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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听说过本地圭峰山后湖旁有一座宋村,村中有一位花花公子宋武师洁政,但从未谋面是不是这位仁兄,在下不敢断定。我这人人穷志不穷,从不攀龙附凤,阁下拾出宋洁政的名头,没有用,唬不倒我的。”
“这小子牙尖嘴利,不必多费唇舌,先拿下他再说。”宋洁政火暴地叫,便待动手。
“你们非法捕人,形同强盗,在下也不愿多费唇舌,你们是一个个上呢,抑或是倚多为胜一拥而上?”李王冷笑着说。
“你未免太自负了,接招!”宋洁政怒叫,突然疾冲而上,左手一引,招出“黑虎偷心”,劈胸攻到,拳风虎虎,力道如山。“小心……”岳琳急叫,火速抢出接应。
话未完,李玉已接招反击,左手“拨云见日”反切对方的脉门,扭身避拳乘势切入,右手出“二龙争珠”,急取对方双目。
目中无人的宋洁政上当了,毫不在意地变拳为爪,反扣李玉的左掌,左手猛拂攻向双目的指头。岂知李玉用的是虚招,招发一半,双脚已连环踢出,如同狂风暴雨,速度骇人听闻,扭身出腿袭击,凶猛可知。
大意轻敌的宋洁政立即着了道儿,连躲闪也毫无机会,“噗噗”两声闷响,左膝和左肩几乎同时中腿,先向后仰,再向右倒,“砰”一声横冲出丈外,砰然倒地乱滚。
同一瞬问,岳琳已抢到,也在同一瞬间出腿袭击,攻其所必救,以便宋洁政脱身。如果李玉不撤招,必将与宋洁政两败俱伤。
可是,双方都志在速战速决,出招捷逾电光石火,想变招已力不从心。“噗”一声闷响,击中了李玉的右后腰。宋洁政倒地,李玉也向前冲,脚下大乱,这一腿挨得结结实实。
留了八字胡的人恰好堵在前面,送上门的买卖,岂有拒绝之理?迎上两步哈哈一笑,扣住了李玉的双肩井,向下一掀,喝声“跪下”!他以为李玉挨了一脚,腰不断也将去掉半条命,用不着费劲,手到擒来如同瓮中捉鳖,又是一个冒失鬼。
李玉向下挫,顺势坐倒,右脚上登,下毒手登向对方的下阴。
八字胡吃了一惊,百忙中吸腹摆臀自救。李玉的脚反失去了准头,未中下阴中小腹,双手抓实了对方制肩井的手,这一登的威力相当可观。“哎……”八字胡惊叫一声,倒翻而出,从李玉的上空飞越,砰然大震中,跌了个手脚朝天。
李玉用鲤鱼打滚的身法跃起,撒腿便跑。“咦!”岳琳讶然叫.这一脚并未将李玉击伤哩!在惊叫声中,奋起狂追。
李玉固然练了气功,但遇上同样也练了气功的人,用内力发招,功深者胜。两人修为相差微乎其微,被击实同样禁受不起,怎能不受伤?他确未受伤,腰上围了软剑龙泉,岳琳一脚踢在剑身上,力道分散,所以他丝毫未伤,只是略受震动而已。
八字胡和宋洁政都受了内伤,无法追赶,只有岳琳和三个人追出,岳琳在李玉身后仅有丈余距离,这次恐怕逃不掉。他沿大道狂奔,突见前面出现了两个穿天蓝色长袍的人。他是惊弓之鸟,正想向右落荒而走却听前面的人大叫道:“阳关大道,倚众行凶,那还了得?谁都不许动手,都给我站住,我家主人要替你们评评理!”声音十分古怪,似乎不是用喉咙发音,而是硬挤出来的。
在前面逃的李玉一怔,不是被声音所惊,而是被两人的脸容所动。那是两个五短身材的人,袍袂飘飘,腰悬长剑,戴四平巾,两人打扮完全相同,相貌一样,脸色姜黄带青,像是大病经年气色败坏,眉色褐而带白斑,大鼻梁小鼻尖,掩口黄胡于。一个左颊带了一块寸宽三寸长的青绿色胎记,上面长着不少长胎毛。另一人则在右颊带了一条长至耳根的刀疤。青天白日之下,看了这两个穿袍的怪人,确是令人害怕。唯一令人觉得顺眼的地方,便是他们的一双又大又黑,明亮有神的眼睛。但如果对他们第一印象不佳的人,反而会觉得这双眼睛厉光闪烁,透人肺腑,令人感到毛骨惊然。
他一怔之下,脚下一慢。槽了,身后岳琳已至。感到劲气压体,他心中一震,不假思索地大旋身出腿自卫,一声沉喝,挫身欺上来一记“扫堂腿”,抢攻下盘。岳琳本来伸指要点他的脑户穴,这一来便指头落空,反应奇快的向上一跃,顺前冲的冲势飞喘他的上盘。
