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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贝利拄着拐杖,就像朋友一样跟卡门站在一起。
卡门抚摸着徽章上的狼头,轻声道:“我的家族历史悠久,这块家徽,是历代家主的凭证,而且它对我来说不只是徽章,而是一种指引。”
徽章上的狼头,就是自己变身后的样子。
卡门不认为这是偶然,他觉得自己的家族一定不一般,这块被当做至宝的徽章,很可能有自己想不到的作用。
听到卡门的话,老贝利脑海中闪过一丝亮光,想也不想的脱口而出,道:“如果你觉得这块徽章有特殊意义,为什么不去图书馆看看,咱们城市的图书馆有几百年历史了,或许在那里你能得到答案。”
“图书馆?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卡门恍然大悟,作为只念过两年学,勉强能读报纸的孤儿来说,图书馆距离他太遥远了。
遥远到,他一直想找关于自己家族的线索,却始终没有想过图书馆这个词。
“贝利先生,非常感谢你的帮助,失陪,我现在要去图书馆一趟了。”卡门心中满是喜悦,第一次觉得,自己距离真相这么近。
老贝利含笑点头,赶在卡门没有离开之前,又说了一句:“你知道的,我对有历史的东西特别感兴趣,如果你查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千万不要忘记我,我在这等你的消息。”
“当然!”
卡门心情愉快,想也不想就答应了下来。
图书馆……
对学渣来说,图书馆这样的地方太神圣了,神圣到卡门走进来都会觉得自惭形秽。
看着戴着眼镜,穿着衬衫来查阅资料的学者,还有一位位埋头苦读的学生,卡门走路都是低头走的。
“好多书啊!”
卡门走在图书馆内,西沙贝尔市的图书馆很大,分为数个区域,拥有横跨数百年的图书。
要从这么多图书中,找到描写过这块徽章的书,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
“你好先生,请问你在图书馆的藏书中,看到过这个样式的图案吗?”
卡门找到了图书管理员,将徽章从怀里掏出来给他辨认。
图书管理员是个老者,看上去六七十岁,满头银发精神却很不错。
他接过卡门的徽章看了一会,迟疑片刻,开口道:“这个徽章是家徽吧,现在已经不流行这个了,我记得图书馆里面有一本古代家徽大全,是专门介绍这些东西的。”
“那本书在哪?”卡门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老者微微摇头,回答道:“半个月前就被借出去了,现在还没有还回来。”
“不会这么巧吧?”
卡门愣了一下,追问道:“能不能让我看一下借书记录,这本书对我很重要,我现在就需要它。”
“抱歉,我……”
老者还没说完,卡门就掏出了一枚五十美分的硬币,低声道:“帮帮我,求你了。”
“抱歉,我……”
看到老者还不同意,卡门再次掏出一枚硬币,哀求道:“拜托了。”
“抱歉,我……”
第三次拒绝之后,卡门没有去掏钱,而是掏出了自己的匕首,小声道:“我想像你这种人,一定有个幸福的家庭,我觉得咱们应该再商量一下,你认为呢?”
听到卡门的话,老者嘴角微微抽搐,嘀咕道:“借阅台左下角的抽屉该清理了,嗯,我先去泡一杯茶,回来就清理一下。”
说完这话,老者收起两枚硬币,同样也不回的离开了。
卡门脸上带着微笑,暴力总是比口才更容易将一个人说服,他对如何说服别人很有心得。
“就是这个!”
跳进借阅台内,卡门很快找到了一个账本,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很多借阅记录。
卡门往前翻了翻,翻到半个月前的记录上,一字一顿的念道:“新历334年8月10日,中心街88号楼四层住户,借阅古代徽章大全一书,借阅巫师传说一书,交付押金90美分!”
“88号?”卡门的表情是蒙的,他就是记忆再不好,也不至于连自己的女友住哪都不知道。
中心街88号楼,就是比尔酒吧所在的位置,区别只在于比尔酒吧在一层,而借书的这个人在四层。
“四层好像是不对外出租的,一直都是房东在住,难道……”
卡门的脑海中,浮现出王旭的样子,发现世界果然很小。
对于伯蒂家的房东,说实话,卡门的想法挺多的。
没出事之前,他一直在想办法,想从这个有钱佬身上弄点钱花。
结果还没等付之行动,巴克与汤姆就死了,他自己也进了监狱,并拥有了变身的能力。
一来二去,要不是今天遇到这种事,他都快忘记这个人了,不得不说人忙起来脑子就是容易乱。
“真巧啊!”
