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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人情伤严重,这是要掐死对手的爱情结晶啊!
“住手!”华思爹一脸急切的推门进来,后边还躲了个战战兢兢的大夫。
“大人们的恩怨,跟孩子有什么关系?”华思爹说。
“没关系?她就是用她。”红衣女人指着华思,“夺走我的东西。”
“我从来就不是你的东西。”华思爹反驳说。
“你胡说,你若不是我的,在师门中,你为什么要独独对我好。”
“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让你误会了。但我对你从来没有不该有的心思。”
“你对我没心思,为什么?她就是个病秧子。这么多年,我什么都努力做到最好,我有哪一点儿不如那个病秧子的?”
“爱情没有比较。”
一句话,把激动地红衣给定住。华思忍不住给爹点个赞,这句话说的真好!
乐极易生悲,华思不明白两个人聊的好好的,注意力为什么又转移到自己身上了。
看着那以子弹的速度在接近自己的剑,华思觉得,这次自己是真的要交代了。
噗的一声,时间只以秒记,鲜血飞溅。
华思闭上眼睛,感受着刺烈的疼痛。
“爹!!”
“紫枋!!”
是的,剑没入了华思爹的身体里,鲜血溅了华思一身。
华思才知道,这个爹,他是能拿他的命来保护自己的。
这又是何必?
到底是她动的手,她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可能对于红衣女子来说,华思爹与她之间,真的有一段美好的回忆。可是这段回忆,一把剑进出一趟,真的是断了。
华思爹没死,一身功力尽废。杀手自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华思与她爹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
但前提是,华思是个安分的。
华思没想,她的一身功力,来的是挡也挡不住。
华思在已经手无缚鸡之力的华思爹的指导下,渐渐当起了小家庭的顶梁柱。
开挂的人生,华思知道她注定不平凡。因为没几年,在那风沙漫天的大西北,小华门已经让人闻风丧胆了。
作为开创小华门的华思,她只负责当个小无辜,大街上捡捡漏。
“少侠,老衲看你筋骨清奇,定是练武奇才……”
“你有病吧!”现在的年轻人就是那么没礼貌,话都不让人说完。
“少侠,老……”
“滚滚……没钱。”华思就奇了怪了,她哪里看起来像个乞丐了?
聊无所获,华思收起她的碗,明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
小肩膀被拍了拍,华思转头,一个带着高原红的大脸,鼻子下还流着俩面条:“我要加入小华门。”
小华门终于壮大了。华思收了门内大执事兼任小跟班的孟义两刀钱。没错,高原红就是孟义。
华思和孟义,年少无知的时候是认识的。那时候的孟义,还是一个会爬狗洞没人管的落魄宗室。
人生,总有那么几件朗朗上口的传奇。华思也不例外。
就比如,她和孟义那上房揭瓦,上树掏蛋的友谊,整整三年有余。
伊犁,那是华思过上普通人生活,待的最久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孟义来告诉她:“我要去过我该有的生活了。对不起,同生共死的金兰之言,是儿时的无知,你忘记吧。”
“为什么?你过你的生活,金兰之誓为什么要忘记?”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孟义甩开华思抓上来的手,“你觉得一个皇亲贵族会有一个乞丐朋友?”
“可是,我不是一个乞丐啊?”
“你和乞丐没什么两样,拿着碗就会有人丢钱的那种。实话告诉你,我跟你玩,想想就丢人。”
华思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话,那么的打击。她觉得她可以甩头就走,留下最后的一点儿尊严。
但是,华思没有。毕竟孟义陪伴了她一年,那是她第一个朋友。
华思觉得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为她出手。
华思从来没有让孟义知道,在她的身边有多少刺客在等着她。
一个一朝飞升做凤凰的破败宗室女,怎么会没有人嫉妒。
为朋友两肋插刀,今天,她,华思,做到了。
华思一直以为作为小华门的大掌门,她是无敌的,武功是出神入化的。
握着插在自己胁下的利剑,华思觉得,大概,还是差点火候。
“华思!”孟义错愕了,惊诧了。她向着华思的方向跑了一步,又犹豫了。
华思,两个不该有交集的人,你这又是何必?
