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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国-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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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中的;解决完后,他习惯的掀起水笼,发现没有水才想起来,他在这末世没水的日子里已经呆了八九天了。把手放到鼻边嗅嗅,略感放心,就大摇大摆的回到会议室。

  众人已经吃完了,王大年很随意的道,“走吧,我们出发吧。”

  大家愣住了,一起看着他,李辉道,“队长,不需要再准备准备了。”

  “准备什么准备,准备了也没用,耽误功夫。”王大年道,“来一段想走就走的旅程!”

  大家这才明白,他还没从胜利中走出来,还在享受呢,孙美玉就站在他旁边,偷偷掐了掐他。

  “呵呵,逗你们玩的,”王大年纠正道,“还是先听听广播吧。”

  广播里在宣扬昨天下午五点的炮击,说大部分的尸群都被打散打残,救灾取得了阶段性的辉煌成果,以后如有机会将继续打击云云。也不提这轮炮击后幸存者的生活状态,也不说尸王出现。不知怎么,王大年总觉得这个播报的小妞有点乐不从心,感觉像是装出来的。肯定是错觉,他想,这是没休息好的结果。

  重重的打了呵欠,他安排了一下工作,让路老代为指挥,李马二人辅助,而他则急需回卧室睡个回笼觉,一想到睡觉,他顿时哈欠连天,眼泪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队长回去休息了,路老等三人坐在一起商量事情,讨论过后还是觉得应该早点离开,即使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走着也要离开城市,需要下定决心了。

  正说着,在楼顶担任警戒任务的祝一同大喊一声,“有情况!”李辉与马起明迅速反应马上行动,上到楼顶放眼望去,四方八方汇集而来的尸山尸海潮涌而来,目标竟还是这个小旅馆,前后左右,东南西北全部都是,被包围的水泄不通,而且竟还有不断数量还在不断增加。看来这一夜尸王并没有闲着,他去召集了更多的散兵游勇,汇集起来,很快又形成了一个万人尸群,刚才试探性的偷袭不成,索性命令所有的丧尸将小楼彻底包围,却没有进一步的行动,丧尸大军呆呆傻傻的立在原处摇头晃脑,张牙舞爪。

  无论是在楼顶还是在三楼的人,都看到了这绝望的一幕,昨天战胜之后没有及时撤离,最后的机会失去了,这时后悔已经来不及。“死定了死定了。”何胖子全身颤抖的说道。这一次没有人反驳他,每个人都脸色发白,双手发颤。

  此时的王大年正在做着黄粱美梦,他梦见自己拿着亚瑟神弩,在原始丛林,正在猎杀一只恐龙,只是这恐龙肉怎么不新鲜,闻起来臭臭的,这是恐龙肉还是臭豆腐?又听到阵阵嘈杂的叫声,这声音怎么这么像丧尸的叫声?这又是谁的叫声?听着这么耳熟?

  黎菲菲崩溃了,一声高分贝的尖叫,不仅刺激了楼下面的丧尸,也把王大年从睡梦中惊醒,那扑鼻而来的浓郁的尸臭,那嘶哑难听的尸吼声,都在宣告着,尸王玩了个回马枪。

  等王大年上到楼顶后,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作为一个决策者,昨天在打退尸群之后没有及时的撤离,这给了尸群可趁之机。眼下兵败如山倒,突围不得,那就只有拼死一战了。

  王大年从祝一同手里拿过亚瑟弩,瞄准,发射,一箭两尸;再上箭,再瞄准,再发射,又是一箭两尸;重复着这个动作,直等到他放出第十支箭时,李辉和马起明才有了反应。

  “多活了十天,值了,来吧,今天大爷请客!”马起明抄起手枪,举枪便射。

  “呵呵呵呵,不就是个死嘛。”李辉一边笑着,一边用冲锋枪射击。

  连续的枪声总算把即将彻底崩溃的士气挽救了回来,置之死地而生,真到了非死不可的时候,反而激发出了凶性和潜能。众人在路老的带领下,用砖头、石块投掷着。

  此时王大年反而冷静下来,士气已复,他命令大家都停下来;环顾四周,周围的高楼本可给大家留一条逃生之路,但昨天的炮击已使它们变成断壁残垣,真正的无路可退。

  楼下的丧尸依然没有进攻,刚才那个小插曲只让他们损失了二三十个而已,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如果没有尸王的禁令,他们早就攻克这里了,只是尸王究竟在等什么?

  “命令,除李辉、马起明外,其他人准备引火之物,所有的能烧的东西都要,各自准备去吧。”

  “李辉、小马,还有我,瞪大双眼给我寻找那只尸王,不惜一切代价消灭他!”

