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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骨焚箱-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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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匡小六的低语声自后传来:“他们是不是要去找谁寻仇啊?我听说解放前,深山里的寨子或者部落之间,都是有世仇的,会这么打来打去的。”
  有人小声回他:“不能吧,这又不是旧社会。”
  又有人嘀咕:“你们不觉得他们脸上那表情,还有那眼神,叫人没怕穑扛行傲怂频摹!�
  邱栋心头烦躁,低声喝止:“别只顾着聊天,这不是闹着玩的,用点心……”
  正说着,远处突然响起纷乱的响铃声,几个人吓了一跳,旋即反应过来,迅速掩身最近的树后。
  过了会,邱栋探头出去看。
  铃声还在响,只是声势渐弱,那片诡异的光源,还在朝前移动。
  看起来,像是这群人触动了什么示警的响铃,但是并没有人出来阻拦他们,而他们,也并不在意,似乎习以为常。
  真特么……让人费解。
  ++++
  入夜之后,江炼想看看摸黑逃跑是否可行,尝试着朝外走,刚走了十来米远,听到格楞的铰链声,又狂奔回来。
  孟千姿则完全没动,安坐在树底下看他跑出跑回,还点评他:“跑挺快的嘛。”
  那语气,分明不是夸奖,但江炼当夸奖来听,回了句:“强项。”
  ……
  山里寂静,偶尔有声响就会传出去很远,那响铃声,孟千姿隐约听到,纳闷地向着发声处看去。
  应该隔得还远,但怎么是从来路来的呢?
  江炼也听到了,他心算了一下时间,倒吸一口凉气:“别指望了,不是什么幕后主使,这么久了……白水潇那信号,召的是应该是那个寨子里的人。”
  除了田芽婆和金珠银珠,孟千姿对寨子里的人毫无印象:“她召寨子里的住户来对付我们?”
  江炼知道她对那个寨子还没深刻的认知:“那个寨子里的人,都不是正常人,应该有好几十口,估计个个都能拼命——双拳难敌四手,咱们再能打,也不可能是对手。
  孟千姿哦了一声,斜乜着他:“怕了啊?”
  这语气,挺慢条斯理,她既安稳,江炼也不愿大惊小怪,他挪了下身子,以便坐得舒服些:“怕什么,只要对方手里没枪,谁还没个保命的招啊。”
  他能有什么招?
  孟千姿半是怀疑半是好奇。
  江炼压低声音:“只要白水潇不在机轴边,咱们就用不着忌惮机关。待会,咱们先上树躲一会,别让那群人找到,等白水潇和他们一汇合……”
  说到这儿,他略做停顿。
  孟千姿知道他说到关键,接下来就要放招了,受他语气感染,居然也有点小期待:“怎么说?”
  江炼说:“咱们就跑。”


第38章 【12】
  孟千姿觉得自己活见鬼了。
  江炼这番话; 前头都还正常,也确实是商量要紧事的口吻; 她也就听得专注; 及至最后一句,那都不叫反转了; 叫瞬间失常吧。
  她怀疑自己听错了:“跑?”
  “对,硬跑……你知道一个贼; 偷东西时最绝望的一刻是什么时候吗?”
  孟千姿没好气:“不知道; 没当过。”
  这反应,在他意料之中:“我当过。”
  孟千姿没太惊讶。
  “干爷没收养我的时候,实在没东西吃,干过点不要脸的事……你知道干爷是怎么撞见我的吗?”
  孟千姿没说话,不过那眼神; 表明她愿意听。
  江炼没看她,盯着不远处还算淡的夜色看了会,不由就笑了,似乎是回想起来; 自己都觉得好笑:“你知道吗,哪怕是要饭的,也分上中下等的,这等级,可不是你想的丐帮那种。”
  ++++
  想想也奇怪; 有时候,明明都已经是最下等、最弱势的人群了; 却还要在这备受挤压的空间里,奉行着恃强凌弱那一套:这头被人踩在脚底,鼻青脸肿地爬起来,不敢打回去,反狠狠吐一口血唾沫,又去踏踩更弱的人。
  起初,他是沿街讨饭吃的,不过他脑子灵光,没两天就总结出:大广场、火车站这种地方,讨到饭的几率远远大过什么居民区、商业街,尤其是火车站,他总能讨到人家吃剩的泡面,吃完鲜虾味的,又有牛肉味的,特别满足。
  他兴奋地入驻火车站,像得了个铁饭碗。
  哪知第三天的晚上,身上盖着报纸、蜷缩在候车室座位底下睡得正熟,被几个人拖出来,一通拳打脚踢,为首的是个酒糟鼻,腿上常年生疮,白天讨饭时,江炼见过他,被乘客呵斥如狗,唯唯诺诺陪笑,打起他来,威风如带头大哥。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原来讨饭也是有地盘的,火车站这一片,早已被酒糟鼻以及另外四五个人瓜分了,他在这儿,是动了人家的蛋糕。
  一通臭揍之后,他被扔在了破桥底下,酒糟鼻说,他敢再出现在火车站,就割了他的小鸡吧。
  江炼没敢吭声,等酒糟鼻他们走远了,才一翻身爬起来,冲着空洞的桥底大骂:“cao你妈,敢打你炼小爷爷。”
  然后,他没敢再去火车站。
  他晃荡在城区,实在讨不到饭吃,便下手去偷,包子、馓子、油饼、地瓜,饥一顿饱一顿,在自己的“劳动所得”里,拼命捱过一天,又一天。
  但他自认为不是小偷,每次吃完偷来的东西,都狠狠一抹嘴角,心说:等着,等炼小爷爷发财了,给你们赔双倍,乘以二!
