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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就凭这个王妃就可以对付得了它们?”
此时此刻,萧煜脸上也没有丝毫慌张的神情,反而是淡定十足,别说,还颇有那么些皇家风范。
用食指敲了敲白色小瓷瓶,瓷瓶发出很小声的“叮叮当当”声音:“这可不是普通的东西,而是本小姐专门研制出来对付这些浑身长毛的走兽的。”
“当然,对付人,效果也挺不错的。只要一碰触到这里面的药粉,那他不管是人还是飞禽走兽,必然在下一瞬间全身麻痹,不得动弹半分。”
白弱水想到之前也是因为这瓶东西让风月着了她的道,才没让她提前去见叶景凉的。
不禁笑得更加得意了起来:“最重要的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啧,要是我开个药店来卖这些,那我岂不是要赚翻了?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哈哈哈哈。”
整个林子里瞬间被白弱水的笑声给祸害得抖了三抖。
以萧煜领头的众人和以头狼领头的众狼,皆以一副“再也不想搭理这个蠢货”的表情看了她一眼,然后集体扭过头去再次剑拔弩张起来。
萧煜叹了一口气,抢过白弱水手上的小瓷瓶,拔开瓶塞,将里面的药粉倒在篝火上刚烤好的野鸡肉上。
果然,和他这个表妹说话还真不能以常人的思路听之。
在萧煜的带头之下,小梨子和萧衡也开始朝另外两只鸡上面撒起了药粉,独独留下白弱水一人在旁边为她那瓶价值千金,别无分号的神药咬牙心痛。
那可是她的一千金呐。
就这么被萧煜畜牲给浪费了,有他这么抢药的么,有他这么撒药的么,她的药很贵的好吧!
曾经有好多人想通过千意楼来买她的药,她都没卖,好吧!
崩溃,好崩溃。
她的心都要碎了。
万痛之下,白弱水艰难地转过身去蹲下,看不见,也许就不那么难受了吧。
她发誓,终有那么一天,她要将自己这一份仇恨加倍报复到萧煜身上,这个天打雷劈的。
“诶,它们真的动不了了。小姐,你这药真是太神了!连华佗在世,可能也弄不出这种药来。”
白弱水抬起一双幽怨的眼睛看了一眼小梨子,小梨子正在一旁像个傻子一样乐呵呵的。
记得以前,小梨子可是她的知己呐,每次花个钱,她都要替她纠结个半晌的。
但现在连小梨子都变成这般视金钱如粪土了,那还有谁能懂她的忧桑。
拿起地上那个被抛弃的白色小瓷瓶一倒,得嘞,看来是一点渣渣都没给她留着。
“既然之前抓的野鸡都进了它们的肚里,你们就去把这些狼处理了,暂时作为今晚的吃食吧。”
萧煜说什么,吃狼?这厮口味真重。
白弱水像是想到什么一般,从腰上摸出一个青色的小瓷瓶来,反正现在萧煜也不可能跑回去找她家老头子告状了,何不……嘿嘿嘿。
将青色瓶子里的药粉抹在手心上等待着处理狼肉的那几个侍卫回来。
第一卷 第34章:劫财还是劫色?
