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炮灰女的另类修仙-第15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羌螫族人还是很淳朴的,他们单纯的信奉着白狼王,所以他们觉得驱逐出族地是最严重的惩罚。
  而盗走灵尸镇魂虫的人不用说,自然是阿朵。
  林夕长叹一声,这个鲁直的羌螫汉子,居然天真的以为只要威胁一声除族人家就会吓得一切照做了吗?
  当知道被自己撵走两次的人竟然是白狼王的使者时,咄勐直接狠狠给了自己两个耳光。
  赤墨阿巫微笑着说:“狼王多年前就有警示,八月十五夜,紫华初绽时;贵客降竹林,王虫大成日。羌螫族已经百多年没有出过大成的王虫了,想不到竟应在今岁!王虫大成异象一出我们就赶去竹林,见你晕倒在地,是咄勐一直把你背回来的。”
  林夕不由暗自感叹,这世界上的事情,还真是……
  如果她不被驱赶,就不会去竹林,不去竹林就不会在那里修炼淬体术,自然也不会发现月下紫华,不吸收月下紫华,王虫就不会大成,王虫不大成,她很可能一直进不来这个古寨(咦?突然有种佟湘玉附体的赶脚)。
  这一切,一环扣着一环,缺一不可,而冥冥中到底是谁的安排?


第207章 奖励任务:离魂13
  赤墨阿巫怕林夕还在生气,于是又说道:“我已经知道你身中离魂死咒术,我感应到了微弱的尸虫气息,这也是咄勐误会你的原因,他当时盛怒之下并未仔细感应到你其实是受术者,别跟一个莽汉一般见识。”
  赤墨阿巫看着有些暮气沉沉,但是并不像想象中那种神秘部落里面的大巫看着那么阴森恐怖或者充满了神秘感,他是有什么就说什么,绝无隐瞒。
  可能跟自己是所谓的“狼王使者”有关吧。
  林夕在竹楼里得到了盛情款待。
  羌螫族人也并不像林夕想象中那样每人手里都把玩着尸虫,看着面目可憎,如果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会觉得他们只是一个尚未开化、保持着原始形态的少数民族部落而已。
  年纪大些的对林夕都很恭谨,而那些年纪小的少男少女们简直要对林夕膜拜,饶是她脸皮如此之厚,也有点不太自在。
  晚饭过后,赤墨单独又跟林夕说了一会话。
  林夕简单说明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经过和自己的来意,老头默然良久,才开口说起了关于米朵的事情。
  米朵的意思,就是孤单的小花。
  赤墨阿巫说起阿朵来,长长叹息了一声,声音里有遮掩不住的悲悯。
  米朵的妈妈叫阿奴,是当时整个寨子里最漂亮的姑娘。可也是寨子里最骄傲的姑娘,就算是最勇猛的小伙子也不能打动她的芳心。
  直到一天有个汉家郎受伤迷路误闯进部族领地,恰好被阿奴给救了回来。
  说起来也是冤孽,阿奴居然死心塌地喜欢上了这个汉家郎,而米朵就是那个人的孩子。古寨多年来留下的规矩就是,不许与外族通婚,除非甘愿除族,此后永远不许回寨子,也不许用寨子里世代流传的死咒术。否则,一旦被羌螫族知晓,会有比除族更可怕的惩罚。
  羌螫族之所以留下这样算是严苛的族规,也是从前的时候被外族坑得太狠,最危险的一次甚至差点阖族俱灭,于是羌螫族祖先宁可因噎废食,立下这样的族规:要么就在族里呆一辈子,要么走出去就永远都不要回来,回来了族群也不会收留你。
  阿奴终于在米朵5岁的时候离开她去找那个汉家郎。
  可怜的小米朵天天哭着找妈妈。
  米朵等于是被整个族群养大的。
  阿奴有时候会跑回来看米朵,因为她只是来看女儿,每次见面又都是在寨子外面,见这母女两个可怜,族群也未多加为难。
  米朵渐渐长大,因为阿奴时长会给她买些族群里没有的新鲜玩意儿,漂亮的小饰品,衣服,所以米朵很崇拜阿奴,也很听妈妈的话。
  然后,米朵决定跟着妈妈一起,离开族群。
  羌螫族都会在身上纹上他们崇拜的白狼王,希望它能庇佑自己,区别是男在胳膊女在腿,一旦选择离开族群,就要割下那片皮肤,表示与族群决裂,从此不再受狼王的庇护。
  小小的米朵,竟然自己割下大腿上的一块皮,毅然决然跟着阿奴走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过两年,米朵一个人回来,说是要拿走自己的东西。
  因为阿奴来来往往这么多年,一直很安分,淳朴的族人并不曾防备。直到米朵已经走了好几天,他们才察觉灵尸镇魂虫不见了!
