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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穿越了99个世界-第6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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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觉得贝恩中年谢顶、五大三粗、一脸横肉,想必一定很好忽悠……呸,想必一定能改过自新,化身拯救世界的英雄。所以我给了他一个从新做人机会,把你的人格植入给他了。”
  蝙蝠侠一听顿时蛋疼无比,这都是什么鬼,抱怨道:“为什么总把我的人格塞给奇奇怪怪的人,换成别的……”
  “没办法,别的英雄我没见过,而且你的人格用起来顺手。”杜克理所当然道。
  “用起来顺手……”
  “对了,你有没有想过给自己的新助手取个响亮的外号?”
  “关于中年谢顶的助手,我要考虑一下!”
  “ok,就叫罗宾好了!”
  “……”
  ……
  宁静的黑暗充斥着让人一探究竟的神秘,散发着淡淡光辉的通道直通远方,一拳超人世界的杜克跨着大步朝道路尽头走去。他走的很急,今晚本该是他值班,结果有事耽搁了两小时,不走快点万一错过新人就亏大了。
  他运气不错,刚踏入未知空间,就看到三个新来的菜鸟,围坐一圈瞻仰漫威世界的杜克。毕竟是殴打紫番薯的大佬,对萌新而言,如同刚出新手村的勇者遇到了创世神,必须坐下来唠唠。
  “唉,又有人来了,和我们一样是新人吗?”
  “不是,是一拳世界的我……记忆中有的。”
  从新人的对话不难判断,他们已经交换过了记忆,一拳世界的杜克赶紧凑上去,挨个把记忆交换一遍。
  首先是第一个,新来的这位杜克偏向卡通风格,中规中矩的都市上班族打扮,三十来岁的年纪其貌不扬,不过他所在的世界一点也不普通。
  杜克魂穿过去的时候,倒霉的原身刚刚挂掉,死于围观看热闹,他接手这具身体时还是热乎的。
  原身生活在一座城市边缘的平凡小镇,可是自从遗传工程学家尤教授搬到这个小镇之后,平凡的小镇就变得热闹起来,成了举世瞩目的焦点。
  一次科学事故,尤教授将蜜糖和香料及各种甜美的材料混在一起,失手碰倒了装有化学元素‘x’的试管,混合之后造就了三个熊……三个几乎无敌的熊孩子,取名为花花、泡泡和毛毛!
  没错,就是熊孩子!
  即便她们模样可爱、嫉恶如仇,生来就爱打击犯罪,也改变不了她们是熊孩子的事实,如果说她们和普通熊孩子有什么区别,大概就是她们的破坏力更加强大,一个能顶一百个。
  原身的死因是围观三个熊孩子痛揍邪恶反派,看到反派被打败,原身拍手欢呼,结果被薄荷糖卡住喉咙噎死。都是熊孩子的错,如果不是这三个熊孩子,原身就不会噎死!
  真爱生命,远离熊孩子!
  接受了原身的记忆,杜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搬家,这镇子不能呆了,飞天小女警他还是知道的。
  无数惨死的围观群众用生命的代价阐述了一个事实,有超级英雄的地方必有超级反派,反之没有超级英雄的地方,生命财产绝对有保障。超级英雄就像黑夜中的明灯,吸引着一波又一波的邪恶反派向他们靠拢,如果邪恶反派被干掉了,皆大欢喜,可如果他们被关进监狱,那么不好意思,越狱之后反派会更加强大也更加疯狂。
  没有超级英雄,反派充其量是持枪劫匪,有了超级英雄,反派立马开宇宙飞船。所以说,超级英雄是万恶之源,这是千古至理,永恒不变。
  搬离了原来危险的镇子,杜克换了一座风景优美、生活节奏慢,适合养老的一座小镇,他的要求不高,苟到长命百岁就行。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远离了万恶之源,他的生活非常惬意。隔壁邻居是普通的五口之家,辛普森夫妇和他们的三个儿女,以及两只宠物,黄狗和黑猫。
  嗯,鉴定完毕,现在能苟到八十岁!
  辛普森先生是头脑简单、脾气暴躁的典型人物,和大多数美国人一样,酗酒爱看球赛。因为智商不高的缘故,杜克很快就和他处成了朋友,辛普森先生经常带着啤酒到杜克家看球赛。
  小镇的日常很平淡,杜克开了家私人诊所,工作生活自由度很高,唯一让他头疼的是,家里招了一只老鼠。真要说的话,老鼠才是原住民,他是后来的。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当他网购回来一只蓝灰和白色混合的家猫之后,他的平静生活一去不复返。宠物店坚称这只名为汤姆的家猫是捕鼠小能手,但在杜克看来他们分明是在吹牛逼,以便尽快甩锅卖出手。
  汤姆是个天才,它什么都会,但就是不会抓老鼠,而且好吃懒做的程度,堪比隔壁的辛普森先生。
  不用想,杜克也知道家中老鼠的名字了!
