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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蝶面公爵的情人-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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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不要……吸血鬼,你到底要做什么?!不……不要咬!”
  我疯狂的挣扎尖叫,头发都毛骨悚然的乍立起来,“妈咪,救命,妈咪……”
  胆大包天的吸血鬼杀手伊沫我,一世英名尽数被这吸血恶贼毁于一旦,活了25年之久,我还没有如此声嘶力竭的尖叫过。
  上帝,明天我是不是就要变吸血鬼了?
  这种茹毛饮血的生活,我怎么过的来?
  外公和姬玛恐怕要哭死了,尽管他们从没说过爱我,却还是在乎的。
  早知如此,我就该躲的远远的,哪怕被外公追杀到天涯海角,也不要做什么吸血鬼杀手,不要再和吸血鬼混在一起。
  “哈哈哈……怕了吧?还不求饶?哈哈哈……”
  清爽戏谑的低笑伴着一个个深浅不一的清凉湿吻,震颤心扉。
  我迅速止住惊叫,该死的,这妖孽到底在玩什么?他没有咬我?
  尖利的牙齿抵在我的肌肤上,冰冷的唇舌凌乱忙碌吮吻,渐渐下移。
  “不要,你怎么可以吻那里……停……”
  如果我能逃脱,一定要去把吸血鬼祖宗八代的坟都挖出来,让他们的骨灰在太阳底下暴晒三天三夜!
  错,夜里没有太阳,晒月亮也可以,总之他们有兰斯特这个不肖子孙,就罪加一等,应该在地狱受到永无宁日的煎熬!
  神智被他的激吻挫败的一塌糊涂,惊叫在羞愤中化为无助的啜泣,又由啜泣变成嘶哑的呻吟……
  疯狂的纵情侵袭中,他的指甲划过我的胸口,伴随刺痛,鲜红的血流了出来。
  我却已经无法辨别他吞噬的是我的血。
  还是酒里的血,他的吞咽,我的喘息,还有我的饥肠辘辘,交响成另类的激情夜曲。
  和吸血鬼在一起,甭想弄清楚今夕何夕,今夕何年,依然被铐在床头的我,努力吃着着兰斯特喂来的燕窝粥,不断回想着到底过了几天几夜。
  两天?三天?
  应该是三天吧!
  他忍不住问,“你一直看表做什么?”
  “我在计算时间。”
  他失笑摇头,好奇的端着粥碗放在鼻尖嗅了嗅,“嗯,这粥嗅起来不错!你放心,这屋子里没有定时炸弹。”
  “但是,我本身就是个定时炸弹,时间一到,我的外公和妈咪都会死。”
  在七天之内,如果巴伦还活生生的,那我就彻底死翘翘了!
  巴伦和贝拉夫人在血族的地位举足轻重,外公肯定是用我们全家的性命来担保的。
  “他们不会有事。”他举着汤匙晃了晃,嘟着红中透白的唇,宛若哄孩子,“乖,吃完粥再想别的吧!”
  “兰斯特,我在这儿到底呆了几天?”
  他皱眉想了想,才说,“大概已经五天吧!你忘记了?前天因为疲劳过度,你昏睡过去,再加上失血过多,还有重感冒,呵呵……我命人请了医生过来诊治,又打点滴,又喂药,做人实在麻烦,我真想把你变成血族人……到时,你就不用害怕自己生老病死了,也好天天陪我。”
  五天?!
  自动省略他后面的一通废话,在脑海中飞快的计算,也就是说,还剩一天零几个小时,我的大限就到了,坐以待毙不是我的风格,我要逃,一定要逃出去——并干净利落的杀了巴伦。
  “兰斯特,我想去洗手间。”
  “十分钟前刚去过,撒谎也要找个像样点的!”他挑眉讥讽。
  “嘎?”
  十分钟前我去洗手间了吗?
  吞下他递来的粥,满脑子都是问号,奇怪,为什么我自己都不记得?!该不会被他折磨傻了吧?
