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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头顶上依旧在晃荡的零件,林夕一阵恶心。
她自然知道如今自己的身份是个爷们。
可她虽然也有这个东西,不代表愿意看见别人的玩意儿就这么明晃晃悬在头顶啊!
深深的屈辱感在内心翻涌,剧情里面,火貘最后还是乖乖钻了过去。
形势比人强。
阿姆年迈,自己的伤腿不能动,根本没办法出去给阿姆寻找食物。
他不能让阿姆因为自己的连累再饿肚子,于是火貘只能接受这一份货真价实的胯下之辱。
丑陋的三件套还在头顶晃荡。
两条遍布黑毛的大腿还风骚至极的抖了抖。
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林夕用双手和那条好腿撑起身体,缓缓向前爬。
见他认命屈服了,几个狗腿子顿时各种阴阳怪气的起哄、叫好。
“真该给你阿爹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爬……啊!”
“砰”的一声闷响将火巨牙得意洋洋的话变成嚎叫,因为林夕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集中在脑袋上,挺胸、抬头,然后狠狠撞向一直挑战她底限的那坨黑黢黢的玩意儿。
这可真是一记沉重打“鸡”,难以描述的剧痛袭来,让正在狂飙高音的巨牙迅速从帕瓦罗蒂变成帕瓦罗锅,他佝偻着身体向前踉跄了几步之后,终于抽搐着跌倒在地。
林夕则趁着几个狗腿子去查看巨牙无暇他顾的时候强忍着伤腿的疼痛,回到重新分配给他们母子居住的那间破房子里面。
麻痹,你想做那个屠夫,老子还不想当个忍辱负重的韩信呢。
想要踩老子的脸,就先要你知道什么叫鸡飞蛋打的疼。
每个敢向老子泼冷水的杂碎,我都会用开水来回敬他。
林夕一瘸一拐的跑回家时,嘴巴也没闲着:“推别人上台做族长也就算了,现在还派了儿子来羞辱我,火角羊,你可还记得老族长对你的救命之恩!”
林夕口中的老族长是火貘的亲爷爷,在火角羊还不是智者的时候,一次围猎中曾经以身犯险救过他。
火貘不好意思说当年之事,但是林夕好意思说啊,只要把这话喊出来,多少顾忌着名声的智者肯定不会过来为他的儿子向自己兴师问罪,不管怎么,从前老族长救过他是不争的事实。
提起当年的救命之恩,并不是为了能得到什么好的待遇,林夕只要拖延一下时间,别让那些人立刻就来迫害他们这对老弱病残的母子。
支持火貘的人毕竟只有少数几个,现在真的对上,最好的结局就是他们被驱逐出部落。
林夕能感觉到那条腿使不上一点力气,肯定是被伤到肌腱了,她需要时间休养生息。
剧情里面,智者也并没有对火貘做太露骨的迫害,只是用食物逼着他出去战斗,想要他死在狩猎中。
提前知道自己这次要面对的是个原始社会的部落,林夕早就兑换了不少适用于这种蛮荒年代的东西,自然包括生存必需品食物和水。
这次任务涉及到整个部族,林夕甚至有先见之明兑换了一个野外医疗急救箱。
没想到第一个使用的人居然是自己。
林夕在关门的刹那就从空间里直接拿出两块压缩饼干并一袋牛奶,将牛奶挤在空碗里面,一瘸一拐端去给躺在铺着兽皮的木板子上假寐的苦荞。
苦荞饿得的确狠了,连这从未见过的东西是什么都没问,直接咬了一大口饼干,又“咕嘟咕嘟”喝掉差不多一半的牛奶,才突然想到什么似的问林夕:“小君可食过了?”
