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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这样无礼地跟踪陌生人,怪不好意思的。
韦德尔拖着一车累赘走路,所以快不起来。并且他的住所不仅在西郊,离市中心还挺远。经过一家便利店时,他把车扔在门外,大大咧咧走了进去。车上那堆破烂乐器没人感兴趣,不用怕给弄丢。
便利店老板估计早与他混熟了,对闯进来的流浪汉只笑着打招呼,而没有开赶。
今天的收入比往天略好,韦德尔将讨来的铜角币倒在柜台上,与老板兑换成虚拟币后买了一条法棍面包,外加一小瓶绝对伏特加烈酒。用了这么多竟然还有盈余,他便将余额尽数输进了埋在胸口的身份识别芯片。
这年头,地球人早已不再采用电脑身份登记这种麻烦的人口统计方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长到三岁时,医生就将一粒米粒大小,用医用材料制成的身份识别芯片埋入他胸部的皮下。随着年龄增长,芯片一点点与血肉合拢,就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这种身份证没法伪造,也没人能在干了坏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将它从身体里掏出来。芯片实在微小,人一旦成年,就很难再在身上找出它。
海歌对走在前面的流浪艺人一无所知,流浪汉能有钱买烈酒,在西津人眼里会是奇事一桩,他却没啥感觉。西津市最穷的人应该穷到哪种地步,他没有概念。
韦德尔似乎一点儿也不饿,随随便便把面包往木车上一扔,就迫不及待地拧开酒瓶盖,仰头狠狠灌了一大口。
酒入肝肠是那样舒服,脏兮兮的家伙心满意足地从喉管发出“咕咕”声,当高度酒精冲入头脑,他又开始嘟嘟囔囔说些含混不清的话。
海歌对韦德尔跟得很紧,生怕一不留神就失去了这唯一的依靠。韦德尔却对身后的小不速之客毫无察觉,看样子意识在酒精作用下变模糊后,他压根就留心不到身周之事了。当然那条回家的路已走过无数次,只要没醉得昏睡过去,他还是能凭本能摸回去的。
就这样,一个摇摇晃晃的落魄酒鬼拖着辆破木头车走在前面,一个泥垢敷面,脏衣服上糊着血块,整个人都虚弱不堪的小叫花子在后面紧跟不放,奇异的队伍走了快一个小时,才来到西郊废弃的平民窟里,一间旧车库前。
“到咯~到家咯~”
韦德尔打从便利店出来到现在,海歌只听清了他说的这几个字。
“到家咯”这话,犹如炎炎夏日里的几滴雨滴进心田,滋润了海歌干枯的情感,一时间他竟难以适应突如其来的激动与喜悦。
然而他也知道,韦德尔口里的“家”不是他海歌的家,并且接下来韦德尔做出的行为不仅再不能让他喜悦,还令他惊惧与纳闷。
仓库前的水泥地上,趴着七只看起来象土狗的动物。它们毛色斑驳,有一只还瘸了腿,估计是一群与海歌一样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七只狗似乎是专门集合在这儿等韦德尔的,见他回来就开始欢叫,并纷纷蹦跳着朝他扑去。
海歌的的胸口疼得厉害,破衣衫的一块与伤口粘在一起,他试着扯了两次也没扯下来。大概是伤口渗出来的血和衣服结成了一团,要用蛮力生扯,他得疼晕过去。
另外海歌对野兽也怀有恐惧心理,它们容易让他回想起狼窝里的非人生活。狗他不怕,却还是急忙忙朝后躲避,退了两三百米远才停下来。他是怕生人味道混杂血腥气,易被群狗察觉。
醉醺醺的韦德尔,始终不曾留意身后的动静。拿在手里的酒瓶已经空了,还恋恋不舍地往大嘴里倒了倒,等确定一滴不剩了才抱怨着甩手,“啪”一下,酒瓶就给甩出去七八米远。
有两条狗呜呜低嚎着去追逐酒瓶,其余的依然围着韦德尔打转。韦德尔乐了,嘿嘿笑着走到木板车前,拿下了他在路上买的晚餐—那条法棍面包。
“咦,那人要干什么?”
