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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豪与亿科的几个公司高层均是表示赞同。
酒足饭饱、稍事休息,周扬就让李嘉豪先忙,自己在两个公司高管的陪同下,到哈根新城附近,想要找个年纪稍长的原住民了解一下情况。
这种事情很好办,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一位已迁新居的原住户李大爷。
“你好啊,老先生,”周扬客气地敬了个烟,然后说道,“我想在那哈根新城买套房子,可听那里的业主们讲,说是哈根新城里面老是闹鬼,还说什么,哈根新城以前是个万人坑,是这样的吗,老先生?”
老年人嘛,遇到有人敬烟聊天儿,正是巴不得多聊会儿呢,所以他非常热情地招呼周扬他们几个人坐下,笑呵呵地说:“那片地方啊,有没有万人坑我不清楚,没有开发以前,反正就是一些坑坑洼洼的荒草地,谁也没有去挖过;但我知道那可不是个什么吉利的好地方,这个倒是可以肯定的。听说现在那里的人正闹着退房呢,你怎么会打算再跳火坑啊,年轻人!”
“跳火坑?”陪同周扬的两个公司高管听老年人这样一说是面面相觑,脸上立即是火辣辣——————我们亿科公司倾力打造的这所高档小区,那可是比照丹麦哥本哈根风情来建造的,没有想到竟然在当地人眼中是个火坑,这也太埋汰人了吧?!
“老先生,我听说这哈根新城各方面还是不错的,特别是建筑质量方面,那可是一流的,老人家怎么会说那是个火坑呢?”其中一位亿科公司高管问道。
“哈哈,话可不能这样说,那水晶棺也是一流的,又阴凉又好看,关键是好好的大活人谁会愿意住进去?既然宣传得那么好,为什么人家那么多业主会闹着退房?”
老先生口味儿倒是很重,立即来了个冰火两重天,这次不再把哈根新城比作火坑,反而说成是更为不吉利的水晶棺,这下可把两位亿科的高管说得脸上是一阵红一阵白—————可他们两个偏偏是无力辩驳,因为人家说的事实摆在那里呢:哈根新城的业主们确实在闹着退房!
两位高管虽然心里甚是不服,却是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怕自己要是再多嘴的话,还不知道这个老人家会更上层楼地怎样埋汰哈根新城呢!
“哈哈,老先生说话真有意思,不是火坑就是水晶棺!”周扬笑着问道,“老先生啊,刚才你说那里有没有万人坑你不清楚,但那儿确实并不是片吉利的好地方,这话是从何说起啊?”
“是不是那个地方以前就是乱葬岗子老坟院啊?”其中的一位公司高管也是插嘴问道。
“咳,听口音你们是外地人,根本不了解那里的情况啊!我小时候就在这一片长大的,对那片地方再熟悉不过啦!”老人家颇为自信地说,“那片地方不但与乱葬岗子老坟院丝毫不搭边儿,而且根本连个坟头小墓都没有—————谁会把人埋在那儿啊!”
“这倒就怪了,既然不是什么乱葬岗子老坟院,那还会有什么事儿啊?”周扬听那老先生竟然说连死人都不愿意埋在那儿,不由得好奇之心大起。
“咳,关于那片地方啊,什么乱七八糟的种种传闻传说多得很,但那些东西都不是我亲身经历的,我不多扯乱说,我就拣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儿给你们讲讲吧!”老先生抽了口烟说,“那块地方有个绰号,叫做佛见愁……”
第0312章 能吹善侃老先生
周扬知道,一般民间口耳相传的奇闻怪事,虽然不能完全当真,却也并非都是空穴来风,一般都有当年真实事件的影子——————要真是无风而起浪的话,那不是地震就是海啸,就更不得了啦!
所以一听老先生说那片地方竟然还有一个如此响亮的绰号,而且老先生还说是不谈奇闻传说、只讲亲身经历,周扬更是倍感兴趣,立即再给对方敬上一支烟,客气地说:“有意思有意思,我最喜欢听老年人讲一些比较靠谱儿的民间奇闻怪事儿了,麻烦老先生好好讲讲嘛!”
“嗯,这可不是什么瞎吹牛皮的鬼故事,那可是我当年自己亲身经历的!”老先生接过周扬递过去的烟,点了点头,再次郑重地强调了一番当年往事的真实性,然后就侃了起来:
都说是树老心空、人老嘴松,上了年纪的人一般都有话痨的毛病,说话爱絮叨,你们就多多理解点啊。
当时我大概十来岁的样子吧,那片地方一直是荒芜人烟,既没有住户,也没有种上庄稼什么的,连个鬼影子都找不到。
现在是寸土寸金,那年头儿和现在可不一样,当时小鬼子还在中国蹦达着祸害老百姓呢,所以别说那种乱七八糟的荒芜之地,就连好多良田沃土都因为没人种而摞荒了!
