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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样?还不是你的手下败将?”杨润泽苦笑着说道:“不管怎么说,至少说明你在苏可然心目中是她可以选择的那个人。然后,你的这个执着的美女学生你打算怎么办?这件事经前线记者报道出去,而且上的是《华夏日报》这种国家级报纸,就一定会引起轰动。只要是关心你的人,都会注意到这则新闻。她这么做,等于是向所有人宣布了她的存在。也告诉了所有的对手,她就陪在你的身边。谁也不能把她忽略。”
“说实话,小姑娘不仅执着而且聪明,这么浪漫的爱情故事,如果搁我头上,我指定得被迷糊得颠三倒四的。”杨润泽露出几分艳羡。
“所以你不是我。”高鸣站起身,说道:“我去找她谈谈。”
第725章 有熊出没
“我们要不要等你回来再去看看那几个已经吃过药的村民的情况?”杨润泽问道。
高鸣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今天是最关键的一天。我还是先过去看看吧。”
高鸣来到营地最东侧几个女人住的帐篷,见到帐篷里只有趴在简易桌子前做实验的纳兰静若。其他的两个女人并没在。
本来还有个被“花布袋”咬伤的年轻女人,虽然已经基本康复了,又经过两天的观察,她体内残留的蛇毒对她不会再有什么威胁,并且因为保护得当,并没有被鬼面蚊咬伤。所以,直升机上午来的时候,顺便把她也带回宁南市医院做进一步检查了。
所以,现在这个帐篷里应该有三个女人,可现在只有一个了。
纳兰静若抬头看了眼秦洛,说道:“你刚才去看村民了,感觉情况怎么样?”
“已经一个小时了,还没有太明显的办法,如果再过三个小时,还不行的话,我们得另想办法。”高鸣声音低沉的说道。
纳兰静若脸色黯然,说道:“我们要加快步伐。如果剩下的十二小时之内,我们不能找到遏制住病毒的方法,其它人就会对我们失去信任。那情况也许会变得更糟。”
“我明白。”高鸣点头说道。“厉胜男和贾丝丝两个呢?看到她们了吗?”
纳兰静若想了想,说道:“好像是说去看看整个村子的情况,好规划出村小学的具体位置。”
整个村子?
高鸣来九路寨村的路上就听金猛说过,在他们这地方,别看说是一个村,可村小组与村小组之间相隔的可不近,从村这头到村那头,绕着整座山仅直线距离都可能有几公里,最远的一个村小组甚至和他们站的地方隔着两个山头。
“什么时候走的?”高鸣开始有些担心了。
“早上吧。大概是那个时候。她们两个一起离开的。会有什么事吗?”纳兰静若看到高鸣的脸色难堪了起来,也意识到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
“没事儿。我出去找找。”高鸣说道。说完,便转过身向外面走去。
刚刚走出营地,正好碰到了金猛。高鸣顺口问道:“金村长,有没有看到我那个学生,叫厉胜男的?”
金猛咧着嘴嘿嘿的笑,说道:“今天早上她和小贾专家来找我,说是要把整个村子都考察一遍,要给我们村建个幼儿园加小学。我怕他们两个迷路,专门让金大棒子去给她们带路。”
“就大棒子一个人?”高鸣的脸色变得严峻起来。
抬头看看不远处他穷尽目力都看不太远的原始森林,在大山里生活十来年的高鸣知道,森林很美丽,但美丽中也藏着无尽的凶险,别说什么虎狼猛兽,就是一朵不起眼的小花,就有可能让人送命。
“放心吧,高专家,大棒子昨天我已经把他丢水塘里泡了半天,****的差点儿没把鱼都给熏死一片,现在身上已经干净多了。”见高鸣脸色有些难看,金猛还以为是高鸣嫌弃金大棒子身上味儿太大,熏着两个从城里来的好心姑娘,忙解释道。
“你认识路吗?”高鸣问道。
“那能不认识。在这村里我生活了四十多年,全村四百八十户人家,那家住在什么地方,我闭着眼睛都能摸着。”金猛得意的说道。
“带我去找她们。”高鸣说道。
“怎么滴?她们还没有回来?大棒子个****的在干什么?”金猛的脸色变得难看至极。
现在气温并不高,但金猛却是瞬间大汗淋漓,大颗的汗珠从脑门上滴下。
金猛心里很清楚,那两个城里姑娘要是出了事儿,他这个村长绝对是干到头儿了。
虽然说九路寨村穷得可以说是掉渣,整个村委会一年才不到一万块的资金。可是,隔三岔五的,都能去镇子里接着开会改善改善生活。而且,有救济衣服或者救济款来的时候,全是由他说了算,这走在村里,那个碰到不恭恭敬敬的喊声“金村长”?
