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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有一阵的黑暗,突如其来的一瞬晃眼,北偌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黑色**的辽阔土地上,头顶是一方暗红色的诡异天空。
这便是葬魔鬼地吗?
空气里混杂着野兽的腥臊味,血腥味和腐臭味,北偌微皱眉,忍着不适,必须快些适应这里的环境。
她忽觉脚上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一双脚不知何时已经爬满了一种血红色的类似蚯蚓的虫子。
它们包裹着北偌的双脚并不停地向她腿上蠕动爬行,样子非常恶心。
北偌抬脚用小刀将它们拍掉,但一只脚解决,刚放下地去便又被虫子爬满,最后她只能御剑而起。
变成一颗翡翠放在北偌口袋里的木头恢复了原形,与北偌一起悬浮在空中,不紧不慢往嘴里丢樱桃,看起来非常享受。
“那是什么东西?”她可没有多余的灵力一直这样御空。
金兰道:“此物乃滚鱼,是这片土地最常见也是最顽强的生物。它们虽然弱小,但胜在数量多,若是被它们缠住全身,就极难脱身。甚至有大型妖兽活活被它们吃掉血肉的例子,主人您想不想听细节?”他挑起眉问。
北偌可没这嗜好,赶忙催促他说出解决之法。
“利用几种灵药混合的气味便可防止滚鱼靠近,但这附近没有灵药。”金兰教北偌先用金刚淬狱火包裹脚部。
北偌捏一块百洛石,默念心法,两团灰色火焰顿时包裹住她的双脚。那些滚鱼一靠近火焰便瞬间化成了灰烬。
“现在主人依老夫指示画一幅地图,依这地图,主人您花个三天也就能出去了。”
北偌惊讶道:“怎么?你来过这里?”
木头仰躺在半空中吐出樱桃核说:“何止进来过?他还差点将这毁了呢!”
北偌又是一惊,不觉称赞说:“老金,原来你从前也强得不行啊!”
金兰嘿嘿笑道:“老夫从十四岁开始修为就停滞在御气境,再没突破过,什么强不强的。”
北偌愕然。十四岁就到了御气境!这要有多好的天资和努力才能达到啊!但这反差也是同样巨大,随后而来的竟是一生的停滞,这便等同于自巅峰坠落谷底,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金兰他,到底经历过什么?
“好了,时间不多了,快画地图吧。老夫没有记错的话,向西走大概半天的路程就有灵药可供采摘了。”
北偌不再多想,赶忙拿出纸笔照金兰的描述画出了一幅不是很详细的地图。
不过都这么多年了,金兰居然还记得住这么多,北偌真是非常佩服他。一问才知,金兰生来就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记忆力非常强悍。
北偌依照地图向西走,四周空旷得可怕,四下里死寂一片,只有她脚踩在滚鱼身上发出的粘稠声和木头啃水果的声音。
若没有地图,在这样的地方行走,必定是要迷失的。
“主人,您当年收老夫为仆之时,老夫便发誓不再对生前的恩怨有任何留恋。但以后您可能会看到一些老夫不愿让您看见的事,所以事情的原委,老夫思索再三还是告诉您吧。事出有因,也算不得违背誓言吧?”金兰罕见地露出犹豫之色,询问式地看了木头一眼,见他点点头,才安下心来。
北偌皱着眉头问:“老金,你的意思不会是说……当年八榕皇与你签订灵契时,你已经是这副模样了?”