林夕点头,苦荞见他身上沾着泥土和草屑,脸上就变了颜色,忙将手中的吃食一股脑拿回给林夕:“我饱了,小君食吧。”
“阿姆,我已经不是小君了,以后可唤我阿貘。”
林夕又将吃的拿给苦荞,一再强调自己已经吃饱了。
门突然被撞开,一个粗壮的大汉站在门前。
这个人林夕认得,他叫做钻山。
第1099章 火神传说5
钻山看起来有点凶恶,无论是头发还是眉毛都有些略微发红,而且一张国字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从脸颊一直延伸到脖子。
那是一只跳豹给挠的,那次狩猎,钻山差点回不来了。
是当时的族长岩蛟救回了他。
每个部族的族长,必须都是个身先士卒的勇士,这是他作为全族地位至高者的代价。
林夕其实蛮喜欢这种模式。
比起后世那些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统治者,部族的族长无疑更加名实相符。
并非人人平等,想要特权想要封妻荫子、福延百世,那你就要真刀真枪的去拼,去杀。
讲真,就算是在人际关系日益冷漠、现实的今天,人们也依旧崇拜强者。
所以勇猛凶悍、杀伐决断又有情有义的火岩蛟,一直都是钻山的偶像。
剧情里,他始终都很维护委托人,并且对那个什么火神的使徒嗤之以鼻。
因为跟那小子一同狩猎,有危险的时候他从来都是缩在后面,安全无虞的时候他又比谁都蹦跶得欢实,占尖取巧,獐头鼠目,除了那会冒火的东西和会突然发光的黑块块之外没一点真本事。
虽然钻山很是勇猛,但是好虎难敌群狼,最后他也被炎虎部的人杀害了。
钻山两步跨进屋子,眼睛里燃着怒火。
他们出去狩猎,回来就听说小君被巨牙羞辱的事,气得钻山顿时跑去智者家里准备好好教训那狼心狗肺的小崽子一顿。
结果人家似乎知道他要去找麻烦一样,竟然要巨牙装病,为了逼真,连巫都给请过去了。
钻山自然不好再说什么,看着那小崽子装得小脸比炎虎部那个叫青杏的小骚娘还要白,疼得哼哼唧唧,钻山扭头就出了智者的院子。
真特么能装!
林夕:并没有,他是真疼。
钻山一口恶气堵在心里发不出去,感觉要憋得吐血了。
他将两条烤好的野猪肉放在石桌上:“揍了火石蜥两拳,他给了两条肉,早知道一拳一条肉,我就多打几下了。”
钻山瓮声瓮气的说道。
好人呐!
林夕心里热乎乎的,史前人类就是淳朴,够意思!
“小君,莫怕,有我钻山一口吃的,就有你跟君妇一口吃的。需要什么只管跟我说,莫要去找巨牙那个畜生。”
他这么一说,林夕心中灵机一动,还真有事要用到他。
林夕觉得,这个晚上自己这间远离部族中心区域的破泥屋是绝对不会消停的。
钻山也算部族里面的勇士,有他给自己做护法,她尽可安心给自己的腿做手术。
时间拖得久了,落下残疾就不好了。
“钻山,你今晚在我屋子门口帮我守一晚吧,我撞伤了巨牙,估计他不会甘心。”林夕说道。
钻山自然一口应下,决定直接不走了。
林夕说道:“若是知道你在,他们带了许多人我们还是要吃亏,你现在且归家,待得天黑透了再悄悄的来。”
“成。”钻山点头:“我假装去找桑草。”
林夕有点囧。
史前人类什么都好,就是这方面太奔放了,不管是为了繁衍亦或发泄,他们无论男女,都可以把这些事情明晃晃拿出来讨论。
等到钻山出去了,林夕开始给苦荞做手术前的特训。
苦荞虽然说做了十多年部族的君妇,但是仍然是需要劳作的。
女性一般都是去窑厂打杂或者是去部落附近采集以及分解那些男人们打回来的猎物、硝制毛皮等等。
所以当林夕说出要自己缝合伤口的时候,她开始的确很惊讶,得知巫根本不给自己儿子好好医治的时候,苦荞的脸色暗了暗,一口应承下林夕的要求。
其实苦荞是个胆大心细的女性,只在林夕最开始割开伤口的时候面对喷涌而出的鲜血有片刻手足无措,然后就开始按照林夕事先吩咐好的有条不紊将准备好的东西递给林夕。
如果不是依靠精神力可以内视,林夕一个零基础的菜鸟指不定给自己的缝合手术做成什么德行。
事先已经给自己做了局部麻醉,林夕在伤口周围快速连点几下穴位止血,然后开始清理、消毒。
其实这些史前人类挺有意思。
像他们很容易就相信左霆真的是火神的使徒一样,苦荞对于林夕拿出的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没有一点讶异。
不知道是因为经常处理那些鲜血淋漓的野兽或是自己的身份是她儿子还是因为部族里女性习惯服从男性,总之她看起来非常平静,林夕事先准备的说辞一点都没用上。
由内而外,细细的缝了三层,最后再把皮肤表面缝合。
期间外面果然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