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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的超级保镖(勋爵)-第2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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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林玉成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把大家都带上了楼,萧晨的开始怀疑顿饭,肯定不太可口。

五个人上了两楼,大厅中间已经摆了一桌饭菜,桌子的中间有一个大概直径一尺的洞,放了一个煤气灶上面放了一个锅,里面是一大盘的肉食,这应该是主菜,围绕这锅肉周围摆着七盘已经做好的菜肴。

萧晨拉着米妮的手,走到餐桌前。还没有看看出来什么门道来。沈以墨却是上来,舔口水,一副食指大动的样子

萧晨正想开口询问,沈以墨已经很是兴奋的说道:“獐子、竹鼠、果子狸、松茸!林玉成你这安排可真是不错啊!”

“来,大家请”林玉成连忙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微笑着说道。他的那个样子根本就不像一个干黑社会的,更像是酒店的服务员。没有办法啊!没有饭吃了才去干黑帮,要是干正行能赚到钱,估计着林玉成早就转行了。

“哈哈,你八成是早就算到了这次的安排,肯定会被我们骂得屁滚尿流。所以备下一桌好酒好菜是要来堵我们的口吧,好了,看着你为了这顿饭是下了不少功夫,我现在就不骂你了。我们大飞哥就是一个宅心仁厚之人,他肯定也不会合你多计较的了。萧晨、米妮和陆浩他们三人也都是豪迈之人,我相信他们都很好说话,不会再为难你们的。”沈以墨一付垂涎欲滴的样子,他搓着双手看着满桌子的菜肴,咽下了差不多要流出来的口水说道。

这张雄飞可是一个干黑道干得上了通缉令的人,他都能被沈以墨用宅心仁厚来形容,萧晨心中不以为然。暗暗道:“他要是宅心仁厚,那我就是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了。”

而且萧晨对于这个说话十分圆滑的沈以墨也没有什么好感,因为这种在黑帮之中说话这么多,这么八面玲珑的一个人,通常都口蜜腹剑。

而这次的行程有了一个像沈以墨这样的人和被通缉的黑老大也不知道会有如何的变化。

第二百七十章:原始森林

不一会儿,林玉成的四个伙计林城福、马山云、林翠生、马洛也赶了过来。这个村子里一共两个姓,一个姓林一个姓马。一行十人围着桌子,大吃了起来。

这一顿饭萧晨等人都品尝了不少的山珍,看来在这边境上的森林里,偷猎的现象也十分的严重。这间房子里都挂着一些动物的皮毛。

俗话说这靠山吃山,这靠边自然就是吃边。

这里的边民不少就是利用边民的身份证,每天帮一些客商背30公斤的东西过境。光着就可以赚不少钱。

不过这顿饭到是没有吃太长的时间,时间比较紧,他们就要准备出发了。

这顿饭米妮吃得还算饱,萧晨也就是吃了个八成,陆浩也算是吃了一个七成饱。到是林玉成的那几个伙计看起来他们的个子都不高大。

但是吃起饭来,可不含糊,个个都吃了三碗,那些山珍他们都没有仔细的去品尝,完全就好像是家常菜一样的就下肚了。

让萧晨觉得有些暴殄天物。

饭后,林玉成开始收拾起他们这次越境所需要用的装备,他从房间里拿出了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大的背包,这个背包看起来,经常用的样子,有些褪色,背带上还有些破损。

只见林玉成刚打开背包的大口袋,林城福就立即把压缩饼干、矿泉水、午餐肉、绳索、小刀、飞勾、手电筒等都装了进去,萧晨走过去看了看那手电筒。

这可是一支不错的狼眼手电筒,这种手电筒是专业的登山工具,它的光线十分的集中,在黑夜之中发出的光线可以照射到五十米之外。及时是掉到了水里,它也可以正常的发光。

但是它的价格也比普通的手电筒要贵上很多,普通的led手电一支大概五块钱,这种手电的价格大概是他的两百倍,就这,还得托关系从国外进口。

一叶落而知秋,从这些装备可以看得出林玉成干这行还是下了一些老本。

米妮又看了看其他的三个伙计,只见那个叫马山云的,也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这个包很破旧,是那种十年前经常用的款。他的包里背的东西看起来都是一根根的木头,米妮有些奇怪,偷渡带这么笨重的东西干什么。

于是米妮眨了眨眼上前问道:“这是什么?”

