界的春节。
  好多人堵在道路前方,围得水泄不通,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全都在看热闹,连一些摊贩都不做生意了,跑过去围观。
  飞玛斯和老茶互视一眼,默默停在路边。
  “大白天的,哪家在放炮?婚丧嫁娶?红白喜事?”
  “嚯!好大的排场!怎么回事?”
  有人跟它们同样困惑,彼此互相打听。
  “你不知道?”消息灵通人士炫耀般说道:“伍家嫁女啊,鞭炮开路,送亲的队伍马上就出来了。”
  “哪个伍家?”
  “佛山还有哪个伍家?伍满城伍员外那个伍家呗!”



第676章 送亲

  作为佛山有头有脸的人物,伍家嫁女的排场自然非比寻常。伍满城算是开明乡绅,平时处事低调,但女儿的婚姻大事不能怠慢,否则总感觉亏待了女儿,也容易落人话柄,因此排场用得很足,唢呐齐鸣,鞭炮震天,几乎连十里八乡都惊动了。
  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脚夫乞丐,三教九流的人物把街道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一个个抻着脖子等着目睹伍家千金的风采,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抢到几个铜元。
  飞玛斯不愿意跟这些人挤在一起,还要时刻提防着被抓去炖香锅,于是背着老茶和星海跳到一座二屋小楼的屋顶,居高临下俯瞰街道。
  由于伍凝是远嫁外地,婚礼的仪式与本地婚礼不太相同,再加上民国初期社会风俗变化很大,特别是佛山这种南方沿海地区,婚礼的形式已不像过去那般死板。
  密集的鞭炮声中,唢呐手腮帮子高高鼓起,吹着唢呐不徐不疾地由远及近,整整二十四名脚夫扛着琳琅满目的嫁妆招摇过市,打头的就是一座三尺高的大瓷掸瓶,用来插鸡毛掸子的,瓶身的正面贴着红纸,掸瓶的后面是一对瓷帽笔筒,同样贴着红纸。除此之外,嫁妆里还包括油漆锃亮的上等家具、漂亮的绫罗绸缎、崭新的生活用品,甚至包括用礼盒装着的珍宝古玩,随便一个都不是普通百姓能用得起的。
  “啧啧!真不愧是大户人家,好丰盛的妆奁啊,一眼都看不到头儿……”
  “就是啊,这是上辈子积了多少福气,才能投胎到这种大户人家的家里……”
  “看那尊红珊瑚!都说千年珊瑚万年红,这尊红珊瑚又大又红,红得快滴出血来了,跟一颗血树差不多,得值多少钱啊?”
  “不用问,绝对是无价之宝啊!”
  “你再看那个,那是西洋舶来的座钟,走时别提多准了,整点还会报时!据说当年的慈禧老佛爷也有一尊同样的呢!”
  路边的老百姓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其中不免夸大其词之谈。有些围观的百姓被挡在外面,钻不到前面去,只能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越传越邪乎,本来一尺高的红珊瑚从几个人嘴里打了个转儿,愣是变成三尺高,而那尊西洋座钟则成了从慈禧太后的坟里刨出来的……
  “无非是些腌臜俗物罢了,可笑这些愚民却还趋之若鹜!”
  围观的百姓里,一群穷酸书生明明心里羡慕得要死,恨嫁妆的主人伍凝有眼无珠,没选自己当老公,但表面上却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摇了摇手中缺毛的羽扇,高声谈笑,对这些散发着铜臭味的珍宝不屑一顾,希望自己出尘的仪态能引来伍家小姐的一瞥,说不定自己就能攀上高枝变凤凰。
  不过,嫁妆里也不尽是此等俗物,后面的脚夫抬着大号箱笼,内装满满的书籍画册。
  “这是啥意思?是不是嫁妆不够了,拿这些破书本烂画轴凑数?”有些大字不识几个的人问道。
  “你懂什么?”旁人嗤笑道,“这表明伍家是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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