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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风水师-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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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易来到洽谈室,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一个身穿格子衫的胖子走了过来,脸上笑容太盛,把本就不大的眼睛挤成了一道缝。

“洛警官,又见面了,我还以为你随同事离开了呢,这次说什么都不能走了,您帮我找回了被抢的货物,我还没来得及感谢呢!”

胖子人未至声先闻,从他的声音里,能够听出来是真心诚意。

“吴老板客气了,我可不敢贪功,找回金银珠宝的最大功臣就在你眼前,你要是感谢,还是感谢他吧!”

洛雁指着身边的陈易说道。

“您就是那位大师?”

吴胖子先前听过洛雁等人说起这次破案的一些事情,知道是有高人推算出了歹徒的下落,公安局这才能将其一举击毙,破案了案子。

他看着陈易面前,觉得有些不相信,这大师也太年轻了吧!

“大师不敢当,你叫我陈易就行!”

陈易这种情况见多了,并不在意。而且,把实事求是的讲,年龄确实是陈易最大的劣势和缺点。

不是说,他年纪小就经历少,经验欠缺,为人不够老道,而是单纯的从卖相讲。

风水算命跟很多行业相同,在外行人看来,都是年龄越大,本事越大。像陈易这个年纪的人,能不能出师还是一回事儿,更不用说有本事算命看的风水了。

殊不知,一大把年纪活到狗身上,没有半点本事,纯粹靠一张巧嘴吃饭的大有人在,而且还占了大多数。

甚至有些远近闻名的“大师”,“半仙”都是这种人。

“陈易?”

吴胖子眼珠子滚动,看模样是在努力回想些什么。

“您就是算命街的那位陈大师?”

吴胖子忽然一拍脑门,惊呼起来。

怎么今天认识我的人这么多!陈易在心里面乱嘀咕。

“我是在算命街混口饭吃,只不过是不是你嘴里的那个陈大师,就不好说了。”

陈易难得的谦虚道。

“哈哈,错不了,以前我就听说,在算命街有一个小陈大师,算的很准,看风水也有功底,一直想去拜访您,可实在太忙,没抽出空,没想到小陈大师竟然是帮我找回来失物的人,实在是天意啊!”

吴胖子很兴奋,说的眉飞色舞。

“吴老板,别叫我什么大师了,叫我名字就行!”

虽然陈易很享受“大师”这两个字,但“小陈大师”听起来却不咋地。

“哈哈,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你也别叫我吴老板了,我比你痴长几岁,叫我吴哥或者老吴都行!”

吴胖子很爽快的答应,并且立即就和陈易套上了近乎。由此可见,这人在商场上也是左右逢源,长袖善舞之辈。

这也不错,毕竟能在商业街开金店的,都不是一般人。

陈易微笑颔首,表示同意。

“呵呵,陈易啊,你这是土豪啊,拿麻袋装金条,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吴胖子见到装在麻袋子里的金条眼皮子也不由直跳,对陈易的评价又高了几分。

以管窥豹,他可以看出陈易对这些金条并不放在心上。

整整十根工商银行发行的24k金条,纯度很高,可以说是顶级的投资金条,按现在的回收价计算,最少也要四十万。

一个二十刚冒头的年轻人,就不把这四十万放在眼里,只有两种解释。一个是他有钱,年纪轻轻就能视四十万如无物,只能是豪门出身,还是了不得的豪门,不缺钱花;另一个就是他对自己非常自信,认为以自己的能力,挣四十万并不算难事!

从目前来看,陈易应该属于后者!

或许对于商人来说,能力再强,不如背靠豪门;但陈易是个风水师,算命先生,哪里用得着背靠豪门!

最终,吴胖子权衡在三,卖了陈易一个人情,给了五十万的价格。

陈易自然应允,别人送钱,傻瓜才不要!

两人又谈了一会儿风水,显然吴胖子对这些比较感兴趣,他的店铺刚刚遭遇大劫,现在还没恢复元气,这几天店里面,一直冷冷清清,没几个客户,成交量也创历史新低,让他不能不担心。

陈易自然也不会藏着掖着故作高深,毕竟人家也卖了他一个大面子,也就打开话匣子,聊了起来。

只是,两人的谈话,让洛雁提不起丝毫兴致,反而有些莫名的烦躁。

陈易见状,也不好多呆,和吴胖子互相留下手机号,便起身离去。

第十三章两个世界的矛盾

“没看出来,你小子心眼还挺多啊!”