州府的兵在出事后,及时赶了过来。红黄相间的玉甲将孟义围的密不透风。
华思看着孟义渐渐迷糊的面容,漏出一抹笑容。
人的这一生,朋友会有很多。除了有点儿血缘关系的,其他都是有用的。华思之于孟义,大概在这一天,应该就是没用的,所以也就越走越远。
华思这次真的是病的很重。不是服了龟息丹拿去骗她爹的把戏。
待她有了意识,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窗外山江碧水,舟车停晚。
细听脚下流水潺潺,华思闭上眼睛,感受着水雾的滋润,心里是从没有的宁静。
大概一夜中心智成熟,无外乎大喜大悲。
“爹,我们这是去哪?”
“或是故地重游,或是欣赏一番我们从没有去过的美景吧!”
“那就但愿是个美景之地,开上一块两分的地儿,女儿种瓜果给爹吃。大米荞麦和小米,爹喜欢吃什么?”
“大米吧,北边的风沙太大了。”
“那就大米吧。”
清原城是个与世无争的水乡,占着淮河的南边,华思种了一田的稻谷。
华思爹值钱的东西花的差不多,最后一个玉钗还贿赂给了村长。
不幸的是,华思她不会种田啊!
就这样,有着鸿鹄之志的华思,把日子过成了家徒四壁的土包子。
在清原城下辖的一个山村里,为两口饭忙的不可开交,谁又曾想起当年的冲动呢?
人呀,果然还是不能闲着。
第7章 复好
华思对着水缸里的两条小金鱼叹了一口气,再叹一口气。
现在的楚王如日中天,夏仁赞不管找谁,想摆脱他作为一个男人身不由己的命运都是困难。
但孟义,她在华思这里落下的秘密实在太多了。
任何一个人对于夺夫之恨,还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夫,都是不能忍受的。
但是不巧,这是她华思啊!
她华思知道孟义为了得到家族的支持,杀了她唯一的嫡姐,成功上位。
她华思知道孟义为了得到夏大将军的支持,雇佣杀手,上演英雄救美,成功与夏小将军青梅竹马十数载。
她华思知道孟义调皮捣蛋,曾经贻误军情造成伊犁城下饿殍遍野。
孟义童年的黑历史,在华思这里没有秘密。
她不敢与华思闹掰。若逞个鱼死网破,华思她什么都没有,但楚王孟义她输不起。
所以,夏仁赞要想得到自由,要想今后的生活不被利用,要想摆脱皇室风起云涌的夺权之争。他只能选择华思。
因为她孟义惹不起华思,她华思又管不起夏小将军。
自己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婚对象,华思苦笑。
“哎,小鱼啊小鱼。你们说……”华思很惆怅,“怀璧其罪,这是不是都是我的错?他在追寻他的目标,并为此做出了努力,成功了不都是应得的吗?是不是?”
回应华思的,是一水缸的沉默。
华思生气了,这年头鱼都不想搭理我?折了根树枝,搅了搅水,小鱼仔一惊一乍的东躲西藏。
就这么大地儿,这要是觊觎你们,逃也没用。
华思感叹一声,这鱼真是傻兮兮。
扔了树枝,拍了拍手,罢了罢了,瞎折腾什么呢?要想生活无忧,人都得瞎着过。
华思重新回到书房。
晚霞正盛时,余光红红火火,将地板上了一层釉。
华思身影像是艺匠手里的神奇小刀,在白釉上划着,留下一趟彩画。
而白胎最美的地方,就是落款,那红艳的色,是它价值的体现。
华思瞧着书架下失神的夏仁赞,百味杂陈过后,竟是一股酸涩涌上咽喉。
艾玛,最近脾胃又不好了。
一只手,伸了过去。从窗子里进来的夕阳,给它镀上了一层暖金色。
“喂,你还好吧?”
夏仁赞机械式的抬头,眼里尚没有聚光。
华思只得蹲了下去,握起夏仁赞的手。按了按左手,又举了举右手……
“切出什么来了吗?”夏仁赞本想轻松一笑的,声音发出来却变成了咳嗽,带着虚喘,有气无力。
“嗯。”华思说,“我要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