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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对头每天都在撩我-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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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同样的冷漠,同样的话。
  贫瘠山脉没有。
  古七七站在大厅里,一时难以理清。
  她细细想来,光标记录的不是她走过的地方,也不是她带着言书走过的地方,因为还有许多密密麻麻的光标,是她带着言书未曾涉及的。
  所以,真的是洛青衣走过的地方?
  这些人,是他在找什么东西特意发展的暗哨?
  古七七越想越不明白,忽而一顿。
  她发现了共同点,这些人,全都看不见言书。
  甚至,连洛青衣都看不见。
  也许,这些光点,并不是洛青衣落脚的地方,而是所有看不见言书的人。
  每一个光点,便是一个人,每一个人,都看不见言书。
  这是为什么?
  是巧合?还是别的原因?
  她看着密密麻麻的光点,心里开始浮现不好的预感。
  指尖突然一热,她垂眸一看,是传音,来自魔宗境内。
  龙金。
  “七七,我刚翻遍了魔宗典籍,上面说永堕暗夜的人,是无法被找到的,因为你绝对不可能,在沙漠里找到一枚特定的沙子。”
  “与此同时,我还看到一件事,关于那位魔修大能,关于秘境指引。”
  “言书体内的印刻交于了十四,事实上,只有接受了印刻的十四,因为替代言书接收了天道气运,才看不到他。”
  “所以,这个世上,只有十四看不到他。”
  只有十四看不到他?
  那为什么,这么多人,包括洛青衣都看不到?
  为什么?
  她脑海中浮现出荒谬的想法,难道十四是洛青衣?
  可若是洛青衣,他那修为境界,早该被血咒反噬才对,如被反噬,根本不可能掩饰,她也不可能发现不了。
  那洛青衣不是十四,又跟十四有什么关系?
  古七七头剧烈的痛起来,她忽然想起沈之昂,便在一片杂乱中找到了沈之昂的神识。
  “沈之昂,你当时为什么针对洛青衣,还将他锁在古宅?”
  “我是为了他好,我看见他,为了那破事业,为了挖掘别人隐藏的秘密,在尝试危险的功法。”
  “什么功法?”
  “分魂之法。”
  “这是什么?”
  “就是抽出魂魄的一部分,成为独立的个体,可以完成本体一些简单的命令,但很可能形成独立的意识,反噬本体。”
  “这功法我曾见一位魔修用过,一般人分割一次也很难成功,他夺天地之造化,将自己的魂魄一分为三,后来成为魔修第一人,但最终遭到反噬,被分魂斩杀,占据躯壳。”
  “你是说,魂魄可以分成三个?”
  “不是,我是说,真正天赋卓绝的人,才可能分成三个,洛青衣当时在尝试分魂,可他那么痛苦,我想一个都不会成功,但我不放心,叫他不要乱来,他一意孤行,我才将他锁在古宅。”
  “七七,你要是见到他,你就劝劝他,修仙一途才是正……”
  古七七却全然看不清了,因为罗盘上的光标忽然剧烈的闪动起来,迅速蔓延,连绵成海,最终形成一个刺目的光源。
  在光源达到最亮的时候,最边缘的光点忽而一颤,随后渐渐熄灭。
  在这之后,光点不断的熄灭,暗色渐渐占据了罗盘表面。
  古七七不知所措,忽而扭头看向站在她面前的散修队长。
  只见他静静的站在她面前,目光悲悯,那表情忽然一凝,人便渐渐变得透明,随后在她眼前消失了。
  古七七低头一看,罗盘上属于散修队长的光标,熄灭了。
  她一瞬间明白了。
  这所有人,看不见言书的所有人,都是洛青衣。
  洛青衣,就是十四。
  洛青衣用了分魂之法,万人万魂,每一个都是他。
  罗盘上光点熄灭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快罗盘就失去了所有灵性,只有一处还勉强亮着光。
  她眼泪在一瞬间涌了出来。
  她抓紧罗盘,疯了一样的朝光点奔去。
  偏僻的荒野山谷,不见人声,远处巨木遮天蔽日,一汪瀑布从高处坠落,砸在溪边的圆石上。
  青竹搭成的简易房子寂寞的坐落在溪边。
  古七七站在门前的草地上,看见了散落一地的手稿。
  ·
  那小孩强忍着对他笑一笑的样子,实在太丑了,可又很可爱。
  那就带回家吧。
  洛青衣这样想着,就朝他伸出手。
  他一副震惊万分又崩溃大哭的样子,让他心里一疼。
  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这种话么?