两人一起找了家西餐厅,坐下之后,洛雁眼中带着丝丝杀气说道。

“心眼?什么心眼?”

陈易咽下去一口小牛排,装傻充愣。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敢说这些金条不是贼三的?”

洛雁声音冰冷,眼光若利剑,仿佛要把陈易刺个透心凉。

“大姐,你属狗的啊,说翻脸就翻脸”,陈易抱怨,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我又帮了你一个大忙,你就这样对待恩人?”

其实,在他想要拿出金条的那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个结果。

“我是一名警察,打击犯罪是我的使命,而你现在就在这一列!”

洛雁的话让陈易不寒而栗,这个女人想要玩真的。

“说这番话,你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还是以警察的身份?”

陈易放下刀叉,迎着洛雁的目光直视过去。

他本来感觉和洛雁已经是朋友,这些金条的来源洛雁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自己帮了她不止一次。

而且,自己又非偷非抢,是警察没能耐从贼三嘴里套出来,他拿到这些金条纯粹是靠本事,与警察有和何关系?

但他还是小瞧了洛雁,小瞧了这个行事风风火火,但内心却坚持原则的女人。

朋友的身份还是警察的身份?

洛雁一时难住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难不成真把陈易依法拘捕?

她只是觉得陈易不应该犯错,应该把贼三所有财产上交。可陈易没有这么做,为了帮自己出一口气,暴露出来。

至于该怎么做,她却没有想好。

按照她做人原则,按照警察规章,她应立刻将陈易抓回去。

一直把打击犯罪作为自己职责的洛雁,第一次犹豫了。

她也知道,陈易把她朋友才会这么做,难道自己要在朋友背后捅一刀子?

不知何时,洛雁在心中,也把陈易当成了朋友,把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小男孩,处处透着奸诈,却屡屡帮助自己的小男孩当成了朋友。

是啊,他一次次帮助自己,而自己给了他什么呢?

他举报“金店劫匪”的窝点,自己事后却“冤枉”他非礼。

他找到贼三,却因为自己的疏忽,受伤入院,若不是那一丝运气,或许自己永远见不到他了。

现在,他又帮自己出气,难道自己真要把他抓进去?

洛雁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该怎么做啊,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欠了他那么多,非要按章办事,将他抓捕归案?

唉,放他一次吧,就当公安局对他的补偿了!

即使真的把他抓回去,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金条就是陈易从贼三那里偷的,到头来还不是把他放了?

她很艰难的为自己找了一个不抓陈易的理由。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或者说,以后再有这种事情别让我知道!”

洛雁犹豫良久,终于下定决心。

话一说完,她便没有再多看陈易一眼,起身离去。

不是说她多么讨厌陈易,而是她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借口,不想再后悔,或者说,趁后悔之前快点离开。

陈易看着洛雁决绝的背影,不由摇头苦笑。

他这种野狗一般讨生活的人,或许还真不能融进洛雁的世界里。

自古以来,侠以武犯禁,江湖中人和公门中人是天生的死对头,这是从他们的生存方式就决定了的,谁也改变不了。

社会已到二十一世纪,江湖环境虽然极度萎缩,但却仍然存在,陈易从表到里都是个彻头彻尾的江湖中人。

而洛雁,是一名警察,一名以打击犯罪为天职的警察。

立场不同,生存方式不同的两个人,怎么会成为朋友呢?

陈易感觉自己一开始就忽略了这个问题,她今天没有抓自己,已经是给足了面子,再有下次,或许她还真会毫不犹豫将自己逮捕。

他盯着洛雁远去的背影,忽然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在陈易眼中,洛雁头顶正上方一股黑色的雾气正缓缓上升,浓郁如黑色幕布,随着她的脚步,前后摇曳。

煞气!

煞气是如此强烈,比医院里那些若有若无的丝丝缕缕,强烈百倍。

“黑为坎水,警察也即古代所言介胄之士,为离火,坎上离下,卦象水火既济,初吉终乱,离卦即其本身,是体卦,坎水用卦,水克火,体克用,大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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