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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它们在原始的时代就知道哪种草药能治病?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
这当中,最成功的便是人类!
薪火相传,从蒙昧到原始,从原始到文明,图画、语言、文字,正是因为有了知识的传承,人类才从弱小走到了如今。
程凡没有追赶心灵受伤的狼群,在这里生活不易,没必要赶尽杀绝,他很乐癫乐癫地吃起了狼肉。
翌日天晴,阳光普照大地,程凡在骄阳下继续赶路。
按照地图上的路线来看,程凡已经要走出格陵兰岛的北部,快到岛屿的南方。
南与北的不同,不仅是体现在地理方位上,更兼之温度和环境的变化。
南方气温更高,植被生长、冰雪融化的也就更早更快。
走到这里,程凡便经常能看到一条条潺潺的小河在荒野之中流过,水质澄净清凉,是由雪化后形成,水中也有鱼儿,他偶尔会下水捕食几条,鱼多以适合寒冷地区生长的鳟鱼、鲑鱼为主,高蛋白、极具营养价值。
而且,与北方几乎一望无际的冻土雪原不同,南方的山地绿色更多,已有稀疏的森林出现。
几天赶路,程凡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成批的北极狐和北极狼都在往一个方向赶去,天空中不停有大型禽类飞过,也是飞向那个方向。
似乎,在那个方向的某个地方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或者说将要发生,引得诸多动物一起前往。
“难道是小说里经常提到的天材地宝将要出世,引得动物们疯狂前往?这是前兆?”
程凡双眼放光,摸了摸生满鳞片、没毛、光秃秃的头顶,暗自嘀嘀咕咕,琢磨着自己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
可那个方向与他向南跑的计划有别,这方向是在西边往北一点。
“反正也是无聊,本兽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去看看,万一真有天材地宝出世,本兽一定要夺了这份气运造化。”
程凡摇头晃尾,自言自语一番,屁颠屁颠地尾随着一群北极狼往西偏北而去。
第三十七章 生命的奇迹
行了大约半天有余,程凡站在一座长着青绿苔藓的山岗上,见到了此生难以忘记的一幕。
大地上,数不尽的老鼠汇成一股浩瀚洪流,从南而来,往北而去,遇山过山,遇水涉水,似永不停息一般,往着北边急匆匆赶去。
准确地说,这些数量惊人的家伙不是老鼠,而是北极旅鼠!
它们形似田鼠,却比田鼠更肥更大,毛色也不呈田鼠的灰黑或棕,而是鲜艳的桔红,在黄昏的天光映照下,仿佛无数团小型火焰燃烧在大地,汇成一条红色长河。
山谷中、草原上、山岭间,全是密密麻麻、数量惊人的旅鼠。
它们悍不畏死,无惧黑暗,在不知是谁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奔赴未知的前方……
程凡记得,在前世上学时,学过一篇文章,里面就介绍旅鼠大量繁殖后,大规模迁移,集体奔赴死亡……
至于是不是真去跳海自杀,程凡并不知道,只不过眼下看来,旅鼠会集体大规模迁移倒是不假!
到了这里,程凡已经明白近几日北极狐和北极狼为何都在往这方向靠近,原来是此地有一场盛宴正在开张。
山谷口、草原上,来了许许多多的猎食者,从北极狐到北极狼,还有一只只体态肥硕的北极熊远道而来,天空中更有许多程凡叫不出名字的飞禽。
此时的旅鼠几乎是疯了,它们汇成洪流,不顾一切的前行,甚至敢于向昔日的天敌发动进攻!
北极狐、北极狼和北极熊此刻正忙着捕食,彼此相安无事。
平日里,它们之间过得可并不融洽,就连不同的北极狼群,也会因为食物和领地的原因起纷争。
但在此一刻,诸多的猎食者都忙着捕食这难以计数的旅鼠,一时间竟相互和谐地共存了下来。
果然,生物斗争多源于对生存资料的争夺!
天空传来厉鸣,一种似鹰似雕、伸展白色羽翼,具体程凡也说不上名字的飞鸟,从空飞落,尖爪往地上一抓,就是一只肥硕的旅鼠。
可是这不过沧海一粟,这里的旅鼠实在太多了!
今年是旅鼠繁殖的丰年,现在则正是旅鼠迁移的季节,也是猎食者们几年难得一遇的饕餮盛宴!