“这个老夫待会儿便会解释,主人且慢慢听老夫道来。”金兰停顿了一下,似是在控制情绪,“之前我已经说过了,兰氏偷偷将我养大,直到七岁时我被人发现修炼天赋出众,于是顺理成章地成为了金族弟子。那个发现我的人,便是我的亲生母亲汪氏。
“兰氏一直尽力避免我进入金家,只许我在城外的老屋里生活。但那日兰氏生病昏倒,我也顾不得什么便跑去金家,于是就那么被汪氏撞见了。她也是修士,一眼便看出我的资质甚佳。小测我一番,还惊讶地发现我还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当即如获至宝,举荐我成为了一名弟子,与其他人一起修炼。
“在十四岁之前,我的修炼道路一帆风顺,从一个仆人的儿子,慢慢成为了一个人人敬仰的天才,前途无限光明,至少当时我是这么想的。我喜欢那种被人追捧的感觉,并且我一直沉浸于此!为了获得更多的赞美与关注,我几乎是发疯了一般修炼,于是我在十四岁时修为便到达御气境,成为了那时金族年青子弟的第一人。但人总是不可能过得太过如意的,再得意风光,苦难也早就已在前方等待。
“十四岁那年,我开始发现自己的修为停滞不前,翻阅了大量书籍,试了千百种方法,情况依旧没有好转。我小心翼翼地隐瞒这件事,但还是被人知道了。一夜之间,我从荣耀的最顶峰摔到了寒冷彻骨的深渊之中,粉身碎骨,再也爬不起来。
“我忍受着周围人的嘲笑和侮辱,忍受着从前所谓的朋友的背叛,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恢复。一番思虑后,我决定外出游历。我花了十年时间游遍大江南北,结识了很多人,学到了很多事,但依旧没有找到能让修为进步的方法。
“直到那日,我遇见一个老道士,我于他有一饭之恩,他便告诉我,我体内中了一种非常厉害的符咒,阻碍了我的修行。我思来想去,终于开始怀疑当时的金族族长与他的情人汪氏。
“我匆匆赶回金族,一心只想讨个说法。哪知到家那晚兰氏便看出我的异样,我告诉她使我修为停滞的元凶,她却很悲痛地告诉我,那符咒是她下的。原来,那金族族长一心想要自己的儿子继承金族,却无奈我的修为比他的儿子好太多,担心我会威胁到他儿子的地位,于是他便施了这计谋。
“十年前,他将符咒兑成的药水交于汪氏,汪氏则逼兰氏给我下药,并且威胁她若是不从,便要杀了我。兰氏看见我因为修为的事情非常痛苦,内心的煎熬更是比我多上百倍,加上自责,更是痛不欲生。而我那时已被自己在修炼上的成就和荣耀冲昏头脑,哪还能看出她的异样呢?
“知道真相的我不知所措,兰氏终于受不住自责服药自尽。临终前,她将我的身世告诉我,恳求我不要报仇。那时,我才知道自己被自己的亲身父母生生抛弃了两次。但兰氏已经不在,我也无意再争这是是非非。本想安安静静地生活,哪知几日后,当时的金族少族长听闻我回来的消息,带人大闹兰氏的葬礼,我气急还手,打伤了他。
“后来,金族以殴打同僚罪对我施以棍刑,将我双腿打断,丢在城外。那时我已奄奄一息,根本构不成什么威胁,却还有人觉得我碍眼,将我送入葬魔鬼地,我便是这样来到这儿的。”
说到这儿,金兰抬头凝视北偌,将她泪流满面的的小脸尽收眼底,一直淡漠的老脸不觉生出慈祥来:“主人,在这鬼地老夫留着一段仇怨未解,不过只要行事小心些,想必也不会引出来。当年老夫被人丢在这鬼地,双脚不能行走,本来只是等死,没想到遇上了受伤坠地的宾沮。”
北偌抹泪大惊:“你在这鬼地方遇上了宾沮?”
☆、第五十七章 前尘往事
“当时他是只雏鹰,被妖兽啄伤,逃跑时遇见了我。第一次见面时我们便生出同病相怜的感慨,于是成为了相濡以沫的患难之交。它做我的双脚,驮着我去寻灵药,我则为它治伤。
“然而一路上总有妖兽频频出现追赶我们,伤势未愈的宾沮不得不带着我四处逃亡。直到我们被迫到达一处山谷,那时我才明白,自始至终这一切都只是一个阴谋!
“在这鬼地之中,囚禁着一个老魔头。当年金族那金万齐与自己的两个兄弟联手将他擒住,关押于此,到现在估计有一千五百多年了。金万齐不杀这老魔头,是图谋他体内凝结的血丹,想要以此丹在修炼上更上一层楼。但无奈血丹必须由宿主控制自行离开身体才能保得功效,那老魔头若不服从,他们根本得不到血丹。
“金万齐三兄弟钻研多年,终于找到一邪派秘法,制作了一种符咒,只要接近那老魔头便可自行吸取血丹。但这符咒毕竟是邪派功法,所谓邪,便在于必须以修士身体为容器,并至少以天地灵气蕴养十年,且时间越长,符咒威力越大。”
北偌倒吸一口气冷气,仿佛看见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你的修为停滞其实是因为这个!?他们为达到自己的目的,竟能这般心狠手辣!”
金兰冷笑一声:“人若扯到自身利益,哪还管得了其他?那时他们看我外出游历十年回来,便是迫不及待要对我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