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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妇很是无奈,她是一个很随和的人,女儿喜欢练剑她也从不妨碍,只是无论是她还是那个剑客,都没有想到,女儿,是一个那么要强的女儿。
亦是一个剑道天赋那么出众的女儿。
……
黑衣女子一步一步逼近。
她好看的面容上挂着一个邪魅的笑容,眼中却满是杀意。
他们二人谁也没有回答那个你到底是谁的问题,但却都从彼此眼中的神情,或者眉眼之中认定了自己的猜测。
宸回的身体在轻微的颤抖。
黑衣女子来到了他的面前,用手指轻轻托起宸回的下巴,目光中的杀意丝毫没有收敛,但笑容却带着几分玩味。
“长得倒是不错。可是功夫不怎么样啊。”
“哟,你还想挣脱?你既然也会这一招,那么就该明白,想要挣脱风定沙,除非本座此刻虚弱到极点,或者你拥有数倍于本座的内劲。学艺不精嘛。”
宸回终于慢慢的回过神来了。
他的神情变得平静:“我们不该是敌人。”
黑衣女子在听到这话后却神色变冷:“不该么,本座倒是觉得,我们生来便是敌人。不过本座忽然不想杀你了。徒弟这么不成器,或许当师傅的,也不怎么样。”
宸回有些不安,也有些不解。
在他的印象里,师傅是很在乎自己的家人的,可为何……
“他自诩为天下第一,医道武道儒道无一不精,却不知,能否解得了我这墨狐的毒。”
话说完,她轻轻拍了一下肩上的黑色小兽,那像狐狸的小兽迅速的爬到了宸回的肩上,然后狠狠的咬了一口。
“呃!”宸回一声痛呼。
旋即发现自己的视线开始模糊。在听到她说能否解毒的时候宸回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个黑衣女子,不知道师傅已经死了。
他很想开口说些什么,因为他发觉有着很大的误会横亘在二人面前。也横亘在她与师傅面前。
但宸回此刻说不了话。
他失去了意识,陷入了深深的昏迷当中。
黑衣女子的表情也很复杂,她很想带着这个掌柜去找到那个人,找到他的师傅。但此番她出现,有着很重要的事情要赶往秦州。
“铁捕快,虽然很想杀了你,不过本座今天遇到了很开心的事情,就放你一马,下次,最好带上帝星将,至少他们在,不会太无聊。”
话音落下,她的身影便化作数道残影,往北方疾行而去。
片刻之后,铁找看了一眼厨子,生硬的说道:“你,走。”
书生明白铁找是觉得自己没死乃是托了掌柜一行的福,此刻掌柜处于生死关头,他认为自己欠了掌柜的人情。
尽管铁找受了伤,但此刻掌柜昏迷不醒,仅凭借自己和厨子,绝无可能打败铁找。是以书生点了点头以示谢意,便让厨子带上掌柜,往客栈走去。
厨子很焦急,书生神色也不在淡定。
因为掌柜虽然昏迷了,却满脸痛苦之色。
掌柜的嘴唇微微抖动,念叨着一个名字。
“宸……玲……”
第三十章 一师一徒一客栈(上)
书生到底是客栈的智囊,又或许是他以前真的来过这间客栈。
总之厨子把弄了许久,在驱动间里却始终掌握不了驱动末楼客栈的方法,但书生很快就会了。
客栈继续往南。事实上,书生博览群书,是知道一点毒理的。自然也知道上古异兽墨狐。那是一种能制造强烈幻觉的异兽,被它咬到的话更可怕,会沉在自己的意识里,或者错乱的幻觉里,慢慢死亡。
如果不找到能解救宸回之人,那么宸回的寿命,便只有七日。
此刻宸回躺在客栈的卧房里,神态痛苦。他脖子处的伤口呈现一片诡异的黑色。
厨子恨恨的说道:“先生,那个女的到底是谁?她好像和掌柜有着很深的仇恨。”
书生摇了摇头说道:“她与掌柜的过往,我不知道,但她的另一重身份,我大概猜到了,这个女人自称本座,如果我没猜错,此人极有可能是魔宗宗主。”
丁七两震惊:“魔宗?!”