程凡站在山岗上静静地看着,除了感叹自然造化的神奇之外,心里倒是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要是那愚公一家有旅鼠这般旺盛的生殖能力,可能不止能搬走太行、王吾二山,连整片安第斯山脉也能给愚公一家搬走。
既然不是天材地宝出世,程凡也没呆下去的兴致,他看了眼手腕处的指南针,跑下山岗,准备往南继续赶路。
只是临跑路前,他跑到草原上逮了几只旅鼠,要一品旅鼠肉味,为他世界吃货之旅的食谱上再添一个物种!
告别迁移的旅鼠大军,程凡继续南行,越往南,生机越发繁盛,从时间和地点来算,大致情景如下:
刚进入格陵兰岛的北方时,程凡见到的是无尽冰川和雪原。山覆白雪,千里一色,湖泊和河流俱是结冰,海面漂浮着终年不化的冰山,几乎不见绿色,活动的动物稀少得可怜。
等再往南行一些,湖泊和河流的积雪开始消融,雪化后形成的小河小溪漫过荒野,在雪之下的苔原开始初露的春色,活动的动物渐多,不过诸多山川仍旧雪覆,不见森林和草原。
而等到了程凡目前的位置,草原已经足够茂盛,绿色的野草长满一片大地,青绿的波涛充满了生机,草叶间有一朵朵小花开遍,灌木正在山岭和原野上发芽,小河湖泊荡漾碧波,再配些天上的蓝天白云,这是一片自然纯净而美好的天地!
在草原和森林交界的灌木丛地带,程凡又遇见了一种生活在北极的动物。
这是一种兔子,体型很大,比寻常家兔要大得多,浑身生覆雪一般的白毛,当它趴在雪中一动不动时,若不仔细观察,还会以为这是一坨普通雪球立在那里。
这兔子学名为北极兔,程凡本是不知晓这个名字,但他将遇到的这种兔子称为“北极兔”,却恰好符合了人类对它们的称呼。
北极兔的体色很容易和环境混杂,难以分辨。
程凡在第一次发现它们时,就是因为远处没有认出,以为那是雪原上下雪后积落的雪球,不以为意,还准备过去踢上一脚。
然而等他走得快要近了,数十团“雪球”突然动了,拔动四腿,在雪地上撒丫子狂奔,瞬间跑了个没影。
他这才明白过来,这丫居然是一种奇葩的兔子。
北极兔成功引起了程凡的兴趣,他连续花了几天时间在灌木丛地带晃悠,追逐兔子,研究兔子,最后……吃掉兔子。
北极兔身体不小,但由于它们脚掌宽且有厚毛,既适应冰冷的雪地,也方便在雪地上奔跑跳动,并且能够有效的减少脚掌的受压程度,而不至于在移动时有太大的下陷问题,因此在雪中速度飞快,毫无顾忌,反倒是程凡追逐它们时,好几次差点掉进冰窟窿里爬不出来。
北极兔是一种群居动物,一个北极兔群有几十到数百只兔子不等,若一个兔群的北极兔在同一地方一起趴着,就会看到好多的“雪球”立在雪中。
程凡便是根据这个特点,发现北极兔群,然后研究捕食它们。
穿过了灌木丛地带,更远的地方,开始出现了寒带森林,森林中树木的种类虽然稀少,但已能称得上森林。
林间树木并不茂盛,森林中活动的动物比格陵兰岛其它地方要多,阳光透过树梢,尽管没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但纯洁干净,不带一丝杂色,这样的气氛使程凡感到十分舒服。
纯洁纯净,自然之美!
鸟儿在森林中鸣叫,偶尔还能看到不知道什么学名的松鼠在枝头跳跃,也不知道这些小家伙们是怎么在这严苛的地方生活下来,还能在此壮大生息?
北极狼在森林中出没,隐伏林间,借由丛林的色彩进行掩护。
林间有积雪未化,但青草之叶从雪中生出,绿叶染白雪,给人一种别致的美感。
当然,越向南行,人类活动的痕迹也逐渐越多,有时能在野外看见人为废弃的小屋。
走到这里,程凡面临一个选择,是继续往南进入海洋,还是往东或者往西,从那里进入海洋?
往南进入海洋,无疑是向南的最佳捷径,可是南方人类活动频繁,遇到人类的可能性也大为增加,虽说格陵兰岛生活的人少,岛上也不太可能有威胁到他的武器存在,但他并不想这样大摇大摆出现在人类世界。
程凡最终选择了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