有时候,面上的荣耀比多拿点儿钱还要让人满足。
“我的个娘哎。赶紧走。可别遇到了野狼和熊瞎子。大棒子啊,大棒子,你要是没保护好两个专家,老子非得把你烤了吃了。”金猛把希望都寄托到金大棒子身上,可声音里都带着明显的哭腔。
“野狼?熊瞎子?”高鸣的脸色难看起来。
他这才想起来,金大棒子给他吹嘘他那匹小马的时候提起过,他放牛羊吃草的时候曾经碰到过狼群,还是小马发飙救了他和羊群。
既然有狼,这种热带原始森林里遇到狗熊,那应该也是正常现象吧。
如果厉胜男真的遭遇不测,她那个彪悍的老妈还不带人把自己给拖出去打的个稀巴烂?还有,现在她的堂兄可是全副武装,一直看他都不怎么顺眼。。
还有贾丝丝,贾老爷子可是完好无损的交到他手上的,要是。一想到这儿,高鸣脑门上的汗也不比金猛头上的汗少多少。
两个被自己吓出一身冷汗的男人,望着无边无际的热带雨林发呆。
………………………
“他会不会怪我?”厉胜男问道。
她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手里正拿着一把匕首,将挡在她前面的荆棘树条给撩起来,好方便自己通过。
一身墨绿色的迷彩服,脚踏军靴,戴着露出五根手指头的皮手套,一身戎装的厉胜男颇有些巾帼英雄的味道。迷彩服还是专门照着厉胜男的身材所做,不仅大小合适还能恰如其分的尽显她曼妙的身材,英挺而不失妩媚。
这行身头是她来山村之前金水水准备的。按照金女王的说法,这身迷彩既实用,能起到保护女儿身体的作用。又要它穿在身上好看,能够给女儿的泡男大计加分。
据她说,每个男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充满着制服情节的小恶魔,这身迷彩制服一出,只要是正常男人,那颗心就得蠢蠢欲动。颇有制服一出,谁与争锋的意味儿。
当然,对于老妈这些“胡言乱语”,厉胜男向来是主动忽略的。可今天,她还是穿上了。
也许是觉得在丛林里还是穿这套衣服更方便些吧,谁知道呢?
女人的心思,玉皇大帝都猜不到。
第726章 那是小狗?
“至少,你做了你想做的。”走在她身后的贾丝丝说道。
贾丝丝还差2个月十八,厉胜男还差2个月二十,基本算是同龄人。
一个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一个为了追逐自己的爱情,都不畏生死的来到原始森林的深处,从性格上来说两个人骨子里也有着同样的冒险精神,所以两个女人一见如故。
贾丝丝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龄,对做出比故事里还要浪漫几分追逐所爱的厉胜男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甚至近乎于崇拜了。
所以,当厉胜男走出帐篷,想要走遍全村去了解情况的时候,她便毫不犹豫的跟上来了。
走在最前面的当然就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金大棒子了。因为昨天得到高鸣对祖传秘药的认可,他已经成功的卖出了至少二十勺金汁儿。
西医们虽然都是憋着劲儿在搞研究,希望能盖过搞中医的高鸣一头,但经过这两天,没人还敢向当初一样瞧不起年纪轻轻的高鸣了,可以说,他们下意识中已经将高鸣放在和他们相同的位置,甚至是更高一点儿。连带着中医,他们也不再像之前那般排斥和看轻了。
自然,高鸣极为推崇的“金汁”,他们也忍不住悄悄买一勺带回去,想借此也研究研究中医的奥妙,那怕这药物的原材料是他们之前绝对会连看都不看一眼的肮脏之物。主要是高鸣的神奇摆在那儿。
金大棒子一晚上就挣了两万块,如果能按这个价格把剩下的卖完,别说在村里盖间房子了,金大棒子觉得,就算在城里,他都能买上一套了。
妥妥的,谢寡妇要是还不愿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