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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好多国家都已经通了传送阵了吗?我听说陛下已经准备和所有的魔修和非魔修国家都建立正常传送阵,以后搞不好也就是两三个小时水柔就能到大泽了。”
姬玉他妈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不但自己要叫二婶这个人是孔雀国嫁过来的,皇后娘娘也是孔雀国来的,这要是传到皇后娘娘的耳朵里,他们娘的郭家还怎么混呢?
真的是言多必失啊,她很尴尬地笑着说:“喝高了,都怪这个桃花酿的度数太高了!”
青凤很是担心自己小行星里的花花草草在沙漠上出问题,因为到时候进出困难,也不知道里面会发生些什么事,整个人都忧虑了起来。
玄倪告诉她:“小行星是一种五行具足的东西,说白了,它就像一个人修行已经到了最高级别,它里面的运行已经是不由自主了,至于为什么到了沙漠上打不开?不过就像一个普通人不适应沙漠的气候一样,我们只是在这里猜测,一切都要去了以后才知道。”
青凤忧郁:“要不要把司花叫出来?她是一个魅灵,终究不是傀儡,会不会在里面出什么事呢?里面的东西让天使照顾好了,我总觉得既然她投奔了你,不说要对她好吧?也不能让人家太可怜。”
青凤自我嘲笑说:“你会不会觉得我像一朵小白花?简直在给自己的白莲花气质找借口,我只是因人度己,给她几次机会吧。”
玄倪点头:“让她先留在这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可以先放在王府做侍女,以她的能耐,一个侍卫就可以随便收拾了她,更别说王府有那么多的高手,就先这样吧。”
第二天要走的时候司花哭的可凄惨了,因为她现在还有语言障碍,说不出话来,所以也只能哭一哭,青凤对她说:“我们去的那个地方是无灵之地,不能把你带过去,像你这样美丽的小花朵,会被干渴而死的,好好在这边待着吧,老实了以后还带着你,不老实,我父母就会把你给收拾了。”
孔仪琴对司花的态度一点都不好,第一眼就看不上,等女儿走了以后,叫司花织布:“你过去的衣服,是鲜花变的吧?你那个只是一种障眼法,姑娘还是应该好好地穿衣服的好,你既然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就要好好地学学这世上的规矩,自己织布做衣服来穿。”
司花开始的时候还挺倔强的,后来发现织布也是一件好玩的事儿,竟然迷上了,加上王府的人还比较活泼,她在旁边看个热闹,渐渐的忘记了自己的伤感,越来越像一个普通的凡间少女。
大家悄没声息的先坐小行星到绿城,这里是靠近沙漠的最后一个城市,城市不大,有内地的一个小县城大,但是相当的繁华。
空气已经很紧张了,售卖刀剑的地摊到处都是,青凤她们几个少女全部穿上了各自准备的五颜六色的当地衣服,把脸全部都给蒙上了。
这是在小行星里就蒙好的。
街头有极好的骏马卖,这也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但这种马的充其量实际就是灵马,是野马和天马在一起欢乐以后诞生的,比天马要差的多,又比一般的野马要强一些。
有专门套马来卖的人,这样子套来的是第一代灵马,但是这种马三代以后,就不是那么好了,就比普通的凡马好一点点。
青凤自己有一匹纯黑的天马,自然也就看不上这些马了,不过是大家转一转市场,看到街上的马刀是特别的好,造得很是锋利,闪着银白的光芒,一看就像永不生锈的样子。
手上的仙剑肯定用不成了,所以每个人都在这里买了一把马刀,包括姑娘们都买了一把,这种刀长二尺九寸,上面有一条血槽,一看这东西就是战争利器。
青凤心里想,魃蝶里的傀儡士兵们没有傀儡马,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在沙漠里自如的活动呢?难道就要这样跑路吗?那还不被沙给埋了。
结果在绿城里有一支军队,已经把两万匹马准备好了,正是那种胭脂马,也就是汗血宝马。
官兵其实很想派出人来助战,但姬光说:“我们进去后这里的人都不能动,谁知道那些人会不会疯狂到在这里屠杀呢?虽然这只是个二十多万人的小城,要是出了让人追悔莫及的事情,恐怕五十年这里都起不来。”
是啊!人们不是傻子,这里的生活这么艰苦,现在又有一个万湖森林,如果因为战争把这里毁掉了,这里就再也不能叫绿城了,叫沙城还差不多,什么你只会去万湖森林而再也不会来这里了?
