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有子无谋-第6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坌湮⑽⒒洌冻鲆荒ň爸拢故丘┩笕缪辶槲尴荆扰拥幕挂馈�
    姑娘看着,本该欣赏心上人如此神态的,可看着看着,她脸色立时有些苍白。
    他……
    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自己跳舞。
    自己那么用心跳的舞蹈,根本入不得他的眼!
    面色虽苍白,但同时,她如水双眸中,却仍旧是盛满了痴痴的眷恋,怎样看那个人,都怎样觉得那个人豔丽绝美,天人一般,是值得她倾尽全心去追慕的。
    这样的人,不看自己,也是理所应当。
    自己不过卑微如尘土,低贱得紧,怎能当得龙章凤姿的他回眸一眼?
    可是……
    如果,如果。
    如果他能看自己一眼,如果他能多看自己一眼。
    那该有多好?
    即便自知他是看不上自己的,永远也不会娶自己,可只要他能看自己一眼,她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是她的夙愿。
    简单、却难以实现的夙愿。
    深藏于心,从不曾对谁倾诉过的夙愿。
    看着这样明明目光胆大火辣,可性情却偏生很是矜羞,不会轻易将爱恋说出口的孙茹,楚云裳明白,这时的孙茹,暗恋越王已经暗恋了七年之久。
    等两年后,她双十年华、很难再嫁出去的时候,在那一场血色盛宴上,她乘着酒意终于吐露出自己对越王殿下的九年之恋,却终是落得个一剑殒命的悲惨下场,一颗芳心不仅不被细心收妥安放,反倒化作了一缕芳魂,九载痴念不得善终。
    回想着发生在未来的血腥一幕,楚云裳不由转眸看了看上首的慕玖越,目光隐隐有些复杂。
    这个男人。
    可以无条件的救她帮她,也可以无条件的诛杀所有觊觎他的女人。
    当真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
    似是察觉到楚云裳的注视,一直在看着某处桃花的男人,终于是有所动静。
    他坐姿未变,只眸光转了转,直直看向楚云裳。
    眸光冷淡如斯,看在人的身上,似乎能让人的血液,都要为之流速变得缓慢。
    楚云裳立即敛眸。
    于是,收回了目光的她便没有发现,慕玖越这一看,竟是巧妙的越过了场中央的孙茹看向她,让得正凝视着慕玖越的孙茹下意识以为,自己倾心一舞后,越王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尽管他眸光凉如水,冷如冰,可她还是觉得这视线滚烫得近乎于炽热。
    灼得她耳垂都是变得通红,将将要滴血一般。
    刚刚还苍白着脸的姑娘,立即变得如同偷吃到了糖葫芦的小孩儿一样,兀自抿唇偷偷地笑了,然后身姿轻盈的转身回座,在鼓声响起后,将花团传给了另一位小姐。
    耳边鼓声阵阵,孙茹再没有关注花团是传到了哪里,只低头看着自己桌案上那支快要开满的桃枝。
    她不敢再看越王。
    虽然得到的桃花没有过百,但能得了越王一眼,她今日也知足了。
    先前因越王未曾观看自己跳舞,而充斥心中的委屈愤懑不满等种种神思,瞬间就消失无踪,仿佛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样。
    心脏似乎在随着鼓声欢快地跳跃,姑娘不由伸手抚了抚胸口,觉着里面满是激动和兴奋的情绪,有种极度甜蜜的味道,在心湖里弥漫着,让她觉得空气都是充满了甜丝丝的味道,闻得她熏熏欲醉。
    她大概真的是醉了。她想。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她越来越爱慕越王殿下了。
    若是有朝一日有了机会,她定要向越王殿下倾诉自己的爱恋,哪怕不能嫁他为妻,只这样远远地看着他,也就足够了。
    她痴痴地想着,眸光缠连如蜜。
    却不知,这仅只是桃花酿的后劲发作,方才让她有些晕眩。
    可她并不知晓。
    艳丽桃花所编织而成的花团,一圈一圈的传递着,不少公子贵女都轮到了一回。等用过了午膳后,休憩片刻,鼓声继续,桃花再传,传着传着,竟是传到了慕玖越的手中。
    “砰!”
    最后一道鼓声一落,他随意的拿着花团,还未递给身边的慕流莹,就见所有人的目光都是“唰”的一下凝聚在了自己身上,那种大同小异的异样目光,让他明白,这回该轮到自己表演了。
    那么……
    他看着手中的花团,漫不经心的想,自己该表演什么呢?
