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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边上帝-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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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里有钱,狄克自然就过得无比的放松,正当他无聊地观察着的时候,酒吧的侍者却引来了一行人,然后很客气的问狄克能不能拼个桌子——现在客人很多,后来的客人都没地方坐了。

狄克倒也不是什么矫情的人,反正这么一大张桌子,一个人坐也是浪费了——于是他就点了点头,接着他就很郁闷的看到五个高矮不一的老家伙坐在了自己的身边……

“我去,还以为会是美女呢,和几个老家伙坐一起,让我怎么勾搭美女嘛。”

狄克在心里郁闷的嘀咕了一声,不过五个老家伙也对他蛮客气的,其中一个头顶中间已经完全秃顶,四周却还留着长发的老家伙友善的对他笑了笑,狄克也对着对方笑了笑,然后狄克就发现这五个老家伙长得也都蛮有特色的,虽然身上似乎穿得破破烂烂一样,狄克却看得出来那都是很贵的衣服,而且这五个老家伙气度俨然,颇有一点六七十年代嬉皮士的风格。

很快的五个人就点了酒,然后开始自顾自的聊了起来,狄克虽然没想偷听,但是却架不住话一句句的朝他耳朵里面钻了进来……

“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行,就是有点寂寞啊。”

“想起十年前咱们真是风光啊……可惜,后来走下坡路了,也就没啥人关注了。”

“有什么好贪心的,毕竟年纪大了嘛,我嗓子也不行了,能风光过就是好事……想想波恩吧,那么早就去了,他要是还活着,哪怕和我们一样的不行了,只能缅怀过去,那也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啊。”

“靠,看来这几个老家伙还辉煌过啊!”

狄克一边灌酒一边在心里腹诽着,然后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因为他看这五个老家伙似乎有些眼熟……

就当狄克搜肠刮肚的想这几个老家伙会是谁的时候,被其他人围在中间的一个老家伙突然哼了几个曲调,听到这熟悉的曲调,狄克立即就想起了这几个老家伙是谁!

那个老家伙哼的,是未来十年之后大火的好莱坞大片《钢铁侠II》的主题曲ShoottoThrill——一首极其劲爆的歌曲,这首歌的曲调狄克相当的熟悉,而演唱这首歌的,则是澳大利亚传奇乐队AC/DC!

现在这支乐队正好是有五个人,其中他们的主唱曾经是波恩·科斯特,这位天才的主唱虽然劣迹斑斑,有过几次轻微的犯罪记录,然而他的这种形象却让这支本来就带着暴力不羁风格的乐队更加的大火,可惜的是,在1980年,科斯特因为酗酒过量而去世——当然这是官方的说法,谁也不知道这个天才的主唱会不会是死于其他的原因——在那之后就是布赖恩·约翰逊担任主唱了,他也是个同样不逊色于科斯特的顶级主唱,整个八十年代他们都是澳大利亚最好的摇滚乐队,一直到进入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的落伍……

主唱布赖恩·约翰逊,两个吉他手是两兄弟,也是乐队的创始人马尔科姆·扬和安格斯·扬,贝司手克里夫·威廉姆斯,打击乐手菲尔·路德,这五个人一度在澳大利亚是最让人疯狂的乐队,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也有着极大的名气。只不过在进入九十年代之后,因为各种原因,他们的专辑销量下滑,自从1995年之后,他们就没出什么专辑了,那是因为乐队成员年纪逐渐的增大——毕竟都是年过四十的中年人了,无论是嗓子还是音域,都在逐渐的下滑。

在认出这几个人之后,狄克忍不住笑了起来——人生的际遇,还真是神奇啊,没想到自己到澳大利亚来消遣,居然都能够碰到这样的一支乐队——虽然在别人的眼中,这已经是几个过了气的老头子,狄克却知道,这几个老家伙在将来可是也能够发挥出很大的余热的,至少在钢铁侠拍出两部之后,他们的专辑又迎来了一波大卖!

“再来一瓶酒!”

狄克放下酒杯,高声的叫来了服务员,在又点了一瓶酒之后,狄克直接就把酒瓶推到了桌子中央,然后笑着说:“诸位,我有这个荣幸请你们喝上一杯吗?”