  真是太好了,这样一来,苟到六十岁都成问题了!


第六百五十八章 红楼+聊斋和满世界的大鼻子
  “你的生活真是……与众不同!”一拳超人世界的杜克眨眨眼,忍了半天没忍住,打趣说道:“原来你就是那个被杰瑞吓到站在高脚凳上的家庭主妇,看不出来你还会女装。”
  萌新翻了翻白眼,没搭理他。
  “年轻人好好干,你的世界绝对不止这么小,哪天去海边转转,说不定能捡到个海绵宝宝,或者派大星什么的。”一拳超人世界的杜克拍着萌新肩膀,一副邢捕头的领导嘴脸。
  “那还是算了吧,真要是找到了,我估计只能苟到四十岁,要知道我魂穿的身体已经三十好几了……”萌新不敢直视自己的世界。
  “对哦,你现在还是单身,那是不是意味着,经常被杰瑞吓到跳起来的家庭主妇是你未来老婆?”
  “不,我决定单身一辈子。”
  调侃完第一个萌新,一拳世界的杜克转而看向第二位新人。新人一身古装,是个极美的少年,长眉若柳、身如玉树,即使静静地站在那里不言不语,也散发出神韵超然的气质,给人一种高贵清华的感觉。
  这位新人穿越的世界有点说头,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但又不仅仅如此。
  新人杜克穿越之后,成了贾宝玉一母同胞的弟弟,原著中没有这个角色,可能是贾政老爷那晚多耕耘了一次制造的意外。
  贾宝玉衔玉而生,而杜克是咸鱼转世,所以同样是风流倜傥的样貌,他完全不像宝玉那样受妹子欢迎。
  杜克虽然没有看全过红楼梦,但也知道这是个悲剧,贾家家道中落,死的死逃的逃,是个扑街货。所以他一生下来就有种危机感,贾家富可敌国,是封建社会顶级家族,真要过惯了好日子,他可接受不了后半辈子的悲剧。
  贾政老爷有一长子,风寒挂了,所以贾宝玉是家族的接班人。虽然他不务正业,可是老太君喜欢他;虽然他不求上进,可是贾政对他寄予厚望;虽然他不思进取,可是妹子们就是欢喜他。所以只要贾宝玉活着一天,杜克就算再怎么年轻有为,也接手不了家族,更改变不了悲剧。
  补天之石说明了贾宝玉的资质,和他兄弟孙悟空一样,生来能力禀赋都属世间一流。头脑聪明,长相靓仔,还tm口花花会撩妹子。
  可惜,同样是桀骜不驯,同样是具有反抗精神,没人能给贾宝玉头上戴个金箍,所以他没有猴子混得好。
  猴子前期很爽,中期很惨,但后期学会划水,轻轻松松一路下来,成佛作祖。贾宝玉前期很爽,中期更爽,但后期家族败落却无力回天,只能眼睁睁看着妹子们各奔东西。
  所以说,妄图挑战秩序的人,要么有能力推翻秩序,要么就按部就班老实过日子。像贾宝玉这样,一边享受贵族制度带来的成群妹子,一边还嘲笑功名利禄,纯粹是吃饱了撑的。
  猴子悟了,他成佛了,贾宝玉悟了,可惜晚了!
  有着这么一个坑爹的兄长,杜克第一个想法就是把他‘内伊组特’,然后自己挑大梁,步入仕途重振家族。不过后来接触多了才发现,贾家的覆灭是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这个家族太腐败了,是个皇帝都容不下,没被株连九族都是看先辈的面子。
  这么一看,杜克顿时觉得贾宝玉目光长远,他早就知道家族长久不了,所以趁着年轻,每天各种撩妹子,行走在开炮和上膛的路上。
  看穿家族的命运,杜克有些心灰意冷,就目前的局面来看,除非他造反做皇帝,否则没人能改变贾家的悲剧。不过,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无绝人之路,杜克惊讶地发现,这个世界不止是红楼那么简单。
  这一切要从杜克上街赏花灯,看到一个杂耍卖艺的说起。
  大年三十那天,正直闹春,街上行人众多,有个挑担杂耍的云游艺人,带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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