海歌心头一凛,猜到了韦德尔的打算,却不敢相信。
果不其然,韦德尔三两下扯掉包装袋,将长长的法棍面包掂在手里一掰,把它掰成了两段。
接下来,韦德尔将一半面包撕成小块,一块也没往自己嘴里送,只顾往空场地中间抛。
闻到面包香味,“流浪狗”们兴奋极了。它们终于舍得从韦德尔身边跑开,一起去争抢好吃的面包块。就连与伏特加酒瓶玩得不亦乐乎的两个家伙,也把新到手的玩具扔去一边,嗷嗷欢叫着加入了分食面包的队伍。
第八章 求生欲望
看着水泥空地上欢闹的场面,海歌原本的喜悦全消不说,心里还堵得难受。他感到愤恨,感到失意,他摸着不停咕噜噜作响的肚子咽口水,悲叹自己的日子过得还不如大城市郊外的土狗。
要知道从宁新走到西津的一个多月里,他除去不停寻找有助消炎的草药处理伤口,就只能从垃圾堆里搜找**变质的食物充饥。新鲜的法棍面包,哪怕还没逃离那恐怖的狼窝马戏团时都没机会品尝,现在却只能饥肠辘辘地望着它被狗分食。他这个苦命的大活人啊,躲在远处连香味都闻不着。
长面包给韦德尔一分为二,但他拿来喂狗的只有半条。七只狗的胃口也不大,等吃完地上碎块,连渣都不剩了,便安静下来,乖乖回到韦德尔身边转悠,不停用身体或尾巴蹭他的裤管,看样子是在表示感谢。
“行啦,今日演出结束,观众们请离场吧。我乏啦,要去睡觉啦。”韦德尔朝狗儿们说,语气温和,丝毫不带流浪汉标志性的粗鲁,那斯文有礼的模样,倒真象在同家庭成员道晚安。
这话里隐含指令,大概是已经听习惯了,“流浪狗”们条件反射似地乱叫一通以回应,就身形矫健地朝仓库后的小山奔去。直到这时,海歌才震惊地发现,那些哪是能堂而皇之在城市垃圾堆里找食吃的野狗?它们分明就是狼!
这发现吓得海歌够呛,他刚从禽兽堆里爬出来,正庆幸还留着口气,怎么就又遇上了凶性十足的狼?谢天谢地,幸亏及早远远离开了,否则万一它们灵敏的鼻子嗅到气味,整整七头狼扑上来,他铁定得像韦德尔手里的面包那样,给撕成一块一块的!
万没想到,在摩天大厦勾画出完美天际线的华丽都市里,竟还出没着“狼”这种野蛮凶残的动物!冷静后细思,海歌更觉得奇怪,狼的嗅觉比狗更灵敏,而且还是群狼,纵然真隔了有三百米远,也不可能没发现他这主动送货上门的人肉美食吧?莫非七头狼都是素食主义者,只爱面包不爱荤腥?
“总算舍得天黑咯,现在这该死的气候,扰得人想好好睡个觉也难~这半截子面包,留着没用,就看还有哪个迟到的家伙晚上肚子饿,把它给消耗了吧!”
韦德尔接下来的举动,是今晚最大的转折,海歌几乎不敢相信他能遇到这样的好运!他满以为不用问,剩下的面包肯定是韦德尔的晚餐,却怎么也料不到那人粗胳膊一挥,又将面包扔出去老远,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向车库,拉开卷闸门,进去后再将门放下,就悄无声息了。
……
海歌不敢轻举妄动,他谨慎地猫低腰,眼睛直勾勾瞅着给遗弃在地上的面包。他看不见自己的模样,但能想象两眼肯定比饿狼的眼睛还亮。
天全黑了,夜风吹走酷暑,却直截了当将新鲜面包的清香送进鼻子里,那香味直钻入心,惹得海歌口水失控,滴滴答答顺着嘴角淌下来,关都关不住。
今天的晚饭还没着落,如果放弃韦德尔留下的面包,就得饿一整晚。
闻着香味,海歌坚强地忍耐。
他又疼又冷,手脚不停发抖,抖得头晕了也停不下来。让他哆嗦不止的原因很多:有疲惫,长途跋涉后仍未休息的疲惫;也有恐惧,偷偷溜到一个陌生人屋前,却完全不知屋子主人究竟是和蔼好客的邻家大叔,还是电锯杀人狂,甚至是专吃人肉的地狱妖怪的恐惧。不管怎么说,那人也明目张胆在城市门口放养着几条凶残的狼……
再就是难以忍受的饥饿。打从早上进城到现在,他还连水都没喝过一口,带着伤硬撑着,他渐渐虚脱了。就算不吃面包,也该找点水喝以缓解一下吧?
夜色里,车库小屋的卷闸门地缝处透出一丝光亮,说明韦德尔还没有睡。海歌想如果从藏身之处跑出去,去捡那面包,会不会惊动他?
熬到这时,坚定的意志开始动摇,海歌脑子里同时出现了两个声音,一个来自有骨气的自己,理直气壮地说:你是孤儿,不是乞丐,得有做人的尊严!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人家拿来喂狗的东西,人不能吃!
另一个来自软弱如屈服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