  而这件事情就发生在两个月之前。
  老头说完还不胜唏嘘,觉得一接触外族人,准没好事。
  说完突然发现面前的这位也是外族人,不由得老脸一红,有点讪讪的。
  林夕跟着一个小姑娘去了老头安排给她下榻的竹楼,小姑娘红红的小脸,大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林夕:“圣女姐姐,你可以送央卓一件东西吗?随便什么都好。”
  圣……圣女?剩女还差不多吧。
  若是没来这里之前,林夕知道羌螫族人要自己东西,肯定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别说她身上的东西,就算有屁都要憋到他们不在的地方去放。
  小姑娘毫不掩饰的崇敬和与有荣焉的眼神让林夕知道,这孩子只是想有个以后可以跟闺蜜或者情郎阿哥吹牛的谈资而已,丝毫不觉得自己张口跟还是陌生人的她要东西是多么不合适。
  林夕想也没想,就把手腕上店长送的一块2000多块钱的腕表送给了央卓。
  央卓一看,说什么都不肯要,被林夕硬塞进手里,小姑娘收下了,给林夕虔诚的行了个礼,然后一路笑着跑开了,银铃般的笑声在寨子里回荡。
  林夕突然很羡慕,原来,快乐是如此的简单!
  躺在竹床上,林夕整理着杂无头绪的剧情。
  江洪泽→陆娜→明珠酒店,到了这里,这条线就断开了。
  阿奴→情人→阿朵→富商,这条线更是莫名其妙。
  而如果富商=明珠酒店呢?更有甚者,情人=富商呢?
  对,一定是这样!
  明珠酒店如果是富商经营的企业,那么缺失的一环就补足了。
  这样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穷得叮当响的两个屌丝居然住5星级宾馆频繁约会,更解释得通从来不曾出现在S市的阿朵为什么一出现就去了富商家,还通过富商结识了陆娜。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黎小薰家世平凡,又从来没有得罪过谁,为什么一个如此牛叉的富商要这样处心积虑、大费周章对付黎小薰呢?而那个介绍陆娜去明珠工作的江洪泽又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
  哎,没有柯南的头脑,却还要演柯南的角色,林夕表示侦探也不好当啊!要是哪天阿梨给她接到个上来就一顿揍,揍完就走人的任务还不把她美死?
  反正不管怎么说,她总算是更靠近事实的真相了,不是吗?
  林夕想得头大,决定暂时什么都不想,趁着月色还好,继续修炼淬体术,万一再来一丝紫色月华,自己可真的是赚到了。
  因为林夕已经能感觉到,自从自己醒来,精神力异常饱满,她猜测着现在如果对狼王世界里那个藏马熊使用精神刺的话,起码可以连续使用三次。
  不过让林夕失望的是,只有那种淡淡的月华垂落,任她望眼欲穿,紫色的月华都再没出现过。
  正摆出一个类似麻姑献寿造型的林夕没有等到紫色月华,却等到一条绿色虫子“啪嗒”一声掉在手心。
  卧槽!


第208章 奖励任务:离魂14
  前面已经说过,林夕天生就很害怕那些无足或者多足或者无脊椎动物,其中就包括那种肉乎乎的大虫子。
  果然是没有主角的命,人家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她特么是天上掉下个大虫子。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林夕手一抖将虫子丢了出去,她不停的抖着手,那种蠕蠕而动的感觉还在手心,实在恶心死了。
  林夕一边继续抖着手,一边寻找被她甩出去的肉虫子,麻痹的,敢跑来吓唬(恶心)老子,打洗你,我打洗你!
  结果肉虫子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她的裤腿上,弓起肉乎乎的身体,一下一下往上爬。一双绿豆小眼满是委屈的盯着她。
  林夕瞬间感觉一万只星墟虫咆哮而过。
  把老子差点吓尿了,你丫还有脸委屈?你特么以为你是糖宝?
  这货爬得极快,这么一愣神的功夫,已经攀爬到林夕的珠穆朗玛峰。
  哎呀,是活得太拧巴了吧?
  林夕大怒,竟然还是只流氓虫!
  林夕大手一伸,对着虫子拍了过去。
  结果绿光一闪,虫子瞬间不见,林夕等于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