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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桌子两端坐着两人,一男一女,男俊女俏,正是杜荷与长乐。
这长乐亲自下厨做菜,杜荷作为丈夫,当仁不让的来享受这妻子努力换来的成果。
“怎么样?”长乐坐在桌子发的另一端,细眉凤目,直愣愣将杜荷将自己的新作竹笋炒肉片,钳入口中咀嚼,只觉得手心发汗,神情紧张。作为大唐最受宠爱的长公主,长乐何曾下过厨房。别说是做吃的,长这么大就连刀勺等最为普通的用具也没有接触过,更加别说是做菜了。只是她经常看一些书,一些类似与小说性质的杂文,书中不时有写夫妻之间那淡淡的温馨景象。
一个小院子,几间房,左边是花圃,右边是一小菜地,男耕女织,怡然自得。丈夫外出耕种操劳,妻子在丈夫回来的时候,准备好可口的饭菜,日子清贫,但却充满了温馨与自足。
长乐每每看到此处都有些许羡慕,但她也是晓分寸之人,心知自己生在帝王家,有着自己的生活习性,这种日子是不可能过的。但念及书中的下厨却有了想法,心想:“杜郎每日早出晚归,辛苦极了。若我能象书中妻子一样,烧的一手好菜,那该多好?”
长乐属于实干派,不仅仅只是想想,在当日就偷偷摸摸的下厨房拜师。这长乐要下厨可将一干佣人吓的心惊胆寒,对于她要求,佣人也不敢不教。花了月余时间,长乐终于从油盐酱醋都分不清楚的长公主,学会了做一些普通的家常菜。
杜荷最爱吃竹笋,尤其是竹笋炒肉片。
长乐也主修这道菜肴,此刻见杜荷将自己炒的竹笋肉片一并夹在了嘴里,那心不由得“砰砰”直跳。这道菜在装盘前她尝过味道,算的上是自己的得意之作,只是不知对不对杜荷的胃口,心底没底,忐忑不安,总想着万一不合胃口怎么办。
杜荷将食物咽下腹中,见长乐想来端庄的长乐一副紧张的小女孩模样,忍俊不禁。
长乐大急:“你到是说呀?”
杜荷也不在逗她,笑道:“味道还不错,蛮好吃的,我很喜欢,让我来评价的话满分一百,可得九十九分。”这到不是安慰的话,更不像一些漫画里那夸张的杀人厨艺,长乐自己都事先尝过了,又岂会难以入口。
平心而论,这味道确实比不上大厨,但那佳肴中蕴含的这份心意却,足以拿下九十九分的高分。
长乐甜甜一笑,凤眼儿喜成了月牙状,伸出筷子夹了些白菜放在杜荷的碗里,笑道:“在尝尝这个,这炒白菜可是我最拿手的!”
杜荷也不拒绝,笑着吃了。
长乐做的菜算不上是美味佳肴,但作为自幼受到千万般宠幸的长公主,下厨给自己做饭炒菜那是极不容易的了,这份心意这份温馨,让杜荷这一顿饭吃的是极香,直将三道菜吃的点滴不剩。
长乐看着空空的碗盘笑容满面,开心之极。
离迎宾楼不愿的一家小酒馆中,魏伟叫了酒菜,开怀大嚼。
黄昏用餐时分,酒馆里的十多张大桌子几乎坐满了人,既有路过的商旅,也有本地的人,大酒馆是有钱人呆的地方,这小酒馆却是大众百姓聚集的场所,尤为热闹。
魏伟撕开鸡肉猛往嘴里塞,那副吃相确是令人侧目,不敢恭维。
不过在这种场合之下,也无人说什么。
这时一人坐在了他的桌前,粗扯着声音叫囔道:“店小二,快给你家巴大爷上几盘好菜!”他声音洪亮,底气十足,直将酒馆的喧闹声盖了过去。’
魏伟抬了抬头,见是一位年纪在二十许间的粗大汉子,他一身粗布麻衣,国字脸身上有着一股北方豪杰的气概,让人侧目,随即看了看四周,将位子几乎爆满,对于他的坐下也不以为意。
不过片刻,酒菜上齐。
粗大汉子喝了一口酒馆里的酒,一口吐在了地上,“奶奶的,什么味道,跟水一样,还是我们北方的酒够劲,够滋味。”说着他从腰间取下一个酒囊,对嘴狂饮,连喝了三大口,高喝道:“爽,这才是真正的美酒!”他将酒囊放在桌上,抓起牛肉就往嘴里塞,也是狼吞虎咽,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那食相比魏伟好不了多少。
魏伟嗅着辛辣刺鼻的酒香,再看着清澈透亮的酒液叮叮咚咚倾入对方喉中,只觉得全身里外都痒了起来。
作为一个喝惯了烈酒的酒鬼,再喝长安的酒水,会觉得浑身提不起劲来。若喝的是杜康、即墨老酒之类的名酒或许还不察觉,但喝这种小店里的那些劣酒,自然不是味道,越喝越难受。
对方带来的酒闻着味道就充满了辛辣的香,这喝起来滋味一定好!