  
  第七十九章胆大包天是美德
  
  谢天谢地,在粥吃完时,门终于被敲响。
  在兰斯特阴沉的一声“请进”之后,尼尔希斯推门进来。
  他一身暗金色的燕尾服,内衬复古的典雅白衬衫,长发松散的垂于肩上,宛若涂抹了一层星辉,英挺俊雅,只是看着他,也觉得赏心悦目。
  “兰斯特,你何时专职做保姆了?!”他调侃着轻笑,更如碧空中的悠悠白云,令人心旷神怡。
  兰斯特脸上俊雅的笑倏然不见,森冷的怒视过去,“皇宫里不能没人,如果事情都解决了,就尽快回去吧!”口气中的嫌恶可见一斑。
  看来,这兄弟俩的感情并不和谐。
  尼尔希斯伸个懒腰,“现在可是大清早,你不在地下室的水晶棺里陪我聊天,却在这儿给血包喂粥,是不是有点……”
  倏然,人影一闪,兰斯特的身影已经堵在正走向床边的尼尔希斯面前。
  “我说过,不准靠近她!就算说话,也只能站在十步之外。”
  “她不是凯莉娅不是吗?你到底在紧张什么?我只是想看仔细点而已,就算在动物园看猴子也要凑近一点嘛,更何况是看美女,呵呵……”
  “够了,别再跟我说凯莉娅,也不要在我面前贬低伊沫!”
  兰斯特恼怒的一把扯住阴邪坏笑的尼尔希斯,甩门走出去。
  我长吁一口气,迅速侧身,用脚趾勾过丢在地毯上的红色礼服裙,那根曾经缠在腰间的银丝就在里面,正好可以打开手铐。
  不过,要夹住一根细如头发的银丝,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还要得益于辣妈的优良基因,我才有如此灵活的脚趾。
  杀“鬼”放火是我的优点,开锁撬锁是我的专长,胆大包天是我至高无尚的品德,不要二手吸血男鬼,是我毕生响当当的做人原则。
  五分钟后,我的双手已经得解放,迅速将装满武器的腰带扣在腰上。
  t恤,短裙,黑色马丁短靴,外面罩了件七分袖的米白色风衣,利落的穿好。
  唰……
  拉开窗帘,刺目的晨光照进来,双眸刺痛,忍不住眯眼,抬手在眼前遮挡,待适应了光线才放下手。
  忍不住叹息,再不见天日,恐怕我都会变成吸血鬼了!
  纵身自二楼阳台直接跳下去,平稳落地,几个罩着黑色风衣的吸血鬼已经急速围了上来,“小姐,没有王的命令,您不能离开。”
  “他已经放我离开,不信你们可以去问他,这都什么时候了,再不出来晒晒太阳,恐怕会发霉呢!”
  他们这一个个的,也不过是生活在阴暗中的霉虫而已。
  “小姐,请稍后,我们现在就向王求证!”
  “好啊!”我扬着唇角迅速抽出匕首,旋身环住他的脖颈,匕首已经抵在他的胸口,“不想死,就不要乱动!现在,带我去取车子。”
  “小姐,王会杀了我们!”
  “你们就说尼尔希斯放我离开的。”反正他们兄弟俩本就不和,多加一桩也无所谓。
  “这……可是尼尔希斯亲王,他……”
  “再说废话,我可是会割断你的脖子!看到匕首有多光亮了吗?这可是纯银打制的哦,而且上面涂抹了一层蒜汁,万一不小心划一个伤口,后果不堪设想。”
  他明显颤抖了一下,示意同伴不要轻举妄动,乖乖应声,“……是!”
  车子停在侯爵府邸百米外的路边,从后花园翻墙而过,直接将口中的口香糖射向隐匿假山后的摄像头上。
  在保镖看向这边之前,迅速奔向别墅后门,正要打开,门却像是有感应似的,缓缓被打开。
  在我惊讶的注视中,巴伦披着华丽的印度风连帽长袍,静静立在那凝视着我,垂肩的发丝与刚毅粗犷的脸隐匿在帽子里的阴影中,眼神中没有丝毫惊诧。
  隔着长袍,可见壮硕的胸肌轮廓,下身是一件黑色睡裤,狂冷妖邪的气势森冷,嫣然一个神秘的印度王子,霸气凛然。
  我仓惶的退了一步,开口,“呃……嘿,巴伦!”
  他一直在这儿等我?
  还是刚才我触动了什么警报?
  这院子里应该不可能有什么特殊感应警报系统吧?!
  “来了!?”
  他问了句废话,却又像是在感慨我终于到了。
  这两个字,就像他起初的笑,突兀的响起,又突兀的嘎然而止,令人不明所以,又生怕行差踏错一步。
  “嗯!”我抿唇,心脏因为过度紧张,跳的仓惶。
  难道,他知道我是来杀他的?
  “你的包和衣服,我本来想派人给你送去酒店的,没有必要亲自过来取。”他淡淡的说。
  我松一口气,语无伦次的回应,“我……我以为白天……你们都休息的!”
  “和兰斯特一起离开,他对你说了什么吧?肯定说了我不少坏话。”他侧身让到一边,优雅的做了个请的姿势,让我进门,“你一定也很好奇迪伦的事吧?!”
  “我……实际上,是想过来看看他。”笨拙搜寻着借口,防备的紧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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