书生点头:
“想来你应该知道,江湖最强的势力便是九大派,但多年以前,在秦国尚未破灭楚国之前,江湖势力最强的势力是一个叫星辰教的教派。
也就是,楚国的国教。
教派实力之强凌驾于九大派任何一派之上。但楚国灭亡后,这一教派迅速衰落,上代魔宗宗主虽然实力强大,却也死于乱战,教众和几大护法长老更是不知所踪,同时也被帝国通缉。
而星辰教,也被称之为魔教,亦即魔宗。“
丁七两骇然:
“据说魔宗十几年未曾活动,九大派也都纷纷以为他们已经彻底散了。”
书生说道:
“那么大的势力,岂能真这么容易消散。但几十年来,的确魔宗仿佛消亡了一般安静,也是几年前,魔宗才有了动静。如果我没猜错,龙王背后的人,便是魔宗的人。”
丁七两一时不知该作何论,最终他问道:“掌柜的毒,可有办法?”
书生点了点头说道:
“只能希望,掌柜的命大吧,此地离南蛮十万山非常近,再过两日路程,便能找到天下第一医,医仙钟万毒。只要他肯救掌柜,掌柜便能逢凶化吉。”
丁七两能听出书生话里的意思,这个钟万毒,恐怕不大这么容易让他救人。
宸回眉头紧锁,紧闭眼睛,似乎做着噩梦。
他的嘴里偶尔念叨着师傅,偶尔念叨着宸玲。
他感觉自己仿佛落入了深潭之中,无限的下沉,看见越来越多的过往。
……
江长湖宽,可江湖很小。
岁月磨平了宸沙当年的江湖梦,然而平整的东西,往往有锋利的边。
十二年前他带着天下第一楼,骑着疾空策路过了连庆的山区,见到了那个在暴雨中失去家人的小男孩。雨水冲淡血水,血水弄脏雨水。
原本就荒无人烟的山区,即便住着这么一户人家,想来日子也极为苦。因为江湖是俗人的江湖,俗人活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每天就得为了生存而忙碌。那些闲云野鹤飘然绝世的日子,放在整个历史里,也只有那么几个人可以做到。其中就包括了已经不再年轻的宸沙。
所以他恰巧路过山区,看见这般让人不喜的天气里有几个匪类为非作歹的时候,他没有管。因为他不是俗人,他在云上,宛若来自天外。习惯了云上的视角,便很难再看见尘埃。
那天他的心情其实很不错,以至于看见那几个匪类所作所为时,只是哼了一声,暗想道,这如今的江湖真是险恶,抢完钱还要杀人。
原本应该鞭挞疾空策快些走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他看见那个小男孩在雨中抬起了头。因为他在天上,小男孩在地上,因为雨线遮蔽视线,他看不见小男孩的神情,但他知道,一定很镇静。
因为那个小男孩抬头望着他的时候站得那样直,那般自然。那几个匪类顺着小男孩目光,也忘了过来,宸沙却明显感觉到了匪类们的惊恐。
自然要惊恐。因为江湖间有个传说,传说有个绝世高人,他有一座会走动的楼,他也有一匹会飞的异兽,当它们加在一起,就构成了眼前的画面——一只类似马却又比马庞大很多的异兽拉着一栋虽然不算华丽却很别致的楼。和这两样比起来,反而它们的主人倒不怎么显眼了。
匪类们倒也算有见识,知道遇到了不得了的人物,似这般人物便如神明一般高高在上,竟瞬间逃窜。所以小男孩得以存活。宸沙什么也没做,他只是让人看到了他。
或者只是那个小男孩看到了他。原本在该有生命危险该无比恐惧的时候,却那么镇静的看着。更让宸沙觉得惊讶的是,小男孩的父母就倒在身前。
那个时候为什么还要看?
或许无论是哪个孩子,看见一匹大马吊着一座楼飞在天空中,都会忍不住要看。直到连他也看不不见小男孩的时候,他都还是觉得很奇怪。
所以不知飞了多久,他忽然驱使疾空策调头,再往山区飞去。
他将天下第一楼落在了小男孩家里很远的地方,确保不会被看见,其实他明白自己为什么不想被看见,因为自己这般神仙似的人物会对一个跟乞丐差不多的孩子感兴趣,实在是不该。
但他还是来了。
他看见小男孩埋葬了自己的父母,神情哀伤。随后也看到小男孩自己一个人生活,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他在山区里独自存活,平静无比。那些砍柴打猎的事儿,一个大约八九岁的孩子,竟然也能做的很好。虽然宸沙自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