这里大概有三百多里的绿洲,水草丰美,牛羊肥壮,不失为一个美好的生存之地。
因为当天在绿洲城逛了一天,这里还能使用灵屋,晚上就在城外面扎营,守城官兵出来劝他们:“各位还是应该住到城里去,城外面不太安全,经常有马贼跑到这边来,我们都是太阳一落山就闭城了。”
姬三一派潇洒地对人家说:“赶紧把你们的城门关了睡觉去,要真的有马贼过来了,我们倒是欢喜得很,我们现在就是在这里等他们的。”
守城官兵看他们只有三百多号人,虽然都换上了当地的民族服装,但是一看就是内地人,细皮嫩肉的,怎么样跟马贼耗啊,不过这里终究还是有些灵气的,看来这些都是修仙弟子,因为看他们都带着灵屋,已经劝过了不听,有效无效,责任尽到,所以那些人也就回去了。
539。狡兔三窟
当天晚上确实有人来了,但是在三公里之外。
这个姑娘叫腮红,这个名字带了一点侮辱性。
腮红姑娘永远忘不了,胭脂城主在她四岁的时候来绿城看她母亲和她,带着嘲弄把这个名字赐给了她,她的哥哥叫银燕,他想像草原上飞翔的鹰,但父亲说:“我会护着你们的,让你们永远在绿城过着幸福的生活,做燕儿就好了。”
他们兄妹的母亲是这绿城青舍瓦楼的一个姑娘,被他们的父亲给包了。
自从胭脂城主夫人生下了胭脂,那个男人就再也没有来看过他们,为了避免挨饿,母亲重操旧业,他兄妹俩长大了,母亲也老了去世了,兄妹俩长大以后组织人手,对胭脂城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攻击,但是每一次都是他们自己伤亡惨重。
可有一天,他们发现胭脂城被人家灭了,那些人折腾了一些日子离开了,他们在绿城遇到了他们的妹妹,那个曾经享受过万丈荣光的胭脂郡主。
他们打劫了她,把她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把她交给了官兵。
他们从胭脂脚上的一条金链上发现了一把钥匙,这把钥匙绝对不是个装饰品,而是一把真正的真金钥匙,然后他们听说胭脂城埋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量宝藏,那宝藏的入口就需要一把钥匙开启。
十六年来他们到处打听,经过多方验证,那道门他们找到了,可打不开,听说需要胭脂的灵血祭锁。
这就是他们从新找到胭脂的原因,正好胭脂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自然就在他们的胁迫下,把太子殿下哄来了。
她觉得一群马贼真的不足为惧,等到两伙人杠上的时候,她如果能单独的去到那个宝藏之地,让他们互相残杀好了,反正不管谁打赢了,都需要她的血祭锁。
没有人能炸的开那道门,那是她父亲研究了多少年的杰作。
她当然希望太子殿下能获胜,最好是所有的人都死掉,只剩下太子殿下。
胭脂城是她的故乡,虽然现在没有了,但是谁规定,不能重建呢?
腮红看上去已经三十多岁了,虽然她也有修行,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灵修者,经常会跑回绿城来,但是因为长年累月的马上劫掠的生活,让她在外面风吹日晒,把皮肤都给吹老了,吹厚了。
她深知在这里根本不会是太子殿下他们的对手,只有到了沙漠的深处,这些人才会束手无策,内地的修仙者到了沙漠里,还不如凡人。
银燕小心翼翼地问:“我们今天晚上要去扫一扫吗?”
腮红两只眼睛有点血红,她已经好久没有好好睡觉了,也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仇恨。
他们只是给胭脂送了一次信,信直接送到皇宫里去了,告诉她如果能把太子殿下给带过来,会把地下的宝藏分一半给她。
这明显的就是胡说八道,可是不知道怎么地,胭脂还是带着人来了,腮红狞笑说:“我怎么看他们都不到五百人,就算全部都是大内高手,到了这里也不会是我们的对手,不过今天晚上不能动他们,他们现在在这里还能使仙法。”
太好了,两年前她跑到内地游荡,无意之中在京城看到了太子殿下,从那天起,不分昼夜的,她一直想念着这个人,后来她知道了胭脂被此人带去伺候他母亲了,她就一心一意的要得到这个人,不论付出什么代价她都愿意。
“我母亲的一辈子是因为处境艰难而失去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