那时候年成不好,整天兵来兵往的,反正不管是谁来谁治,最倒霉的还是老百姓,至少在军粮方面是谁来谁收,都免不了的。
我当时才十来岁,身子骨又瘦又小、身单力薄的,也挂不上壮丁的标准,想当兵吃粮都没那资格,再说私塾也不让念了,所以说只能在家想办法过日子。
俗话说是个火柴棍儿也能亮那么一下子的,我虽然个头不高没啥劲儿,但我也有个小手艺,那就是擅长逮黄鼠狼卖钱。
提起黄鼠狼那种小东西,我知道在很多地方那都是尊其为大仙级别的,说那玩艺儿能够迷人害人,传得神乎其神的。
但是,以我的经历来看,黄鼠狼那种小东西儿除了机灵古怪、动作麻利点儿,其他方面和山鸡野兔的并没有什么差别,至少我逮了那么多的黄鼠狼,从来也没被他迷惑过,更别说什么报复人了。
当然,我也不怀疑有些黄鼠狼年深日久以后有点儿道行什么的,毕竟也不是说所有的黄鼠狼都有那个能力—————至少我是没有遇到过,否则的话,当年和我一块那么多人逮了不计其数的黄鼠狼,不也是没有什么事儿吗?
要知道现在的人多用钢笔、铅笔、圆珠笔,其实在中国还是用毛笔的时间更长一些,那些毛笔虽然称作是“狼毫”,不过还是用黄鼠狼尾巴上的毛做的比较多些。
所以当时一到秋尾冬头的季节,我就开始去捉黄鼠狼卖钱。
黄鼠狼那东西虽然不过尺把长,但就是机灵麻利、很是聪明,而且还会放臭气熏人,一般要逮那东西,多在半夜的时候,用夹老鼠的夹子最有效。
我知道在有些小说里写逮黄鼠狼时,用什么狗追或者是其他乱七八糟的工具,其实就算不是假的也绝对没有多大效果。
因为黄鼠狼那东西太麻利、太机灵了,用狗去追时很不容易追上的,至于其他什么五花八门的工具,一般效果也不大。
而我当年最为擅长的就是下夹子逮那些小东西。
当时我准备了好多个大夹子,在白天时专拣那些荒芜少人的地方放到草丛中,到了晚上半夜的时候再去收,一般来说,只要放对地方、别老是守在一处,夹子上也别有其他什么气味儿,一晚上至少能逮个十只八只的。
当然,那个时候和我一样逮黄鼠狼卖钱的人也不少,慢慢地就没有那么好逮了,但是,只有“佛见愁”那个地方差不多根本没有人去,所以我为了多逮一些黄鼠狼,就决定独个到那个地方去。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正是立冬不久的季节,黄鼠狼的皮毛正是密实发亮、最为值钱的时候,所以我在那片地方一下子就下了几十个大夹子,这叫广泛撒网嘛。
到了半夜的时候,我自己背了个大筐,就是用白蜡条编成的那种大家伙,一路小跑地向那个地方奔去,想着要背回来大半筐——————当然,逮黄鼠狼只是为了剥皮子换钱,一般当场就打死了,否则的话,就算跑不掉、咬不住手,光是它那股臭气也会熏得人受不了的。
因为那个地方少有人去,而且高洼不平、荒草没膝的,里面的黄鼠狼还真是不少,所以一进到那片地方,我就听到了啾啾的低叫声,显得是非常地紧张、痛苦。
不用说,肯定是夹到了不少黄鼠狼,我在白天下的那些夹子,差不多没有几个落空的。
我一见那情况,当然是非常高兴,就赶快把那些黄鼠狼一个个打死以后,丢了在后面的大筐里,最后确实是逮有二十多条大家伙,看那样子能卖不少钱呢。
正当我喜滋滋地收拾那些黄鼠狼的时候,突然看到对面有一群人大大咧咧地向我走了过来,看他们那装束好像是大清王朝的兵勇似的。
我一时愣住了,因为大清王朝气数早尽,皇帝都逊位多少年了,怎么可能还会有那些辫子兵呢?
当时我还只顾高兴呢,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揉了揉眼睛,怀疑是不是自己看花眼了还是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