  可惜发财遥遥无期,有一天,正缩在小胡同里大口嚼着偷来的馒头时,又被打了。
  这一次,都没看清打他的是什么人,只觉得好多双脚从天而降,踩他的头、胸、肚子,还有包子,呵斥他的人嗓音尖细,还没变声,应该也就十三四岁,吼他:“敢在这儿偷,不知道这几条街,是我们‘七匹狼’的地盘吗?要偷,滚远点偷。”
  原来不止讨饭,贼也是有地盘的。
  他被打得眼睛充血,鼻子也流血,那群人走了之后,他吸着鼻涕鼻血,捡起那个被踩得乌黑的馒头:根据他的生活经验,揭去了外头的那层脏皮,里头还是干净的,还能吃。
  他一边啃馒头,一边为自己打算将来:滚哪去呢,没地方可滚了,哪都有地盘,哪都有拳脚。
  他得想办法,如何能继续在这儿又偷又讨,还不被打。
  一个馒头吃完,他盯着自己破了两三个脚趾头的球鞋,眼前一亮。
  他可以跑啊。
  只要跑得足够快,永远不会挨打,因为打他的人,都追不上他。
  从此,城区的大街小巷,常见他疯跑的身影,被逮到过两三次,每次都是臭揍,但揍得越凶,动力越大,他下一次,就会跑得越快。
  渐渐的,不挨打了,因为失主是跑不过他的,犯不着为了包子馒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那些二流子混混也跑不过他,通常都是追了几条街之后,摁住膝盖气喘吁吁,嘴里骂骂咧咧:“这小兔崽子,特么跑得比狗还快。”
  承他们吉言,江炼遇到况同胜那一次,是有生以来发挥得最好的一次,真跑赢了狗。
  那次,正赶上一家办丧宴,做贼的最爱红白两宴,因为进出人员复杂,方便下手。
  江炼混迹其中,先为自己搞了两块饼,又忍着烫捞了根鸡腿,刚攥进手里,有人大吼:“抓贼啊!”
  事后才知道,那人是丢了钱,三千块,当年的三千块,可不是个小数目,嚷的贼也不是他,但做贼心虚这事是真的,他浑身一个激灵,撒腿就跑。
  立刻成了最显眼的靶子。
  丧宴上都是亲戚朋友,那还有不同仇敌忾的?不及问清事由,呼啦啦追出了一群,还放了狗。
  长长的田埂上,就此展开一场激烈的追逐:江炼攥着鸡腿,一马当先,身后不远处撵着一条土狗,再往后,是乌泱泱一大群人。
  很快,因着体力差异,那一大群人被拉成了一长溜,落后的互相扶拽、脚步散乱,勉强还在追着的也是气喘吁吁,和前头的一人一狗,差距越来越大。
  最后索性都停下,全把希望寄在狗身上了。
  况同胜的车子,就是在这个时候经过的。
  他先是被眼前的场景吸引,又听到吆五喝六声,于是吩咐司机跟上去。
  江炼攥着鸡腿,运腿如飞,鸡腿的诱惑,和被狗咬的恐惧,给了他双重动力,再加上时不时爬垛翻墙,占了点优势:那狗终于气力不济停下,绝望地对着他远去的方向狂吠不已。
  其实跑到这时,江炼已然筋疲力尽,但身后的狗吠声渐远,让他精神为之一振,百忙间一回头,又吓得脸都白了。
  一根鸡腿而已,居然出动轿车追他!
  他一咬牙,催动两条腿,继续狂奔。
  况同胜让司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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