    或者说,请谁来替自己表演呢?
    他抬眸,神容淡淡,却是又有些心不在焉的,扫视着整个场地。
    ------题外话------
    觉得需要注明一下,本63章里孙茹念的诗,是唐代诗人李群玉观《绿腰》舞之近感;62章里的那首咏桃绝句,是蠢作者自己胡诌的,当时急着赶稿就没斟酌好字句,算是个失败的半成品orz,所以文里面以旁观者的视觉讲了这首绝句写得不好:“虽短小精悍,字句也并不如何的精妙”,实在是蠢作者对这首诗不成功的愤懑之情的表达,不过其实算算的话这不是女主作的诗,肯定不能太好哈哈。所以对仗用词不工整什么的请勿深究o(╯□╰)o
    PS:一般情况下作诗,少则半小时多则一小时,有作首好诗的空都够我写个一两千字的了……远目
    最后,新的一月,有木有免费的评价票昂~票票快到碗里来,记得投五星经典必读哈~

  ☆、64、你来喂本王

按理说,花团传到谁的手中,谁就该在短时间内很快的做出选择,或自己喝酒表演,或自罚三杯请人来替自己表演。
    但此刻,手持花团的慕玖越,却是一点都不着急的样子,坐姿依旧散漫,半边广袖尚还滑在肘间,露出冰玉白雪一抹,无端端活色生香,看得不少人都是眼红,满脸的痴迷。
    可他毫不在意一些人看向自己的炽热眼神。
    不,不对。
    不是不在意,只是无视了。
    他今日心情还算不错,用不着将这些眼神的主人都给剜了眼珠子。
    那样的话,未免太过血腥,会毁了他在某人心中高大上的形象。
    于是,他眸光随意的扫视着整个场地,若有似无的掠过席间众人,让每一个接触到了他视线的人,都是下意识的挺直了脊背,身体僵硬,动都不敢动。
    察觉到随着慕玖越目光的游移游离,场中气氛变得近乎于凝滞,旁边充当主事人的慕初华,眸光微微的深了。
    这就是他九皇弟的能耐。
    不需要说话,不需要动作,只眼神随意的那么一扫,就能让人心神皆被虏获,心甘情愿的想要拜倒在他的脚下,为他所驱使,为他所利用。
    父皇曾言:“朕后宫三千,诞下龙子龙女各有风采。独九子玖越,乃天生帝皇之命,天意昭昭,普天之下莫敢不从。”
    幼时太傅也当着他的面说过:“殿下之才,如能有九殿下十之三四,臣呕心沥血也当全心教导辅佐殿下。”
    几乎每一个人,都要在他面前说,慕玖越生来聪慧,尤其是在帝皇之术的学习上,更是展现出比他还要更加惊人的天赋。
    慕玖越是天生做皇帝的料,那他呢?
    他出生便被赐名初华,封为太子,入住东宫,是为大周名正言顺的储君。
    慕初华,初绽风华,他一直都以为,自己是父皇那么多儿子之中,最适合当皇帝的那一个,只从这个名字上,便很好的彰显出父皇对自己的期许。
    可慕玖越,玖越玖越,第九子越过他这个兄长,一跃而上成为世人眼中最厉害的存在。
    让他这个太子,位居何处?
    他多希望这只是鸠占鹊巢。
    慕初华闭了闭眼,平复着呼吸,以免自己情绪泄露出来,被他的九皇弟察觉到。
    他这个九皇弟,读过书,写过字,弹过琴,下过棋,练过剑,耍过枪,入得朝堂,上得战场,玩得好政治,打得好胜仗,几乎是一个全能皇子。
    扪心自问,他和九皇弟比起来,倒真的是输得太多。
    不知慕初华心中思绪如何翻滚,此时,慕玖越的目光,已然是停在一人的身上。
    众人循着他的目光看去,便见他目光停留处,赫然是一位相貌不错、身份地位也是不错的贵女。
    见越王正看着自己,那位贵女先是一愣,而后低低地惊呼一声,洁白丝帕掩着微张的檀口,紧张又忐忑,很是不可置信。
    她没想到,越王殿下竟会看向自己!
    那么,接下来,越王殿下是要自罚三杯,再请她替他表演么?
    那自己该表演什么呢?越王殿下选中了自己,一定是觉得自己给他的印象不错,若是加把劲,表演出最好的才华,定能博得越王殿下的青睐,从而嫁入越王府,也是极有可能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