五个老头子相互看了看——他们倒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毕竟他们在澳大利亚摇滚迷心目中的地位算得上是至高无上,来酒吧的时候也经常碰到有疯狂的摇滚迷请自己喝一杯的局面,可是面前这个明显是游客的东方人请自己喝一杯……他们可不记得自己在东方会有什么拥趸,毕竟他们虽然是世界级的摇滚乐队,然而他们的影响力却只是在澳大利亚、欧洲甚至是美洲出现,在亚洲还是没有太多的渠道听到他们的歌声的。

“不要在意,我是你们的歌迷……虽然我是中国人,可是我在欧洲已经住了五年了,来到欧洲的第一天,我就听过你们的专辑,所以……希望我能够有这样的荣幸,请你们喝上一杯。”狄克微笑着说。

第128章 那是回忆

不得不说,狄克是一个很会和人打交道的人,几杯酒下肚之后,狄克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小圈子,开始和约翰逊、扬两兄弟、威廉姆斯以及路德等人勾肩搭背的起来,狄克并没有说其他的,只是聊着对方的得意之作,顺便聊聊酒和女人,就足以让这几个年纪虽然不小,却依旧有着充沛精力的老头子们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交谈的好对象了。

“好久没有听到你们开演唱会的消息了……真是有些遗憾,我开始听你们的歌的时候,你们就已经没怎么开演唱会了,这对于我来说,可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啊。”狄克带着醉意对约翰逊说。

约翰逊摘下了他头顶上的那顶古老的鸭舌帽,然后摸着自己还算浓密的曲发叹息了起来:“狄,你以为我们不想开演唱会吗?可是你听听我现在的嗓子,已经不如以前了!想吼也吼不上去了!年龄真是一件可怕的东西……以前我开演唱会,唱上四个小时也不会觉得声音有什么嘶哑的,可是现在我连一首ShoottoThrill都吼不下来!”

狄克耸了耸肩膀,他知道约翰逊的话是真的,后世他也看过AC/DC乐队在二十一世纪的一次现场摇滚音乐会,约翰逊那嗓子确实已经是不行了,几乎是声嘶力竭才吼完了那首著名的ShoottoThrill,然而……

“其实……只要你们在舞台上,开一场摇滚音乐会,将你们的那些经典歌曲重新演唱一遍,现场的观众同样会疯狂!他们可不在乎你们唱成什么样子,他们在乎的是看到你们再次出现在舞台上!只要你们显得疯狂,那么他们就会变得疯狂!我可不相信,喜欢你们歌的那些歌迷,会是那些想来演唱会追求以前那种声音的蠢货……演唱会的真谛是什么?是现场听到自己崇拜和喜欢的家伙们在唱歌!在舞动!如果只是为了听效果更好的歌声的话,那他们还不如躲在家里听CD!而不是到现场来听你们表演!”

狄克的话让约翰逊他们都是一愣:“狄,你是在开玩笑吧,难道会有人愿意花钱来看五个已经唱不出来的老家伙在舞台上丢丑吗?”

不光约翰逊,扬兄弟和其他人也都好奇的看着狄克,他们不是太明白狄克的话。

“他们去看那些现在当红的年轻歌手,是抱着欣赏的心态去的,可是如果你们开演唱会,会来现场的会是什么歌迷?”狄克点起了一支烟,然后笑着说。

约翰逊同样也点了一支烟,嘀咕着说:“应该是那些十年前疯狂喜欢我们的歌迷吧。”

“没错,答对了!”狄克甩了一个响指,神采飞扬的说:“你以为那样的歌迷,会在乎你们唱成什么样子?他们必定是将你们的CD已经听得滚瓜烂熟的人!他们来到现场,可不光是为了听原音再现的,而是寻找着自己的一份回忆,这份回忆代表着他们的青春,代表着他们傻逼呵呵的青年时代!要知道,光是你们出现在舞台上,就足以让所有的你们的拥趸为之兴奋!他们在乎的可不是你们唱成什么样子,而是你们出现在舞台上!”

约翰逊等人相互看了看,在彼此眼中看到了兴奋的光芒。

狄克接下来的话坚定了他们的信心:“想想约翰·列侬的歌迷,想想猫王的歌迷,想想弗雷迪·摩克瑞(皇后乐队主唱)的歌迷……我想,如果我是他们的歌迷,如果他们现在还活着,哪怕他们已经垂垂老矣,哪怕他们已经不能发声……只要他们举办一次演唱会,那么哪怕是在天涯海角,我也会追到他们的演唱会的现场,不为别的,只为亲眼看到年轻时候的偶像能够鲜活的在看台上出现!”

说到这里,狄克在心里默默的念叨了一个名字——黄家驹……

“狄,你说得没错!”约翰逊兴奋的拍了一把狄克的肩膀:“就是这样!虽然我们已经老了,可是在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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