他的反应同样快捷绝伦,侧扭避招,一辈急劈对方的腿弯。岳琳竟能立即在半空中旋身,腿一绞回身飞踢。说快真快,两人在电光石火似的一照面间,各攻了两三招之多。
“噗!噗!”两声闷响连续暴发,两败俱伤。他劈中了岳琳的腿弯外侧,岳劲也踢中了他的左肩。他仰面便倒。岳琳也侧飘八尺,脚沾地便向下一挫,几乎踣倒。
宋洁政的同伴恰好追到,喜悦地一脚向他的右肩踢去,显然想踢碎他肩骨。他背部尚未完全着地,想躲闪绝不可能。
生死须臾,蓝影突然自身侧一闪而过,一丝异香入鼻。踢他肩骨的靴尖突然缩退,他向侧一滚,踉跄站起。
出腿踢他的人背面颊有胎记的丑陋长袍人,抓住右臂提小鸡似的,倒提出八尺外向下一带,仍用那特殊古怪的声音说:“你想趁火打劫拣便宜以二打一?呸!”“啪啪!” 耳光声暴响,怪人用苍白色的手掌,抽了那人两耳光,身形一闪,便退回了原处去。
李玉站起时急向侧逃,却感到眼一花,面前挡住那位颊有刀疤的怪人,用奇特的声音冷冷地道:“你如果想逃,我打折你的狗腿,凡是先动手或者是先逃走的人,必定是最坏的一个,我认为你是五人中,最理屈最坏的人。”
李玉肩痛如裂,本来就有满腹冤屈,一肚子火,愤怒地叫:“阁下,你认为先动手的是我?岂有些理!你没看到他在我身后袭击我的后脑么?凭什么你认为我是最坏的一个?”
怪人没料到他这么凶,先是一怔,然后不悦地道:“已经警告过你们,要替你们评理,你为何要违命先逃?”“你要评理?”李玉怪腔怪调地问。“怎么?你认为我不配?”他冷笑一声,大声叫道:“当然不配,如果你配,恐怕大明皇朝已不是姓朱的,而是你老兄的了。那位追我的仁兄,是朝廷的命官,官拜云骑尉。杀官等于造反,你敢和他评理?千错万错朝廷的官没有错,错的是该死的平民百姓。你评吧!我看你怎么个评法,在下听候吩咐,我不走了!”
怪人一怔,扭头向岳琳看去。
岳琳鬼灵精,上前抱拳行礼,笑道:“区区小姓岳,单名琳,京师良乡人氏……”“咦!你与金翅大鹏……”怪人抢问道。“那是家父。”“哦!那……你是官!”“在下于匪乱期间,参加军伍杀贼保乡,博得一官半职而已,幸勿见笑。请教兄台尊姓大名是……”
“恕难奉告,到底你们是怎么回事?”“这人有匪嫌,在下要请他至府衙讯问。”“他有罪嫌?”“有,他胁迫平民,追问匪首的下落。”
怪人的目光,落在李玉身上。李玉冷笑一声,道:“在下所胁迫的所谓平民,是匪首刘七的余孽,也是池州府康家的败类,是迫死池州贞烈姑娘康清姑的凶手,池州府的人皆欲食其肉寝其皮,在下是以捕捉匪首领赏维生的人,迫匪党问匪首的下落,难道不该么?”
怪人的目光又回到岳琳身上,沉静的问:“岳兄,他的话可真?”问的口气要比问李玉和气得多,这里面大有文章。
人与人之间,第一印象极为重要,李玉和岳琳身材同样雄伟,但在脸色上便相差甚远了。李玉脸上用了易容术,色褐而带黑,像个饱历风霜的粗人。而岳琳脸白唇红,英俊潇洒。人在愤怒中,神色便显得不正常而丑陋;笑脸迎人,自然比发怒好得多,两相比较,怪人自然对岳琳怀有好感;相反的,对李玉就有了成见啦!
“话是不错,但他所问的人,叫李四而不姓康,难以取信。”“哦!但这并不证明他有罪,岳兄以为然否?他伤了人么?”“伤人倒不曾,因在下发觉得早。”“这样吧!在下认为他既然不曾伤人,放过他一次好了!”
岳琳自然知道先前李玉愤怒叫出的活份且不轻,怪人可能先入为主,“配不配”三字在怪人心中起了作用,所以存心替李玉开脱。
“他另有罪嫌,在下必须带他到官府侦讯。兄台之命,在下理应放过他,但牵涉到另一件刑案,在下职责所在,不得不捕他归案,尚望兄台海涵。”岳琳客气他说,婉拒怪人所请。
“他又牵涉到何种罪案?”怪人问。“不知兄台可曾看到城门口通缉人犯的榜文么?”“这个……在下不曾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