魏伟喉间蠕动,口水哗啦啦的溢满口腔。
粗大汉子看起来是和豪爽的人,看了魏伟一眼道:“一个人喝酒不开心,兄弟,要不来一点?这是我家乡酿制的高粱酒,我家的老爷子亲自酿的,最纯了,没有掺半点的假。”
魏伟身怀任务,是长孙无忌安排的偷袭者之一,本授命不要与他人往来,以免泄露身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实在忍受不住诱惑,见眼前的汉子行为粗鄙,大大咧咧,不像是有心机的人,也不疑有他,大笑道:“那我就来上一碗!”
粗大汉子给他满上。
魏伟一口一饮而尽,打了个酒嗝,那喉咙处火辣辣的滋味让他沉醉。这不喝,他或许还忍受的住,但这一喝,尝到了滋味,再也忍不住了。
粗大汉子道:“我们家乡的习俗,见面对干三碗!然后再交个朋友!”
魏伟那里还能拒绝,立刻又与他对干两碗。
这三碗下肚,话架子也打了开来。
粗大汉子叫巴宇兴是涿州人,有着一口纯正的北方口音,作为商队的保镖,护送商队来长安做买卖的。
魏伟有烈酒喝,也愿意有的没得跟他交谈,但绝口不提自己的身份来历,巴宇兴也不多问,只是一副要陪他喝酒的样子。
在体内的邻桌,有一位娇小的男子不时的望着魏伟,注视着他的脸部神色,五官模样,似乎要将他的容貌印刻下来。
第七十四章计策实施
第七十四章计策实施
甘露殿。
大唐皇帝李世民正在自己的书房中练着书法,写的正是杜荷这位大书法家创的全新字体,以大气磅礴,气势雄浑为主的杜体字。他酷爱书法,对于这相当霸气的杜体字更是沉迷其中,一日不练,心底就觉痒痒。
年余来的研习,以得些许精髓,更觉这杜体字博大精深,每日研习不断,也时常感概,自己的这位女婿实在是的怪胎怪才,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这古有甘罗十二岁拜为秦国上卿;与宰相等,又有霍去病十九岁攻杀匈奴歼敌四万,掳获匈奴族部首领五人,王母、单于阏氏、王子、相国、将军等一百二十多号人,并且降服匈奴浑邪王及部众四万人,全部占领河西走廊。使得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如今杜荷年不过十七,就成了自己的臂膀,为自己解决了不少的疑难问题。不但字写得好,诗作的妙,打仗更是具有极高的天赋。年纪轻轻,已有如此成就,早不逊色古之甘罗,霍去病他们了吧!
李世民放下手中毛笔,吹干了宣纸上的墨汁,见自己所书诗句,自得一笑,自恋想道:“嗯,不错,似乎又有些进步了,在这样下去。不久就能与杜荷那小子相比了。”
正如此想着,突得杜荷求见的消息,面上一喜,让人宣他入内觐见。
杜荷大步走进了甘露殿,不等他行礼,李世民就以笑着热情的招呼道:“贤婿来的正好……来来来,免礼了,上前来,看看朕这字写的如何?”
杜荷走上前去,凑近瞧了瞧,见李世民写的字已经有着自己这杜体字的五分神髓,在他认识的人当中算是写的好的了,也只有武媚娘一人胜的过他,也点头赞道:“还行!已经得到个中三味了。”说着一笑,“看了岳父大人这字,小婿手也痒痒的,也想写上几笔!”
李世民一笑,给了他一张白纸,空出些位子,让他发挥。
如今的杜荷也懂得了一些官场作风,李世民字确实不错,但比起他的来依旧是逊色多了,在神形上有些差距,更加别说与背后真正的字体创造者颜真卿这位一代宗师相比。现在还不是他自满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有必要给他点上一点。本来以李世民的胸襟以及纳谏的气度,直言了他会接受,也不会怎么样。但婉转一点,给他留点面子,效果将会更好,自己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好处。
于是,提笔随性而写,写了一首简单的诗句。
李世民怔怔的看了看,对比自己写的,发现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干咳了咳,也知杜荷心意,嘿嘿一笑,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贤婿这字实在是妙不可言!看来,朕在这方面,还是有很大的不足啊……”他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