  他把小孩抱在怀里,觉得他瘦骨伶仃的,跟家里的几个骷髅一个样。
  他性子豁达,又野,五湖四海的游荡,邀了严肃古板的小丫头,那丫头说什么要去挖掘矿山,喝了他的酒,又不肯陪他,他只好独身一人出发了。
  月余之后,便被困在了魔宗境内,这鬼地方又黑又枯,一丝儿灵气都没有,他连走路都艰难,不过哪里又难得倒他,修不了灵气,便修魔气,他素来爱钻研,竟真叫他成功化用了魔气。
  起先满身灵气,出尘脱俗,这会儿魔气环绕,宛若杀神。
  就很酷。
  他很满意。
  随手救了几只陷入沼泽的骷髅,又从狼口捞出一只灰狗,便开始研究怎么建造洞府。
  骷髅凿洞,灰狗打扫。
  他则寻来兽皮,一层一层的铺上,像一个没有品位的山大王。
  灰狗刁来一枚竖长石碑。
  他用剑刻上“十四”两个字,又叫灰狗和骷髅按了手印,他们的栖身之所便大成了。
  他带着骷髅和灰狗站在顶层,迎着猎猎罡风,豪迈的道。
  “叫我大王。”
  “汪……王……”
  “大大大……王……大大大……王。
  骷髅叫着叫着就唱起来,他哈哈大笑,略一巡视,又觉得不够气派,便从灵戒中取出一面巨大的阵旗,豪情万丈的插在顶上。
  就很酷。
  他很满意。
  后来他带回了言书,便捉着言书的小猫爪,在十四那块石碑上也印了爪。
  他至今记得,那孩子哭的歇斯底里的样子。
  不就摁个爪印,至于么?
  那孩子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从来……从来没人对我这样好过。
  我喜欢你,十四。
  我无论什么时候都喜欢你。
  行啦行啦,他摸摸他的脑袋,又去挠他的下巴和肚子。
  那孩子在他怀里翻过身,坦露着小肚子,四肢软软的蜷着,又哭又笑。
  魔潮季来临的时候,他带着大家坐在顶层。
  那孩子眼巴巴的看着他。
  十四,你喜欢我么?
  当然啊。
  可是我又胆小又没用。
  我喜欢你啊。
  我总是拖后腿,什么忙都帮不上。
  我喜欢你啊。
  他抬头看十四。
  这些事,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了么?
  你在担心什么?
  我喜欢的你,当然是全部的你啊。
  真是个笨蛋啊。
  那孩子又哭了。
  那天怎么劝都没劝回来,一直哭的很大声。
  十四,你太好了。
  十四,我……我也喜欢你。
  十四,我……超级无敌喜欢你。
  十四,你开船的时候,一定、一定、一定要叫我。
  好啊。
  他这样想,这小不点,离开他,还不知道要怎么活,无论如何,也丢不下了。
  可变故来的那样快。
  一切都猝不及防。
  他提剑上了狼牙宗,屠了他们满门,他听见他们说,不就一条狗么,不就几把骷髅么?至于么?有必要么?
  他红着眼,长剑鲜血淋漓。
  在我眼中,你们连条狗都不是。
  魔火跳动,神智开始变得模糊,一瞬间,眼前全是血色。
  他洗干净自己,回去把言书抱在怀里。
  小小的梅花爪揪着他的衣领,不断的叫着他的名字。
  十四,十四,十四。
  他渐渐清醒,还有言书,他还有言书。
  言书,你等我回来,我就带你走。
  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满是泪水,他拽着自己的袖子。
  十四,你一定要回来啊。
  我等你。
  我答应了你,就一定会回来。
  他摸摸他毛绒绒的脑袋,转身走出了洞府,他看了一眼头顶迎风招展的阵旗。
  擦擦眼角,头也不回的走了。
  在拿到秘宝的一瞬间,脑子一空,他在原地怔了一刻钟。
  像是什么都变得不重要,内心只有不断修炼的想法,记忆开始变得模糊,他觉得自己正在丢失重要的东西,他努力的想抓住那感觉,却越抓紧丢失的越快。
  直到他什么也想不起来。
  他提着剑,有一瞬间的茫然,片刻后,他提剑走出了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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