卡门将借阅记录合上,同样,从那人身上弄点钱的想法再次涌现。
那可是个有钱佬,身上起码有几千美金的身价,而且跟喜欢参加聚会,喜欢招摇过市的有钱佬不同,这个人看上去势单力薄,在西沙贝尔没有朋友,属于财不匹位的有钱人。
现在,自己手头这么紧,这个人又得罪过他,从他身上敲一笔不算过分吧。
如此想着,卡门越想越是心动,忍不住捏了捏拳头,暗叹这个主意真不错。
第706章 卡门的弱点
“终于来了,我等你等的花都谢了。”
看到卡门饶了八圈,终于绕到了他这,王旭深深的松了口气。
虽然他知道,卡门一定会找到真理之门,前往巫师世界,可他依然希望能早一点。
毕竟,王旭虽然不在乎时间,却也不想给自己找罪受。
这里实在是太臭了,简易的下水道,一下雨就会往上翻黄汤,再加上这个时代的人喜欢乱倒垃圾,街道上简直臭不可闻。
王旭整天宅在家里,除了确实没什么事以外,臭气晕天的街道要负很大责任。
如果有选择的话,谁会喜欢住在垃圾厂里。
“这次卡门过来,我应该怎么表现?强硬一点,不不不,这个世界太复杂,如果真是大千世界的一部分,我这点实力在这里根本算不上什么。嗯,还是低调点好,先装装普通人,一切等见到巫师之后再说。”
王旭本身就是扮猪吃老虎的高手,装高人他不会,装普通人可是他的拿手好戏,余则成的特训不是白上的。
“装普通人,衣着打扮要额外注意,很多时候细节将决定成败。”
王旭背负着双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眼睛锋芒太盛,不要紧,戴上圆形眼镜,锋芒就被掩盖下去了。
头发太短,也不要紧,爵士帽能解决这个问题。
戴上爵士帽,眼镜,王旭围着镜子转了转。
还是不对劲,他身高一米八二,本身就人高马大,再加上常年练武,浑身上下棱角分明,拥有束身效果的燕尾服,愣是被他穿出了练功服的效果。
身材太魁梧了,也不要紧,风衣可以弥补一下。
王旭穿着白色燕尾服,配上一件白色风衣,跟披肩一样搭在肩膀上。
果然,这次看着顺眼多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王旭习惯穿带有龙纹的衣服,衣服上贸然少了花纹,他还真有点不习惯。
“再来朵玫瑰。”
王旭从花瓶里抽出一支玫瑰花,这段花枝,将花朵插在了上衣口袋上。
不行,太艳了,这又不是去参加酒会,打扮的这么骚包做什么。
将玫瑰花拿下来丢掉,王旭选了一款金色怀表,充当胸口的装饰品。
至于怀表怎么装饰,很简单,就跟那些年流行BB机一样。
BB机是别在腰带上的,在衣服底下,别人不知道你有BB怎么办。
那时候的人们,就想到了给BB机加链子的办法。
一来,链子系在腰带上,就算有小偷去偷,不解开链子也偷不走。
二来,链子比衬衫长,可以显露在衬衣外面,别人一看你腿上有链子,就知道你有BB机了。
据说很多社会上的青年,买不起BB机,经常就单独买个BB机链子,露在外面装逼用。
怀表也是一样,在BB机与手表没有发明出来之前,怀表就充当着身份的象征。
它的链子也特别长,将怀表装进上衣口袋,链子能一直垂到腰部。
别人一看从你口袋里垂下来的链子,就知道你是有怀表的上等人,这条链子在当时的作用,就相当于现代人放在桌子上的宝马车钥匙。
“嗯,这次有点味道了。”
一套装备上身,王旭发现他就跟换了个人一样,从一名武道强者,变成了乐忠于举办宴会的上等人。
对着镜子点点头,他又将桌子上的酒杯换成了茶杯,酒水也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