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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把撕开她胸前的衣物,邪魅一笑:“不喜欢?”
“妾不敢。”女人半垂着眸颤声说道,屋顶上镶嵌的铜镜里,映出这男人完美的倒三角身材正在她身上不停起伏着。
单手捏住女人尖尖的下颌:“你有什么不敢的?本王这寝殿你都说闯便闯,嗯?”
“这美人……一个个往宫里……宫里抬,妾不是怕王上你……忘……忘记了妾?”随着男人激烈的运动,女人的话被撞击得不成语句,断断续续的讲出来,宛若娇吟。
男人一口咬在女人锁骨处,那里有一块略微发白的痕迹:“再怎么一个个抬,里面也总有一个位置是属于你。”
可是我要的,是你身边那一个位置。
入得惊澜的后宫,从开始的谨小慎微,四处逢迎到如今除了王后南栀,就属她黛结衣最受宠爱。
自从月前她给惊澜生下第一个儿子,更是敢与成婚多年一直无出的南栀公然叫板,已然是母凭子贵了。
可是,还不够!
阿黛觉得曾经她引以为傲的“黛结衣”三个字,如今却成了一个十分刺耳、刺心的称谓。
她要做王后。
做惊澜的王后!
做这天下最尊贵的女人!
这边一室的旖旎,衬得王后南栀寝宫里愈发冷清。
初嫁,她心里也是爱极了这个高大、挺拔,天神一样的男子。
她的心里,他并不仅仅是这赤天的王,他还是她南栀的男人。
南栀曾经和很多女人一般被他世所罕有的王者之气吸引,努力想要掌握住这个豹子一样俊美、机敏、狡黠的男人。
可随着彼此的熟悉,察觉到他那些令人尴尬的恶习,南栀渐渐开始对这个枕边人充满了惊惧。
他专门喜欢在女人月事的时候与人欢好,似乎对于血腥、暴力有着极度强烈的兴致。
他行迹诡秘,几乎除了做那种事的时候之外,很多时候都是不知所踪。
而想要成为他最爱的女人,陪伴着他一生一世的奢望,在南栀失去自己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孩子时,彻底熄灭。
或许她已经不再喜欢惊澜,但是并不妨碍一个母亲疼爱自己即将出世的孩子。
这个愿望,依旧没能实现,她盼了那么久的孩子,居然早产后夭折了。
她总觉得那个已经九个月的孩子,失去得太过莫名奇妙。
南栀开始不动声色调查,而被掩盖的真像令她生不如死,为了自己的父兄,自己的母族,她只能虚与委蛇。
然后直至有一天,南栀无意中发现他的“秘密”,顿时惊骇得无以复加。
从那以后南栀更加沉默寡言。
惊澜只以为她失去了孩子,性格变得有些孤僻,哄了几次也就渐渐失了兴致,她喜欢做一个雍容大度、不争宠、不哭不闹喘着气的活死人,就由得她去好了,只要别妨碍到他。
反正这宫里的女人多得是,各领地每年都要进献大量美丽的少女给他,个个幼嫩得如春日里第一朵绽放在枝头的娇蕊。
令人想折下来捧在手心里轻轻怜爱……
再狠狠揉碎的娇蕊!
惊澜每次召宠姬妾,都在那个专门的寝殿,或者是姬妾们自己的房间。
而他大多数时呆的那个寝殿,是不准女人进入的,能呆在里面的只有惊澜和他那两只黑豹。
惊澜的手有一搭没一搭抚摸着黑豹顺滑的皮毛,这种手感绝对不比抚摸那些年轻女孩子们嫩滑的肌肤差。
豹子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惊澜回过头去,门口出现一个身穿黑衣的人影。
“王,桑地和蛇地被人统一变成了桑榆领地。那里如今已经没有印奴,新领主废除了印奴的存在。而黄金的确是有的,就在桑、蛇两地原本的界河大漓溪处。距离界河几十里的地方则发现了铜矿、铁矿和银矿。”
“哦?”惊澜开始给另一只豹子顺毛,一下下宛若在抚摸着那些少女一般:“这么说,桑榆领主不是发财了?”