所有的狼肉被送回来过后,白弱水就把原来负责烤肉的萧衡给挤到了一边,自己动手烤了起来。
看着眼前香喷喷的狼肉,白弱水不禁就自动脑补了之后会发生的事情,然后众人就听见了一阵比过一阵的森冷笑声。
萧煜将放在篝火上的视线移到白弱水身上,这丫头又在想些什么,能让她笑成这样,定然不是什么好事。
皱了皱眉,真是奇怪了,明明今晚也不算很冷,但是为什么他能感觉到周身总有一股寒意驱散不开呢。
直到白弱水用双手捧着一只狼腿递给他的时候,他才知道这寒意是从哪里来的了。
“咳!弱水啊,本王是哪里得罪了你吗?”说时,已经一手揽住白弱水细白的脖颈压低了声音。
在外人看来,好不亲昵。
白弱水一愣,她的恨意有那么明显么。
只是瞬间白弱水脸上就堆起了名门淑女的招牌笑容:“哪有啊,王爷误会臣妾了,臣妾对王爷,爱还爱不过来呢。王爷,您看,这是臣妾亲自给您烤的,您趁热吃了吧。”
萧煜一双丹凤眼疑惑地盯着白弱水,总觉得她会耍什么花招,双手却没有半分迟疑地接过她手中的狼腿。
看到白弱水那双眼睛时不时瞟向他手中的狼腿之时,萧煜总算是看懂了。
无奈地笑了笑,就将狼腿上的肉撕了下来放到嘴里。
也许,让这小丫头消消气,也好。
然后,那天晚上,萧煜让白弱水消气的结果就是,他在马车里翻来滚去一整晚也没睡着。
倒是身边的那人睡得熟得很呐,任萧煜如何盯也没有将她给盯醒。
本来快要忍不住将这个可恶的丫头给戳醒的,但又想到白天她那个死人样,就不忍心了。
叹了好几口气之后,才平躺下来,盯着马车顶看了一宿。
天色渐亮的时候,一行人才继续向前走去,一天下来,走过了三四个小城镇到了衮州。
道路两边迎接的人犹如潮涌,百姓们皆是满面喜色,仅仅是看这衣裳,就知道衮州百姓已经富得流油了。
白弱水咋舌,真是个不错的地方。
从衮州到常州去,就只需要通过一条山道了,但是听闻衮州牧说,那条山道上经常会有一些山匪出没抢劫。
听到这里的时候,白弱水赶紧将萧煜给一把抱住,问那一脸慈祥皱纹、胡子花白的州牧老头:“劫色还是劫财?”
衮州牧很是淡定地答道:“皆哉!”
然后白弱水看了看萧煜那张俊脸,顺带伸出手拍了拍:“唉,臣妾还是去保护臣妾的财物吧。”
“王爷,您这么俊的美人,还是自求多福吧!”
一句话说得痛心疾首,话音一落,就摇头叹气地离开了,身后,州牧老头倒是笑得爽朗得很:“王爷和王妃还真是如胶似漆,年轻就是好啊!哈哈……”
“哪里哪里,王妃就是调皮。”这小老头是从哪里看出来他和白弱水那小丫头如胶似漆了?
人老了果然容易眼花。
年轻真好,至少眼睛还清楚。
在衮州牧府上暂时落脚之后,第二天一大早,萧煜就带着一行人告辞离开了。
上午的行进还是比较顺利的,只是快要到了中午的时候,白弱水正死皮赖脸地继续枕在萧煜腿上睡得香甜,却听到外面一阵喧闹。
然后就是一个粗嗓子吼出了万年不变的口号:“打劫!”虽然只是短短两个字,但人家简洁易懂,气势十足啊,
比起那些说“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人来。
真特么的是业界良心!
没想到还真有丫敢打劫到肃王身上来,萧煜见白弱水醒了,就示意她起来在马车里安生呆着,他自己出去看看情况。
萧煜一出去,第一件事就是将坐在马车外的小梨子给顺手甩了进来,然后就跳了下去。
“看好你主子。”
萧煜看了一眼围在三米开外骑在马上的那四个人,最左边的是个肥头大耳的大汉。
往右是一个穿着青衣的书生模样的人。
书生旁边就是那个喊话的粗嗓子了,浓眉大眼,粗眉络腮胡子,看样子不像是山大王,哪有山大王自己喊话的啊。
最右边则是一个穿着麻布衣服、背着弓箭的猎手,这人还是一个大概十五六岁的少年。看这四个人的眉宇,若是不为非作歹,必然能成就一番事业。
按照江湖上的规矩抱了抱拳,道:“既然各位是来打劫的,那后面马车上的所有东西,各位都可以拿走,但是在下有要事在身,请让在下与家眷仆人从此过去,来日必当另行报答。”
“嘿,谁说我们是劫财了?看你这脸蛋长得也不错,只是可惜了是个男人。”之前那道粗嗓子又说了起来。
“不过嘛,男人也不要紧,刚好元卿兄喜好男色,以后元卿兄也不必再孤身一人了,哈哈。”
听到这里,白弱水怎么可能还安分地下来,赶紧移到马车侧面的小帘子那里去,一只手已经揭开小帘子一角,眼睛使劲向外面望去。
入眼的就是站在最旁边的一个骑着马肥膘多得出油、抡着两只铁锤的大汉,然后在往肥膘大汉身边瞧了瞧。
这是一个书生模样的人,脸色苍白,身体瘦弱,骑着马站在山匪堆里,总能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也算得上是个气质型美男了。
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