马山云没有多想,就直接回答道:“这是火把。”

萧晨和米妮都有些奇怪,这已经准备了手电,为什么还要准备火把。

不过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也没有好多问,只好把这个疑问,埋在自己的心理。

米妮在看了看另外的两人,林翠生和马洛两人的身上各自背了一支猎枪,腰上带了一把刀。没有再背什么沉重的装备,看样子他们两人是枪手,负责警戒。

这森林之中有不少的凶禽猛兽,其中威胁最大的就是狼和野猪。所以带上两支猎枪,那是完全有必要的。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林城福背上了那装有食品的大背包,林玉成背起了一支猎枪,腰上带了一把傣族的腰刀,挥了挥手,神态肃然的说道:“走!”言罢他自己走在前面,下了这座楼。

张雄飞和沈以墨两人立即就跟上。萧晨米妮和陆浩走在队伍的中间。

林城福走在最后,他出了这个房间后,把门关上,然后还拉了一下门,看看门有没有锁紧。看样子他是一个做事颇为小心谨慎的人。

萧晨等人就跟着林玉成沿着后山的小路一路前行,据林玉成介绍这条路是那些砍柴的樵夫走出来。萧晨到也没有在意,一切都任其自然。

走了大概半小时之后,萧晨他们的眼前完全是一片森林,已经没有了路。

光线也渐渐暗了下来,但是依然有足够的亮度,可以看清楚周围的一切。

萧晨就着带着些金色的阳光举目四顾,只见这里树木十分的高大粗壮,枝繁密叶茂盛,郁郁葱葱,一片生机勃勃。

抬头看天空依然可见金色的夕阳高照,可是当萧晨平视,在他们的面前却一片阴暗潮湿,这里的树叶实在是过于茂盛了一些,热带雨林是地球上生命力最旺盛,物种也做多的地方。这里的植物都尽可能的利用阳光。

从最高到中层到下层,各种植物已经充分的吸收了阳光,所以光线根本就不能穿过这一层又一层的浓密的树叶照射在地上。

米妮在没有路的雨林中走了几步,脚下立即发出咯吱的声音,地面上是青苔和落叶混杂着的路面,落叶很多,踩上去之后,树叶之间摩擦发出了这样的声音。

此时萧晨等人才算是见到了真正的原始森林。这是一片人迹罕至的森林。所以这才保持了最原始的状态。

周围的大树上生长了各种各样的的藤蔓,由于这里的生命力旺盛,就连这些寄生植物也都有了充足的营养,长得格外的粗大,他们自由的垂落,弯曲成各种各样的角度,没有任何的规则的绕在大树上,有的藤蔓竟然比人的手臂还粗。

此时的萧晨只觉得自己作为一个人类在这大自然之中,显得特别的渺小。

萧晨走到了一颗树面前,拿出匕首,销了两支拐棍,一支自己用,一支递给了米妮。这倒不是因为他走累了。

这丛林之中有很多的蛇,这拐棍主要是用来对付蛇的。

陆浩也自己削了一根,他动作慢。等他削完了,张雄飞和沈以墨也做好了拐棍。他拿着拐棍,已经落在了林城福的后面。陆浩连忙小跑的追上萧晨,和萧晨走在一起。

这时人类的一种本能在危险的环境之中,会本能的站在自己信得过得人身边。

就在这时森林之中突然传来了一声狼啸。

顿时所有的人都紧张了起来。在日落的时候碰到狼,那可不是一件好事。

这时林玉成的眼眸之中闪过了一道厉光,用沉稳的声音说道:“没事。我们准备了火把。”

这时林翠生和马洛两人也都紧张了起,他们两人都拉了枪栓,然后子弹上膛,把枪口都端平了,左手拿着猎枪的前端,右手的食指已经搭在了扳机上。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的情况。

林玉成等人带的猎枪,是三支普通的单发猎枪,没有太大的火力,上子弹的时间也很慢,这两都是成群结队的出没,这三支枪,要是碰上了一支几十支狼组成的狼群,那就是杯水车薪。

这也是为了预防碰到边防部队之时,他们好有说辞,到时就说是当地的猎户,为萧晨等游客游览原始森林提供一下保护。

那个马山云立即打开他的旧背包,拿出了火把,林玉成拿出了打火机,点了四个,自己拿了一个,递给了一直再队伍最后的林城福一个,然后递给了陆浩和沈以墨一人一个。

这两人都是保镖,让他们拿火把比较合适。

这样整个队伍都被火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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