  “我们死了,他也不能活,必须消灭这个祸害!”李辉说道。

  “好,死也要拉他垫背!”马起明道。

  天空有些阴沉,似乎又要下雨,虽说是雨季,但在干旱的大西北并不多见。三人都在努力的找寻着那个令他们无限头痛的尸王,只是,茫茫尸海,犹如大海捞针,这可真是万里挑一了;只有王大年的狙击弩有瞄准镜,所以他看的最是认真,慢慢的他发现了一点儿规律,所有的丧尸都尽量在原地站着,但摇头舞臂很不老实,唯有一小块地方的丧尸个子高大,相对规矩,动作辐度小,好不容易从缝隙处探得端倪,好像有一个带着帽子的丧尸正在进食,仔细辨别,和昨天比较,终于确定那是尸王。


第34章尸王裴松


  那天裴松像往常一样,中午让厨房炒了几个小菜,有荤有素,有冷拼有热炒,还有一个汤,虽不奢靡但很精致;天气闷热,他关上窗打开空调,然后他倒上一杯白酒,自斟自饮,享受生活。一如他的人生哲学一样,享受精致人生。

  突然起了一阵大风,裴松带着三分醉意,来到窗前,正见到瓢泼大雨从天而降,路上的行人和小商贩们躲避不及,被浇成落汤鸡。裴松看到他们的狼狈样子不仅哈哈大笑,生活对于他来说,是甜蜜的,是顺利的,年轻时追求早已被他简化为一个字,“钱”;因为他的姐夫处理关系得当,一路青云,所以他的钱路宽广,又因他听话,不张扬,所以深得姐夫赏识。这个不起眼的冒牌小旅馆其实是他姐夫的藏钱之所,为了掩人耳目,而他就是个管家,至于姐夫的情妇,他只是表面上客客气气,心底里从来没瞧得上她。

  他回到座位上,继续喝酒吃菜,突然听到走廊里一片混乱,间或还有尖叫之声,影响到他的好心情,这时有人在砰砰的砸门,很不礼貌,他气冲冲的打开门,却是大堂的经理,长得跟猪八戒他二姨似的,经常向他卖风骚,没办法,谁让她是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小姨子;此刻这位大堂经理满脸惊恐,举着她流血的手对他说,外面有客人犯了疯病,咬了她一口;裴松来到大堂,眼前的场景让他难以理解,有三四个客人都像是发了疯,正嘶咬着服务员,而这时那个副局长的小姨子跌跌撞撞的也扑向他,眼神既空洞又恐怖;

  裴松平常喜欢偷偷打猎,托人找关系弄到两把枪一把弩都藏在屋里,眼见的所有人都发了疯,回房间的路被堵,只能赤手空拳;情急之下只好一脚踹开扑向他的疯婆娘,转身紧跑几步,冲进雨里。

  雨太大了,什么也看不见,雨水中好像还有些别的东西,反正是湿透了,无所谓了,他正准备摸索个避雨的地方,正走着,慢慢觉得浑身发热,好像有东西钻进头里,又酥又麻,正疑惑间,突然嗡的一声,失去了记忆。

  现在他已经是丧尸裴松了,成了嗜血的怪兽,被病毒破坏并掌控的大脑已经完全格式化了他作为裴松的记忆,他的心跳开始放缓,一下一下间隔很大;他的体温开始降底,他的动作变的笨拙,他只有一个执念,那就是吃鲜肉喝鲜血。

  运气不错,在屋檐下,碰到个只会尖叫的傻女人,他大块朵颐着,不时的有同类加入与他抢食,不管不顾的,一会儿吃饱了雨停了,他在路上漫无目的的摇晃着,之后几天,他的运气总是不错,总能分到东西吃,最差的时候他干渴难耐,用手在鱼缸里抄水喝,失手推倒了鱼缸,哪满地的金龙、银龙,他扑上去,吃了个饱。

  几乎天天都能吃饱,让他的体质不错,走的越发平稳,甚至能奔跑了,体表长出一层细密几乎透明的的茸毛,可以调节体温;在打赢了一场争食之战后,慢慢的,他能够用嘶吼声控制一些离他近的丧尸了;再后来,食物难寻,他学着分食其他丧尸的尸体,味道虽然难吃,但吃过之后,明显觉得跑的更快、力气更大了。

  那天他本不想去大坑里,但是被后面的丧尸扑进了在大坑,虽然没受伤,但被压的动弹不得,炮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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