他语气轻柔,似乎带着笑意。
人影躬身道:“回王上,这桑榆领主不知道是不是蠢,竟然弃黄金而取铜铁,自己开采铜铁矿,却任由治下那些世家、贵族们去淘金。线报的人说,应该是个神力天生却没脑子的蠢女人。”
只听“砰”的一声闷响,那人影跪行至惊澜面前,双手将砸破他额头自身却完好无损的砚台双手高举,任由额上鲜血在脸上滴落却不敢动手擦拭。
“这样愚蠢的线报就不用再浪费本王的粮食了,再派人过去。”
看了看恭敬举着砚台的属下,惊澜伸手接过,似乎心情突然很愉悦,像是自语又像是在解释:“舍黄金而就铜铁,只能说明这个女人在储备战略物资,要准备跟我们开战呢!连黄金都舍得让出去,这样气魄的女人……”
天生神力啊,尝起来会是什么滋味呢?
第676章 印奴33
惊澜王派来的特使到达桑榆领地时,林夕正带着队伍第三次对莽林进行围剿。
经由五队凤卫带起来的凤翔军已经有三百多人。
这些精英将永远隶属于这片土地的王者直接调派。
在这三百多凤翔军的带动下,几百里的莽林几乎被人们给翻了个遍,彻底击溃了莽林深处不可进入的说法。
初探莽林共有三十多人受伤,死亡两人,其中一人死于岩麟蟒之毒。
第二次伤八人,无人死亡。
林夕希望第三次人员伤亡是零。
岩麟蟒的速度实在太快,
这也是几百年来所有熟悉这种蛇特性之人谈蛇色变的根由。
不管什么部位,只要被咬到很快就会失去行动能力,岩麟蟒守在附近耐心等待它的毒液将猎物从内部化为汁液,残忍的蜘蛛式进食过后,地上只有一副被吸食干净的皮囊。
所以岩麟蟒其实来自F国,吃的是“吸餐”。
第一个人死后,林夕被气到暴走,令其他人原地待命,小心警戒,她则不顾众人阻挠亲自带着凤卫的人直接追杀到岩麟蟒的老巢。
接连杀掉十多只岩麟蟒后,林夕总算找到可以解岩麟蟒毒素的东西。
那是一种手指粗细叫做鬼鸠藤的植物,在莽林里面几乎随处可见。
林夕发现每只岩麟蟒的老巢必定选在有鬼鸠藤的地方。
那上面挂着一些岩麟蟒蜕下来的皮和鳞片。
记得曲九霄曾经告诉过她,一旦找不到毒物的解毒方法,就想办法去探它的巢穴或者经常出没的地方,百步之内,必有相克之物。
这几乎成了自然界的一大规律。
林夕深以为然。
这和某移动百步之内必有某联通,麦叔叔百步之内必有白胡子老爷爷,小学校百步之内必有复印社、零食店,中学百步之内必有网吧,大学百步之内必有时租房道理是一样一样的。
其中奥妙并不难解,万物相生相克,存在必有道理。
岩麟蟒的毒导致它经常出没的区域大部分动物绝迹,植物也被毒死,既然能在它巢穴存活,必然是岩麟蟒毒不死,甚至是它十分需要的东西。
鬼鸠藤就属于这种,岩麟蟒不但对它无可奈何,还要依靠它弯曲盘旋的藤蔓刮走自己蜕不干净的皮肤、鳞片,而鬼鸠藤则一点点吸收消化掉那些岩麟蟒的蛇蜕给自己增加养分。
多么奇妙的自然界啊!
林夕找到这个之后,用莽林中的野生动物做了几次实验,发现只要被岩麟蟒咬中,半个小时之内无论是吃下鬼鸠藤的叶片还是用藤条泡水喝,都可解毒。
不过过后要拉一段时间肚子。
但是跟丢命比起来,简直是太小儿科了。
这一重大发现连同两条岩麟蟒以及鬼鸠藤被林夕命人快马传送回黄金城,新成立的太医署没过多久就研制出专门可解岩麟蟒毒的鬼藤丸,面向全国,低价销售。
只要出去莽林身上带上一颗,就无需惧怕岩麟蟒。
还有一物也可预防被岩麟蟒咬伤,那居然是它自己的皮。
在狩猎中林夕他们捕获了不少岩麟蟒,将皮硝制成护腕、护膝等保护住容易受攻击的部位,一般动物很难一口咬透。
除非你遇见的是独角犀或者是铁尾饕。
独角犀是跟犀牛很相似的一种动物,而铁尾饕则非常像老虎,却比老虎身量更家庞大。
在林夕的部队人手一把“疾风强弩”之后,基本上这些动物都威胁不到他们了。
不过暂时这个东西只在凤翔军手中,除了信,甚至兵部很多人都不知道此事。
国之利器,不可示人。
尤其在得知惊澜居然在桑地埋了眼线之后。
经过仔细盘查,不但桑地,连蛇地那边埋的眼线也全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