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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白社-第7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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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穷一呆,随后惊道:“多少?一百零四万?”
  合着乌云墨和凯瑟琳那都算是正常的,苟爷这才是天花板级的对收容事业的虔信。
  世界上最快的网速也才1。4Tb/s,且并不稳定,苟爷观想的这台,就是稳定的1T了。
  这种级别的传输速度什么概念,蓝白社总部网络的稳定下载速度最高也才15Gb/s。
  苟爷现在的状态,相当于随身携带了一台联网的超级电脑。
  “可惜操作起来还是挺麻烦的,也就是一台不用手操作的电脑而已。”苟爷说道。
  使用计算机神在脑海里投影电脑,并不是让人变成电脑了,那是两个概念。
  只不过是从用手操作,变成用意念操作而已。
  人眼并不是摄像头,人脑也不是每秒几兆字节的输入器,并不能把自己看到的东西输入到电脑里。
  以社员们的反应速度,最多达到每秒二十到三十个字节的输入,每分钟一千两百的APM。
  观想电脑虽然能联通大互联网,但彼此也并没有局域直连。
  任何大数据,要么自己意识一点点输入,要么就只能从互联网云端下载下来。
  毕竟神像可没有USB接口,更没有扫描仪。
  “那个,我可以。”墨穷突然说道。
  “你可以什么?”苟爷看向他。
  墨穷指着双眼道:“我可以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传输到观想电脑上。”
  众人一愣,想起了墨穷的特性。
  别人不可以,但墨穷可以。观想电脑能被‘看见’,墨穷自然可以将其桌面设为落点。
  正如同过去射游戏角色一样,墨穷可以把任何虚拟数据直接手点发送,直输到他所记得的任何一个桌面上。观想电脑就呈映在脑海里,当然也可以。
  同理,他也可以把观想电脑上的任何文件,强制发送到任何他所记得的虚拟载体上。
  而在这个基础上,墨穷的所见所闻,也都可以通过精神力共享数据的方式,发送给观想电脑。
  只不过是像叩宫修仙一样,先把精神力放射出去,然后它自己就会射回来,怼在观想屏幕里。
  当然,普通的电脑当然无法接纳人类的精神力,根本就不是同一个物质层面的东西。
  但是观想电脑可以,本质上观想电脑就不是个实体,它也是个精神力载体,加载在心灵中,仿若系统一般。
  别人无法把眼睛当做摄像头,只是因为没有这个渠道传输数据,没有这条‘线路’罢了。
  计算机神唯一的联网线路,就只有一个因特尔访问,连无线WiFi都接不到。
  可是墨穷不用担心线路的问题,他的精神力可以外放,脑海中有个落点,如此就够了。中间数据怎么走,不关他的事。他的箭自然会强行到达目的地的。
  如此一来,墨穷相当于可以继承一台计算机的很多功能,只要花点时间,在观想电脑上多置备几个实用软件便是。
  比如,图面扫描,视频分析,力学模拟之类的。
  他眼睛所看到的东西,都能利用观想电脑进行放大、扫描、存储。
  墨穷的配置不够不要紧,他可以上传给总部,也可以发给苟爷等人,只要苟爷脑海里那台超级电脑,桌面换成说好的图像就行了。
  如此,大家把桌面告诉墨穷,并一一编号。墨穷就相当于信号发送器,弥补计算机神所没有的内网直连功能,把自己的数据转给任何人。
  “我发送了一团空气给你,苟爷。”墨穷突然说道。
  苟爷笑道:“我说怎么关机了……你丫的不怕把我冲击成脑瘫吗?”
  墨穷笑道:“当初叩宫的时候,我也送了一点空气给你,你咋没脑瘫呢?心灵观想的世界并不是真实存在于你的脑子里的。”
  苟爷点头道:“话说,你只要知道对方观想电脑的桌面样子,你就可以强行给对方塞垃圾?”
  墨穷咧嘴道:“不要说那么难听嘛,强制关机而已。”
  ……


第七百二十一章 把你的心脏露出来
  地下城邦是没有昼夜之分的。
  天上的十颗光球,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照耀。
  毕竟城邦内的一草一木,都并没有接收到真正的阳光,用灯光替代,自然大打折扣。
  不过虽然没有昼夜,但公民们的作息时间并不会乱,毕竟人人能联网,互联网时间是标准的。
  至于用哪个地区的时间,教会自会通知众人,基本上一个时区的时间,会用三个月到半年不等。
  最近几个月,地下城邦都在使用所罗门群岛的霍尼亚拉时间。
  此刻正是霍尼亚拉时间的晚上八点半。
  一户富裕的公民家里,一名少女正在家里祷告,头顶上的神像,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填充了整个房间。
  光芒甚至从三层小楼的窗户,照射出去,光耀整个城邦。
  在这刺眼的炽光下,顶上的十颗光球都沦为陪衬。
  “哦!这是哪位神甫来拜访桃乐丝她们家了?”
  “不,我一直在路边,没有看到有神甫前来。”
  “啊!那难道是桃乐丝虔诚到这种地步了吗?”
  “也可能是他的男人。”
  “嘿,你们忘记他家男人去地上了吗?这肯定是桃乐丝晋级了啊。”
  如此耀眼的光芒,是神甫才能制造的,周围的邻居都看得出它绝对超越了公民可以制造的光亮。
  邻居们议论纷纷,猜测是这家的谁达到了足以担任神甫的虔诚。
  “咚咚咚……”
  在这都小楼里,一名女子惊讶地冲上了三楼,推开卧室的房门,就见里面溢满的光芒几乎要亮瞎她的眼,逼得她不得不闭眼扭开脸,并用手遮挡。
  “海伦?”女子半担忧半试探性地问着。
  就见光芒渐渐平息,一名不到十岁的少女,跪在地上睁开眼,回头看向她:“妈妈,有事吗?我正在祷告呢。”
  女子惊讶地用手捂着嘴巴,走上去抱住女孩道:“孩子,真的是你?刚在真的是你在祷告吗?”
  女孩点点头,困惑道:“是我在祷告,怎么了妈妈?”
  “神啊。”女子脸上的惊喜都要爆出来了,紧紧地抱住海伦道:“你太让我自豪了,海伦,太让我自豪了,你将成为牧师,我的孩子。”
  海伦坚定道:“当然了!妈妈,我长大后一定会成为牧师的。”
  女子亲了一口海伦,摇头道:“傻孩子,你已经是了!”
  “啊?”海伦呆呆地看着母亲。
  “你已经是牧师了啊!孩子!”女子兴奋地抱起海伦,下楼冲上大街。
  她对邻居们呼喊道:“我的女儿成为牧师啦!”
  “噢噢噢!”邻居们都与有荣焉地欢呼着,发自内心地为她高兴,祝贺。
  “竟然是海伦,神啊,她还不到十岁吧?”
  “我还以为是桃乐丝,没想到是她女儿。”
  邻居们恭贺的同时,也极为震惊。
  九岁的牧师,这是破纪录了吧?
  虽然都知道桃乐丝家的海伦是个好孩子,是个虔诚的天才,但前几天距离公民都还差一点,如今竟然一蹴而就,虔诚如神甫一般了。
  不过,众人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相反,有的只是尊敬和荣幸。
  毕竟信仰这种东西,并不是非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进步。
  它本来就是可以一口气突然狂热的!
  虔诚嘛,信念嘛,本就是一念之间的事。
  一个念头通达了,内心对神的崇敬突然暴涨了,是很正常事。
  一个贱民,因为某件事大难不死,认为是神救赎了他,继而突然成为狂信徒,虔诚度达到神甫级,这都是有先例的。
  “孩子,快!点亮这座神像!”桃乐丝抱着自己的女儿来到了教会区的入口,周围拥簇着一大群邻居。
  她指着一座高大的神像,让海伦祈祷。
  海伦跪在神像前,虔诚地将双手十指交叉抱住,抵在下巴上闭目祷告。
  不多时,神像就绽放出无与伦比的耀眼光芒。
  众人即便合上眼皮,这光芒也会透着眼睛生疼。
  突然,光芒熄灭了,海伦一怔,看向前方,她能感觉到有个更虔信的意识阻断了自己点亮神像。
  “终于要接触到教会核心人物了吗?”
  海伦毫无疑问,正是墨穷。
  墨穷既然要以这种方式进入教会区,当然不能以本来面目。
  哪怕是变身了也不行,毕竟他的第二形态,这个城邦根本没有记录,乃是黑户。
  街上逛逛还可以,谁也不可能记得城里每一个人。
  但想进入教会区,人家稍微查查,结果查无此人就不好了。
  是以,墨穷挑选了一个合适的女孩,将其催眠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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